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港口规划及总体布置
6.1 港口规划
6.1.1 港址选择 site selection for port
对拟建港口、码头的地址从技术、经济、社会、城市依托和交通运输条件等方面进行比选。
6.1.2 港口规划 port planning
政府指导和调控港口建设与发展的基本手段,是政府依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对一定时期的港口发展方向、目标、空间布局、岸线资源利用及各项建设进行的综合部署。港口规划包括港口布局规划、港口总体规划和港口控制性详细规划。
6.1.3 港口布局规划 master plan of ports
港口的分布规划,主要确定区域港口的总体发展方向,各港口的地位、作用、主要功能与布局等,合理规划港口岸线资源,促进区域内港口健康、有序、协调发展,并指导区域内港口总体规划的编制。港口布局规划包括全国港口布局规划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布局规划。
6.1.4 港口总体规划 master plan of port;general plan of port
港口在一定时期的具体规划,主要确定港口性质、功能和港区划分,根据港口资源条件、吞吐量预测和到港船型分析,重点对港口岸线利用、水陆域布置、港界、港口建设用地配置等进行规划。经批准的港口总体规划是实施港口规划管理的法律依据。
6.1.5 港口控制性详细规划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 of port
以港口总体规划为依据,对港区或作业区水陆域总体布局进行优化,统筹安排港口集疏运、给排水、供电、通信信息、安全监督、口岸管理、环境保护等配套设施的布置,并与城市规划的相关设施协调、衔接。
城市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港口详细规划没有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为与城市规划对接,港口详细规划就称为控制性详细规划。
6.1.6 港口总体布置 general layout of port
对港口的功能分区、水域、陆域及各种配套设施等进行分析论证并确定相对位置,使其组成一个合理的港口生产体系。
6.1.7 港口水域 port water area
航道、锚地、港池、泊位等与船舶进出、停靠及作业相关的一定范围的水上区域。
6.1.8 港口陆域 port land
港口装卸作业区、堆场、港区道路等提供与港口功能相关服务的、与码头前沿相连的一定范围的陆上区域。
6.1.9 港口腹地 port hinterland
港口吞吐货物和旅客集散经济合理的地区范围。
6.1.10 港界 port boundary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港口水域、陆域的边界线。
6.1.11 港区 port area
由相对独立的水域和陆域组成的港口区域。港口可以由一个或者多个港区组成。
6.1.12 港口作业区 port operating district;port handlingoperation area
港口辖区内根据货种、吞吐量、货物流向、船型和港口布局等因素,划分的相对独立的装卸作业单位或地区。
为了提高装卸效率、防止污染及管理方便等,综合性港口根据货物种类和装卸特点,常划分成不同的专业作业区,有的港口又称其为“公司”。
6.1.13 港口功能区 port functional district
港区或作业区内根据不同功能划定的港口区域,可分为码头作业区、仓储物流区、临港工业区、支持系统区、公共配套区、港口商务区、港口景观区、预留发展区等。
6.1.14 港口物流 port logistics
港口城市利用其自身的口岸优势,以港口的软硬件环境、对港口周边物流活动的辐射能力和港口集散、存储、配送等特长为依托,形成的涵盖物流产业链主要环节特点的服务体系。
6.1.15 港口岸线 shore line of port
港口总体规划区内用于码头、船坞、滑道等港口设施建设使用的自然或人工岸线,包括相应的陆域和水域。
6.1.16 港口深水岸线 deep water shore line of port
适宜建设一定吨级以上泊位的港口岸线。
6.1.17 沿海港口深水岸线 deep water shore line of coastal port
适宜建设各类型万吨级及以上泊位的沿海港口岸线,范围包括沿海、长江南京长江大桥以下、珠江黄埔以下河段及各入海口门、其他主要入海河流感潮河段等水域。
6.1.18 内河港口深水岸线 deep water shore line of river port
适宜建设千吨级及以上泊位的内河港口岸线,范围包括除沿海港口岸线以外的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
6.1.19 泊位吨级 berth tonnage
泊位能够满足安全靠泊、作业的最大满载船舶吨位。按照不同的船舶种类,分为载重吨位DWT和总吨位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