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规定
本章为锻压设备安装工程的共同性条文。目的是避免在本规范各章中重复规定。各类锻压设备机型的特有规定,如本章不能包括时,则在该机型的章、节中去规定。其中有少数为了检查使用规范方便,也有一些重复现象,如轴承温升和最高温度等,目的是为了使用方便,防止发生漏检现象。
2.0.1 锻压设备的基础、垫铁和地脚螺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基础的几何尺寸及标高应按基础设计图和设备底座进行复检,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有关规定;
2 与锻压设备底座或垫铁相接触的基础表面,应铲平或磨平,且不得采用灰浆抹平;
3 地脚螺栓和垫铁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当随机技术文件无规定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有关规定;
4 公称力小于50000kN的锻压设备的垫铁,亦可选用减振垫铁。
设备的基础、垫铁和地脚螺栓在《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中已有详细的规定。本条突出说明锻压设备底座或垫铁相接触的基础表面,应铲平或磨平,不得用灰浆抹平的要求。50000kN以下的中小型的压力机可采用减振垫代替普通垫铁。
2.0.2 机械压力机几何精度检验前,应对其安装水平进行检验和调整。当工作台面长度小于或等于1.5m时,水平仪应放在工作台中央位置检测;工作台面长度大于1.5m时,水平仪应放在工作台两端检测;其纵、横向放置的水平仪读数均不应大于0.20/1000,但闭式高速精密压力机不应大于0.10/1000。
本条参照《锻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JB/T 1829-1997试验方法的规定修订的。其安装水平检测要求,对于与本条规定不同的,则在该具体锻压设备的章、节中规定。锻压设备安装水平的调整是几何精度检验的基础,只有其静态稳定性符合要求后,其几何精度检验才能获得正确的结果。
2.0.3 锻压设备组装前的清洗和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零、部件的外表面、组装接合面、滑动面、各种管道、油箱和压力容器应进行清洗;出厂时已装配好的组合件,不应拆卸清洗;清洗方法及其清洁度的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有关规定;
2 清洗后的加工面、接合面,安装时应均匀地涂抹不含二硫化钼添加剂的润滑脂;
3 需要装配的零、部件,应检查其基本尺寸和配合公差;装配件的外表面应无碰损、锈蚀和变形现象。
2.0.4 锻压设备的组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第2.0.3条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装配的工艺规程和程序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2 装配图上未出现的垫片、套等零件不得安装;
3 操纵装置、调节装置等传动机构中的空程量,不得超过该机构尺寸链中各零件的标准配合间隙值之和;
4 锻压设备固定接合面应紧密结合;下列联结部件的固定接合面之间的间隙无特殊要求时,其允许塞进塞尺的厚度应符合表2.0.4-1的规定;
1)立柱台肩与工作台;
2)立柱调节螺母、锁紧螺母与上横梁和工作台面;
3)液压缸法兰台肩与上横梁或机身梁;
4)活塞或柱塞的台肩与滑块;
5)机身与导轨或滑块与镶条;
6)组合式框架机身的横梁与支柱;
7)工作台板与工作台或与横梁。
表2.0.4-1 联结部件的固定接合面允许塞进塞尺的厚度(mm)
注:允许塞尺塞入深度不得超过接触面宽的1/4,接触面间可塞入塞尺部位累计长度不应超过周长的1/10。
5 安装后的齿轮副,其轴向错位偏差不应大于表2.0.4-2的规定;
表2.0.4-2 齿轮副轴向错位偏差(mm)
6 现场组装的重要凸轮副,其辊轮和凸轮受力区段的实际接触线长度,不应小于总长度的75%;
7 用螺栓联接的锻压机械组装件,当联接有预紧力要求时,其预紧力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其最大预紧力宜为螺栓材料的屈服极限值的0.5倍~0.7倍。预紧后应将其锁紧;
8 液压、润滑、冷却、空气系统及其他固定连接或活动连接的密封处,不得有渗漏和介质互相混合的现象。
本条参照原规范2.0.4条和《锻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JB/T 1829-97修订的。其中:第2款是参照JB/T 1829-97第3.5.1条增加的内容,因为这是施工中常见的质量弊端,故突出规定;第3款是参照JB/T 1829-1997第3.5.4条增加的内容,装配中控制传动机构的空程量,其目的是减少传动中冲击和滞后现象;第7款是对解体安装的设备装配的要求内容。锻压设备用有预紧力要求的螺栓联接时,其最大预紧力是以“螺纹联接及其预紧控制与防松”和SMS的SN403中对8.8级预紧强度的螺栓,利用了70%的螺栓材质的屈服极限值。由于其他因素的影响,安装时实际的预紧力在屈服极限的50%~60%之间,故本条采用螺栓材质屈服极限的0.5倍~0.7倍来控制螺栓联接的预紧力。
