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辩证法概论新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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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科学技术论

人类在为自己的生存与发展的奋斗中,体力与智力获得了改造与增进,它们的结晶就是科学技术。它是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统一,是实践唯物主义的客观基础,其核心是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人类文明的进步,具有明显的社会目的性和社会价值。从实质上看,科学技术论也就是科学技术的哲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自然哲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也是马克思主义自然哲学研究的最终目标。

一、科学技术论的实质是科学技术的哲学理论

科学与技术是两个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概念,各有不同的特点、目的和职能。科学是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主要任务是认识世界;技术是实现目的的手段,主要任务是改造世界。但在科研活动中,尤其是在当代科学整体化的趋势下,二者已融合为一个辩证统一体。作为生产和实践经验的总结,它从属于生产力;作为认识和改造自然的理性活动,它从属于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自然哲学的科学技术论,主要是研究和揭示科学技术发展的规律,因而实质上是科学技术的哲学理论。

现在所流行的“哲学”这一范畴是由希腊文“φιλο-σοφία”二词组成。而“φιλο”一词最初的含义指工艺技术,“智慧”的含义是从人类从事工艺技术时所表现的智力引申而来的,由此也可以引申,最初的哲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科学知识的萌芽。因此,在既包含哲学理论又包含自然科学的自然哲学中,不仅是关于自然的哲学学说,也是关于科学的哲学学说。由此推导,自然科学既然作为关于自然的本质及其规律的知识体系,从主观方面看,它体现了人类的智慧,是人类对客观世界的思维结晶;从客观方面讲,它概括了劳动的成果,是人类改造世界的经验总结。随着生产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自然科学经历了原始综合—分析研究—辩证综合的过程,在今天,自然科学越来越需要进行哲学的概括和总结,用哲学观点把自然界的客观辩证法和思维中的主观辩证法统一起来。

科学技术论作为科学技术的哲学理论,它的研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科学理论必须以真理性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亚里士多德曾就科学的真理性问题给出过这样的定义:真理就是正确的认识;事物对象客观地存在于意识之外,当认识同事物对象相符合时,认识就是正确的。他举了一个有趣的例子说:“并不因为我们说你脸是白,所以你脸才白;只因为你脸是白,所以我们这样说才算说得对。”28这个定义得到历代哲学家的认可,就连实用主义者的鼻祖詹姆士(W. James)也说:“任何辞典都会告诉你们,真理是我们某些观念的一种性质;它意味着观念和实在的‘符合’,而虚假则意味着与‘实在’不符合。”29詹姆士抓住了真理问题的两个要点,一是“实在”,二是“符合”,但他对前者做了经验主义的回答,对后者则做了工具主义的回答。这当然是我们不能苟同的。这种真理观的缺陷在于它的不确定性和模糊性。“符合”和“实在”可以作不同的解释,不同的哲学派别都可以从自己的哲学基本前提出发赋予其不同的内容。

真理是标志主观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自然科学是人们对自然界的本质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因而它本身是一种科学真理,它同它所反映的对象同样地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尽管它的形式是主观的,但它的内容是客观的,它经受过实践的检验,所以它具有客观真理性。现代科学广泛地用符号形式来表达科学成果,这种符号系统似乎同客观事物没有直接关系,但符号所代表的科学内容也是客观实在的反映,用形式化的语言更准确地、定性而又定量地反映客观实在,如爱因斯坦的“E=mc2”公式之所以是真理,并不在于这些符号本身,而是因它正确地反映了质量与能量的客观规律性。所以,科学之所以是科学,就因它具有客观真理性,并以客观真理性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离开了客观存在的物质实体,自然科学就失去了它的对象,离开了客观真理性,自然科学就不可能存在。

第二,科学理论必须以全面性作为自己发展的要求。科学在探索和揭示客观对象的本质及其规律的过程中,既从横的方面反映事物复杂现象之间的内在联系性,又从纵的方面反映事物发展全过程和各阶段之间的辩证统一性。因此,反映事物本质和规律的科学理论必然具有全面性的特点。列宁指出:“要真正地认识事物,就必须把握、研究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中介’。我们决不会完全地做到这一点,但是,全面性的要求可以使我们防止错误和防止僵化。”30科学理论的全面性,要求科学理论在反映某一事物的本质时,必须从这个确定范围内的普遍现象出发,从该事物的全部总和出发,对大量现象进行抽象概括,上升为理性认识,才能形成全面性的理论。在科学理论的发展过程中,后一个理论代替前一个理论,总是把前一个理论的科学真理成分保存下来,并使之不断地发展和扩大。科学理论正是在这种前后交替的过程中,不断接近全面性的。

