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街上……
刘瑞起[1]
走苏州街进入人大西门,径抵明德法学楼,是条每日行的路。十余年来,每每途径苏州街总让我感到亲切,还会觉得“苏州街”与心境有种莫名的契合。苏州街是个有故事的地方,有关她的故事还在继续演绎着。
仙人指路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成立于2010年,距今有十年,有关筹备工作实际上早在2009年就已开始了。创设律师学院的设想,最早是源于在京的法律系78级部分校友与来京出差的邱贵生同学的一次聚会,席间大家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捐款数额和参与运营的方案[2],并委托留校任教已近30年的韩玉胜同学向法学院及韩大元院长[3]沟通及转达。
由于当时我已由深圳返京移居,遂被众同学委托当作校友代表与黄海星同学一起落实此事。如此一来,就需要时常地往学校跑,但凭我上学时的记忆印象,常走中关村大街的人大东门。有一次与韩玉胜相约在明德法学楼下去法学院,他看我从东门过来,指点我道:“你以后走苏州街进人大西门,这路顺,方便!”然后抬起一条大腿,用脚指了指西门方向……他那金鸡独立的形状,像极了仙人指路的姿势。的确,照他指点再来学校走环路经苏州街可以直接到西门,省去原来走东门要过几个路口、等红绿灯、再掉头的麻烦。
为确定落实律师学院的运作模式及资金等事项,需要经常地到法学院开会,每次韩大元院长召集开会时,都必叫上龙翼飞、胡锦光两位副院长,还有几次林嘉书记也曾出席,同时还有叶林、姚辉、潘文军老师,作为“一手托两家”的韩玉胜次次在座。而我作为校友代表仅一人,有时不免心中无底。倒不是场面的隆重让人局促,主要是讨论中常涉及一些法律关系及概念、组织架构及管理机制、责任风险的控制,等等,院领导们关心的是发展及持续性问题,叶林老师提出的质询比较多,公司法权威嘛!面对这些博导名家,我每次对他们所关注问题的应对,更像是做学生的向老师们论文答辩。幸而每次事先或会后,韩玉胜都会告诉我“都是校友熟人,不用担心,我已经沟通过了,会后我再跟进下”。开会时,我常用目光询视他,那老兄则一言不发,拱手垂裳端坐,淡定得像位幕后师爷。如此几经往复,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律师学院成立前的各项筹措工作已完备并获法学院、学校审核批准。
识门径,不走弯路,要有高人点拨;成一事,必有推手,即如是吧!
说来也怪,我本无用心于理论学术的志趣,上学期间及毕业后在我个人的人生规划中也无回校及与韩玉胜做同事日日厮混的预设,但冥冥中竟一晃十年有余。如用十年的时间育养一子女,应该也上小学三四年级了吧……
有门无牌的西门 创立律师学院,得益于纪校长远见卓识,他认为律师学院的建立不占学校编制、不用学校资金,且在遵守学校各项规定并由法学院管理下,可以产生一些独特的运营方法,也可以作为创新的一个尝试。更得力于韩大元院长的举荐:律师学院在理事会的领导下,院长及运营管理团队由具有律师实务经验的法律系78级校友担任,利于加深母校与校友的联系,更好地整合校友资源;并前瞻性地从学科建设的高度在建院第一年就开设了全日制法律硕士(律师方向)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课程。也正是因为这些举措,使得律师学院在全国的律师教育中一直处于独有的领先地位,可见之英明远识。2017年,王轶老师继任法学院院长,他多次表示:“凡符合学校和法学院管理规定,有益于律师学院发展的,都会全力支持。”并由法学院主管副院长高圣平老师多次开会研究律师学院教学工作。正是有这些持续不断的支持,律师学院才得以迅速发展。现今,律师学院除担负并完成日常的教学教务工作以外,从律师教育的复合性、综合性特点考虑,还跨界、跨域成立了艺术与法律研究中心、商事犯罪研究中心、公职与公司律师研究中心、中蒙法律研究中心[4]及与学校“双创”机制相对接的“中国人民大学双创法律服务工作站(法硕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的常设机构秘书处设于律师学院,其创立大会及数次年会均在律师学院举办。这些机构常年持续地开展研究、学术交流及培训的活动,并出版各类出版物等。
