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逼男主当卷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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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喋血江湖

盛电有些嫌弃钟余庆家那座小屋,见他收拾好了行李,便迫不及待地带着他,搬进了城内最好的一家客栈。

“明日一早,我们便启程。”

钟余庆点点头,顺便告诉他,“我那两个朋友,也打算跟随我们一起,他们也要去广陵。”

本来只是三人轻装上路,没想到跟了一伙白家的人,现在又来了两个所谓的朋友。盛电感到有些无奈,但也随他去了。

倒是盛雷听到此言,不甚赞同的模样,但他也没有多说什么。

钟余庆没有在意,他对那两人心里的想法一点都不关心。

半夜睡觉时,钟余庆被些许动静惊醒。

他隔壁就是盛电和盛雷的房间,那两个人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争吵,声量有点大,恰好钟余庆睡得不甚踏实,一下子就被吵醒了。

他爬将起身,推开房门,走到隔壁房间的门口,附耳窃听,竟似听到了刀剑之声。

“盛雷,你……”

里面忽然没了声音。

钟余庆心头一颤,但听脚步声传来,连忙躲到角落,却见一个络腮胡的壮汉提剑走出,正是盛雷。

那长剑上犹带着殷红血珠,盛雷把房门关好,转而走向隔壁的房间。那是钟余庆的房间,房门没有锁上,盛雷略略一推,便知钟余庆不在屋内。

那汉子扭头四顾,脸上杀机毕露,钟余庆心下一沉。

他想杀我!

盛电估计也是被他杀了。

是出于什么原因,钟余庆此刻来不及多想,他从角落冲了出去,沿着过道一路跑一路拍门,嘴里大喊道:“走水了!不好了!走水了!好大的火啊,快逃啊……”

他这一冲出来,立时便暴露了自己。

盛雷提着剑,朝他追了过去。

有不少客人从睡梦中惊醒,抱起贵重物品,慌慌张张地推开门,冲了出来,“走水了?!哪儿走水了?!”

却只见到一个男人提着剑,在过道上追杀一个少年。

“啊啊啊杀人啦!”有人下意识便惊叫出声。

“杀人啦杀人啦!”

钟余庆喊着“走水”,不明真相的客人喊着“哪里走水”,开了门的客人又喊着“杀人”。

客栈里顿时乱成一锅粥。

盛雷面色难看到发绿,咬着牙,将那些跑出来挡路的客人一个个掀翻,对钟余庆紧追不放。

乱了一阵子,客栈内的人大概也反应过来,这是一起江湖纷争,于是,一个个都闭上房门,佯装无事发生,免得殃及池鱼。

好在钟余庆成功争取了逃走的时间,跑到一楼将反锁的大门打开,逃将出去。

他不曾学过轻功,仅仅凭着对四方街巷的熟悉,兜兜转转地跑。

那盛雷似乎是非杀他不可,御着轻功一路狂追。

那挥出的剑气在他身后屡屡劈落,钟余庆心知不妙,病急乱投医,从怀里掏出银色铃铛来,疯狂摇动。

“叮铃铃,叮铃铃,叮铃铃……”

清脆的铃声在夜色中响动。

那铃铛很小,摇动起来声音也微弱,甚至连脚步声都能将它盖过去。

钟余庆心下不禁苦笑,自己竟然真会相信这么幼稚的东西,那姓周的摆明就是拿小玩意儿逗他。

他失了希望,随手将那铃铛丢到地上,免得这铃铛的动静暴露自己。

他知道,自己绝对跑不过盛雷,遂找了地方躲了起来。

盛雷毕竟经验老道,听不到他的脚步声,猜测他是躲了起来,便将路上所遇的可藏身之所都检查一遍。

钟余庆见他一剑削烂一个被丢弃的竹筐,心下为之一紧,不由得屏住了呼吸,更加小心地隐蔽身形。

那盛雷一边环顾,一边提剑乱砍,步步逼近。

钟余庆的额头上已是沁出汗来。

许是马虎,那人竟未曾注意到头顶,将钟余庆略了过去。

钟余庆正松了口气,却见已经离去的盛雷头也不回,反手就是将剑掷飞过来。

“嗖——”

钟余庆闪身避过,没被刺中,藏身的那根树枝却是被剑削断了,他整个人随着断枝,狠狠跌了下去。

尘土飞扬,钟余庆摔了个眼冒金星,却见那盛雷迈步走到他跟前,拔起了插在地上的长剑,络腮胡上,一对肿泡眼睥睨着他,射出冷冷的光芒。

“好小子,滑溜得像条泥鳅。”他道。

钟余庆狼狈地爬起来,“盛电死了?”