但是,和世界上任何事物一样,科学理论是一个永恒发展的过程,它的客观真理性也不是一成不变的。由于理论和实践的矛盾、主观和客观的矛盾,它的任何真理性的知识,都只是对客观世界的某些方面、过程和层次的正确反映,总是具有近似的、不完备的性质。列宁指出:“人不能完全把握=反映=描绘全部自然界、它的‘直接的整体’,人在创立抽象、概念、规律、科学的世界图画等等时,只能永远地接近于这一点。”31实践是永恒发展的,所以任何科学理论,不论怎样成熟,也只能是相对完成的体系。所谓全面性也只是相对而言,对于任何具体的科学理论,没有完全的确认,只有不断的确认,没有永恒的真理,只有包含绝对于其中的相对真理。

第三,科学理论必须以逻辑性作为综合体系的准则。科学理论作为描绘客观对象某一特定领域整体的图画,它是由许许多多概念和判断构成的综合体系。个别的概念与个别的判断只能反映某种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而不能对某个领域的整体做出系统的描述。

科学理论之所以能够描述研究对象领域的整体,这是因为它不是简单地由许多概念和判断机械堆积而成的,而是依据一定的逻辑联系建立起来的判断体系。它的核心部分是基本原理或基本定律的陈述,如牛顿力学中的万有引力定律。以此作为出发点而推导出许多具体结论用于解释和预测经验结论,如牛顿力学中关于行星轨道的描述,关于哈雷彗星近日点日期的预测,等等。所以,科学理论必须是具有逻辑性的概念、判断体系,才能对特定的研究领域做出统一的解释和卓有成效的预测。

概念是科学思维的细胞,每门科学中的原理、定理、定律都是用有关的科学概念总结出来的。科学理论的完整体系就是由概念、与这些概念相应的判断以及用逻辑推理得到的结论组成的科学整体。

反映理论成分(即概念和相应的判断、推理)之间的关系、联系的总和是理论的结构。理论结构的特点在于,理论所由构成的那些概念和论断是在逻辑上严整的、连贯的系统,换言之,理论的概念和论断相互存在逻辑联系,借助于逻辑的规则可以从一些判断中获得另一些判断,即从一些被看作原始的真实判断中,逻辑地推出其他的真实判断。例如,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它的基本理论只有两条:相对性原理与光速不变原理。这两条原理决定了不同运动系统之间的变换要运用洛仑兹公式,在洛仑兹变换下,电磁定律和力学定律都是协变的,因而都可以逻辑地推演出来。

科学理论具有两个最基本的特点,一是与实践检验相联系的客观真理性,二是与形式结构相联系的严密逻辑性。这两个特点相互作用,相互补充,意味着科学理论系统地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本质。所以,科学理论必须在实践基础上按着逻辑的“格”建立严密的逻辑体系,这个体系中的概念、命题、原理等都必须是确定的、巩固的,具有“公理的性质”。不管事物如何变化,而这个确定性是相对稳定的。这种确定性是和科学理论的真理性等同的。科学理论的概念、命题、原理等如果没有确定性,科学知识就无法使人理解和占有,也就无法传播和交流,人类的思想也就无法继承和发展。辩证法强调事物的不确定性,但不否认确定性的存在。根本没有确定性,就谈不上不确定性。确定是不确定的根据,不确定是确定的运动。具有严密逻辑性的科学理论,它所追求的不是静止的确定性,而是处于动态过程的确定性,这种确定性才是现实的、具有真理性的。

上述三点表明,科学理论体现了哲学原则。真理性是认识论的体现,全面性是辩证法的要求,逻辑性是逻辑学的准则。如果说科学理论运用数学使其达到更加完善化的程度,那么,科学理论运用哲学观点来阐述它的研究成果,就会使它上升到哲学的高层次意识形态,并逐渐与哲学结合在一起。事实上,从科学与哲学发展的三种历史形态看,科学和哲学的汇合或融合是不可避免的趋势,这种汇合或融合,在当代已经不是一种理想,而逐渐成为一种现实。当代科学技术综合理论的成就,不仅从科学理论和科学实践上确证了辩证法的客观性和正确性,而且使科学和哲学日趋结合为一个有机整体,更深刻地影响和改变人类思维和人类行为,使全部社会生活都在科学技术的哲学理论的指导下得到改造,真正成为推动社会历史的革命力量,达到社会目的性的实现。

二、科学技术的社会目的性

任何科学技术从诞生起就具有社会目的性。这种社会目的性是社会的人所具有的,它从社会中来,为社会服务,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

