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能否直接向法院起诉?
案情
小强是某钢铁厂的工人,在炼钢车间负责浇筑程序。在一次工作中,由于融化的钢水沸腾喷溅,小强的胳膊不幸被烫伤,经医院诊断为重度烫伤,需住院治疗一段时间。在小强住院期间,厂里的领导不曾出面看望过,也未提过赔偿问题。小强出院后多次找到领导想要认定为工伤,要求工伤保险赔偿,工厂都拒绝进行认定。小强觉得很气愤,准备向法院起诉。但有朋友告诉他,劳动争议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必须经过劳动仲裁。那么,小强朋友的说法正确吗?
解析
小强的朋友说得对,在劳动争议发生之后,当事人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只有在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后,当事人的申请未被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满意,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对此作出了规定,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以看出,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本案例中,小强对用人单位的行为不满,不能直接起诉,而是应该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仲裁委员会没有受理他的申请或者他对仲裁裁决不服时,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