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互联网群体传播的特点与模式
一、互联网群体的特征与类型
(一)互联网群体的特征
互联网群体除了具有一般群体的特征外,在网络传播特殊环境下,基于互联网群体网络关系的联结模式和传播规律,还具有一些新的特征。
1. 交流方式特殊
基于网络传播的背景,互联网群体的互动和交互主要依靠各种符号,如文本、图像和视频。群体成员根据他们的需求可以在任何时候选择最合适的沟通方法。例如:论坛讨论、电子邮件、QQ群等,交流方式的多样性是网络人际传播特有的魅力。形式多样的交流带来了令人兴奋和有趣的体验,群体成员的沟通全面增多。普通的人际沟通不能完全表达复杂、多样的情感。象征性的沟通是互联网传播的一个特殊优势,但它也可能导致某些情感诉求的抽象化,对虚拟社群成员之间的交流和理解造成障碍。
2. 成员聚合自由
互联网群体的形成,往往是基于“趣缘”,即群体成员的聚合是因为共同兴趣或价值观。与具有固定空间和时间在现实中的群体的聚合不同,虚拟群体对于该群体的成员的加入退出与否并不在意,群体成员对于在什么时间,以什么形式参与群体活动都可以自主决定,具有高度自由性。即使由于个人原因无法与所加入的群体保持长时间频繁的接触,也可利用网络随时接收群体的信息。较之现实中的群体活动,互联网群体可以有效规避因不能及时参与群体活动而造成的疏远,表面上松散的形式却从整体上延长了群体存在的时间。
3. 群体结构脆弱
由于互联网群体的成员具有不同的人口统计背景,自然而然就容易在很多问题上的看法和观念上,产生不同的意见和思考方式。同时网络传播的匿名性使得群体成员来去不易管理和控制,不固定性是其基本特征。在这样的情况下,互联网社群的组织管理不仅松散,且缺乏监督,成员在突发性事件或压力下缺少应对管理能力。这也就造成了大部分的互联网群体的形成和消失都很迅速。因此,互联网群体在结构上具有明显的脆弱性。
4. 成员地位平等
在网络传播中,网络具有隐匿功能,使得群体成员之间能够抛开现实中地域、年龄和社会地位等个人差异,呈现一种平等的关系,参与到群体活动中来。群体成员也可以勇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并在网络中呈现自己本身具有或者希望具有的品质和行为,使虚拟群体形成一种自由平等开放的氛围。这使虚拟群体的成员拥有比现实中相对平等的地位,也使得互联网群体中的意见和言论表达更为自由。
5. 弱规范性表征
在网络社会中,申请加入某一虚拟社群的条件都相对宽松,且加入之后,鲜有强制性的规定。大多虚拟社群的群体间规定,都是由社群成员彼此约定俗成。这主要是由于一般性的规范在匿名的网络社会中也很难保持,也就造成了虚拟社会的弱规范性。这同时降低了虚拟社群的准入门槛,更容易引起个人自由主义的无限扩张和膨胀,造成社群群体的凝聚力下降,导致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蔑视,增加互联网群体发展中的不稳定因素。
(二)互联网群体的类型
1. 根据群体真实存在与否划分
根据群体是否真实存在,可划分为网络统计群体和网络实际群体。网络统计群体实际上并不存在,只是研究者为了研究和分析的需要,把具有某种特征的人通过想象而组织起来称为群体。这种群体主要存在于统计学中,如网络老年群体、网络青年群体等。网络实际群体是指在一定空间和时间范围内存在的群体,他们有着明显的界限和实际的交往。
2. 根据群体数量规模划分
根据互联网群体规模大小,可划分为网络大群体和网络小群体。网络大群体是指人数众多、成员间多以间接方式联系在一起,少有直接的社会交往和互动的互联网群体,他们多集中在比较大的网站或网络社区的BBS或论坛上,如《人民日报》的“强国论坛”。网络小群体是指人数较少,成员间基本都能直接接触互动的小型群体。在这种互联网群体中,成员间的关系比较密切,交往比较频繁,心理感受的呈现也比较明显,如网民自己开设的博客。
3. 根据群体构成原则和方式划分
