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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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

以上引文十分明确地探讨了“是”。首先要做一些文字说明。引文中所谈论的“是”这个词及其相关用语,原文中既有动词形式estin(如残篇2),也有动词不定式形式einai(如残篇8),还有分词形式on(如残篇8)。中文没有语法变形,字面上看不出这些不同词形的区别。但是在原文中,它们都是谈论的对象,相当于名字,即便是estin这种动词形式,也相当于一个名字使用的。就是说,该表达式字面上是动词形式,所起的作用却相当于一个名词表达式。中文“是”一词虽然没有表达出不同词形,因而与原文是有差异的,但是在相当于名字或名词表达式这一点上,与原文仍然是一致的。以上是关于句法方面的说明。此外还有语义方面的认识。我要问的是,“是”一词的各种不同形式的意思是否相同,即不定式einai与动词estin和分词on的意思是否相同?如果不同,那么译文中不加区别的翻译则是有问题的。如果相同,那么以上翻译则没有什么问题。因为尽管语言的差异使中译文未能保留字面上不同词形的区别,但是由于没有造成词义的走样,因而是可行的。如果大致相同,那么以上翻译仍然没有什么问题,至少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若有必要,也可以增加对语言形式的说明,2或者加注原文形式。

在我看来,名词有命名的功能。除了专名是直接用来命名外,人们也可以通过名词来命名想要谈论的东西。因此名词的含义主要还是来自其动词和形容词等词自身的意思3。基于这一认识,einai这个词固然有各种不同形式,包括动词不定式和分词形式,但是其主要意思还是来自其动词形式。从动词的角度说,该词的主要用法是联系主语和表语,因而系词含义是其最主要的含义。因此,其相应的中文乃是“是”。同样的道理,动词是如此,名词也是如此。基于这一认识,以下讨论不再刻意对词形做进一步的区分和说明。

有关巴门尼德的思想,争论最多的是关于残篇2的论述,尤其是其中所说的“是”与“不是”。而争论的原因主要来自于巴门尼德的表达方式。在残篇2的用语是estin和ouk esti。它们是einai一词的动词第三人称单数形式,而且是孤立的表达,既没有主语,也没有谓语或表语。区别仅仅在否定词ouk:前者没有它,乃是肯定表达;后者有它,则是否定表达。由于estin仅仅是一个词,而且是一个动词,因而人们在理解它的时候空间较大,可以形成不同的认识和解释。

有人认为,这里的estin是无主语的,因而是完整的表达。这里使用的estin和ouk estin是无人称的,没有主语,因此应该在本体论的意义上来理解,它的“意义是纯存在的”,“因为希腊语与英语不同,它接受不带表达出主语的系词非人称用法,也接受不带表达出主语的存在非人称用法”。4依据这样的理解,有人将这里的estin和ouk esti译为“存在”(exists)和“非存在”(exists-not)。5

有人认为,这里的estin是应该有主语的,因而是不完整的表达;应该为它加上主语,相应的英(德)译文则应该是“it is”和“it is-not”6(“es ist”和“es nicht ist”7)。随着这样的理解和翻译,自然会产生一个问题:estin的主语,即这里的“it”是什么?不仅讨论中有分歧,一些人甚至根据自己的理解来翻译,比如有人认为“it”是关于实在、关于世界以及关于可谈论的东西的表达,因而把它译为“所是者”(that which is),8有人则认为“it”是涉及到思维规律的表达,因而把它译为“是”(Sein,IST9)。

与以上看法相对,也有人认为,estin确实是一个不完整的表达,但是它并非仅仅省略了主语,而是也省略了表语,结合二者考虑,它所表达的实际上乃是“──是──”。有人明确指出:


这个表达式是一个句子框架,其中,主语的位置和谓语的位置都是空白的。在这个框架中,只有“是”(esti)保留下来,指示其作用。这种作用,一种恒定的逻辑作用,就是联系主语和谓语。它用来表示一个谓述记号。它标志着一个事实:谓语正被附加在主语上,正被用来谓述主语。10


