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认识史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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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意志能力的培养与国家政治经济建设的辉煌成就

罗马精神表现为实干,注重人的意志能力。许多历史上有过轰轰烈烈功业的政治家、军事家都是些意志坚强、明于判断、善于组织人力争取胜利的文武全才。恺撒16岁就开始积极参与社会生活,进入政界。公元前49年跨过卢比孔河,公元前48年法萨卢决战,恺撒树立了罗马精神的光辉榜样。奥古斯都·屋大维也是这方面的一个突出典型。他在一场重病之后,只带少数几个伴当,通过敌人控制区,步行到西班牙,参加那里恺撒领导的对庞培势力的战争。恺撒盛赞这种精神,把它看得比军人在战场上的勇敢更重要。很可能他正是在这时已决定把屋大维定为自己的继承人了。普通的罗马士兵也注意培养这种坚强的意志,法萨卢战役,恺撒军中严重缺粮。事后人们看到恺撒堡垒中剩下的食品,无法想象士兵吃这种东西怎能下咽的。战争锤炼了人们的意志,意志能力帮助人们取得了战争的胜利,也帮助人们取得了政治建设和经济建设的成功。政治建设表现为共和制度运作的成功,经济建设表现为罗马市政建设的宏伟壮观。奥古斯都自诩把一个泥砖的罗马变成了一个大理石的罗马。

一、罗马的政治建设

罗马人像许多其他民族一样,在自己的文明之初曾经经历过一个军事民主制的王政时期。王政的管理机构有三:(1)库里亚大会,即人民大会。它有权通过或否决一切法律,选举高级公职人员,决定战争和审判重大案件。(2)元老院,即长老议事会,由300个氏族长组成。是库里亚大会的预决机构和王的顾问。它拥有收税、征兵、媾和等权力。(3)勒克斯,即国王,是军事统帅,最高祭司和某些案件的审判长。

公元前6世纪中期,第六王塞维·图里乌斯在位时实行了一次改革,改革包括如下内容:(1)罗马居民不分贵族平民,按财产划分为五个等级。每个等级在战时自备武装组成若干个百人队。(2)罗马城市公社原来按血缘形成的三个部落改为按地区划分的四个部落。其居民不论贵族平民就所在地部落登记户口和财产,确定其权利和义务。(3)设立森杜里亚大会,即百人队会议。这个以地域和财产为基础的、以军事编制为形式的新机构代替了原来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库里亚大会。历史上认为这次改革标志着罗马由氏族制过渡到国家。

公元前509年罗马人民赶走了最后一个国王,选举了一年一任的两名执政官,罗马的历史进入了一个共和国的新时期。这个时期绵延5个世纪,是罗马历史上最重要的一个时期,外部战争不断,内部阶级斗争时紧时松,错综复杂。罗马共和国在战争中诞生,在战争中得到发展,最后在战争中赢得一个帝国。共和国不仅在军事上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功,它的政治制度也在这个历史过程中受到考验,不断趋向成熟,以致“共和国”这个名称成为一个光荣名词在历史上被不同时期不同阶级基础的国家竞相采用。罗马共和时期著名的历史学家波里比乌和著名的理论家西塞罗,当代人论当代事,都高度赞扬罗马的共和制度。认为共和制度最能体现人们在权利的普遍性和共同利益基础上的联合这一国家本质;它的内部机制既包含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又包含互相抵制互相约束,最能保证政治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宁。

罗马共和制的权力机构由三部分组成:(1)执政官;(2)元老院;(3)森杜里亚大会、特里布斯民会、库里亚大会。它们分别代表军政长官、议事会和人民这三种权力,构成三权鼎立、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制衡结构。但我们应看到,这和资产阶级国家“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是不同的”。在行政、立法、司法权上这三个机构虽有所侧重,但不是截然分开的。它们的权力分配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战争的环境中,随着国内平民和贵族的阶级斗争形势的变化而不断调整,逐渐完善的。

