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亚太评论(第4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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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大变局时代的挑战与回应

从理念到行动:国际秩序与全球治理体系建设的中国式探索

石斌[1]

内容摘要 对于国际秩序与全球治理这两个密切相关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有一系列重要论述,涉及百年大变局、人类命运共同体、文明交流互鉴、中国国际身份、新型国际关系以及全球治理体系改革等许多重要方面;同时中国正以实际行动践行自己的国际秩序与全球治理理念。其中,建设以“合作共赢”为基本目标的新型国际关系,推动以“共商共建共享”为核心原则的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是实现秩序改良与全球善治的重要途径。“一带一路”倡议则是中国为全球治理提供的一种重要新型公共产品。这些理念及其实践,体现了中国的文化特色与历史经验,是本土关怀与世界眼光的有机结合,表达了中国与人类共命运、在和平中求发展的良好意愿与客观需求。

关键词 国际秩序;全球治理;“一带一路”倡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顺应和平、发展、合作的时代潮流,站在人类持久和平与共同发展的高度,就国际关系、国际秩序与全球治理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提出了许多具有原创性、时代性、指导性的重大理论观点和实践主张。[2]与此同时中国积极参与引领国际秩序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为国际社会提供了“一带一路”等新型公共产品,为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奉献了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一 “新型国际关系”:国际秩序建设的基本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用“两个构建”概括了中国外交的总目标,明确提出要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两个构建”之间又有一个重要的内在关联,即“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路径”。[3]不仅如此,构建新型国际关系也是国际秩序建设的基本路径,因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本身就是秩序建设的最终目标。自2013年3月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内外许多重要场合多次详细阐述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思想。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明确指出要“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这是统筹“两个大局”、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一项重要目标和指导原则,也是中国对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观念的思想创新。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大国是关键,首先要构建新型大国关系。世界政治的发展变化,客观上一直都是由大国引领并受大国关系状况影响的。大国的观念、政策与行为,是影响全球战略格局与国际秩序走向的主要因素。大国之间的战略稳定,是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一项重要条件。国际体系中的大国,在拥有更大权力、享有更多权利甚至某些“特权”的同时,也负有特殊的责任与义务,大国是否承担责任是衡量国际秩序状况的一个重要标准。因此,探索大国关系新路径,构建大国关系新形态,发挥大国的引领与示范作用,是建设更为广泛的新型国际关系的重要基础。

中国关于构建“新型大国关系”的主张,核心内涵是“不冲突、不对抗、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目的是推进大国协调合作,构建总体稳定、均衡发展的大国关系框架,维护国际秩序的和平与稳定,进而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相互尊重”,即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不同制度、宗教、文明一视同仁;“公平正义”,即反对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维护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正当合法权益;“合作共赢”,即超越零和博弈、赢者通吃的旧思维,倡导共谋发展、互利互惠的新思路。

新型大国关系与新型国际关系,其核心都是“合作共赢”,其关键则在于大国的责任与担当。此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还提出要“积极发展全球伙伴关系,维护全球战略稳定”。全球战略稳定显然也有赖于大国之间的战略稳定。伙伴关系的名称和形式不尽相同,但其实质内涵都是平等相待,合作共赢,超越社会制度和发展阶段的差异,为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创造条件。

新型国际关系自然包括新型周边关系。中国始终将周边置于外交全局的首要位置。中国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都是从周边先行起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周边外交的基本方针,就是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坚持睦邻、安邻、富邻,突出体现亲、诚、惠、容的理念。”[4]

总之,大国的国际秩序观念与战略,在关注自身利益的同时,还必须兼顾国际社会共同利益。在国际秩序变革的十字路口,无论是要摆脱危机还是要重建秩序,都需发展新型国际关系,也需要有真正负责任的大国。

二 全球治理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新思路

全球治理与国际秩序密切相关。全球治理的基本目的,就是通过具有约束力和有效性的国际制度或机制解决全球性问题,以维持稳定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全球性问题既包括地缘竞争、地区冲突、军备控制等传统安全问题,也包括环境、生态、贸易、金融、人权、移民、毒品、走私以及网络安全、恐怖主义、流行性疾病等非传统安全问题或新型安全挑战,但归根结底都涉及国际政治经济与安全秩序的调整与重塑问题。就此而论,“全球治理体系”这个近些年的高频词,几乎就是国际秩序的同义语,而且更突出实践性。当今世界政治、经济、安全等诸多领域,都有许多现实问题和潜在隐患。流行性疾病等问题,还可能成为某种“新常态”。全球性问题的国际合作治理,不是理想主义的好高骛远,而是实实在在、必须面对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重大外交场合阐述中国关于全球治理的新理念新思想,指出中国解决全球治理重要议题的新方案新举措。其核心思想是,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不断改革完善全球治理体系,推动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有效的方向发展。[5]

