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消失了的永恒与瞬间之力量
第一节 价值即瞬间的创造性
“价值”这个词似乎已经被人们说烂了,但是,从哲学史追溯,它包含了尼采哲学的全部秘密,它标志着尼采从根本上扭转了哲学思考的方向。当我们面对一个哲学概念,它最重要的含义,在词典里是查不到的。如果你到《现代汉语词典》里查询“价值”的含义,在那里无论如何看不到尼采所赋予“价值”这个词的意义,那就是“批判”。新哲学派别的创立,往往是从创造新概念开始的。这种创造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创造一个新的词语,比如德里达的“延异”(différance),这个具有根本变革哲学意义的新词语,可以用一本书的篇幅展开。哲学家创造新概念的另一种方式,就是为哲学原本就有的“旧概念”赋予一个新的含义,这种新含义往往以出人意料方式实现,就像超现实主义诗歌里有一句表达式“白发手枪”。“白发”与“手枪”有什么联系?任何联系都没有,这种精神连线根本就是匪夷所思的,这两个词能纯粹偶然地相遇,似乎只能在白痴那里实现,但令我们目瞪口呆的,正是这种纯粹的白痴。思想领域的所谓意料之外,就是突破普通人思维习惯的束缚,突破词典的束缚,以违反逻辑同一律或不矛盾律的方式,把一个概念与另一个似乎没有关系的概念联系起来,形成一种新的思考方向,由于这种新的精神连线的任意性,新的思考方向可以说是无穷无尽的,这就是哲学与文学艺术的创造性思维,其真正的魅力所在,就像第一次写出“时间就像个乞丐”的诗人是个天才,而后来模仿这句话的不过是个庸人。所谓庸人,就是把“活的隐喻”变成词典里的“知识”的人。在这里,重复、模仿、同一性、永恒不变性代表了精神的平庸甚至精神的低贱、愚昧无知,而精神的差异或者第一次建立起的精神连线,非得有类似尼采这样的精神疯子不可,我称它为真正的精神贵族气质,它第一次创造出某种“好像”或“活的隐喻”,这使哲学家具有诗人气质,或者诗人要具有哲学家的精神气质,否则,就不是一个具有创造能力的哲学家,就不是一个脱俗的诗人。哲学家与诗人的共性,在于他们首先要成为极其灵活地使用语言的大师,他们精神想象的速度,比他们下笔的速度还快!
德勒兹认为,和尼采不同,“康德并没有导向真正的批判,因为他不知道用价值术语提出问题……价值哲学,就是使批判真正落到实处,作为实现批判的唯一方式,就是以 ‘突然砸一锤子’的方式做哲学”[1]。在这里,哲学意味着价值,而价值意味着批判。至于批判,却不是什么纯粹理论层面的批判,而是改变世界,这种“武器的批判”的形象说法,就是“突然砸一锤子”——如此的精神连线,使解释性的哲学变成了“做哲学”——去改变世界,它的另一个效果,是使哲学家成为一个艺术家,“突然砸一锤子”这个说法,似乎是以19世纪法国象征派诗人马拉美所谓“骰子一掷就永远摆脱不了偶然”的方式实现的。“骰子一掷”表面的效果似乎只涉及纯粹偶然性、一种随机,但是站在其背后的,则是瞬间即时的创造性。所谓创造性,在某种意义上,不过意味着一种纯粹意外的想法、做法、效果。这种意外是无根据的,我们不去问也不可能知道其中的具体动机或原因,如果一定要用“根据”“动机”“原因”加以表达,那么这些词语前面要加上“任意性”或者来自临时性的自由意志。人的生命中最激动人心之处或者关键时刻,在于灵感的突然降临,但它与根据、动机、原因之间,没有什么关系。我们只是精神的感官受到了强烈刺激。没有什么正确的刺激与错误的刺激之别,只是刺激而已。刺激什么时候降临,如何降临,事先不可能知道,它没有什么确定的原因。所谓某一原因,不过是任意原因中的一个,是我们后来给它加上的标签而已。
“是”或者“存在”的方式,也被尼采称为“价值”,它是以“骰子一掷”的形式实现的。在这个偶然的瞬间,形成了我们的判断。由此可知,“价值”又意味着纯粹个性,也就是风格,这就是人的本质,诚如18世纪法国人类学家布封所言:风格即人。人的生命不在肉体上,而在精神上,因此“风格即人”表明人的精神风格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差别。风格本身属于差异的范畴。庸人或精神被奴役了的人是根本谈不上有精神风格的,他们的风格全都一个样,那就是甘愿受奴役。在被奴役的意义上,他们还不是真正的人,因为只有精神贵族,才配称为“人”。这里还应该包括没有精神能力和行为勇气去摆脱精神奴役的人,这些人同样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人,他们只是一些碌碌无为随大流的庸人,他们的一生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他们不具有精神贵族的品格。人生的目的,决不是单纯为了活着而活着、为了长寿而长寿,“活着”本身不是哲学(所谓“活命哲学”是对哲学本身的莫大讽刺),以创造性的方式赋予“活着”以某种鲜明的精神个性或精神风格,这才是哲学。
