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新视野(第19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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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学和比较诗学研究

中世纪法国文学之美浅探

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广西桂林旅游学院外国语学院

■罗国祥 周金

【摘要】中世纪之初,西罗马帝国社会精英无视古代科学与哲学,迷信基督教教义和永生信念,被后世称作“黑暗的中世纪”。但从11—12世纪开始,“十字军东征”带来了东罗马(拜占庭)帝国精英们所传承的古希腊理性精神,以及大量来自东方的科学技术和文化,使法国出现了一批表现当时法兰西基督教信仰、爱国情怀、征战艳遇、发家致富的优秀文学作品,为后世法国文学艺术之美乃至理性开放的政治经济思想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关键词】法国中世纪文学美学

【Abstract】The early Middle Ages in which the social elite of the Western Roman Empire ignored ancient science and philosophy and superstitiously believed in Christian teachings and concepts of eternality was called the “Dark Ages” by later generations.But from the 11th to the 12th century on,the Crusades brought the ancient Greek rational spirit inherited by the elites of the East Roman (Byzantine) Empire,as well a great deal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culture from the East,so that in France appeared a number of outstanding literary works that featured the French Christian faith,patriotism,romantic affairs in the course of the war,and fortune-making,thus laying some foundation for the beauty of French literature and art and even rational and ope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thought.

【Key words】France Medieval Age Literature Aesthetics

文学艺术意义上的法国乃至欧洲“中世纪”概念有别于历史学意义上的法国和欧洲“中世纪”。

历史学意义上的法国中世纪一般指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的解体到“意大利战争”(la Guerre d'Italie,1494—1559)结束之时。法国成为这场战争的胜利者之一,使“法国人接触到了阿尔卑斯山那一边的文明。”[1]即是说,以这次战争的结束为标志,法国人较为系统地接触到了东方的文明。法国人作为十字军东征的主要倡导者和领导者,在长达数百年的西欧十字军东征中,对被称为东罗马帝国的拜占庭帝国从古希腊时代传承下来的理性与科学精神及东方的文化吸收得最为全面[2]。因此意大利的许多文艺复兴巨匠被法国挖了墙脚,为日后法国文学艺术、政治经济乃至科学技术的辉煌灿烂立下了汗马功劳。

法国文学艺术意义上的“中世纪”则晚了许多个世纪,历时也短了许多(12—15世纪)。这是因为从罗马帝国吞并大体上相当于当代法国国土的高卢部落以来直到11世纪末12世纪初,法国文学的形成无疑与法语的成形密切相关。但从高卢土语到古法语的形成用了好几个世纪的时间,“和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或罗马尼亚语一样,法语起源于罗马语系(langue romane)。”[3]以拉丁语为起点的罗马语系(现在一般称作“拉丁语系”——笔者)中的古法语在凯撒占领高卢全境(公元前51年)便已开始将下层拉丁语和高卢口语(无文字)混用,公元4世纪左右日耳曼人入侵(蛮族入侵)罗马占领高卢后又融入了日耳曼口语(无文字)后,形成了古法语雏形罗曼语(langue romane),但是第一个真正形成文字的(古)法语文献“直到9世纪的《斯特拉斯堡誓辞》(les serment de Strasbourg)才正式出现。”[4]至此,作为古法语的罗曼语逐渐开始替代拉丁语成为一些文学作品、特别是叙事作品的重要载体。而至今有据可查的法国以罗曼语作为载体的,“可称作文学的作品只出现在12、13、14和15世纪,因为公元1100年前的罗曼语文本基本都不是文学作品。”[5]

同时,在文学艺术意义上的法国中世纪,“文学体裁”的概念是很模糊的,宗教剧(théatre religieux)、英雄史诗(la chanson de geste)、短歌(le lai)、韵文故事(le fabliau)和“小说”(le roman)其实都是同样的文学体裁,即讲述故事的语音文字和图像文字的组合。

一 “傻子的《圣经》”

我们知道,公元3世纪左右,基督教成为古罗马帝国国教,《圣经》从希伯来文译成拉丁文进行传播,然而当时的法国(罗马帝国占领下的高卢)绝大多数民众只讲高卢土语,不懂宗教和上流社会通行的拉丁文,令基督教教士们十分头痛;终于在10世纪左右,一些教士开始将《圣经》的主要故事改编成瞻礼剧(théâtre liturgique),复活节、圣诞节等重大宗教节日时在教堂中边表演边吟唱《圣经》故事(布道):

神父或僧侣们穿上《圣经》人物中的各种服装,沿着祭坛根据故事剧情时而自言自语,时而一问一答,引起信众心中无声的应和:

时而,扮演牧羊人、法师的神父们在星辰的指引下走向诞下耶稣的马槽;时而,一些扮演女圣徒的女子来到看守耶稣空墓的天使面前,询问耶稣的近况。[6]

众多的这类戏剧文学表演说唱,使一些不懂拉丁文的信众从教士僧侣们的表演中领会到基督教教义。这种以戏剧表演形式进行基督教教义宣教的方式在越来越多的教堂中流行,被改编成剧本的《圣经》故事越来越多,人物角色逐渐增多,对话更加丰富多彩,表演艺术日臻完美。他们:

不仅再现基督的诞生和复活等故事,而且逐渐开始在一些节庆日,在教堂里表演有关圣徒的日常生活故事。从12世纪开始,宗教剧舞台开始多样化:人们在圣坛周围布置了多种背景,演员们可以根据剧情不断变换位置了。[7]

最有名的宗教瞻礼剧是无名氏的《亚当剧》(Jeux d'Adam)。这个剧出现在12世纪末,从首演以后一直到中世纪结束,这幕剧一直持续在教堂里演出,是最典型的宗教瞻礼剧之一:祭坛左边的背景是天堂,右边则被布置成地狱,天堂和地狱之间则是象征世俗社会的祭坛——众多现世中人经常出入的场所。

