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错少年教育矫正的价值取向及其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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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第一节 研究缘起

罪错少年教育矫正不仅成为刑罚学、犯罪学、监狱学、教育学、心理学等学科研究的内容,同时成为一种社会治理与社会控制的策略,也是世界各国共同的实践课题。从古至今,人们就致力于对罪错少年教育、感化与保护的种种努力。

尽管韦伯曾提出社会科学方法论价值无涉,强调科学研究的中立性与客观性,不应涉入价值判断与取舍。他极力反对带有价值评判的科学研究。然而,在实践过程中,任何政策措施的运用都和决策者与执行者的价值判断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20世纪中后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开始走出实证主义范式,关注价值问题,研究由原先的价值无涉和中立向价值涉入转变。价值取向的问题逐渐成为了社会科学实践中不可忽视的问题,是教育政策制定和教育实践的方向性问题。任何教育实践都避免不了价值取向抉择的问题。在实践中我们需要顾及实践者的价值偏好,也就是价值取向。教育策略的价值取向不单呈现了教育实践主体的价值偏好和追求,也体现了其基本利益的诉求与需要。对罪错少年教育矫正本身是带有价值取向的,这也是我们不容忽视和回避的重要问题。从教育发展史以及刑罚史来看,教育矫正很早就带有自身价值取向,尤其是涉及教育矫正政策制度的方向性、价值性的思考成为法学界关注的一大重点。但是学术界对法哲学研究、刑罚价值取向研究、矫正实务领域研究相对丰富,对教育矫正价值取向的关注仍然有限。加上当前教育矫正价值取向更多呈现工具价值取向,无论是司法矫正、学校教育、家庭教养还是社会帮扶教育都表现出明显的效用价值特点,教育矫正价值取向在现实中出现不少迷离和困境。因而,罪错少年教育矫正价值取向问题的探究成为一项迫切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本书对罪错少年教育矫正价值取向的探究,是基于以下几方面的思考。

第一,基于深化教育矫正原理研究的需要。罪错少年教育矫正是一项富有研究价值的议题,尽管法学对于教育矫正相关的法律政策和制度研究以及心理学、社会学等对罪错成因分析和相关对策的讨论不少,然而时至今日,我们对于教育矫正的相关理论相比西方国家仍然很不系统,相关研究多局限于教育矫正实务类的探索,比如罪错少年的成因剖析,在此基础之上提出相关的教育矫正对策建议。基本理论的相关讨论相对有限,基于价值哲学的角度对教育矫正方向性的反思尤显不足。深化教育矫正原理研究,构建教育矫正理论体系,亟须加强对教育矫正价值取向的系统研究。对罪错行为的教育矫正应该坚持的最为根本的价值追求是什么,在教育和惩罚、自由与规制二者之间进行取舍以保持二者的平衡,这是当代教育矫正所无法回避也不可能回避的问题。基于此,我们有必要在教育矫正自由、教育和惩罚等取向上展开反思、辨析和深入讨论,厘清教育矫正价值取向的特征与价值实现,为罪错少年教育矫正的价值选择提供有益的探索。

第二,基于矫正研究中教育学科式微的追问。相比刑法学、犯罪学等学科,教育学科在矫正领域中对诸多问题的解释不足、研究深度不够,对罪错少年的教育矫正模式实效性难有保证。诸多教育理论尚可运用于普通教育的解释,而对于罪错少年教育矫正的解释难以获得普遍认可。教育学者真正关心和长期致力于罪错少年教育矫正研究的屈指可数,在教育矫正研究领域中,教育学科主体意识尚未完全觉醒。

本书基于教育立场探讨教育矫正价值取向和实践策略,是基于教育学科的自主意识和学科使命感。教育学学科的发展不单要关注普通教育,更加有责任研究和关注罪错少年矫正这一特殊的教育领域,提高教育学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育学需要基于社会公共生活,进一步反思社会问题,实现教育之善和社会公众的福祉。面对罪错少年教育矫正的实践现实,需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在理论指导下进行实践,并深入反思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发生的,把握其运行的基本规律,追问教育矫正何以会持久地存在,以及其未来的发展方向。教育矫正实践和研究的诸多问题都需要教育学来指导和回答。尤其是罪错少年教育矫正实践是否是一种正常合理的价值选择,其存在和发展的根据与根本的价值取向,均不能离开教育学在矫正实践中的反思、研究和运用。总之,基于教育立场研究矫正,对其实践进行省思,逐步地提高研究人员的教育学学科意识,增强自身的责任感,是预防教育矫正领域因其他学科的影响和交叉融合而引发学科危机的必然要求。

第三,基于教育矫正效果欠佳的省思。罪错少年实质是儿童世界与成人世界的博弈,是儿童对成人的反抗和挑战。当前罪错少年在自己的世界里对成人强加的外部控制呈现出反抗,在新生代少年面前,成人世界的约束、纪律规则等概念略显苍白,这是否是当前自由教育过度带来的不良后果,需要引起我们的深思。教育矫正如何充分地保障少年自由成长的需要,同时维持好一定的秩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教育矫正出现的诸多问题以及教育矫正困境不能不引起我们反思,教育矫正应对基于何种立场,是刑罚的立场还是教育立场,社会立场还是个人自由发展立场,自由在教育矫正领域依据是什么,教育和惩罚何为重,教育、惩罚和人的自由有什么内在逻辑,自由的边界在哪里。除了惩罚、秩序等导向,未来的教育矫正还需何种理想和取向,只有重新对教育矫正根本性、方向性、本质性的问题予以审视,对本体和工具价值取向之积极性、局限性进行反思,平衡社会与个人之关系,为罪错少年教育矫正重塑符合教育精神和社会秩序的价值取向,才能保证教育矫正有长足发展。[1]因而,以理论阐释和实践向度为主线,探讨罪错少年教育矫正价值取向,重新检视教育矫正应然价值,借以回答罪错少年教育矫正所要追求的价值以及如何实现其价值诉求等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第四,基于教育矫正特殊性发展的要求。教育矫正逻辑起点是人。罪错少年作为教育矫正的对象,其罪错行为是因为正常教育活动中自由人丧失的一个表征,而教育矫正是为了重归人的自由。此外,教育矫正对象相比其他教育活动更加特殊。而价值取向问题贯穿于教育矫正实践过程,它不仅仅是教育矫正理论体系的基础,也是教育矫正实践的重要衡量标准,深刻左右着教育矫正呈现的状态以及矫正实践活动。唯有对教育矫正价值取向进行深入反思、科学定位和重构,才能摆正和引领教育矫正未来发展方向,以价值取向为突破口对矫正实践进行反思和调整。

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教育,教育矫正实践中看似是每个个体自觉做出的对法律法规、纪律准则、外在规范、惩罚训诫、行为塑造等活动过度追求、对外部控制的偏移,但这是否是我们对教育矫正本质认识和把握的偏误,这种在现实中呈现出来的对教育矫正价值取向的偏离将把我们导向何处,未来的教育矫正价值取向究竟应该如何重新定位与构建才能契合于教育矫正特殊性发展需要并逐步引导我们走出误区。[2]在这一系列连续性的反思和发问之后,“教育矫正价值取向”开始由模糊到清晰,逐渐成为本书的研究对象和关键词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