下面分别论述执政官、元老院和人民三个部分的权力分配及其相互联系。

执政官。执政官一年一选,每次选两名,权力相等。他们的主要职能是率领军队指挥作战。根据情况他们可以同时带兵作战,也可以一人在外带兵作战一人留在罗马主持内政。如果同时出战,则各带两个军团。战时他们的权力几乎没有限制:有权选定军团指挥官,指派后者办理征召士兵、组建军团的工作;服役期间,他们有权惩罚或奖励部下任何人员;他们有权动用国库基金,决定支用数额,并各有一名财务官跟随着,忠实地执行他们的命令;他们也有权向同盟城邦提出要求,要求他们提供辅助部队,指明提供士兵的人数,指定盟军总管。和平时期,他们在罗马行使管理国家一切事务的权力。民政官员中他们地位最高;除了保民官以外,其他一切官员原则上都得服从他们。他们负责介绍外国使节到元老院。他们可以召集元老院会议,担任主席,提出讨论事项,并把元老院决议逐条付诸实施。他们也有权召集并主持人民大会,提出法案要求讨论,并亲自主持实行人民会议的决议。他们也领导官员的选举,照顾国内安全,主持某些节日活动等。

元老院。王政时期即已设立的机构,初由300名氏族长组成。它由共和时期沿袭下来,人数不断增加,权势益重,成为贵族的堡垒,传统的维护者。元老院的职能范围非常广泛,从内政到外交,从军事到财政,从立法到司法,几乎无所不包。历史学家波里比乌认为它最重要的职能是控制国库;编制预算,规定税收的性质和数量,监督包税,铸造货币;除执政官的军费外,别的任何支出都需元老院决议通过,否则财务官是无权支付任何公款的。即使每五年一次的例行拨款,交给户籍官用来修缮公共工程的,也由元老院控制。军事上元老院是总参谋部和军事委员会。它决定征兵的时间和数量,包括盟邦提供辅助部队的数量,也有权宣布解散军队。它监督两名执政官的军团分配和战线分派,监督执政官决定和执行战略,决定是否给予得胜将军以凯旋式的荣誉。外交权力集中在元老院中。由它接待外国使节,决定给予何种接待和什么答复;由它派出使节去国外,执行包括宣战、受降或提出强烈要求等等使命。内政上有宣布非常状态、任命独裁官的权力;当执政官不在国内时,有权指定元老领导下任执政官的选举事宜。还有规定节日和献祭的权力,以及在非常情况下解释神兆的权利。立法方面,公元前339年以前它有权批准人民大会决定,公元前339年以后保有预审权。它也是国家常设的司法机关,有权审理诸如叛国、谋反、下毒、暗杀等等重大罪行。

人民。随着森杜里亚大会和特里布斯民会的出现,库里亚会议已经没有实际作用。森杜里亚大会意为“百人队”大会,是图里乌斯改革创立的一种军事和政治合一的机构。居民按财产和地域划分为若干单位,战时每个单位出一个百人队,平时在公民大会上有一票表决权。百人队会议有宣战和媾和的最后表决权,有选举包括执政官、大法官、监察官等高级长官的权力。公元前287年之前有通过宪法的权力。特里布斯民会意为“部落”大会,是不分等级不限财产资格的平民大会,后来贵族也参加进来,便成了全体人民的大会。公元前287年以后它成了主要的立法机构,宪法以及一切法律都由它讨论通过。其决议可无须元老院同意而对全体人民有约束力。它有审理和判处罚金案件,并且是唯一审理死罪的法庭。它有权选举财务官、高级营造官、部分军团指挥官(另一部分由执政官任命)和各种低级长官,在仅有平民参加的特里布斯民会上选举代表平民利益的平民保民官和其他平民官员。

