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如何防止校园欺凌?
情景再现
小张与小吴因琐事在教室里打了起来,同班同学小王向小张询问与小吴打架一事,小张表示让小王在放学后拦住小吴再说。小张、小王及其他6名学生于放学后将小吴拉进学校南侧的胡同里,进行质问与殴打。小吴因此离开家里没有去上学,4天后警方在公园山脚下发现了小吴的尸体。当地派出所分别给予参与打架事件的同学行政处罚,小吴的父母也将上述同学告到法院。法院认为该殴打事件属于典型的校园暴力行为,小张、小王及其他学生对小吴的殴打行为非导致小吴死亡的直接原因,但该殴打行为给小吴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对小吴离家出走、死亡有一定的影响,故判决小张、小王及其他同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
法律分析
一直以来,校园欺凌事件备受社会关注。校园欺凌不仅对未成年人的身体造成了伤害,还会对其心灵造成创伤。《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2016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2017年,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此外,全国各省区市也就校园欺凌发布了治理方案或实施办法,如福建省、浙江省、北京市等,对不同程度的校园欺凌作出预防、治理的明确规定。情节恶劣的,如携带刀具威胁、打骂同学等行为,可能被给予行政处罚,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在自尊心强但承受能力弱的年纪,小张、小王和其他学生对小吴进行殴打,对小吴来说必定会是一种致命的伤害。即便身体上的伤势不严重,心理上的创伤也是无法预估的,所以才造成了这样的悲剧。
校园欺凌具有普遍性,严重程度不一。在未成年人是非观念和辨别能力还比较模糊时,非常容易因为一些肤浅的想法作出不正确的行为。例如,看到有人欺负同学时,因为恐惧而不敢为其发声,甚至因为从众心理而加入其中,将事情严重化。无论孩子是哪一种性格,学校和家长都应加以重视,与孩子做朋友,多了解孩子的想法,多关注孩子在学校中的状态,及时发现不妥行为的苗头,从根源上杜绝校园欺凌的发生,引导孩子养成正确的是非观,不欺负、侮辱同学,也要自强、勇敢,保护受欺负的同学,保护自己不受同学的欺负。
校园欺凌事件一般发生在学校,所以处置也以学校为主。调查属实的欺凌事件,学校应该设置专门的教育方案,并督促欺凌者按照要求接受教育,对于不同程度的欺凌者给予处分。如果学生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必要时可将欺凌者转送至专门的机构进行教育。对于涉嫌犯罪的欺凌事件,学校应联系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同时,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相关部门也应注意保护受欺凌学生的个人隐私,以免遭受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