价值与差异为伍,没有差异,价值就成了无源之水。如果人类只有一种价值立场,那么“价值”这个词语本身就失去了价值,从而丧失了力量。换句话说,类似“大家一致认为”这样的价值观的天然缺憾,在于它主宰我们的命运,排斥我们的自由,使我们感到厌倦乏味无趣。
与“价值”一词具有同样性质的,是“意义”。价值和意义都不是严格的概念,而是某种力量所支配的活动方式。这里的“方式”具有朝向某种方向的意味,或者说是角度、视域。在这里,具有可操作性的“意义”或者说事物以何种方式在我们笔下出场取代了解释。这种出场方式的本质又是艺术的,因此也可以说,艺术取代了解释,艺术本身已经包含了解释。解释是多余的,所谓“解释”是在艺术行为过程中实现的。
尼采说,“上帝死了”,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唯一的真理”死了,而价值哲学活了,新的精神贵族诞生了,这种新人就是尼采笔下的“超人”,如果超人才是真正的人,那么从前的旧人就像柏拉图在他著名的“洞穴之喻”中所描述的,他们在黑暗的石窟中凄惨地爬行,他们还没有被黑洞之外的精神之光唤醒,他们得过且过,混一天算一天,也许他们活的时间很长,但只等于活了一天,因为他们每天的生活,实质是一个样,那就是凄惨地爬行。在这里,根本就不要区别什么正确与错误的爬行,只是爬行;不要区别什么贫穷与富裕的爬行,只是爬行;不要区别什么胜利和失败的爬行,只是爬行。是的,这些蒙昧的野蛮人从来就没有站立起来,从来就没有直起腰板做过一天真正的人。但这些蒙昧的人决不是恶人,他们只是蠢人。他们当然也有快活与痛苦,但那只是一些类似动物性质的快活与痛苦,几乎没有精神技术含量,更不要提什么精神贵族了。其实,不必像尼采那样生硬地把真正的人描写为“超人”,只要把“人”这个字大写或加上黑体字就可以了,这只意味着,人的本质在于自由与独立,而倘若没有凸显自己精神个性风格的能力,人的自由与独立就只能停留在口头上。精神风格是一种行为能力,如果是思想家或艺术家,就表现在他的语言风格或艺术行为中的鲜活个性。
“上帝死了”,但上帝是笑死的,上帝笑自己的信徒从一开始就根本没有理解“上帝”,与其说上帝是万能的,绝对的善,不如说上帝是任性与悖谬的,尼采所消解的上帝在克尔凯郭尔那里重新复活(这种复活是就逻辑意义而言,并非指年代),后者对尼采的思想补充是绝对必要的,否则我们就不可能原汁原味地理解尼采。上帝决不意味着康德笔下的绝对道德命令,不意味着“你必须因为你必须”,而意味着“因为荒谬,所以我才相信”,或者意味着“无论你说什么,无论你的话显得多么有道理,我都不相信”——也许很多人认为这句话所体现的是哲学上的怀疑精神。不是的,它彰显的,是人真正与生俱来的才华,那就是任性的态度,蓄意不赞成。但是,这种“不讲理”却是意志坚强的表现,汉语表达为“意志力”或者“自由意志”。
要把任何一个“东西”,被我们习惯上叫作“事物”“观念”“事件”“人”等,真正看成活生生有生命的。这个生命,就是灵魂。“力量”这个词,在我眼里只意味着精神力。这种精神力也就是意志,意志并不是看不见摸不到的,意志通过人的行为表现出来。在尼采那里,意志并不是一种专制或统治的权力,他所谓“强力意志”,乃是为了意志而意志。就像叔本华说的,意志自身就是精神生活的全部,就是自在之物。与意志连接的不是别的,还是意志,从而形成浩浩荡荡的意志之流。意志没有自己的欲望对象,构成“意志对象”的,还是意志。意志不是单纯的,意志的复杂性在于有不同性质的意志,但不同性质的意志之间的连接是直接的,它们之间流畅地转换或者变向,构成意志的逻辑。这就像任何一个人在其一生甚至一天中,都在变幻着不同角色或说话的口气,这与不诚实毫无关系。一个人一会儿这样说一会儿那样说,或者一个人不可能真正遵守自己曾经的许诺——所有这些,都与不诚实无关,恰恰相反,它说明这个人是诚实的、实事求是的。所谓“实事求是”的准确含义,是随机应变的灵活性(而不是去寻找所谓“客观规律”)。这种灵活性恰恰是语言所不具备的,因为语言的本性之一,就在于其“死板生硬”。因此,人在承诺时,是言不及义的。说话人并不是在故意说谎,他只是没有能力用语言描述或暴露出自己活生生的魂灵。也就是说,意志与语言是冲突的,尼采不是一个“语言哲学家”,我觉得这不会使他感到难堪反而使他很享受,他亲自享受着自己的自由意志、一种任何人也无法从他手中夺走的天生快乐能力。