共和国的三个组成部分的权力分配既如上述,看来似乎执政官在处理民政或统率军队进行战争时,在要做的一切事情上拥有绝对的大权,但是事实上他必须有人民和元老院的支持。没有他们的支持和配合,他将一筹莫展。军团需要经常的给养。如果元老院不同意,军粮、饲料、衣服、装备、饷银便无法筹措。只要元老院从中作梗或故意怠慢,执政官的一切计划便成泡影。执政官一年任期届满时,元老院有权撤换他,也有权让他再次当选。如果到时他的计划和意图还未及完全实现,那么事情的或成功或半途而废就完全取决于元老院的态度了。再说,一个执政官指挥一场战争取得了胜利,是否举行一次凯旋式,展示一下将军的丰功伟业,也需要元老院的支持。如果元老院故意抹杀或装作视而不见或者不同意提供所需资金,凯旋式便无法组织无法举行。至于对人民,执政官不论身在罗马之外多远的地方,都要设法争取他们的好感。因为和约和任何协议的批准与否都取决于人民。最重要的是,在任满卸职时,执政官必须向人民述职,把自己的所作所为向人民作一番交代,到时是否能取得人民的认可,就取决于他和人民是否保持有良好的关系了。总之,执政官在任职期间必须时时注意尊重元老院和人民的权限,争取他们的好感,否则就会到处碰壁。

再说元老院,它虽然握有那样大的权力,但在处理国家重大政务或做出重大决定时,也必须充分考虑人民的愿望。遇到该判死刑的重大案件,它也不敢擅自审理,必须把它移交人民审判。甚至如果有人提出一项法律,意在剥夺元老院的某些传统权力,或要废除元老们的某些特权或优待,甚至要剥夺他们的私产,该交给人民大会决定的,元老院也不能擅自处理。最重要的是平民保民官的权力。他们经常密切关注人民的意愿,对侵害平民权益的决议事项他们可以行使否决权。保民官中只要有一人表示反对,元老院的任何决议就会归于无效,甚至连开会议事都不许可。因此,元老院是害怕民众的,它不敢忽视人民的意志。

同时,人民也一定得重视元老院,不论公私场合都尊重它的成员。罗马法律禁止元老经商,因此工商业活动统属人民利益。国家的公共工程的建筑和修缮分给人民承包,他们是承包商;国家的港口、船坞、航道、矿坑、土地、果园,包给人民征税,他们是包税人;还有和这些承包人合伙的,为这些人担保的,几乎可以说每一个人都和这个那个的契约有着种种的利害关系。而在这些契约的执行上元老院有最高的抉择权。如果发生了什么意外,它可以把期限延长,可以减免承包人向国库缴纳的承包金,它可以使他们得益也可以使他们亏损。更重要的是元老院握有司法审判权。一遇到诉讼,不论是刑事还是民事,案情重大的都由元老院派它的成员担任法官。法庭的判决人民是无法阻挠和抗拒的。同样,人民也不敢轻易反对执政官的计划,因为一到战场上,所有的人无例外地都处在他的绝对权力之下。

就这样,罗马政权的三个成分各拥有自己的权限,同时也都必须尊重别的部分的权限。他们团结起来互相支持,足可应付一切非常事变。一旦遇到共同危险,他们就能群策群力,共渡难关。看到共同利益之所在,他们就能通力合作,以不可抗拒的力量实现所追求的目标。相反,如果哪一个部分居功自傲、专横跋扈而腐败起来,这种制度也包含有补救的办法。即三者之中,如果有哪一个部分想凌驾于其他两部分之上,专权谋私,就会遇到后者的抗拒和抵制。遇到这种情况,他们通常以妥协告终,三权之间又恢复了平衡。