到了12世纪中叶,法国出现了古法语写成的半瞻礼剧(le trame semi-liturgique français)。所谓“半瞻礼剧”,就是一种既有宗教仪式教育内容,又有“丰富的世俗内容”的戏剧,表演的场所也从教堂内祭坛前逐渐改成教堂前的广场,演员也不全是教士僧侣,观众也不仅仅限于基督徒,许多在俗的市民也常常前来看戏。到后来还出现了露天剧场(tréteaux),这就是法国最早区别于古罗马剧场或斗兽场的、真正的文学剧本演出场所——剧院的前身。

半瞻礼宗教剧中的世俗内容逐渐演变成稍后出现的平民文学中的各种市民戏剧和各种故事诗(fabliau)。[8]

11—12世纪,也正是法国乃至欧洲大兴土木、修建哥特式教堂的时代。为了解决教堂内的照明(为“上帝之光永照”),建筑师们采用了开玻璃窗的办法,但当时玻璃工艺很差,整块玻璃的面积小且色泽斑驳。聪明的建筑师们便把它们拼接成五彩斑斓的圆窗(玫瑰窗)或细长的“柳叶窗”(统称vitrail)。更为重要的是,这些玻璃窗块不是随意拼接而成,而是精心设计的,构成一幅幅五颜六色、活灵活现的《圣经》故事画面。这样不但解决了教堂内的照明,表达了教士们向往天国的内心追求,而且让不能读也听不懂拉丁文布道的文盲信众们随时直观地瞻仰基督,领略上帝的教导。所以,这些美轮美奂的教堂玻璃窗画,和此前早已出现的各种在教堂内外演出的宗教剧一起,常常被人形象地称作“傻子的《圣经》”。

无论是戏剧还是叙事诗,除了部分作家、作者是以拉丁文写作外,中世纪的文学作者大部分是用当时流行的罗曼语(roman)(一种下层拉丁语、高卢语和凯尔特语混杂而成的语言)进行创作,因此所有以此种语言写成的文学作品便统称为“roman”(小说),故我国在20世纪上半叶,不少译者便把“roman”音译为“罗曼司”(中世纪法国人将下层拉丁语称作“romanice”)[9]。而当时法国的罗曼语也存在着诸多方言,主要分为以南部普鲁旺斯为中心的“朗多克”(langue d'Oc)和北方以布列坦尼地区为中心的“朗格多伊”(langue d'Oï)两大方言。用“朗多克”语进行创作的文学家被称为“南方行吟诗人”(troubadour),用北方“朗格多伊”语写作的作家则被称为“北方行吟诗人”。他们进行的文学创作往往都是从写英雄史诗开始的。

二 可爱的法兰西

无论是南方还是北方的英雄史诗,它们的主题大多是围绕基督徒与异教徒间的战争以及基督教骑士们忠君爱国事迹展开的宏大叙事。

《圣经》(《新约》)记载,耶稣在回答犹太人是否应该向罗马政府纳税时说:“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神的物当归给神。”[10]正是这句话造成了东、西罗马帝国影响巨大的、深远的大辩论:偶像之争。因为自公元3世纪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国教后,宗教一度主宰一切,罗马教廷权力一度凌驾于皇帝(或国王)之上,以至于像宗教剧那样,一切艺术形式特别是绘画雕塑都应仅限于基督教主题范围,可以绘画和用其他形式表现的只有基督和圣徒。这种偶像崇拜极大地刺激了世俗政权的最高代表——罗马皇帝。公元725年,东罗马皇帝里奥三世(君士坦丁五世的父亲)颁布法令禁止偶像崇拜。世俗政权得到极大的加强,下层世俗百姓获得较大程度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保护。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以歌颂世俗帝王和世俗国家主权和世俗社会生活的文学作品——骑士文学便应运而生。

中世纪的法国文学,无论是哪一种体裁都以韵文的形式写成。从半瞻礼剧出现以后,其他体裁的文学作品逐渐完全以古法语写成,特别是自瞻礼剧之后占据法国文学主流的非宗教题材文学作品尤为如此。较早出现的是各种歌颂帝王和祖国的各种“英雄史诗”(chanson de geste),也有文学史将英雄史诗称为“史诗文学”(la littérature épique)或将所有这些与上流社会贵族阶层相关的文学统称为“骑士文学”(littérature chevalier),只是“英雄史诗”写的是忠君爱国的英勇事迹,而此外的“骑士文学”则被称为“宫廷文学”(la littérature chevaleresque)而已(详见下节内容)。因为那个时代从事文学创作和传播者,无论写的是什么内容,他们都往往是一些有文化却又比较贫穷潦倒的破落贵族,他们或收集,或杜撰勇敢忠诚的英雄史诗故事,或者创作动人的“短歌”,或者讲述或者编造哀婉动人的骑士与贵妇人的爱情故事,以说唱的方式,从一个城堡到另一个城堡,讲述(有时配以竖琴等乐器进行说唱表演)这些故事,或歌颂查理曼大帝和他勇敢的骑士们开疆拓土,与异教徒斗争的英勇事迹,或讲述神奇却哀婉的骑士爱情故事,供王公贵族特别是贵妇人们欣赏解闷。

法国的英雄史诗分为三大系列:“帝王系列”(le cycle de Roi)、“洛林系列”(le cycle des Lorraine)和“十字军系列”(Le cycle de Croisade):

“帝王系列”中以《罗兰之歌》(Chanson de Roland)最为著名。

现存《罗兰之歌》有多个手抄本,其中最全的是现藏于牛津图书馆的版本,全书以十音节韵文写成,成书时间约为1170年,共4002行,291节。但此后各个时代均出现过各种版本,尤其有许多散文缩写本,大大方便了广大读者对中世纪文学的了解和欣赏。[11]