根据群体的构成原则和方式的不同,可划分为网络正式群体和网络非正式群体。网络正式群体是指有着规定的正式结构,其成员有较固定的编制且占据着所规定的地位,扮演着既定角色的群体,如校友社区中某校班级网页成员构成的网络正式群体。网络非正式群体是指自发形成的、成员结构没有明确规定的群体。该类群体带有明显的感情色彩,即以个人的喜爱、好感为基础而建立起来,如网络围棋小站上的群体。
4. 根据群体关系亲密程度划分
根据群体内人际关系亲密程度,可划分为网络初级群体和网络次级群体。网络初级群体是指人际关系亲密的网络社会群体。比如一个网民几乎每天都会参与的一个聊天群体就是他或她的初级群体,如育儿QQ群。对一个网民来说,他所参加的网络初级群体以外的群体都是其网络次级群体。
5. 根据群体分布和兴趣划分
根据群体分布和兴趣的不同,可划分为网络地缘群体、网络业缘群体和网络趣缘群体。网络地缘群体多半集中在网络交友社区中,如划分为上海区、北京区、浙江区等,网民可以根据自己与所属区域的现实联系进入。网络业缘群体通常指以学业和工作相似为“缘”而结成的群体,如因工作性质相同,共同管理某个网站,并经常讨论共同话题而组成的群体。网络趣缘群体是互联网群体中的众数,是指因各自相似的兴趣和互动频繁的社群关系而形成的互联网群体,如网络游戏爱好者组成的群体。
6. 根据技术实现手段划分
根据技术实现手段的不同,可划分为BBS群体、微博群体、播客群体等。BBS 群体是指在网络论坛上发表言论的互联网群体。如天涯论坛、猫扑社区的会员;微博群体是指通过信息分享、传播,以及个人社区,以网络日志、部落格(blog)等形式实现交流的互联网群体,如新浪微博的会员;播客群体是指借助“iPodder”等播客软件与便携播放器相结合的数字广播技术而实现交流的互联网群体,如优酷网的网民。
二、互联网群体传播的模式
根据互联网群体传播的特点,可以将其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模式:
(一)熟人模式
互联网诞生之前,传统媒体中的群体传播主要是熟人模式,它更依赖人际沟通的积累,此时群体传播类似于圈子传播。生活就是由不同的圈子构成,每个圈子的形成原因各有不同,比如文学艺术的圈子和学术圈就截然不同,前者的聚合更多的是因为兴趣,而后者更多的因为学术交流。
圈子是原始意义上的组织,组织是现代意义上的圈子。一个好的组织通常是糟糕的圈子,反之亦然。在当代社会,圈子和组织彼此之间似乎也有了更多的对抗性。
在传统的社会中,有三种典型的人际关系类型。第一种是中心型,集中在受众个体周围的关系,使其很容易成为焦点,名人大多属于这种类型;第二种是中间型,此类型受众并非人际关系的焦点,然而却以其为中心向外辐射,许多人在社交圈通过该受众了解彼此,大多数记者属于这类人;第三种是紧凑型,每个人都以此类型受众为圆心,保持最短的人际距离,比如我们说的“交际花”。
(二)生人模式
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提供了一种虚拟的关系。网络群体传播是大众传播在网络上的人际化,也可以认为是人际传播在网络上的大众化。人际关系在网络上的变化和发展很难被想象和预测。受众对待陌生人和熟人会有不同的沟通方式,这种特性在网络传播中更明显。在生人群,你不知道你说话的对象,也无法把控沟通过程,但是在熟人圈,你就会对一切都有所把控。
通信技术的发展变化在为受众提供极大方便的同时,也使我们越来越多地与陌生人展开交流,技术成了去陌生化的工具。同时,科技的进步也疏远了我们原本所熟悉的亲朋好友,使彼此成为了新的陌生人,例如同处一个空间场所,大家却各自刷着自己的手机。
(三)危机模式
这是我们最为熟悉的一种模式。在群体性事件越来越多的今天,危机传播变成了热点。有关危机事件的研究最早始于1962年的“古巴导弹危机”,该事件引发了对危机管理的讨论。而最早将危机事件引入传播领域研究的则是帕卡里宁。美国强生公司1982年的毒胶囊事件则引发了更多学者对该话题的关注,使得危机传播研究成为了传播学、公共关系学的研究热点,国际危机传播领域的研究由此进入新的阶段,涌现了一系列研究成果,涉及政治、品牌、战争与冲突等多个领域。