罗马的共和政治制度是罗马人的创造,是罗马人的骄傲。在五个世纪的漫长历史过程中,政权的三种成分既互相配合相互支持,又相互抵制相互约束,保证了内部的团结稳定和对外战争的胜利。和此前历史上(像在希腊和古代东方)出现过的单纯的君主制度、贵族制度和民主制度相比,罗马共和制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具有如上优点,但我们还是不可以把共和制度予以理想化。首先,共和制的三权鼎立实质上是两权对立,以元老院为代表的贵族权力和以森杜里亚大会与特里布斯民会为代表的平民权力的对立。执政官大都从元老中选出,卸任后又都进入元老院,在历史上是很少看到他们和元老院不一致的。再说,元老院和民会两者相比,显然元老院具有明显的优势:民众大会不常召开,保民官也相互掣肘,而元老院则是一个常设的机构,其成员是长期固定的,且拥有传统的崇高威望,影响力很大。所以元老院是事实上的共和国权力中心。罗马元老院是富有统治经验的,他们善于妥协。他们用对平民的让步换取后者对战争的支持,给外省上层人物以罗马公民权,团结他们共同镇压奴隶和被征服地区下层人民的反抗。西塞罗把妥协视为三权鼎立的结果,称赞妥协是共和国的唯一救星,其实是平民反抗和两极力量较量的结果。另一方面也应该看到的是元老院政治上明智老练的表现。元老院的妥协政治被后来的历代统治者视为罗马共和制突出的政治经验,不少国家都曾设立元老院(上议院、参议院)作为自己权力的支柱,并且认为政治就是妥协的艺术。

公元前30年,屋大维灭亡埃及,罗马已由局促于第伯边的一个小小城邦一跃而为囊括地中海周围广大地区的一个庞大帝国。原先建立在城邦制经济基础上的共和制政体已经不能适应整个帝国奴隶制经济广泛发展的需要,不能适应阶级关系的变化和阶级斗争激化的新形势了,需要建立一个能代表整个帝国范围内奴隶主阶级利益的新的政治形式。这就是个人独裁的君主专制制度。罗马皇帝先称“元首”,后改称“君主”。元首制是假共和之名行君主之实。共和国的一切政治机构——执政官、元老院、公民大会虽仍存在,但已形同虚设,元首集各种最高官职于一身,揽全部大权于己手。屋大维既是终身执政官,又是终身保民官。在元老院他是首席元老,在公民大会他是第一公民。既得到了“奥古斯都”(至大至尊)的称号又拥有“祖国之父”最高荣誉。凭借这些职衔他可以批准或否决元老院和公民大会的决议,推荐各种高级官职人选,并可越次表决。这时他开始创立听命于他个人的中央集权的官僚制机构。元首下设“20人委员会”,由忠于元首的15名元老、两名执政官和元首的亲属组成,起重要的咨询决策作用。初无固定形式,到哈得良帝统治时期(117—138)正式建成“元首顾问会”,其成员有元老、骑土、法学家。奥古斯都又设立皇家办事机构,任命自己的亲信掌管皇家的地产、仓库、税收等。到克劳狄帝时期(41—54)这个办事机构发展为三个中央权力机关。(1)秘书处,掌内政、外交和军政;(2)财务处,掌财政;(3)司法处,掌法律事务。官员多由皇帝亲信的释放奴充任,他们听命于皇帝个人。

经受3世纪危机的打击,罗马帝国走向衰落。为了镇压人民的反抗,戴克里先(284—305年在位)加强君主专制,把元首称号改为“君主”,彻底抛弃了共和制形式。他头戴冕旒,身着皇袍,要求臣民行跪拜礼,政治制度也和东方国家没有多少分别了。

古罗马的政治制度,无论是所谓共和民主制也好、君主专制制也好,其实质都是奴隶主专政。奴隶是说话的工具,无任何政治权利可言。他们的“政治”旨在协调奴隶主贵族与自由民之间的政治经济关系。社会事务、城市建设、工商贸易,乃至文化艺术种种活动都有赖自由民参与其事,他们潜在的社会力量是不可忽视的。因此,初期贵族们不能不考虑到他们的利益,寻求妥协,以例巩固统治,共同镇压奴隶。及至小小城邦扩展为庞大帝国,政权牢固了,实力强大了,贵族之中的铁腕人物即那些攻城略地、敛财劫奴的贵族头目,自以为是凌驾于万人之上的特选人物,理所当然地要由他来实行君主独裁了。奴隶主强大时,要绝对顺利地满足其贪欲,他们需要独裁;衰落了,更需要独裁,借以苟延残喘。因此,古罗马提供的种种政治形式,都为后世统治阶级所钟爱。

