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笔者研习民法物权已经20余年了,与民法物权结下了深深的“不了情”。
20年来,笔者一直在关注、学习、研习民法物权,聆听民法大家的高见,倾听普通民众的心声,集思广益,形成自己的浅见,撰写了《物权法判解研究与适用》,由人民法院出版社于2004年出版发行,后该书荣获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优秀科研成果奖(青年学术)。《物权法》公布后,笔者及时跟进,于2007年在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了《物权法判解研究与适用》(修订版)。《民法典》公布之后,笔者借学习、宣讲民法典的热潮,积极投身其中,同时研习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与《民法典》实施相关的司法解释,几易其稿,完成了这本《民法典·物权判解研究与适用》,既是为多年研习成果作一总结,也期待在本书与广大读者见面后,能获得更多关于民法物权研究的新思路。
法学界有一句名言:“民法乃万法之母。”而民法物权是民法的核心,是“母亲的心脏”。因为,物权法律制度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是最重要的民事基本制度之一。《民法典》物权编是在物权法的基础上,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结合现实需要,进一步完善了物权法律制度。因此,《民法典》物权编是规范物权法律秩序,维护交易安全的基本法律。
《民法典》物权编主要规定了通则、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占有,共有5个分编、20章、258个条文。《民法典》物权编进一步明确物的归属,定分止争,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体现和维护了我国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民法典》物权编明确国有财产和集体财产的范围、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行使、加强对国有财产和集体财产的保护,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明确私有财产的范围、依法对私有财产给予保护,有利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产权明晰、公平竞争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民法典》物权编确认物的归属,明确所有权和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内容,保障各种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依法保护权利人的物权,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重要作用。《民法典》物权编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普遍改善,迫切要求切实保护他们通过辛勤劳动积累的合法财产、保护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合法权益。《民法典》物权编明确并保护私人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激发人们创造财富的活力,确保“有恒产者有恒心”。
本书依据《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融百家之长,以司法实践和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例为依托,采用判解研究的方法(从案例入手—提出问题—法理阐释—简要评析),全面、系统地阐述了《民法典》物权编,力争做到将判解研究与适用紧密结合,为审判实践和现实生活服务。《民法典》物权编理论博大精深,而本人水平有限,时间仓促,书中的缺憾和疏漏在所难免,因此,恳请读者不要见笑,不吝赐教,为繁荣我国《民法典》物权编研究而共同努力。
《民法典·物权判解研究与适用》是笔者《民法典判解研究与适用丛书》的第二本著作,该丛书总序承蒙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法学院院长(兼),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秘书长王轶老师作序,笔者表示最衷心的感谢!拙著的出版发行,得到了中国法制出版社周琼妮女士的大力支持与辛勤付出,笔者表示最诚挚的谢意!
何志
202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