取消原规范第2.0.4条关于飞轮现场组装后的圆跳动检查的内容,因为飞轮虽然是解体出厂、现场组装的部件,其装配部件及销孔都是加工定死的,无法调整。所以取消此项检查。
2.0.5 现场组装的液压机,除应符合本规范第2.0.3条和第2.0.4条的规定外,在组装前,尚应检查下列零部件,其允许偏差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1 上、下横梁或前、后梁的立柱孔与立柱或张力柱的基本尺寸和配合公差;上、下横梁立柱或前、后梁的孔轴线与其端面的垂直度;
2 活动横梁的导套孔与导套、导套与立柱的基本尺寸和配合公差;
3 工作缸台肩与横梁配合面的接触均匀程度;工作缸与柱塞、导套、压套的基本尺寸和配合公差;
4 立柱或张力柱轴线与螺母端面的垂直度、基本尺寸和配合公差,螺母与立柱螺纹的配合间隙及接触均匀程度。
本条是参照锻压机械有关技术条件制定的。这些组装件的结合面均为重要的结合面,本条列出后,为简化条文内容,在各类机床中不再重复列出;条文规定的检测项目和数据的目的是要求现场复测有关数据,作为安装施工的备用数据,防止组装中发生事故。在安装中如发现明显的超差问题应及时提交有关方面研究解决。
2.0.6 液压机的立柱或拉紧螺杆采用加热法预紧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立柱或拉紧螺杆加热前的冷态预紧,应对称均匀地紧固,紧固后的螺母与横梁的固定接合面应符合本规范第2.0.4条的规定;
2 立柱或拉紧螺杆所需的伸长量、螺母旋转角度和加热温度,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当随机技术文件无规定时,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λ——立柱或拉紧螺杆所需的伸长量(m);
k——修正系数,宜为1.3~1.5,中小型液压机取大值,大型液压机取小值;
σ——材料的许用应力(MPa);
l——立柱或拉紧螺杆被拉紧部分长度,即上横梁的夹紧高度(m);
E——立柱或拉紧螺杆的弹性模数(N/mm2);
r——螺母旋转角度(°);
s——立柱或拉紧螺杆螺纹螺距(m);
t——立柱或拉紧螺杆的加热温度(℃);
α——立柱材料的线膨胀系数(1/℃);
l1——立柱加热长度(m)。
3 立柱或拉紧螺杆加热预紧时,宜两个立柱或拉紧螺杆对称并同时进行,加热预紧后应立即将开合螺母锁紧。
本条公式是1989年经过调查和重型行业“立柱断折调查报告”的分析后修改的,修改后的公式增加了k值为1.3~1.5。分析认为产生预紧力不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原公式把横梁视为刚体,未考虑压缩变形量和被夹紧部件间的间隙影响;二是加热前立柱冷态预紧程度不够,使螺母旋转角零位不正确;三是加热方法不当,加热时间长,使横梁受热影响膨胀。采用修正系数1.3~1.5后,许用应力则由9.8kN/cm2~11.76kN/cm2提高到12.74kN/cm2~17.64kN/cm2,补偿了实际影响预紧力的因素。中小型水压机k系数取大值,大型水压机k系数取小值。本条公式在原规范全国性行业审查会议上,得到全国各主要重型机器厂、西安重机研究所和各安装施工单位代表的一致认可,本次修订中仍采用该公式。
2.0.7 在检验矩形或方形工作台平面时,其不检区域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 工作台边长小于或等于1000mm时,在距边缘为0.1倍工作台边长的范围内应为不检区;机动台式压力机在距边缘为0.05倍工作台边长范围内应为不检区;
2 工作台边长大于1000mm时,在距边缘100mm的范围内应为不检区。
矩形工作台上平面加工时,其边沿部分均为非工作面,即工作时使用不到的地方。因此在做几何精度检验时,便划出一定的范围为不检区。本条为锻压机械不检区的通用性规定,不检区有特殊要求的则在相应的章、节机型中明确规定。
2.0.8 机械压力机拉伸垫托板或气垫托板的安装水平,其纵、横向放置的水平仪读数不应大于0.20/1000;托板与底座导轨间的间隙应均匀;托板上平面与底座上工作台面的平行度和距离,以及多个拉伸垫或气垫的同步性,均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本条参照《锻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JB/T 1829-1997试验方法的规定修订的。其安装水平检测要求,对于与本条规定不同的,则在该具体锻压设备的章、节中规定。锻压设备安装水平的调整是几何精度检验的基础,只有其静态稳定性符合要求后,其几何精度检验才能获得正确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