切断意志与目的之间的关系,意志不是欲望、意志与满足没有关系,因此保持内在的意志过程本身不是痛苦而是快乐,意志自身只是一种精神的姿态。这使尼采的思想与黑格尔的思辨辩证法区别开来。在黑格尔那里,“高贵的精神”在于精神以“否定之否定”的辩证法方式一再复制自身。这种复制,在哲学上通常叫作“表象”,用法文词,就是représentation,其中的re,即重新、再一次,而在尼采看来,这种精神状态不但没有凸显精神之高贵,却表现了精神的奴性,精神被自己的原型锁住了,价值在精神的出发点就已经事先设计好了,绝对精神最终还要返回自己的出发地。就这样,精神丧失了自由或任性的可能性。因此,所谓“辩证地思考”,不过奴性地思考而已。这种奴性思考的固定模式,是一种极其偷懒的方法,它总是把事物纷繁复杂的一切因素简单地划分为“对立统一”模式,它所暗含的悲剧,就是绝对的否定,这是人类精神悲剧的起源。尼采并没有简单地将其归咎于黑格尔哲学,而是追溯到苏格拉底追问事物是什么的“辩证法”。人类的苦难,是从把人区分为好人与坏人开始的、是从建立起“敌人”的概念开始的、是从坚定了报仇之心的那一天开始的——总之一句话,是从否定活生生的生命本身那一天开始的。
在《悲剧的诞生》中,尼采把生命本身,理解为沉醉,他反复提到狄奥尼索斯——这个古希腊神话中的酒神,似乎在用自己沉迷的身体,释放着与光天化日之下的太阳神阿波罗迥然有别的狂放。这种无理性的精神似乎从哲学诞生之日,就被边缘化了,酒神精神上演在哲学的边缘,那里才有真正的哲学剧场:酒、身体、性,这三个词都不是“哲学概念”,更与辩证法无缘。这三个词也不是用嘴说出来的,它们的含义都在“酒”里了。“醉酒”时刻的“语言”完全不是语言,而是身体语言,因此酒神精神就是剧场里的哲学。剧场哲学不需要台词,因为语言是不值得相信的。无语言的精神才称得起精神贵族,最大的快乐是亲自独享的快乐。亲自性既是精神的也是身体的,精神的身体或身体的精神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就像恋爱必须亲自爱、喝酒必须亲自喝一样,恋爱与喝酒都是、也只能是亲自独享的快乐。当然,这个过程有交互性,即感染与互享,但这只是一种顺便带来的效果而已。但是,在酒神与太阳神之间、在狄奥尼索斯与阿波罗之间,不是敌我之间的矛盾关系,而是轮转与交替关系,就像夜与昼一样,就像我们不能说白天是黑夜的敌人。我们需要白天,也需要黑夜,如同我们既要工作也要休息消遣。狄奥尼索斯精神,毫无奴性的精神,他自己是自己的主人。
生命是上帝赐予人类最珍贵的礼物,我珍惜自己生命的方式,是绝对不为自己设立假想的敌人,我不存报复之心。我将心比心尽力去理解别人。人的生命本身就是神、永远活着的灵魂、无论是醒着还是睡着,敏锐的直觉目光永远睁得大大的。在梦中也能思考,其证据是在梦中有陶醉也有哭泣。我无法想象在没有热情的情况下,思考还能进行。要让文字有生命力,首先要使文字有温度,没有什么高贵与低贱的温度,只是温度,就像鲁迅曾经说的,在某地的方言中,某特定场合下,“他妈的”这句国骂,意思其实是“亲爱的”[2]——我觉得,这就是语言的温度,它烙刻在火辣辣的目光之中,敲打在变化莫测的肉身之上。仿佛文字不是在说话,而是在舞蹈。要使文字鲜活有生命的力量,就要像有才华的摄影师那样抓住心灵精彩的瞬间、随机冒出的念头,但不要按动快门。我的意思是说,文字的生命力在于迅速地用一个新词语代替旧的。词语之间这种替补性转换得越快,文字就越发显得活泼、面孔就越可爱、意蕴就越深远。这种转变不是直线的,没有什么中心思想或固定的题目,精神生命在自身的发散过程中蜿蜒攀行。我们所享受的,就是这个过程。
人的生命本身就是神,一个人只有在精神中才能超越自己的个体,在这个瞬间,世俗的时间不动声色地成为神圣的瞬间,精神的时间取代了钟表的刻度。在这个意义上,文字是神圣的、普遍的精神体现。一个人的写作才华与思想才华总是融为一体的,但这个人却可能是个不善于口语的人。口语与文字,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能力。一个人要使自己永远“不死”,最好的方式,就是用最大的热情在文字中赤裸裸地展示自己的思想才华。具体的字句是在某些瞬间或连续或断续写出来的,但只要是写出滚烫的人性,那就像深夜里的电闪雷鸣,短暂而印象永存。语言中的“电闪雷鸣体”,例如尼采式的格言,隽永炎炎。深夜里的电闪雷鸣,还像行进中的军歌,简洁有力。歌词往往是重复的,在这个过程中,与其说重复的是词语的含义,不如说是词语的力量!同样一句话不动声色地说两遍,就比只说一遍有了极其细微的性质上的变化,就像尼采说的,“永远回来”,但却是不一样的回来,因为瞬间与瞬间,永远是不一样的。人生命的意义就在于此,我们就为了这个而活着。
如何不浪费时间呢?我的回答是,全神贯注地去走神,也就是抓住某些重要的,那些刺激精神的一闪而过的念头,把这些念头激进化彻底化,这就保证今天的生活是与昨天全然不同的生活,因为无论人拥抱的是什么样的物质形态,人所获得的无非是一种感受、心情、心态。
