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我国县域中小学布局调整既是教育变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城镇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域中小学布局调整既有其内在逻辑,也受政策环境的影响与制约。县域中小学布局调整作为城乡义务教育治理的重要政策工具,承载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的功能,但其在具体的发展演变历程中,也充满了政策导向与实践逻辑的分歧和对立。基于此,本研究提出县域中小学布局调整是嵌入中国城镇化脉络——二元分割的“未发轫”状态、“行政主导”的快速城镇化与“权利本位”的新型城镇化三个阶段——的国家治理范式价值内核的具体反映。从深层次而言,县域中小学布局调整政策的制定、实施过程及运行机制,是国家治理范式与城镇化演进在县域义务教育治理中的表现乃至“映射”。本研究结合城镇化进程,深入分析县域中小学布局调整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主导力量及其产生的主要问题,有助于发现县域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发展演变规律,为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转型提供参考与借鉴。
此外,本研究为了全景式地展示城镇化对县域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影响,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化的形态、路径与模式大体分为“自然状态下的城镇化”与“行政主导下的城镇化”两种。通过多案例的研究,考察了两种状态下的城镇化分别对县域中小学布局调整所产生的影响。此外,秉持“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研究立场,本研究对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的县域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个案研究。通过个案研究,力图展现我国县域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具体运作状况与实践逻辑,揭示政府意志与基层社会、制度与生活之间复杂互动的微观机理与现实图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毋庸置疑,对美国、日本、英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中小学布局调整经验的考察,也将为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县域中小学布局调整提供有益参考。
总体而言,发展主义主导下“行政主导”的城镇化,忽视公民自下而上的参与和民间社会的“共同治理”,以牺牲公民的基本权利为代价。而在县域中小学布局调整中,程序正义的缺位使得儿童的受教育权遭到践踏。儿童就近入学的受教育权在巨大的经济利益与官员政绩驱动下,显得苍白无力。研究认为,新型城镇化的到来是对“行政主导下城镇化”的批判与反思,是对“自然状态下城镇化”的经验汲取与思想升华。它昭示着,未来中国县域中小学布局调整将通过平等协商与商谈沟通,致力于在社会公共利益、群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等多重利益之间寻求更多的共识,在尊重公民受教育权这一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的前提下,基于法治的程序、精神与思维开展,以更好地保障不同地区、阶层的城乡儿童能够在同一片蓝天下健康地学习和成长。
荣利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