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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定是均等的吗?
现实问题
范某和彭某的父母都已去世,两人生有一子一女。子女都已成年,儿子是公务员,女儿因为身体有残疾,一直赋闲在家。不幸的是,范某在一次意外中丧生。在继承范某遗产时,彭某提出多留点给残疾的女儿,但儿子不同意,认为应该均分。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在这则案例中,虽然母亲、儿子、女儿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在一般情况下应当均分。但由于女儿身体有残疾,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