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火药、炸药存放规定
3.0.1 洞库及覆土库的单库存药量应按梯恩梯存药量确定,当存放其他火药、炸药时,应按表3.0.1进行换算。
表3.0.1 常用火药、炸药的梯恩梯当量值
注:本表未包括的火药、炸药梯恩梯当量值应由试验确定。粉状乳化炸药、膨化硝铵炸药、铵油炸药和改性硝铵炸药可按同类产品确定。
洞库的存药量以鳞片状梯恩梯(0.85g/cm3)为标准,其他火药、炸药均按梯恩梯当量值进行换算。黑索今、太安、梯恩梯、粉状铵梯炸药、中能复合推进剂和高能复合推进剂等的当量值是根据爆破效应试验资料确定的。单、双基火药由于未做梯恩梯当量试验,故参考有关资料确定。
3.0.2 火药、炸药均宜按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但条件受限制时,可按下列火药、炸药分组存放:
1 黑索今、奥克托金、太安、高能混合炸药。
2 梯恩梯、梯萘炸药、地恩梯。
3 单基火药、双基火药、中能复合推进剂。
4 高能复合推进剂。
5 胶质炸药。
6 黑火药。
7 乳化炸药、粉状铵梯炸药、水胶炸药、粉状乳化炸药、膨化硝铵炸药、改性硝铵炸药、铵油炸药。
参照其他现行有关规范中对危险品分组存放的规定而提出。
3.0.3 洞库的存药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装药与主洞室横截面积比应小于或等于0.26,并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Ks——装药与主洞室横截面积比;
Sy——装药实测横截面积(m2);
Sd——主洞室实测横截面积(m2)。
2 装药长径比应小于或等于18,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KL——装药长径比;
L——装药长度(m);
D——装药等效直径(m)。
3 库内垛位的间隔不应小于0.1m,运输道宽度不应小于1.0m,沿墙内壁检查道宽不应小于0.8m。
4 火药、炸药的堆垛高度,不应大于表3.0.3的规定。
表3.0.3 火药、炸药堆垛高度
5 火药、炸药堆垛装药等效直径不应大于各洞库规定的装药等效直径。
根据对国内储存火药、炸药洞库存药条件的综合调查及大规模系列洞库爆炸试验并考虑了操作和管理的需要而确定。
3.0.4 覆土库内垛位间隔、运输道、检查道宽度及堆垛高度,应符合本规范第3.0.3条第3款和第4款的规定。
根据对国内储存火药、炸药洞库存药条件的综合调查及大规模系列洞库爆炸试验并考虑了操作和管理的需要而确定。
3.0.5 库房内的温度不宜高于30℃,且不宜低于-10℃。存放双基火药的仓库温度不宜低于-4℃。库房内的相对湿度宜保持为50%~80%。
根据国内储存火药、炸药洞库管理经验确定。按本规范设计并配合相应的管理制度,一般可满足本条要求,在特殊环境下,可适当加强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