然而由于律师学院的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不在学校编制之内,随着时间的日渐弥久,所遇日常的不便也偶有发生,律师学院不能享有学校正规在编的随附便利,如就餐及车辆出入的待遇、学校设施及图书馆利用、子女就学等,律师学院老师常自嘲地说“我们是二等校工”。
其实,世间这种有名无分的事也常有,例如,人大西门虽开在苏州街上,但这一侧北有海淀工商局“苏州街36号”,南有军队干休所的“苏州街52号”,唯独中间的人大西门无牌无号,中间省略掉十几个号牌也不知落于何处?即便在苏州街的另一侧、工商局的街对面,连卖烟酒、卖鸭脖的铺子都有“苏州街43-4”“43-5”的牌号,人大西门竟成了“有名无分”的所在。明德法学楼虽远在人大的西边,法定地址及邮递收发的标准写法仍是东边的“中关村大街59号”。想必这是早年苏州街门牌编制时人大还未开西门所致。所以,老话说:不怕生错命,就怕起错名。咱虽无号牌,出生时间有别,但幸在咱名字响亮,且还站在“一流”肩上!想一想,连人大西门况且如此,心中也就释然了。
寿礼苏州街 如果我说“先有苏州街后有人民大学”,可能不会有人太较真儿,街名因历史沿袭而古老合乎情理。如果说“先有苏州街后有中关村大街”,则可能有人会不同意,因为中关村大街的前身叫白颐路,苏州街与白颐路谁早?可能是个问题。据查,苏州街确是建于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乾隆屡次下江南,曾偕母出巡江南,其母回京后常怀恋江南风光,适逢她老人家70岁寿诞,乾隆为贺寿而兴建此街做寿礼,甚得其母欢喜。
常在苏州街行走,怎能不传袭些前人遗风?
自2010年律师学院成立后,屡遇法学院成立60周年、68周年、70周年,为表盛情献礼60万元、68万元、70万元?仅此远远不够,失之过于简单。咱虽做不到乾隆的用心独具,筑造一条“街”做贺礼,但咱持之以恒,建设好一个“院”还是可以努力的。律师学院成立十年来,在担负法律硕士(律师方向)研究生的培养费用和律师学院自我运营成本并盈余充足的基础上,已实现200多万元的上缴款,还积极招募组织法律系78级校友及社会关系人士向学校及法学院捐款,累计已逾1200多万元……[5]
原来苏州街,竟是寿礼耶!
苏州街也叫“买卖街” 古时的苏州街,从万寿寺往北延伸到畅春园长达数里,建造时以苏式商业街为模型,得名“买卖街”,也叫“苏州街”,街两旁的商店、铺子仿照苏州街道样貌,还特意从苏州城里选派商人来此经营,街道商铺人来人往,吴侬软语喧嚷,好似繁华热闹的苏州街景……
如今,“买卖”的苏州街已历经演变,这条街可以叫“学子街”,当今的“国子监”了。站在苏州街上的人大西门往北看,走到头是101中学,畅春园对面是北京大学,苏州街中段有八一学校、中国人民大学、十九中学,往南延伸有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万寿寺斜对面还有首都师范大学。对教育的投入与产出、知识人才的培养与效益,则是大手笔的“买卖”,已非昔日商业街所能比拟,这也是乾隆及其母意想不到的了。
这条街上称教授、学生的人员密度大,叫“师”的也多,除了教师、老师、导师外,还增添了“律师”,在人大西门附近如遇律师结伴而行或十几名律师相约而聚,想必是律师学院又有培训班开课了!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居于这条街上,从这条街的西门曾送走莘莘学子,至今已培养了十届法律硕士(律师方向)研究生230余人;面授培训全国律师2万余人次。
从近300余名讲师库中精选出了几十名全国知名律师、专家长期担任律师学院授课的实务导师。
在十年的时间里,律师学院非常注重自身的教育资源的积累与培养,律师学院自主创设性地开发了许多基础实务性课程,有些课程已由律师学院自有教师担任讲授。为加强教学与实务的联系,律师学院还培养和发展了5名教师成为执业律师。
岂止“吴侬软语”?这些学生、学员、老师来自海外、港澳台、广东、黑龙江,并且举办多次的“西部”培训班更有来自维吾尔族、蒙古族、藏族……英语、哈萨克语……各民族装扮的奇装异服缤纷多彩,形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
叫“苏州”的街巷已有许多 可能是北人对苏杭景物风貌的欣赏,“苏州街”之“苏州”俨然已成为驰名标牌,仅在北京城叫“苏州”的街巷就有多处。在颐和园也有条“苏州街”,是微缩的水街,在城里叫“苏州”的胡同、巷还有多处。这是园林营造上的“移景”手法。
