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2 民法的基本原则
[考点提要]民法基本原则是对于民法基础理论的考查,属于重点内容,尤其是对法学专业来说,尤为重要。有时直接考查某一项原则的内容,有时会考查某一项基本原则的应用。两种考查均具有一定的难度。属于必须深入理解的内容。
主观题
1.试论我国民法中的绿色原则。(2018-法专-36)
[答案]
(1)基本含义
绿色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应当符合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确立此原则是代际正义的要求,当代社会发展不能牺牲未来的社会环境和资源;也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民事活动中民事责任承担的利益考量,应当符合绿色原则。
(2)立法依据
将绿色原则确立为民法的基本原则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民法典》第9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绿色原则,是宪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宪法》第9条第2款)在民法中的体现。在民事立法、司法以及民事活动中,贯彻此项原则,有利于构建生态环境中人与自然的新型关系。
(3)可能的功能
作为一项民法的基本原则,其可能发挥作用的表现如下:
首先,确立国家通过立法规范民事活动的价值导向,即进行规范设立要以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
其次,要求民事主体本着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从事民事活动,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再次,司法机关在审理民事案件时,适用民法规范裁判案件时,要加强对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保护。
2.试论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功能。(2017-法专-36)
[答案]
民法基本原则,是指效力贯穿于民法始终的基本准则,是对民事立法、民事行为和民事司法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本准则。民法基本原则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和民法理念的综合反映。
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指导功能。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突出表现在它的指导性。民法基本原则对民事立法、民事行为和民事司法均有指导意义。
(2)约束功能。民法基本原则对民法立法、民事行为和民事司法有约束力。
(3)补充功能。民法基本原则在民事法律规范中处于指导和统帅的地位,但是通常在民事法律规范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必须适用具体规定,不能直接适用民法基本原则。
3.简述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和功能。(2011-专-53)
[答案][2]
(1)含义
诚实信用原则,简称诚信原则,基本含义是,当事人在市场活动中应讲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维持双方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
(2)功能
第一,指导功能。即指导当事人正确进行民事活动,相当于行为规范功能。以此规范进行行为,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第二,赋予并约束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功能。在有立法依据的情形下,需要对于法条进行解释方可准确适用。对于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比如合同,具体条款的理解也只有通过解释方可实现。在裁判过程中,法官无论对于法条的解释还是对于合同条款的解释,均需要按照诚信原则的进行裁量。
第三,填补立法漏洞功能。有助于克服成文法的局限性。立法一旦确立,面对不断变化的生活世界,往往表现出不合目的性、不周延性、模糊性、滞后性,诚信原则的一般性规定可以克服这种局限。
第四,衡平功能。诚信原则要求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和冲突。这里的衡平,既包括具体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衡平,也包括具体当事人与社会利益之间的衡平。这种衡平主要体现在处理纠纷过程中责任方式的选择、责任分配的轻重、证明责任的分配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