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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逻辑:组合范畴语法的源流
如果从自然语言出发,现代数理逻辑学的发展完全可以按照以下脉络展开:
(1)从自然语言的命题出发,引申出数理逻辑中的命题逻辑。
(2)通过分析自然语言中的量词,从而发展出谓词逻辑(一阶逻辑),这项工作主要归功于弗雷格的概念文字研究。
(3)从自然语言的词汇出发,对词汇赋予相应的范畴,从而发展出范畴语法。
“范畴语法”(categorial grammar)这一术语由美国语言学家巴-希勒尔(Bar-Hillel)[1]引入,旨在区别于那种建立在短语结构语法(phrase structure grammars)基础上的语言分析方法。范畴语法主要涵盖在爱裘凯维茨(Ajduciewicz)的基础上开展的工作,其主要表现形式如下:
(1)如果A是一个原子范畴公式,那么A是一个范畴公式;
(2)如果A和B是范畴公式,A\B和B/A也是范畴公式。
AB范畴语法的形成规则如下:
A,A\B⇒B
B/A,B⇒B
范畴语法是一种使用运算和推演的手段描述语言的形式化工具。运算的概念与数学相关,推演的思想涉及逻辑。范畴语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是:语言认知就是数学计算,语法分析就是逻辑推演。荷兰逻辑学家和计算语言学家莫特盖特(M.Moortgat)用三个等式概括出范畴语法的思想精髓:
认知=计算
语法=逻辑
分析=演绎
从上述概括不难发现,范畴语法是一个语言、逻辑和计算交叉创新的产物,也是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相融合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