缩写得较好的一部《罗兰之歌》全诗分为23部分,简述查理曼大帝用7年时间征服了被伊斯兰“异教徒”(基督教的敌人)占领的西班牙,以及在攻打地方国王马西勒(Marsile)盘踞的最后城池时,查理曼的爱将(也是其侄儿)罗兰因与大臣加奈隆(Ganelon)发生争执,后者怀恨在心,与敌国国王勾结,设计让血气方刚的罗兰陷入马西勒设下的层层包围,最后英勇战死的故事:

罗兰感到他的生命将尽,

拼死将头转向敌方阵地,

……

无力地躺倒在青松树下,

将铁甲右臂呈献给上帝,[12]

天使们向英雄簇拥飞来。

……

无数记忆涌入他的心头:

他曾奋力夺回无数土地,

是为他最可爱的法兰西,

是为了恩公查理曼大帝

也为他珍贵的伯爵荣誉![13]

英雄史诗中表现出的是中世纪早期骑士“高、大、上”的美感。

首先,这些史诗虽然篇幅巨大,然而结构却十分简单(simplification),往往只是选择一个事件,交代其最重要的几个故事发展阶段,如《罗兰之歌》的四千多行诗句只讲了战前叛徒与敌方勾结、罗兰的先锋部队在进军中遭敌伏击英勇奋战,全体壮烈牺牲;查理曼大帝为罗兰及其战友复仇,全歼敌军,惩办叛徒三个阶段。其中最主要的篇幅是罗兰和战友们如何英勇奋战的过程。史诗英雄们的心理活动很少很简单,甚至讲话也很少,几乎完全没有心理描写,仅仅有如“(罗兰)勇敢,(奥利维)理智”这样的形容词出现。

其次,英雄史诗的另一美学特征是“拔高”(agrandissement)。上述的“简单”是一种有力的“集中”,非常有利于突出英雄们英勇战斗的惨烈和勇武:勇士们在战斗中超出常人的力量还常常会得到神助:罗兰能用他那具有神奇功能的宝剑“杜兰达尔”(Durandal)将穿着铁盔铁甲的敌人一剑从头到脚劈作两半;同时,罗兰在数十倍于自己的敌人面前十分镇定,他蔑视强敌,蔑视死亡,真正的视死如归:在战死前挣扎着冲向敌方,表明与敌人决一死战的决心;当罗兰的“灵魂渐渐离开他的躯体”时,天使们飞来陪伴在他身边,以此烘托出罗兰崇高神圣的英雄形象和“升天堂”的归宿。

这种近乎神奇的勇武首先来源于中世纪骑士普遍追求的封建荣耀(Honneur féodal)。欧洲中世纪,国王将国土封给战功卓著的贵族,这些贵族则在战争发生时自带武器给养等打仗“勤王”。封地时有一系列庄严复杂的仪式:接受封地的臣子(大贵族)单膝跪地,宣示效忠国王,接受封赏;大贵族到达封地后,当地的小贵族(一般骑士)则在领主面前进行同样的仪式,领主承诺为其提供包括武器给养在内的一切衣食住行,骑士则承诺在有战事时誓死履行保卫领地(或祖国)的责任。出色履行诺言者被人尊敬赞美甚至崇拜,由此构成上述“封建荣誉感”。因此骑士们平时刻苦练习武功,战时誓死保卫领主、国王或祖国。罗兰的壮烈牺牲,便是遵守诺言,维护骑士尊严的英雄壮举。

这种大大小小领地上实行的封建分封制度下生成的骑士封建荣耀,逐渐演变升华为国家民族层面上的爱国主义情怀(Dévouement patriotique)。在英雄史诗中,真正的骑士永远是国王或领主忠诚的战士,对国王和祖国充满热爱之情,临危临死之时想到的都是祖国、国王或领主的尊严,以及自己的一切行为是否有辱于自己作为祖国、国王或领主卫士的忠义之誉。罗兰在受重伤临死前想的不是他在祖国的未婚妻、不是他死后出卖他的叛徒的下场,而是基督教法兰西祖国的统一,是希冀查理曼大帝领兵攻下伊斯兰教徒占领下的西班牙最后城池。临终前以生命最后能量在内心画出(回忆)自己为神圣“可爱的法兰西、为将自己养大的国王查理曼大帝,为自己伯爵贵族头衔的尊严荣誉所做的一切。”(De plusurs choses a remenbrer li prist,De tantes teres cum li bers cunquist,De dulce France,des hmes de sen ligne,De Chalemagne,sun seignor kil nurrit.)。[14]这是整部《罗兰之歌》4002行诗句中唯一的一段人物内心独白。这一方面表明法国英雄史诗“高、大、上”的美学特征,另一方面也可见作家所处时代的政治社会风尚,同时也是早期法国文学史上宏大叙事作品中人物心理描写独特美文技巧的良好开端。“中世纪的英雄史诗是一所宣讲伟大、忠诚和奉献的大学校”。[15]

中世纪的法国南部和欧洲南部甚至西亚和北非的一部分,基本上就是“异教徒”(伊斯兰教徒)和基督教徒的“广阔战场”[16],英雄史诗中,对祖国、国王或领主的忠诚,与对“异教徒”的蔑视、仇恨和无情打击往往交织在一起,效忠查理曼大帝的勇敢骑士罗兰在战死时,一群天使便来到他身边,迎接他虔诚高贵的灵魂进入天国。所以,骑士荣耀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为上帝效力”(service de Dieu)。从12世纪到15世纪,法国的诗人们不停地将这些骑士传奇故事反复改编传唱。“中世纪游侠故事成了一种国际性文学形式,因为,所有的欧洲国家都在模仿我们的英雄史诗。”[17]