我们回到语言中的“电闪雷鸣体”,尼采式格言。为什么格言能流传下来而多数的日常口语成了说完就死的废话呢?因为格言是瞬间“用锤子敲打”在灵魂上的语言。有些词语,主要是动词或动词化了的名词,自身就包含着作为瞬间的时间,当然,它们可以反复发生,但若使每次都发生的活灵活现,就得使其是“当下”发生。“当下”同时包含了瞬间与场合,是两者的融合。鲜活的语言往往是隐喻性质的,即词语含义在暗指时刻的任意联想,这甚至就像索绪尔谈及词语的“能指”与“所指”关系时所提到的,其中有一种绝对而纯粹的任意性。任意联想的语言,就类似“用锤子敲打着”语言,因为此时此刻,语言出现了非常规用法,词语之间的联系出现了意外。学术术语称这种意外为“隐喻”。法国哲学家利科所谓“活的隐喻”,即某些词语之间第一次被连接起来,他列举的例子是“椅子腿”,我举的例子是“打锤”。尽管流传下来的是“椅子腿”而不是“打锤”,但是,它们作为活的隐喻,在第一次被如此使用时,是令人震惊的,因为它们是词语之间一种临时意外的连接、就好像在早已习惯了的精神生活中突然出现了一种意外,就好像“瞬间”从习俗的庸常时间中不甘寂寞滑落出来,有了时间中的剩余。换句话说,格言往往是创造性的句子、没有被使用过的句子,就像是语言的处女状态,就像是“个体化的私人语言”状态,就像是内心独白。当某一个独白不仅在敲打某人自己的灵魂而且还使很多人感同身受时,这个独白就会流传开来并精炼为格言。
敲打灵魂,也就是动心。在哲学上,不是简单的动心,而是动人心魄。能从哲学中读出动人心魄,哲学的面孔就得一反常态。与人们通常的印象相悖,越是想使精神永恒化,就越要凸显瞬间的精神念头,就像黑夜里的闪电。瞬间凸显,来不及筹划。来不及筹划的念头、不知道从哪里掉进脑袋里的念头,才是真念头,这叫才华而不叫知识,这叫本能而不叫伪装。文字极其迅速地给精神的本能镶上符号。思想越是不显人为的痕迹,就越发流畅。本能是生命中最有力量者,热情、意志、任性、追求快乐、博弈、无聊、沮丧、激情——所有这些,都属于人的本能。这些本能同时是精神与肉体的,共同奏响生命中的交响乐,时而高亢、时而低沉;时而迅速有力、时而缓慢柔弱,生命的节奏在转换。本能之路,就是沉醉之路,就是庄子之路,就是酒神狄奥尼索斯之路(就精神角色而言,尼采笔下的查拉斯图拉与狄奥尼索斯之间是等值的)、就是卢梭之路。卢梭的名字是自由,自由的名字,叫天赋,天赋或者说本能,就是与生俱来无需学习。当然,每个人天生的禀赋不尽相同,这是嫉妒不得的。正是与众不同的禀赋,使人享有他人抢不去的快乐。
自从瞬间成为“时间哲学”的主角,哲学就活灵活现了,哲学家不再是一个“理论人”,而更像是一个闪烁不定的幽灵。生命的每一次瞬间闪烁都是美的,即使是一次无聊的闪烁。“虚无主义”为什么虚无呢?因为虚无主义否定了瞬间,看不到从习俗时间中滑脱出来的瞬间,没有意外事件,生命就失去了最根本的内容或最本能的乐趣,那样,人活着的理由就没有了。要想使哲学史不成为“虚无主义”的历史,就得使哲学中真正充满时间,而这只意味着使哲学充满性质不一的瞬间。瞬间的念头在相互冲突较量,各种本能的力量在美丽中释放,哲学家的使命,是以自己独有的精神气质,将它们连接起来。哲学不应该成为压抑本能的力量,哲学应该是释放精神本能的力量,即自由的力量。在我这里,自由就是精神任性的自由,即本来意义上的自由、“元自由”。
尼采不喜欢基督教,不喜欢原罪的理论,因为原罪是对生命本身的否定。基督教的所谓“原罪”,等于对人类说,永远不要点燃你的好奇心,更要克制你本能的欲望。基督教给了人类第二天性,而这第二天性与人的自由本能是相悖的。可是,基督教是为了克服人类对死亡的恐惧、是为了战胜绝望啊——也许有人会这样为基督教辩护。在这里,也许克尔凯郭尔对“上帝”的态度可以弥补尼采思想的某种缺憾。在克尔凯郭尔那里,有另一副上帝的面孔,不是高高在上的“你必须因为你必须”,而是真正意义上的超人。人只要在生命的所有瞬间对绝望采取任性的态度,每个人瞬间都可以变成自己的“上帝”,这不是人人都有能力做到的,但这也不是任何人都没有能力做到的,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根本差异,这就是生命的奇迹与乐趣之所在。
辩证法说,从叶子中长出花朵,于是花“否定了”叶子。尼采喊到,怎么能这样说呢?这是在否定生命啊!要描述生命而不要否定生命。“理论人”就是无生命之人。旺盛的生命在勃起,它是由不是自身的因素引发的,它的真理不在自身而在别处。生命的真谛在于它绝不是一个样子的,生命时刻在改变着自己的形态。灵活或善于抓住瞬间,就等于生命没有虚度了。精神、灵感是刺激起来的,要有诱因,克尔凯郭尔在《恐惧与颤栗》中谈绝望。尼采在《悲剧的诞生》中,谈精神苦难。两人触及的,是终极意义上的精神问题,克尔凯郭尔所谓绝望,与尼采所谓悲剧,在价值上是等值的。这个终极问题是无法在世俗意义上解答的,对之,尼采采取了非俗人的超人态度;在克尔凯郭尔那里,则叫信仰。但在两人这里,都没有“你必须因为你必须”的地位,两人都否定必然性或命运。从绝望或者精神的终极悲剧中迸发的,不是对生命本身的否定,而是滋生2+2=5的悖谬般的快乐!这很像在精神的针尖上跳舞,是精神的顶峰、顶峰的精神。大悲与大喜在这个瞬间活生生抱在一起,两者都是生命本能所固有的,是孪生兄弟。精神越是经历与生俱来的磨难,生命力反而越加旺盛,这就是精神的真正强者、超人天生的精神禀赋。这种情形,才叫神圣。我的意思是说,人不要活得太舒服!物质生活要简单甚至困难,精神生活要复杂、丰富!在以上的“精神针尖”上我还要继续说,具有神圣精神的哲学家是最好的“心理医生”,而研读哲学经典著作,则是永远保持乐观精神之永不枯竭的源泉。
