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本法律故事书:绘声绘色讲解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法律常识(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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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罪证竟是5元现钞

毛斌17周岁,是某市重点中学高三的学生。他的父母经营着一家服装公司,家境殷实。因为家里只有毛斌一个孩子,所以父母对他百般娇宠。毛斌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兜里随时都有一沓红票子。然而,这位不差钱的“阔少”却因为5元钱走上了犯罪道路。

三个月前的一个下午,天下着绵绵小雨。毛斌放学后急匆匆地往家走,不小心和迎面而来的职高生杜飞相撞,杜飞的书本散落了一地。

杜飞直埋怨毛斌太莽撞。

“别说那么多,我赔钱总行了吧!”毛斌认为钱能解决一切事,随手甩了几张百元大钞给杜飞。

“大爷不差钱,也不稀罕你那点小钱!”杜飞不屑地看了一眼毛斌,随即从兜里掏出一大沓百元大钞,夸张地在毛斌眼前晃了晃。

毛斌从记事起,从没在钱的问题上受到过这样的鄙视。一气之下,他不管不顾地和杜飞吵了起来。

两个人吵来吵去不见输赢。为了表示不差钱、舍得花钱,他们决定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一掷千金的豪爽。

“我现在就进游戏厅去玩老虎机,你敢吗?”杜飞的语气中带着挑衅。

毛斌以前听人说过老虎机是赌博机,但他没参与过这样的游戏。为了不输给杜飞,毛斌大踏步走向附近的游戏厅。

玩了一次之后,毛斌对老虎机产生了不可抗拒的兴趣,他有事没事都爱去游戏厅蹭蹭。到后来,一天不玩,他心里就不踏实。

不知不觉间,毛斌手头的百元大钞越来越少。为了满足玩老虎机的需求,他向父母伸手要钱的次数越来越多。

父母对毛斌超出想象的花销倍感意外,为弄清真相,他们抽出一下午时间悄悄跟踪毛斌。当他们看到毛斌不好好读书,把钱花在赌博机上时,又气又急,决定以后严格控制毛斌的零花钱。

父母以为这样做毛斌就会戒掉赌博机。但令他们没想到的是,毛斌竟然想方设法地借钱、骗钱去玩赌博机。

父亲见毛斌这样不争气十分生气,以至于开车走神,发生了严重的车祸。父亲瘫痪在床,心力交瘁的母亲无暇顾及公司业务,公司被迫歇业了。家里的收入减少,毛斌的零花钱变得更少。即便囊中羞涩,他每天还是会去游戏厅望望。

这天放学后,毛斌又情不自禁地向游戏厅的方向走去。在经过一条僻静小巷时,他看到杜飞鬼鬼祟祟在巷道内来回踱步。

“你在这儿干吗?”毛斌出于一种好奇的心理,走上前大声询问。

“哥最近手头有点紧,想弄点钱来花花。”杜飞迷上老虎机后,父母也控制了他的零花钱。他对毛斌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

毛斌不明白杜飞怎么弄钱,正想问的时候,被杜飞止住了。

这时,两个个子小小的中学生向巷道走来——这条巷道是他们放学回家的必经之道。

“把钱交出来!”待到中学生走近,杜飞一个箭步跨上前,用水果刀对准他们的脖子。两个中学生见有刀子,吓得瑟瑟发抖,赶紧把身上的钱全交了出来。

“好,今天就先让你们回去。不许声张,要不然……”杜飞露出凶残的面孔。

两个中学生不断地点着头离开了。等他们一走,杜飞就暗笑着数钱。毛斌没想到如此轻松就能搞到钱,心里暗暗高兴。

晚上,毛斌翻来覆去无法入睡,白天的一幕在脑子里时隐时现。终于,他也拿了一把水果刀并放进了书包。

第二天下午,毛斌一放学就飞快地潜伏在学校附近的一条僻静巷道。大约过了一刻钟,一个瘦弱的小女生走入巷道。

“把钱交出来!”毛斌用水果刀抵住小女生后背,学着杜飞的语气,恶狠狠地吼道。

“我没钱!”小女生战战兢兢地说。

“交出来,要不然我就……”毛斌见小女生不给钱,便加重了恐吓的语调。

小女生下意识地捂了捂口袋。

毛斌看出小女生的钱在口袋里,于是用力拉开小女生捂着口袋的手,把口袋翻了个底朝天,没想到只找到皱巴巴的5元钱。

毛斌带着钱径直去了游戏厅,心安理得地玩起了老虎机。半小时后,一位民警来到游戏厅。原来,小女生报了案。民警以毛斌涉嫌抢劫罪带走了他。

“可是,我只抢了5元钱……早知这样,我就不抢了!”毛斌万万没想到会有如此严重的后果,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毛斌17周岁,达到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作案过程中,毛斌以胁迫手段强行劫取钱财,虽然只抢得5元钱,但其行为也构成抢劫罪。”审判那天,法院考虑毛斌未成年,且认罪态度较好,只对他作出了一年零八个月刑期的判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律知识链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故事中,毛斌17周岁,已达到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作案过程中,毛斌以胁迫手段强行掠取钱财,虽然只抢得5元现钞,但其行为也构成抢劫罪。

另外,文中的杜飞在不久之后也落入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