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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房子面积缩水了怎么办?
现实困惑
张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购买商品房合同。合同上注明该房套内面积为92平方米,但没有对面积不符的情况作出约定。后来,张某发现开发商为其办理的“房地产产权证”上记载的套内面积为84平方米。张某与房地产公司就短缺面积的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那么张某应该要求房地产公司退款还是赔偿呢?
律师说法
张某应当要求房地产公司按误差率3%的原价退款及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双倍返还。我国法律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时,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3%的实际价结算,超过3%的房价款由卖方双倍返还。所以,张某可以要求开发商原价退款为92×3%的原房价,(92-84)-(92×3%)的部分按房价的双倍返还。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
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