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录
一个吸毒中学生的忏悔
“如果我没有接触毒品,就能和大多数同龄人一样,在校园里接受教育,参加高考,成为一名大学生。可就是因为吸毒,我的人生被彻底改变了。”今年16岁的小明回忆自己吸毒经历之时,懊悔不已,“如果能够把我的吸毒经历告诉同龄人,让他们远离毒品,我认为很值得,这也是我想把吸毒经历写出来的原因。”
13岁那年,有次同学叫上他去网吧包间通宵打网游,游戏打到后半夜的时候,同学跟一些社会上认识的小青年在一起吸毒。这也是小明第一次接触毒品。
当时,他的朋友们把吸食的毒品叫“零号”,虽然小明感觉他们的行为不是什么好事,但出于所谓的哥们儿义气,他并未向任何机构检举他们,而且他也不知道,朋友们吸食的“零号”,其实就是海洛因。小明说,刚开始的时候,他并没有参与进去,只是专注地打网游。但随着困意袭来,以及朋友诱惑说吸一口可以提神,他心动了,想着就尝试一口,肯定不会上瘾。可令他想不到的是,吸了一口之后便停不下来了。成瘾后,他根本摆脱不掉毒品的纠缠。
父母知道小明吸毒后把他关在家里,不让他出门。可已经成瘾的小明总能千方百计地摆脱父母的约束逃出来,去找朋友聚在一起吸毒。经常吸毒的小明也因此辍学了。
“我的同学现在都已经上高中了,说心里话,我真是特别羡慕他们。”小明说,吸毒后,他和父母以及原来学校的同学越来越疏远,父母刚开始还苦口婆心地劝他戒毒,但后来也慢慢失望了,放弃了对他的约束,甚至有点让他自生自灭的意思。最后,小明为了能够吸毒,开始盗窃凑毒资,经常是一个月甚至一个季度才回家一次。
现在小明最想做的就是远离毒品,如果还有机会,他想重新来过。
律师点评
针对本案中小明吸食毒品的行为,小明的父母没有尽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的父母应当履行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毒品危害的教育,防止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进行其他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本案中,小明经常和吸毒者在一起打网游,聚众吸食毒品,虽然起初父母管束过他,但后来放弃了。正确的做法是,他的父母应该坚持不懈地对他进行毒品危害的教育,告知他远离毒品,与他一起面对困难、克服困难,成为小明戒毒路上最坚强的后盾,而不是放弃他,让他自生自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