二、罗马的经济建设

罗马人在征服战争中掠夺大量的财富和奴隶,作为资金和劳动力在罗马和许多殖民城市大兴土木,进行市政建设,为野蛮的奴隶主和城市的无业游民的腐朽生活服务,为帝国的统治者歌功颂德。他们建造了许多广场、凯旋门、神庙、宫殿、剧场、公共浴场、赛车场、角斗场。其中尤以罗马的广场、万神庙、科罗赛姆大角斗场、卡拉卡拉浴场、戴克里先浴场最为有名。

罗马的广场除了作为共和时期公众政治经济活动中心的罗曼努姆广场以外,从恺撒掌权时起又陆续兴建了几个规模宏大的广场。公元前54年到前46年建造的恺撒广场,面积160米×75米,其后半部是围廊式维纳斯神庙。神庙前廊有八根柱子,进深三跨。广场中间立着镀金的恺撒骑马青铜像。公元前42年到公元2年,在恺撒广场旁边又建造了一个奥古斯都广场,总面积120米×83米,大理石围廊式战神庙,面阔35米,8根柱子,柱高17.7米,底径1.75米,立在3.55米的台基上,显得高峻。柱头、山墙、檐部等处布满精美的雕刻。神庙两侧各造了一个供演说家使用的讲演堂,广场围墙全用大块花岗石砌筑,厚1.8米,高达36米,全长450米,把广场和外面隔开。

广场在共和时期本是开放的公众活动场所,是民主的象征。从恺撒起,广场开始成为个人崇拜的象征。这种倾向到图拉真广场可以看出达到了把皇帝神化的程度。图拉真广场建于109—113年,是罗马最宏大的广场。像东方君主国家的建筑那样,不仅轴线对称,而且作多层纵深布局。在约300米的深度里布置了几进建筑物。广场正门是三跨的凯旋门,进门是120米×90米的广场,两侧敞廊在中央各有一个直径45米的半圆厅,形成广场的横轴线。在纵横线交叉点上,立着图拉真的镀金青铜骑马雕像。在这个广场的底部横建着古罗马最大的大会堂之一的乌尔比亚巴西利卡。这个会堂有四列10.65米高的柱子,当中两列是灰色花岗石柱身白色大理石柱头。屋顶覆盖着镀金的铜瓦。大会堂后面的小院子里耸立着著名的图拉真纪功柱。柱高35.27米,底径3.70米,由白色大理石砌成,有23匝共长200多米的浮雕带,刻着两次远征达西亚的史迹。柱头上立着图拉真的全身像。穿过小院又是一个大院子,中央是崇拜图拉真本人的庙宇,也是围廊式,正面8根柱子规模宏大,雕饰豪华。这一切都是为了确立贵族首领的绝对统治,在民众中树立崇高伟大神圣不可侵犯的形象。

罗马城里有神庙420座,最有名的是公元120—124年重建的万神庙。主体为一庞大的圆形结构,上覆穹顶,其直径43.3米,顶高也是43.3米,象征天宇。穹顶中央开一直径8.9米圆洞,象征神界和人世的联系。从圆洞进来的阳光照亮内部,空阔柔和,有一种宗教的守静肃穆感。庙门采用希腊式柱廊,面阔33米。正面8根科林斯式柱子,高14.18米。柱身用独块埃及花岗石,深红色,磨光,柱头、柱础、额坊、檐部都是白色大理石的。檐部、山墙上的雕像,大门、瓦、廊里的天花,都是铜的,包着金箔。穹顶的外表面也覆盖着包金的铜板。整座建筑物显得华丽浮艳,是典型的罗马式建筑。

