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数字经济的特征
数字经济受到三大定律的支配。第一个定律是梅特卡夫法则(Metealfe's Law):网络的价值等于其节点数的平方。所以网络上联网的计算机越多,每台计算机的价值就越大,“增值”以指数关系不断变大。第二个定律是摩尔定律(Moore's Law):计算机硅芯片的处理能力每18个月就翻一番。第三个定律是达维多定律(Davidow's Law):进入市场的第一代产品能够自动获得50%的市场份额,所以任何企业在产业中必须选择第一个要淘汰的产品。实际上,达维多定律体现的是网络经济中的“马太效应”。这三大定律决定了数字经济具有以下5个基本特征。
一、数字化特征
以二进制的形式来表示和处理信息,将包括文字、图片、视频、声音等在内的诸多信息转化为计算机能够读取、处理和传输的二进制代码。20世纪中叶计算机的发明标志着数字化的起步,这一时期主要的商业模式是芯片生产和制造、计算机生产和制造、操作系统开发、相关软件开发等,代表公司为IBM、微软、英特尔。虽然如今大部分信息都能以数字化的形式表示,但数字化的进程仍远未结束,还有大量信息和设备游离在数字系统之外。
在共享时代,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必须通过延伸共享经济领域,推动传统产业向数字化转型,从而利用数字技能推动共享经济与数字经济的深度融合创新。鼓励共享经济深度发展,拓宽应用领域,为与数字经济融合提供条件。伴随信息技术的发展尤其是“互联网+”的发展,共享经济模式成为创业首要选择,从餐饮住宿、金融借贷、交通出行、医疗保健到房屋租赁、科研实验、创意设计等,在更多领域与数字经济开展融合,从而促进共享经济和数字经济的双向发展。
二、网络化特征
通过网络通信技术实现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实时连接。20世纪60年代末,阿帕网的诞生标志着网络化的萌芽;90年代以后互联网的全球普及为数字经济发展构筑了至关重要的基础设施。除了互联网以外,物联网也在高速成长。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协会(GSMA)最新报告预计,2020年全球170家运营商商用5G网络,用户数超过1.7亿。预计2025年,5G用户数将达到17.7亿(不含物联网)。
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体系要想实现深度变革,离不开数字经济。以数字经济为驱动力,推动网络空间开放、合作、交流、共享,让互联网更好助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活改善,做到发展共同推进、安全共同维护、治理共同参与、成果共同分享。
三、商业化特征
数字经济将会对众多产业造成颠覆性影响,传统商业模式已不能满足需要,因此,未来必须重新构建商业模式。共享时代,数字资源的“共享价值”超过了“交换价值”,社会资本将会与金融资本处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合作共赢将会超越竞争,商品使用权将会超越所有权,可持续性替代消费主义,一系列的变化推动着新的商业模式的出现。
数字经济未来将会以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以及人工智能为线索,在传统商业模式基础上进行重新设计,构筑依靠数字产品横向延伸价值链和依靠数字技术纵向衍生产业链的基本商业模式,以及依靠数字技术来驱动的跨行业、跨区域商业模式。
四、智能化特征
人工智能研究在多个领域实现突破,数字经济进入以智能化为核心的发展阶段。目前其商业模式还主要集中在单一的弱人工智能应用上,包括语音识别、自动驾驶、机器人写稿、图像识别、医疗辅助等诸多领域,代表性公司有谷歌、百度、科大讯飞、阿里巴巴、苹果等。
未来,智能化技术发展将对数字经济发展产生质变效应,推动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的新变革。利用共享时代的优势,加快传统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将是未来所有企业的核心战略。在共享时代利用个人、企业、政府甚至社会的闲置资源,依靠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能,推动传统企业向数字化转型发展。传统企业依靠“互联网+企业”的模式,应用数据化思维,建立连接内外资源、协作共享的机制,通过建立数字化的协同平台以及资源、财务、法务共享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做到精细化管理,最终实现传统企业的智能化发展。
五、共享化特征
(1)共享时代要求数字资源的共享性。数字经济的发展方向应当是不断拓展数字信息资源,发展关于数字技术的集成、存储、分析以及交易业务,在共享时代下释放数字技术资源的新价值。
(2)共享时代需要数字技术与产业融合发展,以便创造出更多的商业发展模式。数字技术与产业融合成为数字经济的重要发展方向,通过产业融合,实现产业数字化、智能化,产业的边界逐渐模糊,最终形成产业开放化发展以及产业向价值网络的转型升级。
(3)共享时代要求数字经济发展具有强大的服务功能,由此才能带动对共享商业模式的更多需求。融合服务业与数字技术发展的服务型数字产业是共享时代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也体现出数字经济在共享时代的应用性,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数字金融、智能支付、智慧物流、智慧健康、电子商务、数字信息服务等服务型产业将在共享时代迅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