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从制度视角研究中华书局
第一节 回到中华书局企业制度的历史现场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世间万物普遍具有多面性,而要充分了解事物的多面性,势必得采取多元视角看待事物。在人文社会科学(包括出版史学)领域,结构和能动性是人们看待事物的两种主要视角。以出版史学而论:结构视角是指研究者以规则、制度等社会秩序的表征之物为焦点,来探讨出版史领域中的诸多现象;能动性视角则是着眼于考察出版人或出版机构的自主选择能力,出版思想史、出版文化史属于能动性偏向的研究。整体而言,出版史学界对能动性的关注要超过对结构的关注,而在结构视角类研究中,对宏观结构的研究又超过对微观结构(如企业制度)的研究。因此,本书试图详人之所略,回到中华书局企业制度的历史现场,通过大量的“现场报道”扩展出版史学的认知版图。
1924年9月1日,时年38岁的陆费逵为《书业商会二十周年纪念册》写了一篇序文,其中有段文字为近代出版史研究者熟知,这段文字如下:“我们希望国家社会进步,不能不希望教育进步;我们希望教育进步,不能不希望书业进步,我书业虽然是较小的行业,但是与国家社会的关系,却比任何行业大些。”[1]近代中国长期处于深重的内忧外患之中,“教育救国”曾是近代中国有识之士的一种普遍认知。他们之所以如此看重教育,乃是因为教育是精神世界的基础设施(类似于物质世界中的道路、房屋等基础设施),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影响和形塑国民的共性心态(或曰民族精神),解除近代中国在知识领域所面临的“合法性”危机。
所谓合法性,指的是某一领域的内部成员及外部人员对该领域的认可程度[2]。近代中国出版业肇始于西方传教士,始自19世纪中期。国人自办出版的高潮则出现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尤其是“1904年前后废科举,兴学校,各处开办学堂,需要大批教科书,教科书的需要,对出版事业起了极大的推进作用”[3]。由此可知,近代中国出版业与新式教育相伴而生。近代出版人主要通过新式教科书、新式出版物等对国人的共性心态或曰民族精神进行更新迭代,以此增强国家和民族的合法性。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出版业首先要增强自身的合法性。出版业的合法性是指,出版从业人员以及出版领域之外的人们对出版业的认可程度。人们一般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个维度来评判一家出版社的表现,可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影响出版业合法性的两个主要变量。在中国现代出版史上,中华书局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受到了人们的普遍认可,相关证据有很多,比较显著的一条是中华书局的招牌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得以保留,并延续至今。至于中华书局的经济效益,人们对此的讨论相对较少。有鉴于此,笔者从企业制度的角度对中华书局的局史进行考察,旨在解决如下问题:中华书局如何增强其经济效益方面的合法性;又如何以经济效益为手段,实现其形塑现代民族精神的目的。
民国—一个苦难深重的年代,也是一个充满着无数传奇的书业黄金时代。在民国出版界的大舞台上,上演了许多剧目,它们中的大部分早已成了绝唱,但也有一些弦歌不绝,将传奇延续至今。中华书局就是这些传奇者中的一员。
探寻中华书局成功的奥秘,必须将中华书局置于当时的社会背景中,对媒介(中华书局)与社会的互动实践抽丝剥茧后才可得到其成功的内核。时局的动荡不安和文化的多元灿烂,是民国的真实写照。出版媒介与社会环境是相互作用的过程,一方面,时局的动荡不安会对出版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阻力,这表现为民国出版业的命途多舛,一个不能忘却的记忆是“一·二八”事变中,日本人的野蛮行径使“文化宝库”东方图书馆刹那间化为漫天灰烬,令无数爱国人士为之潸然泪下;另一方面,出版社是文化企业,“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的出版无不打着其文化的烙印,而文化的积累和传播也离不开出版载体”[4],民国出版业以书刊为介质,启迪民智,推进教育,普及现代文明。这就是中华书局当时所处的出版生态。
在动荡不安的时局里,中华书局有其“变”,也有其“不变”。“变”是因为出版生态的平衡被打破,需要进行变革来适应新环境,主要是器物和制度方面的改变,譬如改合伙制为股份制、率先引进凹版印刷和彩印机器设备;“不变”的是由陆费逵所奠定的“出版救国”的文化信念。如开篇所引,陆费逵的那段名言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振奋人心的作用,因为它将出版与国家社会的命运紧密相连。将出版作为一种手段,以出版促进国家社会进步为目的,中华书局的百年基业正是在这个崇高的理想上建立起来的。
经济与文化,是出版企业无法回避的一对矛盾。经济与文化,孰轻孰重?通过还原民国时期中华书局的企业原貌,或许能够得到一些启示。
出版是一面镜子,映照出时代的特征。如果用一个词来概括民国出版业的特征,“多元”会是恰当的选择。“所谓某朝某代历史之‘大’,其实有时并不在于它时间之长短,而在于它的多面与多元,在于它为后人作未来憧憬和假设时,有较为丰富的矿脉资源可供开掘”[5],民国的历史很短暂,但是民国出版的历史文化资源却很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