罗马城里剧场和角斗场也很多。剧场大的有9个,小的有5个。角斗场有两个,以一个名叫科罗赛姆的大角斗场最为著名。它是弗拉维王朝的皇帝韦伯芗和第度斯为纪念他们镇压犹太起义而建的,建于公元75—80年。大角斗场平面构图是长圆形,长轴188米,短轴156米。中央表演区长轴86米,短轴54米,周长524米。观众席大约有60排座位,可容8万人。从外面看,大角斗场立面高48.5米,分为四层,下三层为券柱式拱洞,每层80个,下层是通道;二、三层拱洞作照明窗口,每个券形窗口都立有一尊白色大理石雕像。第四层是实墙。立面上不分主次,浑然一体,无始无终,建造者用它象征罗马帝国的永恒。整个建筑物结构复杂而井井有条,功能齐全,形式美观,被后世视为体育场馆的标准型制,一直沿用至今。

公共浴场是一种多功能的建筑物。除了作为主要构成部分的浴场而外还有运动场商店、图书馆、音乐厅、讲演厅、交谊室等,实为一种大型的俱乐部。耽于逸乐的奴隶主和游手好闲之辈,每天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这里度过的。帝国的皇帝为了讨好他们,把公共浴场愈造愈高大豪华。3世纪时卡拉卡拉浴场和戴克里先浴场,堪称当时罗马建筑的最高水平。卡拉卡拉浴场占地575米×363米,戴克里先的大体相仿。浴场的主体建筑,在中央前后排列着冷水浴厅、温水浴厅和热水浴厅。三个大厅的两侧是更衣室、洗濯室、按摩室、蒸汽室。浴场有采暖措施,地板、墙壁、屋顶都通上管道,输送热水热气。三大浴厅内部空间都很高大宽敞。温水浴大厅用横向三间十字拱;卡拉卡拉的面积55.8米×24.1米;戴克里先的面积61米×24.4米,高27.5米。热水浴大厅用穹顶,卡拉卡拉的穹顶直径35米,在罗马也不多见。浴场内部装饰十分华丽,墙壁和地面贴着大理石板,镶着摩赛克,绘着壁画。壁龛里和靠墙的装饰性柱子的柱头上以及内部小柱廊的檐头都饰有雕像。三个大浴厅周围,卡拉卡拉浴场前面部分都是商店。其两侧,店面后面是演讲厅和图书馆。后面是运动场。运动场看台后面是水库,储水能力33000立方。看台左右还有讲演厅。戴克里先浴场前面没有商店,后面是半个圆剧场。

公共浴场主体建筑成为近代大型公共建筑物在处理内部空间方面的范本。

除了上述大型公共建筑而外,罗马人还建设了一些有益于公众的大型公用设施,例如敷设了长距离的输水渠道,把清洁的泉水引入城市,改善了城市的卫生条件,建造了四通八达的大道和桥梁、港口,加强了各地区之间的联系,除了有利于加强帝国的军事和政治控制而外,也有益于民间的经济文化的交流,促进了社会的发展,排干沼泽增加良田。这些设施有的工程浩大,有的技术复杂,在当时条件下应该说是不容易的。以克劳狄名字命名的水渠,在跨过阿尼奥河谷时,建造了高高的石拱架,水是从拱架上流过去的。人们在建设奥斯提亚新港时,在左右两侧修筑了弧形防波堤。入口处前面的深水段的防波堤特别难筑。他们不得不把从埃及运来大方尖碑的那只船,连碑一起沉入海底,两边再用木桩加固,然后在上面建造灯塔。为了排干富基努斯湖沼泽,有的工程地段要劈开山体,有的地段要打通隧道,3万民工连续施工11年。

古罗马彻底摆脱了狭小城邦的局限性,缔造了西方第一个真正的国家,不但建立了有效的统治国家的政法军事制席,更为重要的是辉煌的市政建设,各式各类的配套设施,各种不同风格的宗教、政治、文化、体育、娱乐场所,还有有利于农田水利、港口贸易的建筑,如此等等,均为日后国家城市建设树立了楷模,这一切业绩是令人赞赏不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