精神是如何变形的?德勒兹这样说:“悲剧直接就是快乐。”[3]快乐的性质从来就不是一个样子的,这有助于使我们从绝望的痛苦中解脱出来。尼采和克尔凯郭尔一样,让精神的触角触及最锐利的哲学问题:生存的意义究竟在哪里?两人同样认为这不是一个用概念推演就能解决得了的理论问题,而是信念与意志问题,是一个与热情有密切关系的问题,是一个有关快乐的问题。以往的哲学只是从生命之外的因素解释生存,从来没有肯定生命本身的意义——换句话说,以往的哲学只看重概念或理论。就时间而论,只看重永恒,而严重忽视了生命的瞬间。这个瞬间,是广义上的瞬间,是与沉醉于当下有密切关系的瞬间。沉醉不需要解释,生命并非先获得充分理由之后才采取行动的。在这里,沉醉与直觉是等值的。和沉醉一样,直觉的时间特征也非常明显,沉醉与直觉,很像是俗常的中断或发生了精神走神现象。精神在别处,这很像瞬间从习俗的时间过程中逃逸出来,一种偏离或者滑脱,唯其如此才惹人侧目。因此,直觉与沉醉,都是以瞬间为核心的时间“概念”、是“不是概念的概念”,它们在自身当下发生的过程之中获得理解,而不需要事先的解释或知道,后者对于我们的快乐本身不但无助,反而有碍。
哲学家首先得是一个特别天真的人,他是“无知”的因而也是无畏的,他的乐观来自在他眼里一切都是美的,事物因为美而具有了活的灵魂。哲学家首先是一个艺术家,而不是道学家。至于宗教,宗教的艺术化是我所向往的,但是在传统上,人们的偏见一向把宗教等同于道德。在现代哲学意义上,克尔凯郭尔是第一个将宗教艺术化的严肃思想家,他使思考宗教成为一种艺术。在哲学的艺术化道路上,克尔凯郭尔这个开路先锋之所以可能,主要在于他把时间(或更准确地说他把瞬间)引入了哲学,尼采的“永远回来”与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正是沿着克尔凯郭尔的脚印继续前行的。以往的多数哲学家事实上将时间等同于永恒,或者更准确地说,他们用“存在”代替了时间。或者说,将瞬间的判断凝固化从而永恒化了。
如果像巴门尼德那样从“存在”出发,并且在“思想”与这样的“存在”之间建立起直接的同一性,那么实际上就等于说,似乎一切思考,都是我们已经知道了的思考,排除了时间因素或变化因素,排除了“我不知道”,也就彻底堵塞了哲学艺术化的可能性。克尔凯郭尔、尼采、柏格森、海德格尔,这四个具有代表性的现代哲学家承前启后,他们的哲学具有鲜明的艺术效果,这并非是他们刻意而为,他们哲学思想的艺术化,只是他们真正把时间引入哲学之后的精神效应而已。这四个哲学家都高度赞赏赫拉克利特的思想,因为赫氏是第一个时间哲学家,他把存在理解为生成,而不是像巴门尼德那样在思维与存在之间建立同一性。
遗憾的是,后来多数哲学家跟随巴门尼德的思想而不是赫拉克利特,以至于他们武断地认为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将世界或事物“一分为二”的顽固信念就这样渐渐建立起来,以至于从中划分出“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甚至我们可以极端一点儿说,这使哲学遗忘了时间,无时间的哲学史主宰了哲学。当以上四个现代哲学家复兴赫拉克利特的思想时,当代欧洲哲学的大幕就正式拉开。古典哲学是用存在取代时间,将瞬间永恒化;现代哲学是用时间(或者“生成”)取代存在。现代哲学复兴了赫拉克利特的思想,重新使“瞬间”成为“哲学问题中的哲学问题”,成为哲学问题的核心——赫拉克利特曾经用一句特别经典的哲学格言表达这个“瞬间”:“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就是说,此瞬间非彼瞬间。瞬间与瞬间之间既是不可分割的关系,又是性质不同的关系。赫拉克利特说“两次”的“同样”是不可能的,他用“两次”消解了“同样”,等值于用差异消解了同一、用瞬间消解了永恒。一切都处于正在生成之中,不可能有跳出时间之外的存在,“存在”就这样被抹掉了,只残留下存在的痕迹。我们用“两次”之间的比较来区别瞬间,怎么区别的呢?两次瞬间分别有自己的“如此这般”。就这样,巴门尼德关于存在(或关于“什么”)的问题,被关于“如何”或“怎么”的问题所替换(顺便说一句,这正是胡塞尔现象学所谓“意向性”所要解决的哲学根本问题)。
