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天地独行
现在虽然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了,但太行山脉因为保护的好,还游荡着一些小批次的野兽,有狼也是正常的。郝言长吁一口气,赶紧把速写画完,转头要走,听到身后的树林中传来沙沙的呻吟。
确定是脚步声。
郝言知道在这个时候,不能紧张慌乱的逃跑,要从容,要从容,就慢慢的走到了旁边的一棵松树旁,贴靠在了松树上,伺机而动。要是有狼出来后走了,自己当然安全了。要是狼猛然的窜出来,自己再做决策。
沙沙。
脚步声越来越近。
从树林里走出来一捆木柴。
木柴是不会自己的走的。那是一个老人从树林里走出来,背着一捆木柴,因为老人很矮,估计只有一米六的身高。再者老人已经年老,腰已经弯了,外加这捆木柴长有一米二,直径看起来也有一米,得四五十斤重,使得远看起来,只看到一捆柴从树林里出来。
郝言再仔细的看,老人七十多岁的年纪,头发掉光,眼神黯淡,一身黑色的棉衣棉裤,背着木柴勉强能走稳路,可爬坡很吃力。
这么大的年纪承受着这么大的生活重量,让人怜悯。郝言一颗心发颤,博爱之心顿然升起,赶忙把速写本和铅笔装在背包里,走过去将那捆柴卸下来,背在自己背后。
“老爷爷,我帮你背。”
郝言对老者说。
老者望了郝言一阵,也许是反应慢了,也许是没有听懂郝言的话,一阵之后,才明白他要帮助自己,友好的笑了起来,一张嘴,里面的牙齿已经荡然无存。他在前面走,让郝言背着跟着。
郝言从来没有背过木柴,但背过装粮食用的麻袋,感觉这捆柴得五十斤,而且湿漉漉的一会就把自己衣服弄湿一半。
下了山坡,顺着坑洼不平的地面又走了半个小时,才进了太行山下的村子。村子里的房屋歪七竖八的,都有黄土堆成的围墙,院子里面鸡飞狗跳,时常有羊咩咩叫着出没。村子里出行的人,几乎都是六七十岁的老人,他们用欢迎的眼光看着郝言。
来到一家草顶房子,老人用钥匙打开院门。
郝言跟了进去,将木柴放在院子里,拍拍身上的余雪。见院子里有一口压力洋井,地面坑洼不平,堆满山上砍下来的荆条和松木树枝。再看房子,是低矮的草房,墙都是黄泥土的,窗户用的陈旧的木条,百分之八十都是糊的窗户纸,只有两块厚玻璃。
老头将木质的房门打开,请郝言进去。
郝言在门外一看,里面黑洞洞的,即使现在大中午的太阳照在头上,也看不清楚。但他还是走了进去,见中厅里的墙壁上挂着一个个相框,里面都塞满相片,有年轻人,有孩子,有老人。看相片的新旧程度,差不多都有三年以上了。
“孩子,来喝水。”老头从里屋拿出来一个绿铁皮的暖壶,冲洗了一个花玻璃的茶杯,给郝言倒上一杯。
郝言拿起来一喝,感觉肠胃中一阵温暖,就又在屋子里走了一圈,问老人家里的人都哪里去了。
老人说:“都去外面打工了。有三年多没回来了,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说着,指指点点相框里的照片,告诉郝言哪个是儿子,哪个是女儿,哪个是第三代的孩子。
原来这老人有两儿一女,现在都在外面打工。
“哎,说起来有点遗憾。”老头说:“当初,家里人在一块的时候也没有照张全家福。这,说不定哪天啊,我这忽然一死,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谈到生死,这让郝言一个年轻人都感觉生命的无常和唏嘘。是的,世事虽然无常,可绘画的创造力却是无限的,郝言决定将遗憾弥补,对老人说:“大爷,我来给你补上。”