这样的“游侠故事”实际上就是我们前面所提到的英雄史诗的“十字军系列”(Le cyclede la Croisade)。

历史上第一批基督教“十字军战士”的先驱,并非是一些破落贵族骑士,而是一些权高位重,信仰基督教的罗马皇帝。“西拉克流斯(Héraclius)[18]统治期间,波斯国王霍思劳二世的军队侵略了巴勒斯坦。随着十年战乱的结束,信仰基督教的罗马皇帝最终取得了胜利,他把曾被蛮族掠去的真十字架归还给耶路撒冷圣堂,他甚至还背负着人类受难的刑具,赤脚走在圣城中,直到骷髅地。”[19]这个事件后来演变成一个基督教宗教仪式至今,更是西欧基督徒“朝圣”乃至长达二百余年“东征”的起因。其后的8世纪初,高卢主教圣·阿居夫(saint Arcuphe)千里迢迢到耶路撒冷朝圣;9世纪的查理曼大帝虽然出于政治考虑曾与伊斯兰教的哈里发“互通使节,互赠奇异珍宝……哈伦·拉希德还派人将圣城之中圣墓的钥匙送给了查理曼大帝。但这种和谐相处蕴含着一种政治思想,透露了十字军东征的模糊预感。”[20]

“十字军系列”英雄史诗中最著名的是《安蒂俄什之歌》(La Chanson d'Antioche)。这部十字军骑士英雄史诗篇幅长达9500行,讲述第一次6万余人的十字军东征故事(历史)遭遇惨败逃回,再次集结起更多的骑士部队,最终击败伊斯兰教徒军队,占领了今处土耳其境内的安蒂俄什城。25年后,又出现了一部《征服耶路撒冷》(La Conquête de Jérusalem),但它们的主人公基本上是同一批人,特别是布永的“伟大的戈德弗洛瓦”(Godefroiy de Boullion)。这位法国洛林公爵的母亲是查理曼大帝的后裔,他:“年轻时,手下的朋党被视为渎圣者,必须去耶路撒冷朝圣,才能洗清罪过。根据当时史家记述,戈德弗洛瓦既有英雄的英勇品格,又有修士般的单纯善良,他身体健壮,谨慎谦虚,忠实虔诚。无可挑剔的谨慎让他成为道德上的权威,也成了十字军真正的领导者。”[21]因此他成为众多十字军东征史诗中的中心人物,他带领着成分极为复杂(破落贵族、英勇的骑士、囚犯、虔诚的修士等)的队伍经历了无数艰苦卓绝、流血牺牲的战斗,终于攻克耶路撒冷。戈德弗洛瓦成为耶路撒冷的国王。而且他(还有其他十字军领袖或教士)还常常在武力上战胜异教徒后,在精神上彻底摧毁他们原来的宗教偶像,“让他们懂得基督教的道理高于一切,他们应该且只能成为基督教上帝的盟友。”[22]

讲述长达200余年的十字军东征故事的骑士史诗中,自然不乏为传说中的东方财富而踏上征途的冒险者和掠夺者,他们的故事甚至被一些史诗作者“嫁接”到了像查理曼大帝这样的伟大君王身上,使得虔诚崇高、英勇无畏的崇高尚武精神(esprit épique)逐渐发生变异,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无名氏的《查理曼大帝朝圣记》(Le pèlerinage de Charlemagne)。这部史诗由870行亚历山大体诗句组成,一向伟大崇高的帝王形象被写成一个爱好虚荣,滑稽荒唐的人物。作为西罗马帝国的皇帝,他听说君士坦丁堡的雨格大帝(Hugh Ⅲ,?—1284)是个漂亮皇帝,觉得“自己盖世的漂亮形象受到挑战”,于是借口去耶路撒冷寻找圣迹,实际上是要去看看雨格大帝究竟有没有自己漂亮。于是带了12名最英俊的廷臣(其中包括我们前面提到过的罗兰和奥利维,有的版本说同时带了一支8万之众的十字军部队)来到耶路撒冷。大名鼎鼎的查理曼大帝和他的廷臣们在耶路撒冷受到主教的热情招待,并且满足了大帝的要求,赠给他所索取的神圣遗物,包括耶稣最后晚餐用过的圣杯。这些圣物全都具有神圣的力量……接着一行人来到君士坦丁堡,见到了漂亮皇帝雨格,受到后者热情款待。晚上住在君士坦丁堡最金碧辉煌的宫殿中,喝得醉醺醺的查理曼大帝和12位廷臣法兰西秉性大发,开始了骑士阶层聚会常见的“半认真半开玩笑的自吹自擂”:查理曼大帝开头,说自己的宝剑可以穿透雨格大帝的两层盔甲;罗兰说自己只要一吹那只象牙号角,就能将君士坦丁堡全城夷为平地;奥利维则说如果雨格大帝愿意把漂亮的公主借给他一天,他能在当夜占有她一百次;另一位廷臣奥兰治的威廉说他可以用那只镶着金银的大铁球击穿雨格皇宫160多腕尺的城墙……这一夜的自吹自擂被雨格大帝的密探听得一清二楚。雨格大帝大怒。第二天一早,雨格大帝向查理曼大帝宣布,要他当场至少证明一项狂言,不然就将他及其十二廷臣斩首。查理曼大吃一惊,心里暗暗祷告,希望像往常一样受到神助。果然,当奥兰治的威廉在神的帮助下一锤将雨格皇宫160腕尺的坚固城墙击穿时,雨格大帝立刻甘拜下风,大摆筵席,臣服于查理曼大帝……

如前所述,查理曼大帝确曾获赠耶路撒冷城市和圣墓钥匙,但他从来未去过耶路撒冷,也没见过雨格大帝,更没有他与手下的12位廷臣(骑士)干过的那些荒唐事。虽然和《罗兰之歌》一样,英雄史诗并非完全依据历史事件写就,而是加入了作者及其时代社会主流思想形态的主观想象和希冀。但同样被列为“帝王系列”的《查理曼大帝朝圣记》却与此前的英雄史诗故事内容大相径庭。查理曼大帝不再英明伟大;罗兰骄傲自大到离谱;理性聪明的奥利维成为一个恬不知耻的色魔;骑士们的勇武不再用于效忠受到上帝眷顾的祖国和君王,不是对圣地圣迹的敬仰向往,而是对那些被世人视为无价之宝的圣物的觊觎和贪图。法国中世纪上流社会争强斗狠、夸夸其谈、附庸风雅、暧昧贪色的风气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渐风行起来。可以说,这部《查理曼大帝朝圣记》就是“骑士文学”(La littérature chevaleresque)或“宫廷艳情文学”(La littérature courtoise)的开端。

三 “我到天堂里去干什么?”