1.核心理念:“共商共建共享”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全球治理观念的核心要义,也是中国所倡导的全球治理体制变革和建设的基本原则。2014年6月习近平主席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全球治理体系是由全球共建共享的,不可能由哪一个国家独自掌握,应该由各国共同来决定。2015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接受《华尔街日报》采访时再次重申了这一观点。在2015年10月的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全球治理理念创新发展,弘扬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2016年7月1日,在庆祝建党9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什么样的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对世界好、对世界各国人民好,要由各国人民商量,不能由一家说了算,不能由少数人说了算。”

世界互联互通、各国相互依存,解决人类共同难题需要各国携手合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自应对人类面临的各种挑战,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够退回到自我封闭的孤岛”。因此中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倡导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与合理化,支持扩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在2020年9月的联合国大会上,习近平主席强调,“全球治理应该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动各国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使全球治理体系符合变化了的世界政治经济。”[6]

总之,“共商共建共享”,就是世界命运应由各国共同掌握,国际规则应由各国共同制定,全球事务应由各国共同治理,发展成果应由各国共同分享。中国提出的全球治理新理念,超越了传统西方治理观念,顺应了世界格局变化的现实,为“全球善治”带来了新价值与新机遇。

2.首要动因:旧体制与新格局的落差

2013年3月习近平就任中国国家主席后首次出访前夕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明确指出了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的动因与必要性。他说:“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必须反映世界经济格局的深刻变化,增加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2015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全球治理体制变革正处在历史转折点上。国际力量对比发生深刻变化,新兴市场国家和一大批发展中国家快速发展,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是近代以来国际力量对比中最具革命性的变化。”“加强全球治理、推进全球治理体制变革已是大势所趋。这不仅事关应对各种全球性挑战,而且事关给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定规则、定方向。”在2016年9月的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指出:“全球治理格局取决于国际力量对比,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源于国际力量对比变化。”“随着国际力量对比消长变化和全球性挑战日益增多,加强全球治理、推动全球治理体制变革已是大势所趋。”[7]在2017年世界经济论坛年会上,习近平主席更是明确指出,“过去数十年,国际经济力量对比深刻演变,而全球治理体系未能反映新格局,代表性和包容性很不够。”[8]

3.基本目标:公正合理、创新完善

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基本目标是推动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早在2013年3月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五次会晤时,习近平主席就曾指出:不管全球治理体系如何变革,我们都要积极参与,发挥建设性作用,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为世界和平稳定提供制度保障。[9]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推动全球治理体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为我国发展和世界和平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是在现有基础上创新完善,还是从头做起?习近平总书记的回答非常清楚:“这种改革并不是推倒重来,也不是另起炉灶,而是创新完善。”[10]2015年9月24日的中美元首会晤中,习近平再次指出:“改革和完善现行国际体系,不意味着另起炉灶,而是要推动它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11]

4.关键任务:“破解四大赤字”

如何才能构建一个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始终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的战略高度来思考判断,并切中时弊、有的放矢地提出系统解决之道。其中最关键的是要合力破解全球治理“四大赤字”。2017年5月习近平主席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指出“和平赤字、发展赤字、治理赤字,是摆在全人类面前的严峻挑战”这一重大判断。2019年3月26日,习近平主席在中法全球治理论坛闭幕式上提出了破解全球治理“四大赤字”的中国方案:“坚持公正合理,破解治理赤字;坚持互商互谅,破解信任赤字;坚持同舟共济,破解和平赤字;坚持互利共赢,破解发展赤字”。[12]习近平主席进一步指出:破解治理赤字的重点在于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积极推进全球治理规则民主化;破解信任赤字的重点在于通过对话协商,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增进战略互信,减少相互猜疑;破解和平赤字的重点在于秉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摒弃冷战思维、零和思维以及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以合作谋和平、以合作促安全,坚持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破解发展赤字的重点在于坚持创新驱动,打造富有活力的增长模式。坚持协同联动,打造开放共赢的合作模式。坚持公平包容,打造平衡普惠的发展模式,让世界各国人民共享经济全球化发展成果。[13]

要破解“四大赤字”,实现全球善治,还需要统筹考虑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良好的全球治理有赖于良好的国家治理。中国也多次公开声明,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鼓励各国立足自身国情完善国家治理体系,为全球治理奠定更好的国内治理基础。中国方案反对强加于人,反对干涉别国内政,反对恃强凌弱。事实证明,强行对外推广某种制度体系的治理方案,非但不能带来国家治理的改善,反而造成许多乱局,进而给全球治理带来更多困难。