在尼采看来,关于如何或怎么的问题,其实是一个与视域或观察角度有关的问题,而这个视域或者角度,等值于价值或意义,而这样的价值,又等值于艺术(胡塞尔的意义理论,在此与尼采“不谋而合”,我们是否能将两者自称的哲学价值互调,称胡塞尔的思想同时也是艺术的,尼采的思想同时也是科学的?我认为是可以的)。于是,价值哲学或者艺术哲学,成为第一哲学。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价值不是道德意义上的,而是艺术意义上的。赫拉克利特正是把上述的生成理解为逻各斯。于是,在哲学史上,就有了两副不一样的逻各斯面孔:一副是赫拉克利特意义上的(逻各斯意味着瞬间的绵延),另一副是巴门尼德意义上的(逻各斯意味着语言与理性,“存在”首先是语言,即being)。我们还可以原汁原味地说,赫拉克利特还是第一个浪漫哲学家,他说逻各斯是一团永远不会熄灭的活生生的火焰。按照我的理解,这里的火焰等值于热情和本能。
由上我们看出,时间哲学问题是在“瞬间哲学”问题中凸显出来的,而“瞬间”中的哲学问题,其实是关于区分、差异的哲学问题,或者说,是关于多样性的哲学问题。“一”的实质是“多”,不是一分为二,而是一分为多。但在哲学史尤其是思辨辩证法中,一分为二的“二”又统一于“一”之中,或者说以逻辑同一律为基础,从而完全排斥了异样之多的共融瞬间与共融空间,正所谓“消灭异己”。“消灭异己”的正式哲学用语,就是“否定”(它的政治术语,就是必须有敌人;它的认识论术语,就是用真理战胜谬误;它的道德术语,就是要消灭邪恶;它的艺术术语,就是用美战胜丑。但是,究竟谁是敌人,究竟什么是错误、邪恶、丑陋,标准是由政治哲学家和道学家们来制定的)。可是,在赫拉克利特式的时间之河中,没有“否定”的地位,因为“否定”意味着逃出时间之河,做出一个由being作为骨架的关于“什么”的判断,这是一种独断式的纯粹虚构或者自我欺骗,或者也可以借用康德的术语,这是一种“先验的幻象”。也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赫拉克利特关于生成的思想,也是彻底经验的思想。但与人们习惯的印象不同,经验一旦彻底,反而变得晦涩不明,而逃出时间之河做否定判断,却导致清晰的思想(这个清晰的思想同时也是简单的思想,例如思维总是习惯地想着谁是我的敌人和谁是我的朋友,并且在行为上永远从这样的思维定式出发)。在哲学史上,赫拉克利特被称为隐晦哲学家,而笛卡尔被称为“清楚明白”的哲学家。事情为什么会变得这样呢?还是因为语言。彻底的经验,犹如内心激情澎湃,这是一种天然排斥语言的精神状态,它回到纯粹内在的直觉感受,这种感受天然就是艺术的。赫拉克利特关于生成的思想也是关于悖谬的思想,即他必须把上述那句著名的哲学格言说出来,他离不开语言,事实上,他的这句话说得“清楚明白”,远比“圆的方”容易理解。当然,这句格言还不如演绎逻辑的“三段论”那样“清楚明白”。我的意思是说,当哲学呈现出彻底经验或艺术形态时,更能激动我们但远不具有解释性的清楚明白,所以赫拉克利特被称为哲学史上第一个“隐晦哲学家”。当哲学成为“语言”中的哲学时,它是清楚明白的或一定要追求清楚明白的,但它同时也丧失了温度,或者说,它很难激动我们。
尼采的“永远回来”,是对赫拉克利特“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的增补性理解。正如德勒兹所说,“因为永远回来就是向前有差异的回来”[4],这就是“永远回来”的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内容。问一下细节:事物、事情、事件等是以怎样的方式“永远回来”呢?这指的不是形式而是内容。在形式上,夜与昼循环接替,但夜与昼也是由瞬间组成的,即瞬间属于时间的内容问题。瞬间的凝固就是选择(这些选择,或者是以行为方式表现出来,或者是以判断句的方式表现出来)。但是人们究竟是凭借什么做出选择呢?以往的哲学认为一定要从逻辑方面给出选择的充足理由,否则就是非理性的选择,或者叫作一种意外的偏离行为。但是我认为,这种看法仅仅是纯理论上的,实际的情形远不是这样,在细节上(精神敏感的人就是过于看重精神细节的人,例如哲学家就是将粗线条的观念复杂化的人,复杂到在一般人看来不可思议的程度),人的行为和思想具有临时性与随机性,或者叫非自主地下意识地发生、自然而然地发生。人的行为与思想从来不是“从外部强制给我们的必然性”的奴隶、不是事先编排的奴隶。这些临时性与随机性,具有偶然相遇的特点,甚至是纯粹的偶然性。瞬间与纯粹偶然性是等值的,这种不知道要发生什么而同时又怀抱某种期盼的情形,这种悖谬的情形,给人焦灼中的诱惑,我觉得这就是快乐的真谛。
