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电气部分
3.3.1 电气控制柜安装应牢固,安装位置应满足操作和检修的要求,且应有良好的散热条件。
3.3.2 电气控制柜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的防护等级,电器控制柜、电器箱、电器屏等外表面应密封良好。
电气柜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的防护等级。IP是国际用来认定防护等级的代号,第1个数字表示电器防止外物侵入的等级,第2个数字表示电器防湿气、防水侵入的密闭程度,数字越大表示其防护等级越高。IP54中的5是防止外物及灰尘侵入,虽不能完全防止灰尘侵入,但灰尘的侵入量不会影响电器的正常运作,IP54中的4是防止飞溅的水侵入,防止各个方向飞溅而来的水侵入电器而造成损坏。本条是对电气柜防尘、防水性能的要求,确保其安全性。
3.3.3 电气箱体内、外部应干净整洁,标识应正确、清晰、明显。
3.3.4 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上应有可靠接地点,接地应可靠,并应有接地标志。
3.3.5 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 5226.1的有关规定。
本条所述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 5226.1—2008的有关规定是指电气设备的连接和布线应符合该规范第13.1条的规定,导线标识应符合该规范第13.2条的规定,保护联结电路的连续性应符合该规范第18.2.2条的规定,绝缘性能应符合该规范第18.3条的规定,耐压性能应符合该规范第18.4条的规定。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在设计及安装中应引起高度重视,避免发生重大事故,做到防患于未然。
3.3.6 电气元器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气元器件的可动部分应灵活可靠,不应有异热、异响、磁滞等现象;
2 电气元器件所处环境的温、湿度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3 电气元器件的安装应牢固,接线应可靠。
3.3.7 电机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载、满载电流、电压应符合电机的设计要求;
2 接线柱与导线的连接应准确、牢固;
3 电机的安装应牢固、规范,应满足拆装和维修的要求;
4 电机的温升应正常。
3.3.8 安全保护装置应安全可靠,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标志。
3.3.9 显示屏、信号显示器应显示准确。
3.3.10 指示灯、传感器、报警器、自停装置、控制按钮、急停装置等应灵敏、可靠,操作应方便,按钮颜色应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