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莫兰书店
清晨九点,黑金市距离市中心不远的玛瑙区商业街。
白牛乡味餐厅。
“啊——”
诺厄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看向正在为主食撒调料的餐厅老板,拿起一片吐司,沾上黄油,咬了下去。
味道普普通通,口感干燥。
在诺厄正对面舔着果酱的卡莎,已经换了一副造型。
之前白发红瞳的造型,完美的脸型与肌肤,虽然很符合诺厄的审美,但行走于人群之间,还是太过于暴露。
现在的卡莎,是一头黑色的杂乱双马尾辫,带着杂货店五鹰元购置的铁制圆框破烂眼镜,以及一条朴素的亚麻布束腰长裙。
白发苍苍的健壮餐厅老板将一盘炸鸡翅和一碟苹果片放于餐桌上。
“还有这位美丽的小姐,还有这位英俊的公子,这可是我老家兰格草原的名菜,我们那胖子领主老爷最爱的菜。”
炸鸡翅在前世,算是诺厄吃得比较多的外卖,但在这个以鱼类为主食的地方,相当少见。
虽然科技不断发展,但黑金市的饮食却在原地踏步,多年来,也没有发展起以汉堡和炸鸡为主要卖品的餐厅。
这边流行的鱼类菜肴实在不合诺厄的口味。
嘎嘣!
诺厄咬下一口炸鸡翅,松脆可口,满嘴留香,虽然缺乏独特的辣味,但这绝对诺厄穿越后迟到的最美味的食物。
由于饥饿,转瞬间,一盘鸡翅就被诺厄干掉。
“如何?”
餐厅老板打趣道。
诺厄看向眼前这个肌肉鼓鼓的餐厅老板,说道:
“相当美味,老板,尤其这是炸土豆,这道菜制作难度不高,很容易仿制,你可以尝试开一家连锁店。”
开一家连锁店?
诺厄随意的一句话让餐厅老板一惊。
他想了想他大学急缺大量学费的女儿,黑金市的学费异常昂贵,他现在可没有太多的闲钱。
而且在以鱼类为主食的黑金市,卖炸鸡总感觉怪怪的。
不过他老乡的一个做小丑揽客工作的朋友,最近确实有一个开炸鸡连锁店的想法,他自信,他所制作的炸鸡绝对比他朋友好。
餐厅老板想了想,或许他未来也可以试试,搏一搏,没准能赚到在这买座小别墅的钱。
“谢谢您的赞美,先生,如果以后我真能开起一两家连锁店,先生,你永远免单。”
餐厅老板收下盘子说道。
“期待你的店能改变黑金这鱼腥味过浓的餐饮行业。”
诺厄起身付款,擦拭掉嘴上的油渍。
“卡莎,走了。”
“嗯。”
卡莎停下闻香味的小动作,背起装满人偶和人偶制作工具的大行李包,配上这条朴素的裙子,像是一个刚刚从蒸汽列车下来的打拼人。
......
墨兰书店的位置并不远,就在餐厅对面楼的二层,一层则是一家主打时尚与卖报的咖啡馆。
对于缺乏封印物的普通人而言,书籍是研习超凡秘术的最重要物品。
由于灵性不足,大多数人即使得到超凡书籍,也无法领悟其中的超凡。
许多宝贵的书籍与杜纂的书籍混杂,流传于各个旧书店。
因此,路边头发乱糟糟的流浪汉随手卖的便宜小说,其中都有可能记载着某一途径的强大非凡秘术。
诺厄手中的《茧》,则是一本罕见的错误知识不多,并详细记载了一到四阶段诸多相关秘术,以及呼唤茧中之偶的方式。
诺厄不由感谢这本书的编纂者帕尔默,虽然对方现在多半已经死了。
在墨兰书店中,有诺厄由于金钱和暂时用不到而未购买的两本书,一本《安眠梦》和一本《线医术》。
其中《安眠梦》是一本‘缓解精神’的书,书中所记载的特殊入梦方式,可以指引人的灵魂去往心中的宁静之地,有效缓解因修炼超凡所带来的躁动类精神。
虽然对于免疫精神攻击的诺厄用处不大,但可以给初入超凡者的米尔用用。
而《线医术》,则记载了一种古老的三阶医治秘术,通过线条短时间缝制受伤部位,如果全部习得并熟练,诺厄可以在一秒间,将断头缝制。
不过,墨兰书店的《线医术》并不完整,只记载了四分之三。
而且,如果以‘自身’为对象,研习线医术需要一份血肉途径的结晶,以及一副强大的身躯,再学习更好。
“两位客人,需要来一杯来有助于思考的新品咖啡吗?我们现在这举办活动,买一杯咖啡赠送一份新出炉的报纸,有男人的秘密和侦探报社的......”