郝言拿出来速写本,把老人和孩子们的照片都瞄了一眼,将从来没有站在一起照相的他们画了一张全家福,甚至,连老头已经去世多年的老伴都画在一起。一家人整整齐齐,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相聚一刻的笑容。
人间最让人难忘的,就是幸福的瞬间。
“老爷爷,给你。”郝言画完后,将画沿着边仔细的撕开递给了老头。
老头接过去,贴在了眼前,借着外面透过来的阳光仔细的看。一瞬间,他的眼角在阳光的照射下闪出亮晶晶的光点。他忍着,没有让光点流出来,对郝言说:“谢谢你。”
老人将挂在墙上的一个镜框打开,将画放到里面。
郝言看了眼他的背影,那是经历了无数时光的身影。此时,自己想要说些什么,但说不出来,自己也隐约的感觉到眼中有了闪亮的东西,只能转身离开了。
虽然在太行山下的时间不长,但却着实让郝言感动,这种感动一定会让自己的创作更加有感觉。他就离开太行山,坐火车向西北来到金城市,再走着往北奔沙漠而去。
这个城市是冀省地势最高的城市,天地只有一条小路,郝言一个人走在小路上,走在天地间,仿佛周围都已经没有了空间限制,自己能跟历史对话:
炎黄逐鹿之战,围魏救赵,魏武帝东临碣石,刘关张桃园聚义,临济宗祖庭,英雄渥巴锡东归等等。形形色色的历史人物,在时光线上,与在郝言的脑海中与他对话。
血脉的接续,文化的传承,让郝言充满了创作的欲望,想把他们从脑海之中带出来,呈现给世上所有的人。
叮当叮当。
响铃的声音,把郝言从历史中带回来。他觉得这清脆的声音很好听,是那种生铁的铃铛,这种东西已经很少见了。他正以为自己听到的是历史中的幻觉,但转头一看,一辆马车来到自己身边。
马车?
是的,马车!一匹脖子上挂着铃铛的高头白马,身后拉着一辆双轮的木板车。木板车上面坐着一对父女。父亲也就二十七八岁,光头龅牙,满脸胡子茬,一身厚棉袄,是一个粗壮汉子。女孩在四五岁,一件不干净的小花棉袄,乌黑的头发扎成了一个小辫,再看脸上,又白又嫩秀气聪慧。父女俩从头到脚完全不一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郝言曾经在幼年,也就是一九八几年左右,看过有很多的马车,自从九十年代以后就很少看到了,没想到,十多年后,还能看到这么天然的运输工具。
这不是自己所需要的素材吗?二话不说,郝言拿出来速写本就给马车来了一个速写。
赶车的男子将马车赶过来,在郝言面前停住了。他和女儿瞪着大眼睛看着郝言,好像看着一个稀有动物。
郝言抬头,呲牙一笑:“走,你们继续走,我想画你们的动态。”
男子露出亲切的笑容:“嘿嘿,你让我走,我就不走。我一停,你就画不了,算什么画家啊。哈哈。”转头看着女儿。
女儿不知道明没明白也笑了,笑得很可爱。
郝言也笑了,其实不用他们走,自己是可以在他们停住的时候补全状态的。想到就做到,郝言就在他们的面前挥动手中的铅笔,把一辆马车连同父女都补全画完。
男子伸着脖子看到了速写本上,嬉笑着说:“画的还不错。听你的口音不是本地人,你一个人来这里,去哪?”
郝言说:“去沙漠,天漠。”
男子点点头:“上来吧,我们正好要回去,一块走。”
郝言倒不讨厌和他们一起同行,但看那匹马,一米多高,两米多长,自己要再坐在车上,三个人的重量,岂不是把马给压垮了。
男子看出了郝言的担忧,自豪起来,说:“我们天漠的马,是喝西北风长大的,这西北风如刀,一年刮两次,一次刮半年。这马喝了西北风,从小就倔强,没有别处的马那么娇嫩,多拉几个人绝对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