英国著名美学史家鲍桑葵在评述法国骑士韵文小说《奥卡逊和尼科莱特》(Aucassin et Nicolette)时写道:“有人威胁奥卡逊说,如果他把尼科莱特当作他的情妇,他就要被摒弃于天国之外,劝告他的人说:‘你就永远进不了天堂了。’奥卡逊回答说:‘我到天堂里去干什么?我并不想进天堂。我只想得到尼科莱特,我所深深爱恋的心上人。’”[23]

法国“十字军系列”叙事诗是英雄史诗向宫廷文学或艳情文学过渡的文学题材。十字军东征实质上是中世纪处于“黑暗”中的西部基督徒劫掠同为基督徒的东方拜占庭帝国财富之举,但却在二百余年的漫长征战中潜移默化的“东化”,将拜占庭帝国保存较好的古希腊罗马理性与科学的精神文化带回了西方,以至于产生了被后人称为“十二世纪的文艺复兴”的某种自由气氛,因为正如我们前面所述,其实在英雄史诗中,虽然上帝仍有一定地位(为祖国和君王效忠者可进天国),但英雄们为之英勇战斗流血牺牲的主要是人间的祖国而非上帝的天国,是世俗的君主而非十字架上的耶稣。所以英雄史诗中的“十字军系列”又称“拜占庭系列”(Les romans bysantines),如《查理曼大帝朝圣记》这样的英雄史诗直接可以跨“界”列入世俗自由平等精神更为突出浓烈的骑士文学或宫廷艳情文学范畴。

法国“宫廷文学”或“艳情文学”分为北方行吟诗人(trouveurs)和南方行吟诗人(trubadours)讲述的骑士爱情和冒险故事。北方骑士爱情故事主要围绕传说中的不列颠国王亚瑟(Arthur)展开。据说亚瑟王从王后格尼薇儿的陪嫁中得到一张巨大的圆桌。亚瑟王尊崇老岳父赋予圆桌“自由、平等”的寓意,每当有重大国事特别是战争时,便把手下骑士招来围坐在圆桌旁,自由发表看法,制订作战计划;战争结束后,最勇敢的骑士往往能获得坐在平时虚位以待的位置上,有时甚至可以得到一个最高奖赏:轻轻吻一下王后!

《特里斯坦与伊瑟》(Le Roman de Tristant et Yseut)的主人公特里斯坦是马克国王的外甥,是骑士中的佼佼者。马克国王膝下无子,欲传位给外甥;众臣妒忌,劝国王娶金发伊瑟为妻。特里斯坦自告奋勇前往为舅父迎亲。他历经千辛万苦,战胜了怪兽强敌和伊瑟身边的小人,护送伊瑟回国成婚。过英吉利海峡时炎热难挨,特里斯坦和伊瑟都喝下了伊瑟母亲为她准备的神奇饮料,彼此顿生倾心爱慕之情,不能自已。伊瑟和国王结婚了,但伊瑟和特里斯坦仍常常不由自主私下相会。国王得知大怒,下令将特里斯坦处以火刑,伊瑟打入麻风病人窟。特里斯坦逃出,救出伊瑟,潜入密林;生活虽艰苦但十分甜蜜幸福。马克国王不久得讯连夜跟踪而来,见二人正在熟睡中,他们的身体之间隔着一把宝剑。国王感动了,轻轻地用自己的剑换下了特里斯坦的剑。二人醒来,深感国王圣恩,特里斯坦将伊瑟送回王宫后独自远行。他周游列国,最后来到布列塔尼,娶了一位公主也叫伊瑟,唤作玉手伊瑟。但他发誓与她永不近身。不久敌军来犯,特里斯坦奋勇杀敌,身负重伤,他知道只有金发伊瑟才能救他,遂托友人告知她自己的伤情并说如果随友人前来便挂白帆,若不来便挂黑帆。金发伊瑟不顾宫廷礼数毅然立马启程。然而玉手伊瑟看见海上白帆时顿生妒意,谎称来船挂的是黑帆。特里斯坦听了不胜悲伤,绝望而死。金发伊瑟上岸,伏在特里斯坦身上气绝身亡。马克国王唏嘘感叹于这对年轻人纯真之情,下旨将他们各自安葬在教堂两侧。此后,每当夜里,特里斯坦的墓上都会长出一枝常春藤,伸到教堂另一面伊瑟的墓上。枝条剪去,转天重生,一样的青葱,一样的顽强……

那么,特里斯坦和伊瑟之间被后人称作高尚的“柏拉图式爱情”(Amour platonique)之间的纯洁无瑕的骑士与贵夫人之间的“宫廷爱情”之美何在呢?

