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组织、观念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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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针对国内社会科学案例分析存在的若干问题,本文希望有六项阐明:首先,案例分析的目标不是讲故事,而是产出知识,因此需要遵循认识活动共享的一般逻辑和原则;其二,案例分析可以提供的知识类型不止一种,比如解释(原因)知识、理解(特征)知识,或者规范(原则)知识;其三,案例作为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不是对立关系,而是互补性关系;其四,案例的独特性有必要和一般性知识建立关联,从而使得具体案例可以和已有的知识发生对照;其五,案例研究的一个优势,是系统展现因果机制和过程;最后,零散多样的独立案例相互能够有意义,原因在于它们产出的知识,在相关知识体系中具有累进性位置。

以上所有讨论都在力求说明这一点:案例研究的目标仅在追求讲述故事——了解在给定的环境下到底发生了什么——是不够的,“如果不将其中的系统性特征区分出来,历史的教训就会荡然无存。(这样)对研究对象中哪些方面会持续下去,哪些方面对未来事件和研究有启发意义,我们将一无所知”。39是什么使案例研究相互联系,而不是支离破碎、各自孤立?不是案例故事本身,而是案例揭示的知识——这些知识的系统性及相关性特征,使案例分析具备关联、对照和支持关系,它们可以通过相互证明(证伪)或比较,将结论置入相关的知识系统。比如,上述人类学者塔斯研究的印度教派案例,提供了这样的知识:控制权竞争可能运用教派作为组织化手段,从而使宗教问题凸显政治特征。这一知识不仅有关人类文化活动与政治活动的联系,还揭示了政治组织化行为的多样类型和其他的社会组织化现象产生了可比性。

由于案例研究可以提供多种知识、可以展示多种特定的因果机制等特点,它给研究者的施展空间很广泛。但自由度增加,意味着对研究者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好的案例研究里,理论是一项已知或未知的知识陈述,方法是证明知识的逻辑,而案例材料是支持的证据。定性和定量研究中都有高水平之作,也有水平不高的作品,这种水平问题,不是因为使用了定性或者定量材料,而是基本的目的有异——目标问题可能就不在知识上。这样,即使有不错的材料,证明的水平也会有限,因为这些材料无法得到有一般意义(理论)、有特定逻辑(方法)的组织化。

关注知识者必然关注理论原理,即使以“经验研究”著称的案例分析也不能例外。理论知识对于案例目标问题之影响,在于对案例提出什么“有价值的”问题。逻辑的作用则是提供系统性、关联性及合理性推论的程式,只有关注理论及逻辑间系统的关系,大量案例研究的成果才会形成互相支撑、修订和批评,形成有益积累,使结论之间具有互补的意义。案例研究当然也可以被证伪,但证伪并非没有知识贡献,因为人类从错误中获得的知识,比从正确中学到的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