此外,制度建设是全球治理的关键,必须创新完善全球治理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以改革调整全球治理结构,推动国际秩序与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中国也身体力行、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创新完善全球治理体系,大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先后发起成立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丝路基金、南南合作援助基金等新机制,丰富了全球治理体制。中国还利用主办APEC会议、G20峰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亚信峰会等主场外交机会,积极推动上述治理方案机制化,促进治理体系变革。

三 “一带一路”:秩序建设与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就是中国参与国际秩序建设和全球治理体系改革的一个典型事例和重要举措,[14]这是中国针对国际秩序的缺陷所提出的解决方案,为全球治理所提供的重要新型公共产品。[15]“一带一路”建设逐步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从愿景转变为现实的过程,就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所倡导的全球治理理念与原则。

“一带一路”作为“参与全球开放合作、改善全球治理体系、促进人类共同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与“实践平台”,[16]始终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是包容而非排他的,是合作共赢而不是赢者通吃;努力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最高目标就是实现互利共赢,不断朝着人类命运共同体方向迈进;“一带一路”具有深厚历史渊源和人文基础,不仅弘扬了“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为特征的丝绸之路精神”,且文明交流互鉴、促进“民心相通”本身也是其重要建设内容;[17]“一带一路”践行“法治”原则,其运作过程遵循国际公认的准则,充分吸取现行国际机制的经验和教训;“一带一路”通过互联互通为亚洲邻国提供给公共产品,也是践行“亲诚惠荣”周边外交理念的实际行动。[18]更重要的是,“一带一路”倡议尊重各国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努力开创合作共赢的新模式。用2017年5月习近平主席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的话说:“中国愿同世界各国分享发展经验,但不会干涉他国内政,不会输出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更不会强加于人”;“一带一路”是“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创新之路、文明之路”。[19]

四 中国理念与中国方案的时代特征

国际秩序本身是一个内涵与外延都很丰富的概念,与国际体系、全球治理等概念,既有区别,也有密切联系。更重要的是,国际秩序问题主要涉及外部环境以及中国与世界的关系,而内政与外交密切相关,国际与国内两个大局需要统筹,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与中国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的能力也密切相关。因此,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际秩序的重要论述,还必须联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整个理论体系,尤其要联系有关中国自身发展道路与发展战略的相关论述,才能获得更加全面、准确和深入的理解。

习近平总书记对于百年大变局、人类命运共同体、文明交流互鉴、中国国际身份、新型大国关系以及全球治理观念与实践等重要问题的系列论述,构成了有关国际秩序与全球治理的一整套系统、完整的思想体系。本文主要讨论的是其实践意义。从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国际秩序与全球治理的重要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非常鲜明的特点,以及其中所蕴含的重要实践指向与现实针对性。

第一,充分反映了新时代中国领导人对中国国际秩序观念与政策的继承和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论述,继承和发扬了中国共产党人追求人类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思想底色与精神气质,以及谋求人民幸福、民族复兴的初心与使命;突出强调国家独立自主、自主选择发展道路、互不干涉内政等一贯原则;接续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伟大复兴和全面融入世界的历史进程,承接并进一步确认了中国从革命者到建设者的国际身份转换。

第二,清楚表明了中国领导人所倡导的是一种基于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秩序观念。

中国领导人对于国际秩序的力量基础、即国际秩序总是基于特定国际体系或国际格局这个客观现实,当然有深刻的体认,但他们并不认同霸权秩序与均势秩序这类单纯考虑实力结构的国际体系秩序观,而是倡导法制秩序与文化秩序这类涉及社会关系与权利的国际社会秩序观。[20]这样的秩序观是基于一个重要事实,即国际社会不仅需要权力的支撑,也需要法律、制度、规则等因素来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任何国家都无法单独管理国际社会,必须通过国际社会成员的协商与合作,制定相应的国际规则来治理世界;而且,国际规则和制度不仅可以制约国家行为、促成国际合作,还有助于建构国际社会成员的身份和认同,实现一种有利于互助的新型国际文化,从而真正建立起和谐的国际社会秩序。

第三,生动体现了中国的文化特色与历史经验,以及本土关怀与世界眼光、传统价值与现代价值的有机结合。

国际秩序建设与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构成了一套立足中国文化传统、反映中国发展经验、富于中国特色同时又有世界意义的知识体系。这套知识体系是中国在长期探索解决自身发展问题以及人类共同问题的基础上形成的,给世界上那些既寻求发展又希望保持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新的选择,为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贡献了中国的经验与智慧。这同时也表明,过去由少数国家和地区垄断发展和治理知识生产的格局正在逐渐改变。[21]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政党,也是为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的政党。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作为自己的使命。这表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的使命,集中表达了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与信念。当然,中国共产党的世界情怀也与文化传统与民族特性有关。“大同”“小康”这些出自《礼记》的古老理想,早已根植于民族心灵与血脉。人类命运共同体赋予了中国传统“天下大同”“天人合一”“和而不同”等思想以新的内涵。这不禁让人想起85年前毛泽东对未来写下的豪迈诗句:“太平世界,环球同此凉热”。

