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40年的发展成就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始终坚持以重大理论问题、重大现实问题和重大实践经验总结研究为主攻方向,不断改革创新、不断发展进步。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不断推进
始终把深入研究阐释马克思列宁主义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作为最重要的工作。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注重思想引领,推进理论创新,加强学科建设,努力打造坚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阵地。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和科研人员系统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立场、观点、方法,紧密结合世情、国情、党情和省情,及时总结党和人民实践创造的新鲜经验,对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深入研究,不断推进科研成果上水平、上台阶。
党的十八大以来,把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组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创新团队”,成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所涉及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系统研究,推出了一批较高水平的学术成果;围绕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承办由云南省委宣传部主办的“云南省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通俗化大众化座谈会”;围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与云南省委宣传部共同举办“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理论研讨会”;围绕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云南省委宣传部共同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理论研讨会。同时,积极组织专家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云南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并赴越南、老挝、缅甸、马尔代夫、斯里兰卡、孟加拉国、尼泊尔等国开展“智库专家南亚东南亚国家行”活动,大力宣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高层次人才培养扎实有力
始终坚持人才强院,把人才作为最重要资源,把引进、使用和培养人才作为工作重心,把调动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作为人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科研团队的层次和水平。
截至2019年底,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有在职职工27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51人,占职工总数的90%;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79人,占专业技术人员的71%。拥有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全国“百千万”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规划评审组专家、云岭学者、云岭文化名家、青年拔尖人才、省级突出贡献专家、省特殊津贴专家、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省哲学社会科学突出贡献专家、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社科专家、中组部“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省委联系专家、省政府参事、省文史馆馆员、博士生导师等称号171人次。现有博士59人,硕士105人,在读博士20人,硕士及以上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的73%。2017年,成功入选云南省第一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9年,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签订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协议。建立健全“三项访学”、在职学习进修、出国留学培训、后备人才培养、离退休专家返聘等制度。建立了高层次人才引进制度和柔性引进人才制度。近年来,共引进十多位博士、博士后、南亚东南亚语种高层次人才;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理念和“小机构、大网络、国际化”要求,柔性引进了43位国内外知名智库专家作为名誉所长、特聘研究员,在全国社会科学院系统首家推出聘用“外籍荣誉院士”制度。同时,建立了评聘分开的职称评审制度和破格晋升制度,大力支持和鼓励在职人员在国内外攻读学位。
(三)高质量研究成果持续推出
始终坚持聚焦科研主业,一体化推进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取得一系列高质量成果。一大批高水平的学术文章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和《求是》《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哲学研究》《民族研究》《南亚研究》《中国边疆史地研究》《当代亚太》等国家级权威刊物上发表。据不完全统计,建院以来,出版专著1300余部,出版工具书、论文集、译著等300余部,完成调研报告2000余篇,发表论文11000余篇,提供给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决策咨询报告2000余份。其中,《90年代中国西南与东南亚的经济合作》《云南民族地区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澜沧江—湄公河综合开发研究》分别获得1993年度、1994年度、1995年度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当代东南亚系列丛书》获“第十届中国图书奖”,《东巴教通论》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云南通史》获云南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等奖。1990—2019年,院内学者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项目164项,其中重大项目2项、重点项目5项;2002—2019年,承担云南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38项。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及云南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研究,“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不断凸显。一批智库研究成果得到历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有的直接进入决策。早在20世纪50—70年代,院内专家就参与云南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民族识别工作,参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的编写。20世纪80年代,院内专家率先开展贫困与反贫困研究,提出的许多观点为云南早期的扶贫工作提供了建设性意见。1982年,院内专家结合省情提出“云南多民族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一概念。1986—1987年,与云南省政协、云南日报理论部、云南省经济研究所、云南大学等部门合作,举办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云南经济发展问题研讨会”和“富民兴滇畅谈会”,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许多良策。进入20世纪90年代,院内专家提出的若干建议为云南发展边境贸易、面向东南亚开放和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提供决策咨询,助推云南制定“打开南门,走向亚太”、把对外开放重点放在东南亚的方针。1991年1月,时任国家主席杨尚昆同志对东南亚研究所主办的《邻国动态》给予了肯定。1997年,院内专家提出云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低层次经济社会呈现“四低四高”的特点,被中共云南省委六届六次全会写入决议。1999年,与省委政策研究室共同提出“建设中国连接东南亚南亚的国际大通道”,被中共云南省委六届九次全会写入决议。由院内专家首先提出的“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切实发挥新型智库的功能,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组建4个省级创新团队、5个院级重点创新团队和23个其他各类型的创新团队,先后向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交了一大批重要研究报告和决策咨询报告。《谱写新时代云南跨越式发展新篇章》《辉煌云南70年》《辉煌云南70年·大事记》《七彩云南70瞬间》等著作,获得社会各界高度认可。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14项,在全国地方社会科学院中排第3位;上报智库成果700余篇,其中有20篇成果被中宣部采用,6篇得到中央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4篇得到中央主要领导实质性肯定批示,30篇得到省部级领导批示。
(四)高层次学术交流深入开展
始终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快速发展。高层次学术交流合作领域广泛、规模增长迅速、合作模式创新、质量水平提高、社会声誉增强。
近年来,每年与上百家单位开展各类项目合作,合作单位涵盖地方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已连续举办7届“中国—南亚东南亚智库论坛”,通过紧扣国家发展战略和中国周边外交战略,创建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的智库对话交流平台。成功举办“孟中印缅地区合作论坛”“中印论坛”“中缅智库高端论坛”“多学科视野下的亚洲的东南亚研究”“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建设智库论坛”“中国沿边地区开放发展高层论坛暨梯田文化学术研讨会”等国际学术会议。与以南亚东南亚国家为主的4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联系,与美国、法国、日本、印度、缅甸、韩国、越南、泰国、老挝等国的105家智库研究机构和大学建立合作关系;共接待包括印度总统、缅甸前副总统、泰国前副总理等在内的来访团组和个人近2700人次,涉及30多个国家和地区;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亚太学院、印度尼赫鲁大学、越南国家文化艺术研究院等签署合作备忘录,在多领域开展研究合作并达成共识。2019年,作为地方智库机构代表单位,应邀出席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参加“民心相通”分论坛活动,出席第二届国际进口博览会暨虹桥国际经济论坛活动,作为“亚洲智库网络行动计划”发起单位,与其他19家国内外智库机构共同签署了《亚洲智库合作网络行动计划》。同时,与巴基斯坦驻成都总领事馆合作,成立了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巴基斯坦研究中心。
(五)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始终坚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到什么阶段,党的建设就推进到什么阶段。全面推进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和加强党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确保党员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服务院中心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年均组织10次以上集中学习。稳步推进“互联网+党建”,充分发挥“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网络学习阵地的功能;通过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把尊崇党章、敬畏法纪融入日常;从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要求,反对“四风”,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严格坚守“研究探索无禁区、讲坛论坛有纪律”的基本原则和政治底线,不断强化阵地管理、队伍管理和科研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和党的建设工程常态化评比活动”。积极推进随机抽查、巡察制度,健全完善党建带群建、党内带党外一体化推进机制,为全院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