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常识小全书:案例自测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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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号牌能否借给别人使用?

案例实录

在生活中存在很多互借车号牌的现象。张先生居住在北京,没有北京户口,想用自己的身份证买车,然后借用别人的京车号牌,但是他不清楚这样一来自己买的车在北京是否可以上路,也不清楚机动车的号牌是否可以互借。

律师分析

每一辆机动车都有一个固定的机动车号牌。机动车号牌的设立如同公民的身份证一样,施行一车一号牌,驾驶人员不得私自制作车辆号牌,也不得将车辆号牌借给他人使用。同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交通部门的车辆管理机关也不得要求车辆驾驶人员使用其他车辆号牌。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法第十六条第(四)项也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该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还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通过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张先生不得将车辆号牌借给他人使用,如果借用车辆没有号牌并且需要上路的,需要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临时号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条第三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温馨提示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借用他人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这一规定是为了更好地对机动车辆进行管理,机动车车主应当自觉遵守、自觉履行。

自测小题

选择:机动车号牌因下雨被冲走,车主应该怎么做?[5]( )

A.借用朋友的机动车号牌

B.到交管部门补办机动车号牌

C.将机动车号牌位置进行遮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