当今社会,随着互联网和移动互联技术的日益成熟,危机传播的技术支持和媒介环境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传统危机传播中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拥有了“发声”的渠道,而原本掌握绝对主动权的“组织”的地位却在动摇。传播由“传者到受者”发展为“受者亦传者”,传统危机传播中的“受者”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
三、互联网群体性事件的特点
互联网群体性事件首先是群体性事件,具有一般群体事件的特征与成因,也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瞬时突发性
突发性是群体性事件的共性,但互联网群体性事件爆发的速度远超现实社会中突发事件的速度。网络中每个人都是信息的来源,互联网的便利和即时性不仅使任何网民可以自由发布和传播信息,而且其表达的观点和发表的意见都能及时传播,瞬间到达全世界的任何角落。网络传播的瞬时性,造成了政府对网络信息的控制比传统媒体的控制度弱得多。据统计,互联网群体事件中的本体事件一经发生,一般在2至3小时内就可以在网上出现,6小时后就会被多家网站转载,24小时后网上的跟帖和讨论就会达到一个高潮。
(二)虚实交互性
虽然互联网群体性事件发生在网络领域,但绝不局限于网络。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相辅相成,互相影响。互联网群体性事件源于真实的社会,当其在网络上不断酝酿发酵之后,同样也会对现实社会产生重大影响。公众舆论在网络上传播,常常可以帮助促进现实社会的群体实现他们的目标,实现自己的利益。群体事件在现实社会中的表现形式,多为静坐、示威、游行等,群体通过这些形式,扩大其自身影响,获得社会的关注,并借此对政府施加压力,争取利益。
如果群体性事件的公众关注度不高,那么政府解决问题的速度和程度可能会极大降低。网络群体性事件使得舆论的力量不断增强。政府迫于巨大的公众压力不得不积极采取行动,促进群体性事件能够快速且和平地解决。
然而,如果政府不采取行动,互联网群体性事件也可能演变成真正的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正如有些学者指出的那样,“网络群体性事件往往直接导致现实社会中的群体性事件。网络上的操作,即便不会造成直接的损失,也会导致思想和文化领域受到一定的冲击”。在线和离线之间的交互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的一个主要特点。
(三)场域广泛性
发生场域的不同是互联网群体性事件和一般群体性事件最大的区别。一般群体性事件发生在现实社会中,具有一定的区域特征及其影响,但互联网群体事件是舆论在网络上的聚集、发酵和传播。互联网的高自由度和广泛性,使互联网群体性事件几乎不受时间和空间的任何限制,传播到任何有网络的角落,迅速且不可逆。对于不同国家和不同民族的任意一个话题的讨论,都可能成为互联网群体性事件形成的缘起。
(四)行为自组织性
互联网群体传播的基本形态就是重复与自相似。这种重复与自相似促进了群体传播中文本的意义流通。网友在转发信息时经常加入自己的评论和理解。无处不在、毫无规律的重复与相似的信息,打破了我们传统的阅读习惯和思维定势,也打破了大众媒体和其他机构的话语霸权。但是重复与自相似使重复信息、无效信息增多。同时,信息在不断转发的过程中,也会产生差异和变异,转发的信息与原始信息虽然相似,但却有很多不同,常常产生内容或意义的改变。
互联网群体传播中的自组织现象,可分为“围观”和“景观”两种类型。围观是指网络传播中大量个体的自发聚集。围观是偶然的、突发的、非组织的大量网络用户对某一事件、人物或主题的集中关注。景观是一种网络文化仪式,也是塑造群体记忆、维系群体情感、强化群体凝聚力的一种手段。
注意力成为互联网群体传播时代的稀缺资源;媒介成为资源配置的重要环节,几乎渗透了社会结构的每个环节,掌控着所有人的注意力。媒介已成为连接物质资源、文化资源和社会资源配置的重要环节。媒介能使个人或群体产生地位的变化和所属群体的变化。