我们前面提到的“圆桌骑士”旁举行的聚会内容,并不全是政治或军事,而大部分的聚会主题都是十字军骑士们带回的,由东方拜占庭帝国较好传承下来的古希腊罗马时代浓厚的文学艺术氛围和高尚精致的文化礼仪与技艺。欧洲中世纪骑士出身于社会上层,称为贵族(noble),不仅仅是因为这个社会群体属于统治阶级和高人一等的地位。Noble这个词更是意为“高贵、高尚、庄重、典雅”等,贵族家的男孩从七岁起就要开始接受严酷的击剑、狩猎、骑术训练,称为侍童(page,亦译作“见习骑士”)。顾名思义,他还必须在宫廷里一边为贵妇人们服务,端饭送茶,洒扫庭除,以及形象礼仪甚至个人卫生习惯都要严格训练学习;此外一个重要任务是他还必须学习文化知识:人生哲理、文学艺术(七弦琴几乎不是必修课),会讲述吟唱甚至创作文学作品;到了十六岁如果考核合格才可以如前述那样举行宣示效忠领主仪式,正式成为一名贵族骑士,才有资格围坐圆桌,高谈阔论,向心仪的贵夫人献殷勤。法国的宫廷文学便是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中形成的,故而其中许多作品充满了自由却又典雅,风流倜傥却又纯洁高尚之美。《特里斯坦与伊瑟》便是属于这一类佳作。

而南方行吟诗人笔下的骑士爱情文学比之北方骑士爱情文学因其地理文化(临近地中海的朗格多克——普鲁旺斯与东方拜占庭无需十字军东征便与东方的希腊和中东有更早更多交往)因素,受东方拜占庭文化包容性的影响更大,时间更久远。古希腊罗马的文学艺术传承在拜占庭帝国中后期得到持续发展,在此基础上对基督教《圣经》进行选择性解读,如从《旧约》中选择性地推崇耶稣“把凯撒的物给凯撒,把神的物给神”,反对“偶像崇拜”,强调世俗政权和人本身的重要性,成为宗教改革和文艺复兴的重要起因。加上“圆桌骑士文化”精神的广泛传播,包括法国南方在内的整个法兰西帝国的文学艺术和人文精神中,骑士靠战争和武功即个人奋斗获得财富和贵妇人青睐的精神大行其道,他们不再像特里斯坦和伊瑟那样把个人情爱深深地藏在心中,显示其将宗教、王权(国家)的利益放在至尊地位的崇高品格,同时也维护当时盛行的英雄美人纯洁高雅精神爱情的神圣性,而是像奥卡逊和尼科莱特那样,为了世俗情欲之爱而放弃进入天国的宗教追求和为了世俗王权的效忠品格;奥卡逊摆脱了宗教偏见,爱上了被俘虏的异教徒尼科莱特并为此和基督徒父亲进行了坚决的斗争;而尼科莱特在发现自己本是迦太基的公主(迦太基人长期信仰被基督徒称为异教的古希腊和古埃及宗教),并被要求嫁给一位王子时,她毅然选择逃离高贵的家庭,化装成行吟诗人,千辛万苦,寻找逃离伯爵府寻找自己的奥卡逊;终于在奥卡逊遇难之时及时赶到,治好他的伤后亮出自己身份。二人终于结为夫妻……

几乎在这种“另类”骑士精神逐渐产生的同时,处于贵族和农奴之间的城市自由民(les bourgeois)在乱世中靠辛苦劳动和精明的头脑为贵族战争生产军事装备,给养物资,乘机发家致富而逐渐富裕起来。发展壮大起来的平民开始表达自己的精神甚至政治追求,首先出现的是所谓最初由地位不高且贫穷潦倒因而对宗教和贵族制度心生不满的下层贵族,和一些因富裕起来学了文化的平民诗人创作的“平民文学”(La littérature bourgeoise)作品。成为反映中世纪政治经济、社会文化重要的文学题材之一。

四 “锦袍”之美

如上所述,西欧中世纪中后期,不但宗教腐败黑暗,本来较为严肃上进的贵族精神也江河日下,除了靠武力掠夺维持巨大的奢华开销,还以各种花样“开源创收”,如卖官鬻爵(La Vénalité)。新兴的富裕平民阶层乘机花钱买贵族爵位,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这些新贵族被称为“穿袍贵族”(le noble de robe),区别于那些穷得只剩一把宝剑的世袭穷贵族(le noble d'épée)。中世纪封建分封制社会中的这些相较农奴地位稍高的自由民(即城镇平民bourgeois)以给封建贵族提供日常生活中的手工业产品、军需品等生产和商贸活动发家致富,学习文化,除了用钱买贵族爵位显示“尊贵”,更重要的是开始在政治上要求一定程度的自治权和思想上的自由权;其中,一些写作能力较强者开始创作一些反映本阶级诉求的文学作品,所以被称为“平民文学”;又由于这些“平民”大都是本地人即古高卢人,他们的作品风格也不同于征服高卢的拉丁贵族英雄史诗和骑士爱情文学的风格,他们的作品中出现的人物和故事多为平民,人物性格粗野豪放,语言通俗、粗鲁下流,嬉笑怒骂,挖苦讽刺特征明显,初显现实主义风格和社会批判意识。中世纪这部分文学便被译为“平民文学”“市民文学”甚或“资产阶级文学”,但法文原文均为la litterature bourgeoise。

