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文本与案例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前言

2020年,必然是一个划时代的年份,蔓延全球的新冠肺炎成为检验世界各国法律制度及其法理基础的试金石。法律中的自由、人权、民主等价值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多维审视,也被赋予了更多新的意蕴。在这场百年未见的大挑战中,每一个法理学研究者都不可避免地再次深思:中国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法理学?

1988年,在法学基本范畴研讨会上探索性地提出了“权利本位论”的新范式,为法学研究提供了全景式的法哲学视角,为审视、重构法的本体理论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此后,权利法哲学成为我国法理学研究的主流范式和主要研究内容。2017年,张文显教授发表《法理:法理学的中心主题和法学的共同关注》一文,并创办法理研究行动小组,再次开创性地确立了“以权利为本位,以法理为中心”的研究思路。“法理”研究的兴起标志着我国“权利法哲学”的研究进入了更为深入、广泛的研究领域,但同时也表明,仅仅以“权利本位”作为研究工具,已经不足以应对中国法理学的现实发展,权利法哲学急需融合近年来兴起的新的研究范式,开创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理研究之路。

1997年“依法治国”基本治国方略被确定,1999年“依法治国”被写入宪法,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法律教义学范式应运而生。[1]相比之前缺乏独立性的法学研究方法,法律教义学范式更注重对法律自身特性的研究,因此法律教义学很快吸引了大量法学者的追随,各部门法学者纷纷投身于法律教义学的研究之中,法律教义学研究呈现出日益蓬勃之势。“法教义学范式”以解释实在法,使法律体系化为根本宗旨,以精准的概念、深刻的命题和严谨的逻辑为法律体系的形成提供基础,成为推动我国法治建设走向成熟的重要推手。

与此同时,随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诸多环境的整体变化,法律事件数量增加,且发生越来越多的疑难案件,传统法教义学的方法已经不能满足法律实践提出的更高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部分法学者引入社会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的方法来分析法律问题,由于社会科学方法密切关注法律体系与制度实践的联系,着力于解决中国本土法治的实践难题,因此越来越受到法学者的重视。“法律社会学”的研究范式逐渐形成,不仅为我国经济社会科技领域等方面的前沿立法以及中国法治本土资源的挖掘工作提供了难能可贵的理论支持,还在一定程度上更新了法学,带来了法学研究范式的转化。

尽管法律教义学和法律社会学的研究者众多,但是对于法律教义学和法律社会学究竟包含哪些内容、有哪些核心思想、有哪些基本理论模式、应该如何应用于我国的法律实践,我国研究者们尚未形成统一的看法。因而本书在厘清法理学学科的基本性质和发展脉络的基础上,对法律教义学和法律社会学的理论作出溯源式的阐述。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典型事件和司法案例,对如何运用法律教义学和法律社会学的经典理论和方法,作出深入细致的分析。尽管本书以法律教义学和法律社会学的理论和案例为核心,但是我们的立足点并不仅仅止于法律教义学和法律社会学,而是试图通过正本清源的工作,为中国法理学的发展作出一些奠基性的工作,为法律学子提供更为精准的分析中国现实的工具。

该书的主编为资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副主编为祁春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龚春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和黄泽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的博士生李光恩,法学理论专业的硕士生刘萍、瓦席布西、徐艺洋、吴欢欢、蔡震、张欣欣、杨玉峰和布宜铭参与了文献整理、综述以及撰写等工作,具体写作分工如下。

第一章:资琳、刘萍、瓦席布西、徐艺洋;第二章:资琳、吴欢欢;第三章和第四章:黄泽敏、李光恩;第五章:祁春轶、蔡震、张欣欣;第六章:祁春轶、蔡震;第七章和第八章:资琳;第九章:龚春霞、杨玉峰、布宜铭。


[1] 郭晔:《法理主题论——新时代中国法学新范式》,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20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