(五)管控困难性
网络舆论信息主体多元,且信息传播隐匿多途径、高速无边界,使得互联网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爆炸,无形之中增加了相关部门管控的难度。网络也容易成为一些网民发泄情绪的场所和传播谣言的渠道。从当前来看,政府对网络的管控还存在一定的难度,一旦有互联网群体性事件发生,政府很难在第一时间对其加以控制。
隋岩等认为:“群体传播带有某种盲从性,看似无序,甚至失控,以致信息变异为谣言,但却处于被某种特定价值观或权益支撑起来的相对稳定的结构中,正是这一结构的支撑,成为个体积极参与网络传播行为的动力,也为原本混沌的群体,搭建起了一条隐性的秩序链,成为看似无序,实则有据的传播形态。当结构支撑的价值观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时,群体传播将带来更多正能量,否则将引发更多的负面社会情绪,甚至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
“群体极化”是群体传播中容易出现的一种现象。所谓群体极化即“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些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也即“如果群体成员的个体事先对某个事件或观点已经持有了某种态度,那么他会在讨论中通过情绪的不断宣泄来强化其立场和态度,最终团体的合意将有可能走向非理性‘极端’”,只有极个别的成员会改变自己的立场。尽管并非所有的网络事件都会出现群体极化现象,但一旦触及“民族主义”“贫富差距”“贪腐问题”“伦理道德”“政府失职”等话题,舆论往往会惊人地一致。而对网民的言论内容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多数发言是观点性的、批判性的,这常常是某种特定心理情绪的释放,并非对事实的客观陈述。显然多数个体在发言之前已持有了某种肯定或者否定的态度,通过群体合意的达成,强化了某种认知,也宣泄了某种情绪。基于此,互联网群体的极化现象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是社会问题的一种极端反映。
对于互联网群体传播这样一个非线性体系来说,混沌之中也孕育着秩序,混沌状态有着其自身的传播价值。传播者身份的不确定在某种意义上带来了传播内容的真实和直接。由于受到“沉默的螺旋”机制、社会传统和经济利益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传播者和社会民众有时很难在公开场合完全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想法,这也就是大众传播和组织传播中“假、大、空”内容屡禁不绝的原因。因而在很多情况下,匿名信息也可能真实与可靠。而线性秩序的消解,是互联网群体传播的另一主要价值。互联网群体传播的无组织、无序,消解了大众传播中的秩序、阶级与控制,使各种信息有充分被利用的可能。用混沌秩序代替传统的线性秩序,能够有效地满足信息时代的大众需求。在大众传播中,秩序是通过版面、字体和标题等元素组合实现的;而在互联网群体传播中,秩序是通过关键字、标签和链接等方式来组织的。互联网群体传播的非线性秩序,有助于信息的交叉、碰撞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创新。
四、互联网群体传播的演化