我国几乎家喻户晓的《列那狐的故事》(Le Roman de Renart [24])于8世纪由查理曼大帝身边的一名教士以拉丁文写成,是一部“讲授伦理道德的教材”[25],服务于查理曼大帝决心摆脱文盲和野蛮、“文明治国”之目的。但是与查理曼大帝推广此书初衷不同的是,此后几百年中,不断有西欧各国作家的各种语言版本出现,书中的坏人列那狐狡猾奸诈,无恶不作,却总能化险为夷,常常在艰难险阻的环境中如鱼得水,成为平民文学的主角——“平民英雄”。各种经过改写的《列那狐的故事》主题、人物和故事情节大体一致:狮王开庭审案,罪犯是作恶多端的列那狐,他弄瞎了狼伊桑格兰姆斯孩子的眼睛,为野兔做祷告时咬住他的脖子想吃了他,骗走公鸡的孩子饱餐了一顿。狮王先后派了熊卜吕安、猫贝尔蒂去传唤列那狐,都被他设计逃脱,只有獾格兰巴德成功将列那狐骗到狮王面前受审,被判绞刑。列那狐此时痛苦地忏悔说自己有罪:有了许多金银财宝还一个劲儿想捞钱;但是他诚心诚意地忠于狮王,想在临死前把所有财产献给狮王。狮王贪财,放列那狐先去朝觐教皇请求上帝赦免对他的诅咒。列那狐逃脱,再次无恶不作。狮王再一次派武功高强也最恨列那狐的狼伊桑格兰姆斯去抓列那狐,但列那狐在姑妈猿帮助下战胜狼,并再次以献出全部财产为诱饵,成功使狮王赦免他所有罪行,并当上了王国最高大法官。从此后,“森林中的那些强者就总是俯首屈从于那些狡猾的弱者了。”

法国当代文学史家皮埃尔·亚伯拉罕(Pierre Abraham)和罗兰·戴斯恩(Roland Desné)认为:(这些动物)“构成了一个当时的人类社会。”[26]贵族、僧侣、城市平民和农奴(唯一的人形象,但很少有他们的身影),包括狮王在内的熊、狼等动物属于贵族,其他小动物则是城市平民,其中列那狐是市民阶层中最狡猾者,也是最“成功者”(arrivé)。列那狐早年还做过不少好事比如给人治病(因此有评论家认为他是僧侣的化身),但后来在那个乱世中,他依靠其狡猾奸诈,心狠手辣不断获得成功,当上王国重臣(因此评论者认为他代表小贵族)。然而实际上,如果从文学社会学角度来看中世纪西欧社会政治,列那狐这个人物当属既不属于传统贵族,也非处于社会底层的农民(paysan),而是享有一定自由活动空间的城镇(bourg)居民(bourgeois)。这个社会群体是中世纪社会阶层中不可或缺的群体。如前所述,他们具有为贵族提供衣物、家具等日常生活用具、武器装备等的社会功能,因此统治阶级往往对他们“网开一面”,给其一定的自由权,故也被称为“自由民”(相对“农奴”而言);他们则依靠自己的聪明、狡诈、勤劳、智慧等禀赋,成为甚至比贵族更为富裕的阶级,有的还花钱购买了贵族头衔,像列那狐那样成为尊贵富裕,穿着“锦袍”(robe)的贵族。在诸如猫、獾、鸟等弱势群体面前,列那狐是威风八面的,他虽非贵族但却能给狮王带来比其他贵族所能给的好处更多,所以狮王让他做了大法官;因为在狮王眼里,列那狐是“有用的”。如上所述,中世纪的西欧社会因十字军东征等原因受古希腊思想的影响与日俱增,如苏格拉底的“美德即知识,愚昧是罪恶之源”甚至“好习惯是一个人在社交场所中能够穿着最佳的服饰。”这些关于美的思想不仅是感觉学意义上的美学,更重要的是伦理学甚至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美学,也是欧洲在东方拜占庭美学影响下产生文艺复兴运动重要的思想准备,也是始于中世纪,普遍流行于古典主义时期欧洲宫廷文化礼仪美学规范的雏形之一(此种美之寻踪觅迹,另文详述)。

如果说“锦袍”之美是欧洲中世纪社会中由英雄史诗的忠君爱国、英勇善战和英雄美人间纯洁高雅爱情之美,逐渐转向勤劳智慧甚至狡黠无赖之“美”,那么,同属“平民文学”的《玫瑰传奇》则可称为文学本身(美的文字学)意义上的佳作。

《玫瑰传奇》(Le Roman de la Rose)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写于1225年至1245年,一共4058[27]行十音节诗句,作者名为吉约姆·德·洛里斯(Guillaume de Lorris,生卒年不详);第二部分写作于1275年至1280年间,共17772行十音节诗句,作者名为让·德·默恩(Jean de Meung,约1235—1280)。《玫瑰传奇》第一部将爱情拟化为一个果园,园中有一朵玫瑰使诗人一见钟情,但也受到了不利于爱情的十种情绪(人物)如“嫉妒”“坏嘴”“羞耻”“恐惧”等的威胁;诗人为了和玫瑰谈情说爱而制定了一系列规定,例如“温情”“希望”“蜜语”“媚眼”等来反制打击爱情的坏人。诗人(情人)冲破种种阻碍终于吻到了玫瑰,但被坏嘴看见了并偷偷告诉嫉妒、羞耻和恐惧等人,于是他们合谋将玫瑰囚禁于塔楼,使情人痛苦万分。第二部分则讲的是爱情、社会,以及科学哲学等问题,其中的人物是“理性”“友谊”“虚伪”“自然”“才能”“艺术”“财富”“死亡”“腐败”等。第二部接续第一部的故事情节:情人不听理性的劝阻,在爱神的帮助下前往塔楼,冲破危险、恐惧等人的阻击,不顾嫉妒、理性和财富、死亡等人的阻挠,终于与玫瑰结合。

《玫瑰传奇》是一部“爱情的艺术和哲学之作”[28]。爱的基础和理由是“自然”,“自然”创造人,与“死亡”和“腐败”作斗争,在爱神和维纳斯的帮助下,人们冲进塔楼,摧毁了男女心中的“贞洁”,还原了爱的世俗人文和“自然”属性。此外,正如郑克鲁先生所指出的:“让·德·默恩站在市民阶级的立场上,猛烈抨击了贵族门第观念。‘自然’这样宣称:‘许多例子都将证明,出身低微但有作为;比起多少王子伯爵,他们更加勇敢尊贵。’”[29]