目的性在人类社会中是不言而喻的,具有社会的客观性。但生物界是否具有目的性,一直是唯物主义者和唯心主义者争论的重要问题。目的论者利用生物有机体各种奇妙的结构和特性,利用生命现象的奥秘,来证明上帝或某种力量有计划、有目的地创造智慧和创造行为。但是,目的论和科学是不相容的,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给目的论以有力驳斥,同时阐明了生物“合目的性”的合理的意义。生物有机体的形态结构、生理功能的“合目的性”,实质上是生物有机体对生物环境的适应性,是生物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但不是出于自觉的目的,不是理智行动的结果,而是自然选择自发地长期起作用的结果,是生物进化的因果性的表现。近年关于生命现象的自组织、自适应的研究,表明了某种目的性的趋向,因此,“自然目的性”的提法是可以考虑的。但是自然目的性仍然不能同人类活动中所抱定的自觉目的性相提并论。

人是世界上真正具有自觉抱定的目的性,并根据一定目的从事活动的实体。人,而且只有人才真正通过自己有目的的创造性活动,在地球这个舞台上,建立起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把自己作为社会的主体,同自然界区分开来,对立起来,在对自然界能动地认识和改造的过程中,创造了地球上光辉灿烂的人类文明。

科学的根本目的在于解决人和自然的矛盾,在于改造自然的同时改造社会,推动社会历史的前进。目的是人的目的,而提出实现目的的人是社会的人,是生活于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社会关系之中的人。因此,人的目的的提出和实现,不仅要受自然历史条件的制约,受自然发展规律的支配,而且还严格地受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受社会发展规律的支配。

人总是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而面向自然,并通过有目的的活动来改造自然,从自然界获得生存资料,以便生产和再生产自己的物质生产,因而也生产和再生产社会的物质存在。生产的发展和进步,意味着人在处理自己同自然的关系上的发展和进步,也意味着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和进步。生产的发展和进步,不仅引起人和自然关系的改变,也相应地引起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改变。

科学技术能否得到社会的承认或公认,关键在于它是否具有明确的社会目的性。这是科学活动的起点,它的后果必须是满足人的需要。只有这样,科学才会得到社会的支持,达到目的的实现。这是我们考察科学技术社会目的性的一个根本出发点。

三、科学技术目的性的展开过程

从科学技术的发展看,科学技术目的性的展开过程,可以区分为三个不可分割的环节:

1.目的性的潜在阶段——自然科学。从严格意义上讲,科学和科学理论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科学本身有经验科学和理论科学之分,不仅包含理论知识,也包含经验知识。科学理论不等于科学,它是科学中升华和结晶的部分,是经过实践检验过的客观真理性的理论形态,或者说,是科学体系中的理论部分,是知性的扬弃,理性的复归。它通过一系列概念、范畴、命题等之间合乎逻辑的联系与转化,在思维中再现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自然科学是关于自然界物质形态及其运动的本质和规律的知识体系,以观念形态表现其精神产品,因而属于人的认识范畴,也是一种意识形态,参与人们的精神生活,成为人们解放思想的精神武器;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它属于一般社会生产力的范畴,当它未渗入生产过程前,它是一种“生产的精神潜力”或“知识形态的生产力”,一经加入生产过程后,就会转化为直接生产力,成为推动社会历史的革命力量。

从上述自然科学的性质看,它的目的是潜在的,是一种精神性的东西。用黑格尔的话说:“科学是精神的实现,是精神在自己的因素里为自己所建造的王国。”32在黑格尔看来,科学不是对客观进程的概括,而是精神的自我认识,是精神在其自身中营造的“王国”。这种看法显然抹杀了科学的客观性;然而,科学作为概念系统、逻辑体系,确实表现为精神形态或观念形态,一种发展着的知识系统。科学活动的成果是一种精神产品或知识产品,它以认识世界为直接目的,以追求真理为最高价值。

精神是物质的异在,是自然界自身的否定因素,物质派生的非物质现象。自然科学就是这种否定因素的结晶,非物质现象的成果。它在未渗入生产过程前,只能是潜在的,没有明确的社会现实目的,它同哲学一样以抽象知识作为自己的成果,致力于建立知识体系。但是,现实的自然科学总是客体和主体对立的统一、自然和人类对立的统一、物质和精神对立的统一。因此,自然科学的目的性虽然处于潜在状态,并无切近的应用价值,可是一旦冲破潜在状态,就会转化为强大的物质力量,给人类文明带来质的飞跃,甚至出现划时代的变革。这种力量主要体现在技术科学的应用上,从而导致自然科学的潜在状态转化为技术科学的物质状态,使科学技术的目的性进入主导阶段。

