导读
生命重于泰山。党中央强调要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提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分区分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法规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并成立应急管理部,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同时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由于我国对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条文散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之中,本书对这些关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梳理,通过合理明晰的分类,分专题予以收录,方便读者查阅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文件。
本书分为十二个部分:
第一部分“综合”。本部分收录了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法律文件及政策文件。对于安全生产,避免安全事故,防患于未然,最基本的一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该部法律系统全面的规范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以及相关法律责任作出规定。同时收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等关联度较高的行政法规。
第二部分为“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该部分聚焦煤矿安全及非煤矿山安全法规政策。煤矿生产领域向来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易发和频发的领域,一旦发生事故,其损失往往较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为核心,收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文件。此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曾发布有关通知,要严防煤矿事故的同时严防火灾、透水、爆炸、尾矿库溃坝等十类典型非煤矿山事故,故收录涉相关类型非煤矿山事故有关规定。例如,《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第三部分为“交通运输安全”。该部分细化为航空运输安全、铁路运输安全、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等。收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核心法规在内的有关法律规定。
第四部分为“建筑施工安全”。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本部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这一核心规范,将原建设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相关规章进行梳理整合。
第五部分为“消防安全”。该部分聚焦消防安全与森林防火,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主线,同时收录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这些法律规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视,特别是近年来四川省凉山州两场森林火灾,为我们敲响了火灾防范,尤其是森林火灾防范的警钟。
第六部分为“危险化学品安全”。化学品因其特有的化学特性,其运输、存储有更高标准的要求,由于这类化学品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伴随爆炸事故,例如,天津港“8·12”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所以要求相关从业人员必须熟悉并掌握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政策。
第七部分为“水文及水利设施安全”。水文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而水利设施的兴建和运行则着眼于提升江河调控能力和供水保障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结合我国现有的长江三峡水利枢纽等水利工程,收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等相关规范。
第八部分为“民用爆炸品安全”。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故该部分收录的法规政策主要涉及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与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和储存等相关内容。
第九部分为“石油天然气安全”。国内石油天然气生产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压舱石”,在提高储能的同时也不可以忽视安全生产强度短期内的快速提升,往往容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甚至诱发重特大事故,不仅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还会严重影响油气增储扩能战略实施,故该部分主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收录涉及石油、天然气开采、运输和储存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第十部分为“劳动安全保护”。该部分主要从劳动职业风险和环境暴露入手,收录涉及职业病防治、特定作业场所保护等规定。同时涉及特殊劳动群体,如女职工特别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十一部分为“ 应急管理 ”。这一职能主要由应急管理部承担,以在政府统一层面加强我国的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协同指挥,可以实现对全灾种的全流程和全方位的管理,有利于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该部分主要涉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救援和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二部分为“安全监管”。该部分聚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机制,收录如《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在内的相关法规政策,以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夯实监管责任,确保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