如果说将同样有血有肉的动物拟人化并非艺术创新(早已有《伊索寓言》)的话,《玫瑰传奇》的作者将抽象的哲学、社会学、自然美学中的种种抽象概念拟人化,并把它们勾画演绎成为一个个活灵活现的生动故事。这种艺术创作手法不但在当时,即使在此后的近千年中也是不多见的。这不能不说是《玫瑰传奇》的两位作者对于文字之美的重大发现。古希腊罗马时代学者和政治家们的论辩术(修辞学)让文字传达出的抽象概念以语音的形式在听者和观众的听觉中引起情绪波动,而《玫瑰传奇》却能将这些抽象概念具象化(拟人化),让他们以流动的图像符号形式,五彩缤纷、活灵活现地展现在读者的视觉中。这些形象使抽象文字符号(非象形文字)神奇地展现出万般风情。作者将这些流动的拟人化抽象概念嵌入共约20000多行的十音节诗行中,读者每看一遍甚至浏览一两个片段,它们(文字符号)都会因为它们的“人化”“言行”而不同程度地再现一遍,给人带来无限的感官享受与想象。可以说,《玫瑰传奇》是世界文学史上少数能将文字符号、其能指和所指形象化和灵动化,甚至可以如现代高科技条件下数字影像般随意“回放”的美的文字艺术品,是中世纪文学之美的巅峰之作。

【作者简介】

罗国祥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教授,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讲席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国语言与文化。

周金广西桂林旅游学院外国语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西方文学与旅游。


[1] P.-G.Castex,P.Surer,G.Becker,Manuel Des Études Lititteraires FrancaisesMoyen Age,Librairie Hachette,Paris,1980,p.1.

[2] 意大利本来有很大一部分就处于拜占庭帝国范围内,因此复兴古希腊理性与科学精神的文艺复兴运动最早在意大利展开。“法国接触到意大利那边的文化”即是说,接触到了东方拜占庭文化,学习意大利,展开了文艺复兴运动。——笔者

[3] Dominique MAITRT Lsabelle RABVT,HISTOZRE DE LA CIVILISATLON ET DE LA LITTERATURE FRANCAISES,Societe Des Editions Culfnrelles Interhationales,1986,p.29.

[4] [法]多米尼克·梅涛、伊丽莎白·拉比:《简明法国文化文学史》(法文),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6年版,第29页。

[5] P.-G.Castex,P.Surer,G.Becker,Manuel Des Études Lititteraires FrancaisesMoyen Age,Librairie Hachette,Paris,1980,p.1.

[6] P.-G.Castex,P.Surer,G.Becker,Manuel Des Études Lititteraires FrancaisesMoyen Age,Librairie Hachette,Paris,1980,p.45.

[7] P.-G.Castex,P.Surer,G.Becker,Manuel Des Études Lititteraires FrancaisesMoyen Age,Librairie Hachette,Paris,1980,p.45.

[8] P.-G.Castex,P.Surer,G.Becker,Manuel Des Études Lititteraires FrancaisesMoyen Age,Librairie Hachette,Paris,1980,p.47.

[9] Lexis,Dictionnaire de la Langue Française Librairie Larousse,Paris,1975,p.1575.

[10] 《圣经·马太福音》第22章。

[11] 笔者所在的武汉大学图书馆便藏有仅以1500个法文基本词汇精心改写成的《罗兰之歌》,是几乎所有法语学习者的必读书。

[12] 中世纪常见的骑士向领主表忠心的典型礼仪动作,这里的“上帝”实际指君王。

[13] Pierre Abraham,Roland Desne,Histoire littéraire de la France I Des origines à 1600,les Editions sociales,Paris,1976,p.102.

[14] Lagarde et Michare,Le français en classe deme,Bordas 1968,Paris,p.15.这里的原文引用摘自法国高中语文教材,由此可见法国初中级教育中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法国中学教材中占比较大的,除《罗兰之歌》选段外,还有《圣女贞德》《最后一课》等)。——笔者

[15] P.-G.Castex,P.Surer,G.Becker,Manuel Des Études Lititteraires FrancaisesMoyen Age,Librairie Hachette,Paris,1980,p.16.

[16] G.Lanson,Histoire de la Littérature Française Remaniée et Complétée Pour la Période 1850—1950 par Paul Tuffrau,Librairie Hachette,Paris,1970,p.45.

[17] P.-G.Castex,P.Surer,G.Becker,Manuel Des Études Lititteraires FrancaisesMoyen Age,Librairie Hachette,Paris,1980,p.16.

[18] 西拉克流斯,东罗马帝国皇帝,公元610年至641年在位。

[19] [法]米肖·普如拉:《十字军东征简史》,杨小雪译,北京时代华文书局2018年版,第2页。

[20] [法]米肖·普如拉:《十字军东征简史》,杨小雪译,北京时代华文书局2018年版,第3页。

[21] [法]米肖·普如拉:《十字军东征简史》,杨小雪译,北京时代华文书局2018年版,第20页。

[22] Pierre Abraham,Roland Desne,Histoire littéraire de la France I Des origines à 1600,les Editions sociales,Paris,1990,p.131.

[23] [英]鲍桑葵:《美学史》,张今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162页。

[24] 亦有文献作Le Roman de Renard。

[25] [美]麦吉尔:《世界名著鉴赏大辞典》(诗歌卷),王志远等编译,中国书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107页。

[26] Pierre Abraham et Roland Desne,Histoire Littéraire de la France,(I),Les Editions Sociales,Paris,1966,p.276.

[27] 此处的数据与文学史记载不尽一致,本文依据的是P.-G.Castex,Manuel Des Études Littéraires FrançaisesMoyen Age,Librairie Hachette,1967,Paris,p.55.

[28] P.-G.Castex,Manuel Des Études Littéraires FrançaisesMoyen Age,Librairie Hachette,1967,Paris,p.55.

[29] 郑克鲁:《法国文学史》(上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66—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