“不,我们是去二楼买书的。”
目标明确,诺厄没有理会一楼穿着女仆装的咖啡店员的消费勾引,领着卡莎径直走到二楼的莫兰书店。
二楼的书店映入诺厄的眼瞳。
几个月没来,换了一套装修吗。
透明的长方形窗户能让阳光照进,无需煤气灯,白天也能拥有良好的阅读环境。
整个书店换上更为精细大气的黑色书架,同时换上了水晶装饰的煤气灯,以及刻有星辰与生命树的墙纸,加上一个小秀比特造型的雕像和水晶球。
原本朴实无华的书店,现在已经变成了有着拥有一股神秘氛围的书店。
诺厄微微一笑,看向柜台翻阅着图书存储记录、回答着问题的莫兰小姐。
莫兰.亚莉克希亚,打工战士,钱的忠实粉丝,目标是考取白鹰大学考古系。
虽然外表知性,看起来二十岁出头,但实际上和诺厄同龄。
莫兰是诺厄在小时辗转于各书店,寻找超凡书籍时结识的,也是闭关研习超凡的诺厄为数不多的朋友。
莫兰书店虽然“莫兰”为名,但这处于繁华街道的房子,和眼前的柜员莫兰.亚莉克希亚并无关系。
莫兰被双亲抛弃,生活拮据,她只是一个在黑金市拼搏的打工人。
“我听说这里有关于神秘的书籍才来这的,这里真的没有关于如何去往异世界的书吗?”
莫兰眼前的金发客人语气焦灼,焦急地问道。
去往异世界?你想要穿越?
诺厄有点好奇,走近观察,并脚下放出一根隐藏的傀儡线,贴近对方确认对方是否是超凡者。
这位男人五官英俊,一头柔顺的金卷发,其左手无名指的白鹰戒指,以及腰间挂着的黄金怀表,足以彰显他的身份绝不普通。
身上散发有一股高雅贵族的气质,其疲惫的眼神又给他增加了一丝抑郁的气质。
不过非凡气息显示,其只是一个灵性还未觉醒的普通人。
金发男人低下头,语气诚恳地说道:
“拜托,如果有这样的书,我愿意付出10倍的价钱。”
十倍!
莫兰书店的神秘学书籍并不便宜,尤其是部分恋爱占卜书籍已经卖到了百元的高价。
莫兰咽下一口水,眼中流出贪婪的神色,匆忙地翻阅图书记载表:
“客人,请稍等一会,我找找,异界,异界......没有以异界开头的书啊。”
异世界的书吗?
梦中世界应该也算异世界。
诺厄走到金发男人的身边,开口说道:
“这位先生,有一本叫《入梦》的书,其内容是关于通过想与进入梦中世界的,不知道你是否需要这本书?”
由于对超凡力量的向往,加上这个世界并没有电脑游戏,诺厄闲暇时间最大的娱乐除了测试超凡能力,就是看书。
加上与柜员莫兰的私人关系,莫兰书店的大部分付费神秘学书籍,诺厄都免费看过。
金发男人摸了摸下巴后,说道:
“能请给我看一下吗。”
“诺厄,干得漂亮——”
莫兰蔚蓝的瞳孔看向诺厄,像是看到了救星,通过字母检索的方式,从图书存储表找到了《入梦》,并递给金发男人。
金发男人将简单了浏览下书中的内容,随之露出笑容:
“正需这本!谢谢了!如果不够,我下次补。”
金发男人急忙地从莫兰手中拿走《入梦》,并立刻从钱包掏出十张百元面值的钞票,将其塞给莫兰,匆忙地离开了。
“走得好快。”
诺厄心中想到,对方的举止奇怪,很有可能与非凡事件相关。
原本诺厄还想出于‘好心’,送给对方一个人偶呢。
诺厄转身看向莫兰。
莫兰眼中闪闪,不断数钱,双指摩擦,细细感受其美妙的触感,心中喜悦万分。
紧接着,莫兰抬起头,朝诺厄做了一个微笑,并掏出一张百鹰元的钞票,递给诺厄:
“好久不见,诺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