“对,我杀的。”

“为什么?你们不是一伙儿的吗?”

盛雷木然道:“因为他不同意我杀你,甚至要向家主告发我,我只好杀了他。他死了,我正好可以顶替他的位子。”

钟余庆道:“你要杀我,盛羽驰不知道,那便是赵氏的主意?”而盛电明显是盛羽驰的心腹,是赵氏拉拢不了的人。

“对,夫人许我不少好处,她不可能让你这么个野种进入盛家……只要我编个理由,将你们的死推给别的什么人,家主也无从考证。毕竟,”盛雷忽然笑了笑,“他应该猜不到,我敢杀了盛电。”

“无从考证?刚才客栈里可有不少人看到了,是你,提着剑在追杀我——追杀盛羽驰唯一的儿子。”钟余庆寒声道。

盛雷不甚在意,“小子,你没死,家主尚且会在意几分,你若死了,他又何苦浪费精力去了解你的死因?就算他对我生疑,派人调查,我难道就不能杀掉客栈那些人灭口吗?家主的耐心很差的,不过是死了一个儿子和一个手下,他不会对这件事执着的。”

钟余庆嘲讽道:“客栈里那么多人,那么多双眼睛,你杀得过来?”

盛雷笑得更真切了几分,“多么?小子,你未曾入过江湖,不知道那些人,对我们来说,一点都不多。就像平时练剑,一天削掉几百个木桩一样,简单得很。”

“荒谬……”钟余庆仿佛在看一个疯子。

那大胡子放声大笑,“那是你没见识!哈哈哈,你以为我们为什么在此道上舔血卖命?是嫌自己命太长吗?我们求的,正是你们这些普通人想都不敢想的快意。”

钟余庆忽然想到,母亲还在世时,跟他讲述过的那些江湖事。

娘亲当时说:“江湖不是什么好地方,我是个自私的母亲,我希望你一辈子都不要被卷进那个杀人场里。”

“什么江湖侠客,原来都是一群匪徒。”钟余庆看着盛雷,冷笑道,“亏得盛家还是江湖上的名门正派。”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自古以来都是如此。”盛雷随手挽了个剑花,那寒光在钟余庆的面庞上明明灭灭,犹如晴空闪电。

他听到盛雷说道:“小子,你该上路了,黄泉路上,替我向盛电大哥道个对不住。”

盛雷横剑一削,剑气凌冽,钟余庆连忙一个后仰,堪堪避过,仅是两缕飞扬的额发被削断。

盛雷挑挑眉,“身手倒是不错,不过,也仅限于此了。”

那剑尖再次迫近,钟余庆狼狈闪避,却见盛雷忽然身子一僵,停滞了动作。

那络腮胡的壮汉,忽然便那么直挺挺地,向前倒了下去,就像一个砸到地上的木头桩子。

“道歉这种事情,还是得亲口说,更合适一点儿。”盛雷身后的周小渡显出身形来,她两指并拢前伸,葱白手指沾染了刺目血色,因为没睡醒,表情慵懒中带着许多不耐烦。

钟余庆低头看去,不由悚然一惊,但见盛雷的后心处出现了一个小洞,正往外涌出血液来,晕染了一片猩红。

周小渡竟是用两根手指,就捅进了盛雷的心脏!

周小渡蹲下身去,嫌弃地在盛雷的衣裳上,把两根手指蹭干净,嘴里埋怨道:“蠢货,说了摇铃铛我会来救你,你倒好,给扔了。”

钟余庆呐呐然道:“我,我以为那个东西不管用……”

芝麻从巷子里跑了出来,见周小渡把人干掉了,也松了口气,手里握着刚才捡到的银色铃铛,得意道:“你看看,人家都不信你,你还不如送我,至少我不会把它丢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