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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上级党组织能否任命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咨询问题:近期,我们单位的党委书记调到外单位工作,日常党务工作暂由党委副书记主持。我们在筹备党员代表大会时,又接到上级通知,要求我们上报书记候选人名单。我感到很纳闷:上级不是能够任命下级党组织负责人的吗?
解答:《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18条明确规定:“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一般应当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补选。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编著的《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二次修订本)第151条“上级党组织指派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应注意的问题”中指出“上级党组织只能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即只能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同时还指出:“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原则上都应选举产生。上级党组织对其进行调动或者指派,一定要慎重:一是必须是工作需要;二是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负责人的数额应有所限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在下级党的委员会任期内,调动或指派下级党组织负责人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常务委员会委员职数的二分之一。”
据此,上级党组织只能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即只能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常委、副书记、书记,而党员代表大会召开期间不能直接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