快乐不是简单而纯粹的,其中要有不知道结果的诱惑,动机与结果之间的暧昧不明,焦灼中的诱惑,是引起我们快乐的源泉。也就是说,要亲自参与到危险性之中,这样才能尖锐地刺激精神,快乐来自我们的精神或“自主寻找”或“不期而遇”的刺激。在这里,快乐与游戏心态是等值的,随机性与掷骰子是等值的,这也是构成思想与行为细节的真正因素。至于概率,等值于可能性的几率,其性质是或然的,即事情的结果原本可以不发生——如果不是由于某个瞬间骤起波澜的话。这也构成历史的细节,即历史事件其实就是如此发生的。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人绝非只是处于听天由命无所作为的被动地位,这是因为人的性灵或人的各种感官天生禀赋的细微差异,使不同的人在某瞬间做出了决定自己命运的选择。那么,这个本来是任意的瞬间就成为他(或她)人生中的关键时刻。这种选择是一把“双刃剑”,也就是说,一方面“骰子一掷就永远无法摆脱偶然”,但另一方面,骰子一旦落地就化为永恒。骰子一旦落地,就等同于有了选择,有了不可更改的事实。时间不可能倒流,后悔是没用的,后悔只具有心理层面的意义而无法改变已经完成的事实。偶然性就像空气一样弥漫在我们周围,就像精彩的文章往往就是精彩句子或片段偶然连接而成的。文字太逻辑了,诗意和趣味连同思想的深刻性,就一齐逝去了。艺术性往往等值于混沌性,说得太透了,韵味也就不存在了。在这个意义上,人其实喜欢“不知道”,至少不喜欢“知道得太多”而宁可让自己在焦灼中期待。换句话说,这样的精神紧张或精神高度活跃,有益于人的身心健康。
瞬间就是偶然,偶然就是瞬间,它们等值于精神上的沉醉或走神,等值于现实生活中的事件或新闻,只有意外才配得上被称作事件。一个人不能把自己处理日常工作叫作新闻。事件与意外是等值的,不具有意外因素,怎么能叫事件呢?意外的两大因素,一是刺激、二是新颖。合起来:要想获得刺激的效果,必须新颖。意外总是新颖的,是“第一次”发生。“第一次”发生,总是偶然发生。另外,奇迹与灾难、灵感与精神创伤、幸运与重大失误等,总是在瞬间发生的,它们绝对快于我们的思考、超过我们的预期,这些是伟大、神秘、令我们敬畏与恐惧的瞬间。一个有才华的、具有创造性思维的哲学家,善于抓住那些快于自己思考的精神因素,也就是某些不经意间一闪而过的念头(这些念头绝对属于自己,在任何书本中都不可能找到。也就是说,此刻处于“完全丧失了理解”的状态、“没有道理”状态、难以表达的状态、无语状态、纯粹直觉状态或私人语言状态),这等值于优秀摄影师的“抓拍”。这是一个比速度的过程:首先,一不经意,就滑过去了,念头决不会在同样场合下以同样的方式和同样的句法结构出现两次;其次,这个优秀的思想家是在根本没有筛选时间的情况下靠“下意识”筛选的。这种思想上的高难动作,可以与天才的足球或篮球运动员的晃动过人相媲美,两者的共同之处在于:极其迅速、突然变线或意外转向、惊险刺激、美丽而动人心魄。
尼采是这样说的:“来吧,偶然性,我要拥抱你!你仿佛就像天真无邪的幼童!”[5]作为偶然性的同义词,还有机遇、巧合、危险、盲目或无目的地、根本无法预料的、不太可能的、连续过程的中断,如此等等。“偶然”一词天然就与时间密不可分,我们总说偶然“发生”(就像“意外”一词天然就与事件相关,我们总说“意外事件”)。毫无疑义,偶然是在瞬间发生的,速度极快。来不及细想,“事实”就已经被意外地创造出来——这个事实,由于刹那间我们处于不解的状态而显得神秘(就像出色的诗人无法解释自己的诗句为什么写成那样),但它并非神话,因为它是事实。
如果“必然性”是由一堆偶然性组成的,那么,“必然性”本身,就是偶然性的一个假标签,因为必然或一定是既可以这样,也可以那样。这个必然性的真理,就像是这样一个真理:只有一个真理,那就是没有真理。我们认真地相信“不相信”,这种悖谬的纠结使我们无所适从,但我清楚地知道,作为字眼,必然性是大字眼,偶然性却是时刻发生在我身边的小事情,我自己以游戏的态度认真地谋划自己的小事情,“我痛快了就行”——我狂妄地认为很多人就是这样独白和这样做的,但没有胆量把它说出来,因此不要用道学家的眼光批评这句瞬间冒出来的、出自天真无邪的肺腑之言,它可以和卢梭写在《忏悔录》扉页上的独白相媲美:我生来就与别人不一样。卢梭把这种不一样的天赋发挥到极致。于是,人们在称他为疯子的同时,也叫他天才。有人说卢梭“虚伪”(可以读作“装饰”),这说得完全对,因为人人都是“虚伪”的,这是人性的一部分。但是,有能力把虚伪“虚伪”到天才程度乃至影响到近现代世界精神文明方向的人,凤毛麟角。
瞬间的力量,就是偶然性的力量,这力量来自某次深刻的印象,这印象会在我们脑海里反复回放,它太特殊了,反映了事情的本质,影响或改变了我们的人生观。这个瞬间,这次偶然,有如赫拉克利特点燃的火焰、卢梭式的热情、笛卡尔心中邪恶的天才、帕斯卡尔的微妙精神、克尔凯郭尔那样的任性、福柯式的癫狂,还有,德里达式的焦虑与失眠。所谓绵延,是精神在走神过程中的绵延;所谓走神,是瞬间的精神在延长,瞬间不由自主地在改变着方向。尼采的思想,有瞬间的力量,在文体形式上,他使用了格言。就像德勒兹评论的:“只有格言有能力表达意义;格言,就是解释或解释的艺术……同样,诗表达价值。”[6]格言与诗,那么诗一样的格言呢?格言一样的诗呢?简短有力的风格,短而有力量的句子。这是有生命节奏的句子,每一次呼吸都是热情。这已经不是在解释世界,这种风格自身就是世界。有很多独特的世界,因为有很多独特的风格。“哲学与诗和格言有着本质的关系,组成了解释与价值评估,这就是思想的艺术、精神贵族的能力或 ‘深思的能力’。”