第四,指出了现行秩序中的不合理与非正义因素,揭示了西方秩序观念与政策行为的弊端。

由于历史原因,战后国际秩序先天不足,主要体现西方的利益与价值,不能适应国际格局的变化、充分反映发展中国家的处境与需求。西方尤其是美国在构建现存国际秩序过程中扮演了主导角色,也一直掌握着国际秩序的定义权。但它们的秩序理念和全球治理观念总的来说都是“以我为主”,缺少包容性。美国更是奉行“霸权秩序观”,并常常采用双重标准,对外强调“基于规则”的秩序,但自己却可以“例外”。

第五,顺应了时代潮流,直面现实问题,回答“时代之问”。

“什么是当今世界的潮流?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和平、发展、合作、共赢。”当今世界同时又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充满不确定性。战争、贫困、环境、疾病等新老问题丛生,民粹主义、民族主义、反全球化等新旧意识形态泛滥,封闭、对抗、分裂等消极政策倾向抬头,“世界怎么了、我们怎么办?”中国的答案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一个“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

第六,表达了中国与人类共命运、在和平中求发展的良好意愿与客观需求。

民族复兴、再造辉煌,是近现代中国仁人志士念兹在兹、无日或忘的宏图伟业与头等大事。但我们也认识到,中国已经深度融入世界,在一个相互依存、荣损与共的全球化时代,中国的和平发展与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相辅相成、并行不悖的。用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说,“今日之中国,不仅是中国之中国,而且是亚洲之中国、世界之中国。”[22]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无论是出于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还是履行大国的国际责任,中国都有必要、也比过去更有能力去倡导和推动构建新的国际秩序,完善全球治理体系;但中国并非现存秩序的挑战者,而是“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23]

当前,人类正在同新冠肺炎疫情作斗争。肆虐全球的疫情是一面镜子,它映照出人性的光辉,彰显了人类团结互助的重要性,以及“命运共同体”的深刻含义,但同时也铨度出国际政治生态的消极面,暴露了现实世界的危机与缺陷。在重大灾难面前,唯有人类的理性、良知与共同体意识,才能照亮至暗时刻,正如习近平主席最近在联合国论坛讲话中最后所呼吁的:“让我们团结起来,坚守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同创造世界更加美好的未来!”[24]


[1] 作者信息:石斌,南京大学亚太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南京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教授。

[2] 石斌:《新时代中国国际秩序观:认知、政策取向与实现路径》,《国际问题研究》2021年第2期。

[3] 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215页。

[4] 习近平:《坚持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理念》,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297页。

[5] 习近平:《弘扬“上海精神”,构建命运共同体》,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第441页。

[6] 《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0年9月22日第1版。

[7] 习近平:《提高我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能力》,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448—449页。

[8] 习近平:《共担时代责任,共促全球发展》,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479页。

[9] 习近平:《携手合作,共同发展》,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324页。

[10] 《习近平接受〈华尔街日报〉采访时强调,坚持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正确方向,促进亚太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发展》,《人民日报》2015年9月23日第1版。

[11] 《习近平同美国总统奥巴马会晤》,《人民日报》2015年9月26日第1版。

[12] 习近平:《为建设更加美好的地球家园贡献智慧和力量——在中法全球治理论坛闭幕式上的讲话》,中国政府网,2019年3月26日,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9/content.5380351.htm。

[13] 习近平:《共同努力把人类前途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第460—462页。

[14] 张宇燕:《理解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经济评论》2019年第5期。

[15] 傅莹:《国际秩序与中国作为》,《中国人大》2016年第4期。

[16] 习近平:《共同绘制好“一带一路”的工笔画》,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第486页。

[17] 习近平:《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能力开拓改革发展新空间》,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500—502页。

[18] 习近平:《“一带一路”和互联互通相融相近、相辅相成》,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497页。

[19] 习近平:《携手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511—513页。

[20] 秦亚青:《全球治理:多元世界的秩序重建》,世界知识出版社2019年版,第7—9页。

[21] 苏长和:《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新的重大贡献》,《人民日报》2017年11月5日第8版。

[22] 习近平:《深化文明交流互鉴,共建亚洲命运共同体》,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第471页。

[23] 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1年7月2日第2版。

[24] 《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新华网,2020年9月22日,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leaders/2020-09/22/c_112652765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