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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乐趣而读书

“诗言志”“文以载道”,这是中国的文统。依此,读书便含有道德教训的味道。尤其是经典一类,即或不一定要板着面孔来读,总要正襟危坐才好。部分因为这个缘故,供人消遣的小说之流,在传统文评中没有地位,最多算是末流。然而在西方,为消遣而读书似乎并非不雅的事情。生活在16世纪的英哲培根写道:“读书为学的用途是娱乐、装饰和增长才识。在娱乐上学问的主要用处是幽居养静。”(《培根论说文集》)这种读书为学的态度与基督教文化中的个人主义传统恐怕不无关系。进入现代,人们愈发地注重个性,追求快乐。蜚声文坛的小说家毛姆干脆对他的读者说,“为乐趣而读书”。(毛姆:《书与你》)乐趣因人而异,没有统一的标准,所以,毛姆又主张,书于读者的意义,只有读者自己才是最好的裁判。“试问,谁能要求那使某人快乐的事情一定也要使别人觉得快乐呢?”不但批评家的权威和公众的定评不足采信,读书方法也无一定之规。可以用跳读的办法,略去冗长、沉闷的段落,也可以同时预备五六本书,依心情不同随意选读。

读书的原则确定了,依此开列一个书目却还是件难事,欧美文学史上,称得上名著的作品真不下千百种。然而并非只要是名著,便能为人带来乐趣。且不说各人趣味不同,仅仅是由于时代的变迁,人们的审美意识就可能大不同于以往。有些曾经激动人心的作品,变为学究研讨的对象,对于那些“除了职业以外仍有闲暇”的普通读者不再有什么吸引力了。怎样对这些名著重加取舍呢?毛姆提出一项具体标准,即书的可读性。“一本具有可读性的书必定意味着书中许多事物与你有所关联”,它能引起读者的共鸣,因为,“这些书中所蕴含的人性对我们大家而言,都是熟悉而亲切的”。循着这条途径,毛姆引导他的读者进入了一所艺术的殿堂。在那里,我们将愉快地认识和重新认识许多优美动人的作品。无论是小说、传记,还是诗歌、散文,也无论是作品的艺术特色和得失,还是作者的个性及成败,都是他品评的题目。

与一般人不同,毛姆不是把一张枯燥的书单硬塞给读者,也很少像职业批评家那样做抽象的理论分析,他只是以一个艺术家特有的敏锐,娓娓道出他自己对这些作品的细微感受。着墨不多,但往往能一语中的。比如,关于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他说,其中“有机智的嘲讽、巧妙的思维、丰富的幽默、残酷的讥嘲与生命的活力,全书文体美妙得令人惊叹”。而菲尔丁的《汤姆·琼斯》,则是“英国文学中最爽朗的作品,一本漂亮、勇敢而欢愉的书……一本洋溢着男性活力而且又有益的书,从头到尾没有一点欺骗,它能使你的心温暖”。他还赞美爱弥丽·勃朗特的《呼啸山庄》,说它“充满激情,深切动人;像伟大的诗篇一样深刻而有力”,“它是源自你生命根源之处的一种破碎、扭曲的经验”。论及爱伦·坡的诗,他写道:“它们犹如威尼斯画派的一些伟大名画,那出人意表的美使人屏息凝神,在那瞬间你将满足于只用你的感官去感受。你根本不在乎它们如何引发你的幻想。”作者笔下还有许许多多的人物和作品,信手拈来几例,虽不足使人领略该书全貌,但也或可以得其一二。奇怪的是,对于有些无论在文学史上,还是在今日普通读者心目中都堪称重要的杰出作家,如欧洲文学中的雨果和契诃夫、美国文学中的杰克·伦敦和艾略特,作者都略而不提。这,恐怕只能以作者本人的好恶来解释了。

虽有这样的缺憾,还是可以说,这本只有6万字的小书所包含的容量,远远超出了它的篇幅。全书行文流畅,简洁明快,处处可见作者的机智、幽默,亦不乏真知灼见。小书的作者就像一位饱学而热情的导游,引领他的读者,从不列颠岛扬帆启程,在广袤的欧洲大陆做匆匆的巡礼,然后,在古典世界的最后一缕光辉中渡过大洋,在新大陆充满生机的世界里驻足。这是一次充满乐趣的旅游,此后,已入门径的读者可以离开向导,在那满是瑰宝的奇异王国里继续他的漫游。

原载《书林》1987年2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