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借鉴
从国际上看,美国市政收益债券(Revenue Bond)与我国专项债券类似,其运行机制相对健全,发展较为成熟,对完善我国专项债券市场的借鉴意义较大。因此,在国际做法方面,着重借鉴美国收益债券的制度设计和发展经验,加以对比研究,有利于分析得出我国专项债券市场的发展路径。
美国市政收益债券是指不以政府税收而是以具体项目收益(如房租、高速公路费等)或者特定来源的收入作为债券偿还资金来源的债券。收益债券的发行主体一般为各地方政府授权的独立项目主体或运营法人。[11]收益债券的发行既可用于新项目建设,也可用于对原有债务进行置换(2014年美国市政债券中47.3%的发行为再融资)。我国专项债券和美国市政收益债券相比,主要差异表现为对发行主体责任的界定。美国收益债券的发行主体大多为各级地方政府授权的项目主体或运营法人,少数由所属层级的地方政府代理发行(Conduit Issuer)。当发生违约时,美国收益债券由项目对应的收益偿还,同时建立市场化的违约救助机制,一般不增加地方政府的直接债务规模。[12]
目前,我国个别地区也以企业债券形式探索发行了准项目收益债券,发展改革委也在积极鼓励发展项目收益债券,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市场化发展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例如,依据美国的成功经验,在信用评级制度上实行双机评级;对地方政府财政状况等事项进行评级,从而提高评级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同时,为了加强发债的透明性以及减少风险,在信息披露制度方面,可以像美国一样让相关监管机关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情况、负债规模以及偿债能力等出具意见,还可以像巴西一样举行听证会。在管理方面,可以像美国、日本一样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相关管理方法并且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在偿债方面,可以借鉴日本,设立相应的偿债基金制度,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顺利清偿到期债务并保障债权人的利益。此外,还可以效仿巴西,对政府债券发行和运行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人事惩罚甚至刑事惩罚。
[1] 周华、韩立岩:《美国市政债券的发行和监管及对我国的启示》,载《经济与管理研究》2003年第6期,第61页。
[2] 顾巧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视角下我国市政债券风险管理的思考》,载《科学发展》2013年第10期,第31页。
[3] 李玉宝:《日本地方债券体系、市场及对我国的启示》,载《金融经济》2015年第2期,第153页。
[4] 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课题组:《国际地方政府债券监管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5] 冯兴元、李晓佳:《地方政府负债问题与市政债券的规则》,载《学术界》2013年第10期,第21页。
[6] 张子学:《美国市政债券执法的状况与借鉴》,载《证券法苑》2014年第4期,第102页。
[7] 李佩珈、陈巍:《巴西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主要经验及借鉴》,载《国际金融》2015年第2期,第47页。
[8] 敬沛、敬志红:《“金砖四国”政府债务管理实践对中国的借鉴》,载《经济研究导刊》2013年第3期,第8页。
[9] 张旺:《我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探讨》,载《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2年第5期,第33页。
[10] 林立:《地方政府市政债信用评级制度研究:印度的经验及启示》,载《地方财政研究》2015年第7期,第91页。
[11] 张海星:《地方债发行:制度配套与有效监管》,载《财贸经济》2009年第10期,第12页。
[12] 彭睿、姜超:《美国市政债管理模式对我国的借鉴与启示》,载《金融经济》2017年第24期,第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