研究者从不同角度对互联网群体传播演变阶段进行了划分,提出了三阶段、四阶段以及多阶段模式。代表性模式包括:以舆情、群体性突发事件舆情为研究对象提出的发生、变化和结束三个递进过程;以公共危机事件网络舆情为研究对象提出的形成、发展(发展/作用/变异)、结束(终结)的三阶段模型;从非常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角度提出的产生、传播、聚合三阶段模型。以网络舆情为研究对象提出的涨落、序变、冲突和衰变四阶段划分模式;从网络舆情热点话题的具体演变角度提出的起始、高涨、波动和淡化或消落的四阶段演变模型;以生命周期理论为依据,同时又兼顾网络舆情演变时间和空间,构建的孕育、扩散、变换和衰减的四阶段粒子模型。从网络舆情突发事件视角,以突发事件演变阶段模型为依据,提出的潜伏期、萌动期、加速期、成熟期以及衰退期的五阶段演变模型。对网络舆情演变过程及阶段的划分,有助于研究者进一步深入挖掘各阶段网络舆情传播机制。
互联网群体传播中突发事件的网络舆情传播规律是研究群体传播最重要的方面之一。研究者借助不同学科的理论或模型分析了网络舆情的传播规律:喻发胜等借鉴传染病模型,建立了直接免疫的SEIR舆情传播控制模型,研究突发事件互联网群体传播规律;孙佰清和董靖巍应用社会网络理论中的小世界网络、“六度分隔”假说理论,建立了基于主体(agent)的网络舆情扩散规律分析和扩散监测模型;兰月新和邓新元通过建立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演进的微分方程模型,确定了互联网群体传播舆情发展的四个时段和舆情扩散过程中的三个特征时间点;周耀明、张慧成和王波采用时间序列分析的方法研究互联网群体传播演化规律,构建了互联网群体传播舆情演化的平稳、分布、相关、周期、自相似和趋势五种模式以及相应的模式分析方法;康伟使用社会网络分析法,分析了群体事件信息的传播路径、范围和速度受舆情群体传播结构的影响程度;孙燕着重分析了互联网群体传播舆情的热度与灾难性事件的时间对应关系;周乾宪从舆情传播途径的角度,通过内容分析法和文本分析法,系统研究了互联网群体传播网络舆情的生成机制。采用不同研究方法揭示互联网群体传播的传播路径与扩散机理,有助于研究者更深入地探索提升用于挖掘与分析互联网群体传播的信息技术。
第一,基于已有典型案例分析,以泛在媒体渠道为背景,从信息生命周期的角度来全面系统地分析群体性事件,考察了从大众传播到微传播时代,传播模式转变为以圈子为核心的复杂动因和内部机理。第二,web2.0概念的兴起与实践,使得人与人互动构成的关系网络日渐成为网络传播的重心,这一关系网络与网络媒体信息内容的优势天然对接,进而为互联网群体传播事件的社会舆情传播营造了“内容+关系”的景观。第三,从移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而带来的网络社群多极分化视角出发,对同一类型案例在大众传播和新媒体传播生命周期内,舆情主导走向的差异进行比较,来审视新媒体带来的网络社群差异化现象,及其形成的社会舆情新变化;从大众传播时代盲从的单一发声,演化为当今价值取向多元、小群体观点极化,这种突变对群体事件的舆情管控与引导提出了新的挑战。第四,从群体动力学视角,讨论在大数据时代城市群体事件对民生及个人情绪的困扰会急速将悲痛情感扩散至整个社会,呈现出社会公众需要群体心理慰藉与心理防御的新特征。第五,基于舆情生命周期理论和前期研究发现,分析公众的认知与行为随着社会舆情早期感性主导的盲目慌乱,逐步回归到理性的从容应对,公众情感和行为与社会舆情走向之间相互影响。以往互联网群体传播基础理论的研究主要是从理论层面或小数据层面关注互联网群体传播的特点及其形成、传播阶段的划分以及传播舆情的传播规律等。然而,随着互联网大数据抓取及分析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借助大数据技术对群体传播进行大数据的深入分析与挖掘,可以得出更为准确的互联网群体传播特点与规律,进而深化与扩展群体传播相关理论的研究。因此,以大数据环境下的群体传播的信息挖掘、存储、分类与解析等研究为基础,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与丰富互联网群体传播的基础理论研究。发现当以微观实例视角挖掘新媒体时代互联网群体传播事件发生时,社会舆情传播的核心因素和主导因素,以及在不同舆情传播阶段与社会舆情之间表现的新型相互关系和呈现的新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