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行政主审法官会议纪要(第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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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明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2015年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以下简称第一巡回法庭)在广东省深圳市挂牌成立,2月2日开始受理案件。为了深入总结审判经验,2016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副部级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时任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同志主编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精选案例裁判思路解析(一)》(法律出版社2016年7月版),从850余件案件中精心挑选出11件具有代表性的经典案例,由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真实叙述案件裁判时的思维历程和心证过程,取得了很好的指导效果,引起了积极的社会反响。

2017年以来,第一巡回法庭审理的案件数量成倍上升,案件类型更加多元化,许多案件更加新型,事实关系更加复杂,法律关系错综交织。我们认为,有必要继续总结第一巡回法庭审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研究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新问题,向社会介绍和分享主审法官在审判案件中的新经验,以便为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部门提供更加鲜活的素材。

据统计,2017年,第一巡回法庭共收案1874件,其中民事557件,行政1265件,刑事52件;结案1850件,其中民事558件,行政1244件,刑事48件。2018年,第一巡回法庭共收案2528件,其中民事603件,行政1867件,刑事58件;结案2528件,其中民事611件,行政1858件,刑事59件。2019年,第一巡回法庭共收案3441件,其中民事859件,行政2523件,刑事59件;结案3190件,其中民事792件,行政2343件,刑事55件。

与此同时,为了认真研究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2017年第一巡回法庭共召开19次主审法官会议,讨论了21件民事案件,17件行政案件,3件刑事案件;2018年共召开21次民事主审法官会议,讨论了114件民事案件,召开11次行政主审法官会议,讨论了54件行政案件,召开11次全体主审法官会议,讨论了11件案件(其中有4件行政案件,2件民事案件,5件刑事案件);2019年共召开29次民事主审法官会议,讨论了137件民事案件,召开23次行政主审法官会议,讨论了85件行政案件,召开11次全体主审法官会议,讨论了8件案件(其中有3件民事案件,2件刑事案件,3件行政案件)。

统计结果显示,2017年至2019年,第一巡回法庭共审理7568件民商事和行政、刑事案件;主审法官会议共讨论450件民商事和行政、刑事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有许多案件是事实关系复杂,法律适用争议较大,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这些案件的审理和裁判,凝结着第一巡回法庭主审法官的知识、经验和智慧,对审理同类案件具有较高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在第一巡回法庭成立五周年之际,为了全面总结2017年以来第一巡回法庭在案件审理方面的经验和成果,进一步加强对巡回区法院审判工作的指导,不断提升巡回区民商事和行政审判水平,根据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部门、特别是巡回区各级法院的建议和中国法制出版社的邀请,我们从已经审理的案件中,精心挑选出部分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按照一定的逻辑体例进行编辑整理,形成《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案例指导丛书》。

该丛书共分5册,其中民商事审判类2册,分别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典型民商事案件裁判观点与文书指导(第1卷)》《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民商事主审法官会议纪要(第1卷)》;行政审判类3册,分别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典型行政案件裁判观点与文书指导(第1卷)》《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行政主审法官会议纪要(第1卷)》《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行政案件裁判精要》。丛书中的“裁判观点与文书指导”重在归纳案件的裁判要旨,为同类案件审理提供裁判规则;“主审法官会议纪要”则重在对案件审理中不同法律适用观点进行评析和对案件审理结果进行阐释。

我们编辑这套指导丛书的初衷,就是希望通过该丛书的编写和出版,向社会公开展示第一巡回法庭审理案件的基本思路,揭示案件裁判背后的法理,进一步统一巡回区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不断提升辖区四级法院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裁判质量和审判工作水平。

应当看到,近年来,随着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逐渐深化,“裁判尺度统一”日益成为审判实践的重点问题、热点问题以及难点问题。实现“同案同判”,既是对法官职业素养的考验,也是维护司法权威的迫切需要。当然,每一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真正意义的“同案”司法实践中并不多见。但是,类似案件应当在适用法律上保持一致,这是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树立法律尊严和权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在解决全国法院“裁判尺度统一”的问题上下了许多功夫,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开通中国裁判文书网、生效裁判文书原则上要求全部上网公开、发布指导性案例、强制对类案进行检索、制定审判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等,力求裁判结果与同类生效案件裁判规则保持一致。各地法院也越来越重视“裁判尺度统一”的重要性,纷纷出台相应措施,强调类案的指导意义。

第一巡回法庭自成立以来,就肩负着对巡回区法院进行业务指导的职能,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为此,我们在2018、2019年连续两年召开巡回区民商事、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主要目的就是结合巡回区法院的具体情况,对一些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具体法律适用问题达成较为统一的认识。

需要说明的是,这套指导丛书是第一巡回法庭全体主审法官集体智慧的结晶。当然,其中的观点更多地代表了编写者对有关案件裁判思路的理解和阐释。如果指导丛书中的内容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或审判委员会的意见不一致,请以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或审判委员会的意见为准。我们希望,这套指导丛书的出版对于全国各级法院法官审理类似案件能够发挥一定的指导作用,对其他各界法律人士亦能起到较好的参考作用。

最后,感谢第一巡回法庭历任领导、主审法官和参与本书编写工作同志的辛勤付出,感谢巡回区法院同仁及社会各界人士对第一巡回法庭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感谢中国法制出版社刘时山总编辑和陈兴、谢雯等其他编辑同志的关心和帮助!让我们共同努力,不断推动第一巡回法庭及巡回区法院审判工作水平迈向新台阶!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第一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

裴显鼎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