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至上:养成公民对法律的敬畏感
法律意识应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相适应,与法治要求相一致。
我国已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而法治的内涵当然应当包括宪法、法律至上。在这一背景下,我们所说的法律至上主要包含如下含义:第一,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法律和规范性文件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法律也应当成为全社会行动的准则。二是法律要平等地约束所有人,任何人都不享有超越于法律的特权;要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三是任何公权力不得超越宪法与法律。公权力依据宪法和法律产生,并受法律的制约。任何人都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坚持法律至上并不是一句空泛的口号,而应成为我们行动的纲领。具体而言,第一,要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习近平同志指出,新形势下要特别强调依据宪法治国理政。执政党应依法执政,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15]法律至上,就是要让法律在每个人心中树立崇高的地位,每个人都应该服从制度和规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二,应强化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我们的政府是人民政府,表明其宗旨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但是,如何才能够保证使政府在任何情况下都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属地?这就需要法治来进行规制。依法行政核心就是政府的一切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约束,遵从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第三,应强化依法裁判、实现司法公正。马克思指出,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在各种纠纷解决机制中,司法裁判更应受法律的拘束。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相比,司法裁判更强调依法裁判,即以法律为准绳。在司法裁判之中,裁判者必须服从于法律,严格依据法律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因为法律本身就界定了裁判的标尺,只有依法公正裁判,才能使人民群众从每个个案审判中感觉到公正。第四,应实现全民守法。法律至上能够形成一种平等理念的传播,从而形成人人守法的文化,使法律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并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才是法治的要义所在。
法治意味着“法律至上”而从来也不意味着“法律唯一”,一个完整的法治体系不仅包含法律,也包含道德、政策、宗教、习俗等多种规范社会成员行为的规则和社会控制手段。而法治,仅仅强调的是在由这些多种多样的社会行为规范和社会控制手段所构成的行为规则和社会控制体系中,法律相较于其他行为规范和社会控制手段,具有最高和最强的权威性。法治或者说法律的至上权威性的产生并不取决于人的意志,而是现代化的必然产物和内在要求。法律由于其天然的、固有的基本属性而更适宜作为多元社会的社会调整和控制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