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术语
2.0.1 功能 function
系指自然或社会事物对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所具有的价值与作用。
2.0.2 水功能 water function
系指水体对满足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需求所具有的不同属性的价值与作用。
2.0.3 主导功能 dominant function
在某一水域多种功能并存的情况下,按水资源的自然属性、开发利用现状及经济社会需求,考虑各功能对水量水质的要求,经功能重要性排序,确定的首位功能即为该水域的主导功能。
2.0.4 水功能区 water function zone
为满足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需求,根据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和开发利用现状,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依其主导功能划定范围并执行相应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域。
2.0.5 保护区 protection zone
保护区是指对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及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需划定进行保护的水域。
2.0.6 缓冲区 buffer zone
缓冲区是指为协调省际间、用水矛盾突出的地区间用水关系而划定的水域。
2.0.7 开发利用区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zone
开发利用区是指为满足工农业生产、城镇生活、渔业、娱乐等功能需求而划定的水域。
2.0.8 保留区 reserve zone
保留区是指目前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不高,为今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而保留的水域。
2.0.9 饮用水源区 drinking water function zone
饮用水源区是指为城镇提供综合生活用水而划定的水域。
2.0.10 工业用水区 industrial water function zone
工业用水区是指为满足工业用水需求而划定的水域。
2.0.11 农业用水区 agricultural water function zone
农业用水区是指为满足农业灌溉用水需求而划定的水域。
2.0.12 渔业用水区 fishery water function zone
渔业用水区是指为满足鱼、虾、蟹等水生生物养殖需求而划定的水域。
2.0.13 景观娱乐用水区 scenery and recreation water function zone
景观娱乐用水区是指以满足景观、疗养、度假和娱乐需要为目的的江河湖库等水域。
2.0.14 过渡区 transition water function zone
过渡区是指为满足水质目标有较大差异的相邻水功能区间水质状况过渡衔接而划定的水域。
2.0.15 排污控制区 pullutant discharge control water function zone
排污控制区是指生产、生活废污水排污口比较集中的水域,且所接纳的废污水对水环境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