但在办学上,已有类似于“移景”的添彩及创设。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的成立在全国具有创先意义,它是部属重点高校具有学历教育的第一家,“律师学院”在近十年内,已成为法学教育界的新事物。其对实践性及复合性的追求,是应和了现实需要,也是将实务及执业(职业)教育直接融入传统教学的一种尝试,也是法学教育深细化的必然。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成功的经验,已引发全国“律师学院”现象,法学界及律师行业产生了积极响应,现全国具有教学培训资质的“律师学院”有30多家,仅高校成立的就有20余家。在此基础上,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首创提出了“律师教育”的理念,并自2015年始发布了《中国律师职业教育发展研究报告》蓝皮书。同时发起创设了由20余家高校、律协创办的各律师学院组成的中国律师教育联盟,每年轮值召开年会一次……
总是与“苏州”有缘,比在苏州街上更不同凡响的是中国人民大学在苏州就有校区!这则是胜于移景的造景了[6]。
虽源于“移景”,但这神来之笔已巧为天工!
在苏州街上…… 不知是哪位高人的刻意而为,还是无心之作,每次站在苏州街上端详人大西门,且还往里看时,都会觉得这布局似有深意:
人大西门虽无门楣无门楹,仅有几根祥云立柱,但这样设计的好处是无限高之忧、简约而无城府深幽之繁,因为我们是属于“中国人民”的,否则国庆盛典近四层楼高的“开天辟地”彩车也开不进来[7]。这才是真正的有容乃大,走出去的人才也必是顶天立地的。西门的立柱挺拔向上,更像是发出天问的“朝天举”!所以,称为“天高人大”!
在西门外,即能看到“明德法学楼”,高阶高台,三块生辉的金属牌耀眼夺目:“法学院”居中,“知识产权学院”“律师学院”一左一右。一入校门即可寻到法学院,易辨易识,这在全国不是唯一,也属少见。拾阶而上,恰似逢人抬举的“步步高”!谓之“不二法门”!如此,律师学院铭句“天高人大 不二法门”的含义更丰满了。
区区十年,也就是个刚起步,在此不敢妄言功业得失,虽托古于“苏州街”,也仅是寄情调侃,聊以自娱罢了。究竟苏州街有多古老?谁先谁后?在我看来已再无实际意义,但十年来与她的缘分及酝生出的特别感受则是更为重要的了。
姑苏城外一茅屋,万树梅花月满天。[8]
[1]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执业律师,2010年至今历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副院长、执行院长、院长。
[2] 席间在座同学:邱贵生父子、韩玉胜、王洪涛、李争平、万春、马小琳、黄海星、洪道德及本人。
[3] 2009年,韩大元教授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
[4] 此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首创的中蒙两国跨境法律实务研究及咨询服务机制,自2016年律师学院即与蒙古国立大学法学院开展学术研讨,此后每一年皆举办各类活动。
[5] 捐款者:法律系78级校友邱贵生、韩玉胜、刘春田、徐孟洲、徐建、黄士林、任湘清、薛庆予、李争平、杨松、黄海星、王耀华、陈里程、何悦、洪道德及本人。组织社会关系人士捐款的有:王永和先生、彭年基金会、凌国强先生、杨旺坚、于光先生等。
[6] 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设于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58号,全称“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律师学院在苏州校区曾设立三年的培训合作项目,经苏州校区核算后创收1200万余元。
[7] 建国70周年庆典“开天辟地”彩车,现已置于校内明德广场。
[8] 唐寅《把酒对月歌》中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