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特种砂混砂机
3.2.1 混砂机的球体及运砂小车,不得作为起重运输的承力处。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球体及运砂小车如作为起重运输的承力处将会损害设备,可能发生安全事故。
3.2.2 碗形树脂砂混砂机的安装(图3.2.2),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混砂机的球体及运砂小车不应拆卸;
2 应将混砂机直接放在混凝土基础上,并用平尺、水平仪在机架上进行检测,其偏差不应大于0.2/1000。调平后,应用地脚螺栓固定。
图3.2.2 碗形树脂砂混砂机
1—砂斗;2—小车;3—机架;4—球体
本条第1款主要是考虑到混砂机的球体及运砂小车一旦拆卸,很难恢复到出厂时的状态,在安装中也没必要拆卸,如球体及运砂小车处作为起重运输的承力处将会损害设备;第2款主要是为了明确主机的固定要求,其他附机可以直接摆放在混凝土基础上。
3.2.3 固定式双臂树脂砂混砂机的安装(图3.2.3),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混砂装置的机座及除尘装置应安装在混凝土基础上,并应用地脚螺栓固定;
2 调整安装水平时,应使上、下臂在作业范围内任意位置上停留,并应无自行位移现象;
3 树脂砂混砂机叶片与壳体内壁的间隙,不应大于3mm。
图3.2.3 固定式双臂树脂混砂机
1—液料筒;2—上臂回转机构;3—进砂机构;4—上臂;5—下臂回转机构;6—下臂;7—机座及泵管系统;8—除尘装置;9—电控柜;10—拉手
固定式双臂树脂砂混砂机在调平时,使上臂和下臂在作业范围内任意位置上停留,且无自行位移的要求,是考核安装调平的重要内容,也是考核安装水平、垂直度和各移动及运动部分是否灵活。如果在生产中上、下臂在停留位置发生自行移位,将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
3.2.4 空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碗形树脂砂混砂机试运转前,砂斗内不应放砂,液料筒内不应放液料,气动系统不得漏气,管路内部不得残留任何污物;
2 启动混砂机,其运转方向应正确;给砂闸板的动作应灵活、准确、可靠;树脂泵、固化剂泵等启动与停止应与给砂动作相符;
3 出砂门开、闭不得有冲击现象及异常声响,动作应准确、可靠;
4 双臂连续混砂机上、下臂应回转灵活、平稳;出砂口应在有效范围内的任意位置停留,停机时悬臂部分不应自由转动;
5 手动按钮操作混砂机,每个动作不应少于10次;单循环操作不应少于10次;自动循环操作连续运转时间不应少于1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