2.目的性的主导阶段——技术科学。技术科学是自然科学体系中的技术理论部分,根据自然科学的原理和人类社会的目的,凭借一定的手段和方法,对自然界实行改造和控制,创造人类所需要的自然物。它的目的是很明确的,具有明显的社会功利性。目的性是技术活动的起点,技术的后果是目的性的实现,它是科学技术目的性的主导阶段。

技术实际上是社会生产体系中发展起来的劳动手段,可以理解为人类活动手段的总和。虽然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技术的概念包含了许多新的特点,但技术的目的性使它日益成为实现社会目的性的必要手段。技术的结果不仅仅是改造自然的手段,而且成为改造社会的手段。所谓手段,广义地说,就是置于有目的的活动的主体和客体之间一切中介的总和,包括实现目的的工具和使用工具的方式,其中有决定意义的是工具,黑格尔称之为“理性的机巧”。人们利用一定手段,依照自己的目的,作用于客体,引起客体的改变,而人就在这种被改变了的客体中实现自己的目的。技术就是依照人的目的而使自然界得到改造以适应人类的生存的过程。当然,手段相对于目的而言,绝不仅仅指物质手段,也不是仅指技术能力,而是二者的结合。

在技术科学的研究中,人的目的性占据主导地位。人的目的总是反映人的需要,既有物质生活的需要,也有精神生活的需要。在具备了一定技术手段的基础上,人们根据需要提出目的,为实现目的而奋斗;目的又推动人们创造新的手段;在创造了新的手段的基础上,又引起新的需要,人们又提出新的目的。手段与目的互相促进,互相制约,同步发展,构成了人类有目的的创造活动史,这也是技术科学发展的历史。

推动技术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社会的需要。近代以来的三次技术革命就是在这种需要下掀起的。人类之所以需要技术,从根本上说,无非是两种目的:一种是实现人的体力和智力的解放,即通过技术的应用,不断减少人在劳动过程中直接参与的程度;二是寻求提高劳动效率的手段,即通过技术的应用,以较少的投入获得尽可能多的产出。人类在劳动过程中,通过运用自己所创造的各种技术手段,不断实现上述两个目的。与此同时,人类又不断提出新的要求,产生更高一级的技术目的,由此推动人类文明的发展与进步。因此,从趋向看,技术科学更加接近于人文科学。

3.目的性自身显现的阶段——人文科学。人文科学按拉丁文humanitas的原意是人性与教养的意思,它是在文艺复兴运动中与“神学”学科相对立的一门“人学”学科,是以人和自然作为研究对象的学问;现今一般指对社会现象和文学艺术的研究,通常认为包括语言、文学、绘画、音乐、雕塑、建筑、哲学等学科,实际上,社会科学、思维科学、语言科学等都属于它的研究对象。现代不少新兴科学技术,如电子计算机程序、软件的研制以及工程技术中的一些门类,也与人文科学的发展密不可分。

按中国文字的象形符号,可以把“人文”看作是人的文化,《易·贲卦·象》曰:“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亦即所谓“以文教化”的意思。当然,人文不等于文化,但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的对象都是以人为中心,人是文化或人文的创造主体。凡是人类,必有文化,也必有人文,人类活动作用于自然,便产生了物质文化;作用于社会,便产生了制度文化;作用于人自身,便产生了精神文化。这种种文化,统统都可以作为人文科学的研究对象。

从实质上看,人文科学就是人学,是人的目的性自身的显现,探讨人的目的性、主观性即人的“自我意识”及种种表现形态,揭示人的自我意识的社会客观性。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人的历史是人类自身进化的历史,即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这是一部同动物单纯以生物的自然进化方式表现出来的历史根本不同的历史,是人类有意识有目的地从事创造活动的历史。目的是以观念形态存在于人的意识之中的活动结果,既具有主观性,又具有客观性,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目的的客观性主要是它的对象化、具体化,使人的目的参与到人的活动中,形成人的自觉的目的性活动;目的的主观性主要是它可以在观念中存在,它形成于人的活动前,起到对活动的调控性作用。

人依照自觉的目的从事活动,努力使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处于人的自我意识的控制之下,并成为人们的自由行动,自觉地创造自己的历史。人文科学正是人的目的性的自身显现。但人类在过去的历史中,活动的自觉性还不高,因而活动的结果往往不能实现预期的目的。人文科学的任务在于使人的目的性建立在社会客观性的基础上,引导人们的活动适合国情,通晓世情,符合人情。从某种意义上说,人文就是人情、世情、国情的体现。马克思主义自然哲学的根本目的就是促进社会目的性的实现,推动人类从必然王国跃入自由王国,使目的的主观性与客观性得到高度的统一。因而,马克思主义自然哲学也就必然地要以科学社会主义作为自己的理论归宿,在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实践中,显示出它的巨大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