[7]艺术与解释之间、艺术与思想之间,没有时间上的差异,不是先有艺术,再有对艺术的解释或对艺术的思考与评价。艺术自身就是在解释、在思想、在破坏与重建价值。在这个意义上,哲学家也是语言艺术家,他在创造一件语言艺术品——他在做哲学而不是在解释哲学。“做”可以代替解释,解释不可代替“做”。所谓“做”,就是直接沉浸于事物的内部,而解释,却只是借助于某种工具间接地接近事物。只能做一次,再做的,就不是原来的做。思想也类似这样的做,思想拥抱偶然的瞬间。所有的思想,都是偶然瞬间想到的思想,都是划破夜空的闪电,“思想,就是掷一次骰子。”[8]每一个思想,都是如此这样的思想,这就是精神风格。但这个风格并非永远停滞于“这个”,它永远是别的——因为偶然性永远不会中断。
换句话说,事情不再有“应该是”,事情只能以“可能是”的面貌出现。可以将“可能是”比拟为到达人生终点(死亡)过程中所选择的路途。人只能永远在路上,而没有什么终点,因为当终点真的到来时,我们已经什么都不知道了。因此,有两种性质根本迥异的“另一个世界”,人死后的“另一个世界”与人在生命之路途中的“另一个世界”,前者是一个纯粹的乌托邦,这个“纯粹”也是个单数;后者是以复数的形式出现的。也就是说,有很多个“另一个世界”,它们都是真实的或潜在可能真实存在的异托邦。并非人人都有能力享有这些异托邦,但只要在精神上有唤醒它们的能力,人人随时都有能力享有它们。人人对这样的情景都不陌生,那就是不知道何时从哪里会有某个一闪而过的念头,这当然发生在瞬间,我们既可能停滞在这个念头上走神发呆、流连忘返,也可能使这个念头于不经意间轻易地划过,在我们人生轨迹上没留下任何痕迹。这些一闪而过的念头,仿佛都来自别的世界,那里隐藏着发挥我们智力的新模式。由于精神轨迹的偶然遭遇无穷无尽,智力连接的新方式亦然。这种情形,使我异常兴奋。一个瞬间,就是一个视角、一种新的价值。也就是说,好奇心可以战胜绝望。没有什么形而上与形而下的好奇心之别,只是好奇心本身而已。好奇心永远朝向新鲜事物、新鲜生命,它们在别的世界,它们不在我的世界。但是,它们也不在柏拉图那样的超感官世界,就像陌生的面孔也是面孔,而不是没有面孔。当然,不超“感官”不等于肉眼可以看见。当我们心潮澎湃、充满期待、沮丧绝望,这些内在的感受,也属于不超“感官”,因为内感官也是感官,而且是更根本的感官,就像灵魂或良心也能思想,而且其中迸发出的思想,比“理念的世界”更伟大。
用生命去思想,用我们身体上的所有器官去思想(而不仅仅“用脑袋”或“用心”去思想)。借用尼采的说法,这叫“艺术的生理学”;用马拉美的说法,这叫身体上演的哑剧;用摄影语言,这也叫纯粹的眼神或眼神的艺术、纯粹的面部表情或面部表情的艺术。它们绝对纯粹,完全舍弃了语言的中间环节。它们捕捉到生命瞬间的真实,这里有极快的速度。语言能否表达出同样的效果呢?我认为可以,但是得以“结巴的”语言表达,也就是把习惯上被禁止连接在一起的词语,连接在一起,比如“圆的方”:这个表达是迅速的,因为“圆”的对象还没有落实,就连接到“方”;这个表达是悖谬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对象的表达,清晰的意思落不到实处的表达;这个表达又是结巴的,因为它只在表面上是“语言”,其实不是,它的真实模样,是精神的绵延。当我们不得不用语言描述这种绵延,绵延过程中的异样情形,就以“圆的方”这种不连贯的结巴方式显露出来。总之,迅速的、悖谬的、结巴的语言,是晦涩的语言,但它们在精神中的原生形态,就是这样的。它们是我们的内感官生命瞬间流动过程中的真实,就像赫拉克利特所谓“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那样的真实。我们无法在意思上人为地切断本来不能切断的东西,“抽刀断水”是不可能的。那么,我们能在理解中与精神的绵延融为一体吗?可以的,那就是以绵延的方式理解,而决不能仅仅停留在字面上的意思。换句话说,字面上的意思是别的意思,以至于是别的意思的别的意思,如此等等——支配这个过程的,是生命(身体与精神)的自由意志。精神行为与生命行为融为一体,尽管这个时刻身体可能并没有移动。这个过程,饱含着广义上的冲动,遏止这样的冲动就是遏止生命的自由,就是杀人不见血的精神犯罪行为。冲动是生命力旺盛的表现,是释放生命生产力的行为,是携带快乐信息的天使。
冲动的本性是无意识的,习惯的行为使我们感到安全,但很难让我们冲动。冲动发生在这样的瞬间,它酝酿着危险。生命要更新,就离不开冲动。如果精神只是一味地重复自身,精神就开始堕落了。冲动来自无意识的力量,为什么把厌倦也叫作冲动的一种类型呢?因为厌倦不同于心死,厌倦是有温度的、有热度的。精神只有保持自身的冲动状态,才能保证自身的高贵气质。冲动,是改变世界的行为,也就是去创造自身的历史;重复自身则是平庸的,它使我们的意识原地踏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