以上各种不同观点可以简单地分为两类。一类认为estin无主语,另一类认为它有主语。多数人持后一种观点。我赞同这一观点。在我看来,estin是以动词形式表达的,因此对它的理解应该而且必须依据它的具体使用方式。动词与名词不同,它们在使用中总是被用来起说明作用,也就是说,它们不会单独使用,而是要与名词结合使用,对名词做出谓述说明。所以,认为estin有主语乃是有道理的。

有关estin有主语的观点也可以简单地分为两种。一种只考虑主语,另一种则不仅考虑主语,而且考虑表语或谓语,比如句子框架之说。自上个世纪60至70年代以来,持这种观点的人越来越多。我赞同这一观点。在我看来,既然考虑estin的使用方式,当然要考虑它的最通常、最一般的使用方式。而句子框架之说恰恰解释了它最通常、最一般的使用方式,亦即系词方式。对于estin的具体使用方式,即它究竟是,或者最主要是系词用法还是存在用法,可以有几种方式来考虑。一种是依据已有的研究成果,即专家们对这个词的具体用法的考察。一种是依据我们自己的经验认识。后一种方式比较简单,即通过举例的方式来说明estin一词的用法即可。假如对希腊语不太熟悉,借助英语或其他西语中以being为动词所表达的句子为例也行。比如海德格尔在《是与时》中探讨这个问题时所举的例子是:“天空是蓝色的”和“我是快活的”。11在表达中,除了“上帝是”(God is)这样的句子外,大概很难找到其他例子可以说明being不是系词用法。12

关于专家认识,可以有两个说明。其一,根据卡恩的研究,早期希腊文献中einai一词的动词用法主要有三种,其中80–85%是系词用法,在其余的15–20%非系词用法中,有些用法表示存在,有些用法表示断真。13其二,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第五卷被称为辞典卷。其中第七章对to on一词提供了四种说明,被认为是关于on的语词解释。我认为,这四种说明都是对on一词的系词使用方式的说明。尤其是其中明确谈到“这是这”(tode einai tode)这种句式,而且给出的例子都是系词方式。当然,人们对该章的解释有不同看法,但是至少承认其中最主要的还是关于系词用法的解释,或者最保守地说,关于其中的系词含义的说明,人们几乎没有什么不同看法,所有不同看法和争论几乎都是关于其中所谓的存在含义的。

以上仅仅是一般性的认识,具体到巴门尼德的论述,仅有这些一般性的认识是不够的。也就是说,即便上述认识是正确的,我们依然还是要,而且最主要的还是要看一看巴门尼德是如何论述的。假如以上认识是有问题的,人们同样需要通过巴门尼德的论述来说明它。有英译者指出过这里的麻烦所在:以英文is来翻译estin显得“笨拙但中立”,对它的解释则“更难”,要在系词含义和存在含义之间做出判定,就“需要考虑那些estin有最显著表现的论述” 。14假定这话是对的,对于我们中国学者来说,麻烦似乎还要更大一些:我不知道以“是”来翻译estin是不是会显得笨拙,它是不是中立的,但是我认为,“是”在字面上可以显示estin的系词特征,因而可以表达它的系词含义。至于说它的存在含义,通过其特殊的用法也是可以识别的。与我的看法不同,在现有中译文中,人们通常以“存在”来翻译estin。15我不知道“存在”一词是不是笨拙,但是它绝不中立,因为它从字面上断送了表达系词含义的可能性。

非常明显,残篇2有关于estin的说明,但是没有关于它是系词用法还是存在用法的说明,也没有举例说明。因此字面上似乎看不出estin究竟是系词用法,还是存在用法。其他几段残篇也是同样,它们有关于estin的说明,但是也没有关于它是系词用法还是存在用法的说明。因此,要说明它的含义,我们还需要多做一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