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尼尔·格伦德曼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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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一)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从目前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来看,国外没有关于本研究的专著,与本研究直接相关的外文文献也不多,对格伦德曼的研究主要是停留在论文、书评上。

1991年,格伦德曼在《新左派评论》上发表了《生态学对马克思主义的挑战》(The Ecological Challenge to Marxism)。这篇文章是对本顿1989年在《新左派评论》上发表的《马克思主义与自然极限:一种生态批判和重建》(Marxism and Natural Limits:An Ecological Critique and Reconstruction)一文的积极回应。本顿认为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与生态学之间存在断裂,他的哲学和历史理论与其政治经济学的基本概念之间存在缝隙,需要从生态学的维度来重建历史唯物主义。格伦德曼反对这一观点。在他看来,在历史唯物主义框架内完全能够分析和解决生态问题,通过区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劳动”等双重含义和生态维度,可以从马克思的伦理理论重新建构一种人道主义模式的历史唯物主义。针对格伦德曼的观点,本顿1992年在《新左派评论》上发表了《生态学、社会主义和支配自然:与格伦德曼商榷》(Ecology、Socialism and the Mastery of Nature:A Reply to Reiner Grundmamn),对格伦德曼给予再回应。本顿指出:“我的主要目的是一种建设性的目的,即将马克思的思想当做一种观念上的‘原材料’,以便转向一种在生态方面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经济学理论。”[5]在这篇文章中,本顿承认历史唯物主义中的很多思想与生态学思想十分相容,但他这次强调了马克思经济学理论的某些特征,例如“劳动过程”“资本主义生产”“生产力”等。他认为需要对这些特征进行加以批判的转变才能使他们与生态学思想相匹配,同时他依然认为:“对于任何想要完整地把握人类社会形态面临的生态条件和限制的理论而言,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概念都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出发点。”[6]

同年,格伦德曼的第一本专著《马克思主义与生态》(Marxism and Ecology)由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共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调查了治理生态问题最普遍的方法,第二章尝试着将马克思主义与生态问题相关联,指出在历史唯物主义框架内是可以阐释生态问题的,第三、四章重点研究技术进化与社会进化,最后格伦德曼讨论了马克思和其他一些作家对于共产主义的概念,指出:“只有当一个社会能够控制住它的自然环境,才能被称为共产主义社会。”[7]《马克思主义与生态》的问世,标志着格伦德曼成为一名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者,书中的一些观点也被其他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者所关注和引用。佩珀在《生态社会主义:从深生态学到社会正义》一书中就表达了对格伦德曼解读“控制自然”的支持。他认为马克思受启蒙主义的影响,主张通过人与自然之间的协作来实现经济社会的发展,从而满足人类发展的需求。但是资本主义的工业化生产对自然造成了极大的破坏,把自然转变成为不利于人类发展的客观对象来“统治控制”。佩珀认为:“格伦德曼宣称,马克思的‘支配’不会引起生态难题,而是解决它们的起点。‘自然的支配’不应对生态难题负责,事实上恰恰相反,生态难题的出现证明了这种支配的缺乏。这里,‘支配’意味着人类对他们与自然关系的集体有意识的控制。这其中隐含着一种管理关系而不是破坏关系。它也蕴涵着社会主义的理性和人本主义,承认在创造有害的和不舒适的环境中的愚蠢与不公正。”[8]休斯也同意格伦德曼把“控制”理解为“有意识、有目的、积极适度地控制”,这种控制能力是以实现人与自然统一为前提的,而不是指代人类对自然野蛮、无节制地掠夺与勒索。他说:“支配自然意味着人类利益的成功追求,以一种服务于人类利益的方式使用自然。”[9]《马克思主义与生态》是格伦德曼关于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作,其最大的理论特色就是重新解读了马克思“控制自然”的思想,提出我们应当重返人类中心主义立场,主张在历史唯物主义框架内,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来解决生态问题。

在1999年至2010年11年间,格伦德曼出版了三部著作和文集,分别是《跨国环境政策:重建臭氧层》(Transnational Environmental PolicyReconstructing Ozone)、《知识》(Knowledge)和《专家们:知识和专门知识的力量》(ExpertsThe Knowledge and Power of Expertise)。这一时期,他的研究领域逐渐转向了全球环境和政治性、社会性方面,特别是全球气候变化方面。格伦德曼研究领域广泛,所出版的著作均引导读者进行了引人深思的讨论,引起社会理论、知识和消费领域的研究生和学者的兴趣。

2012年,格伦德曼同斯托尔(Stehr)合著了《科学知识的力量:从研究到政治政策》(The Power of Scientific KnowledgeFrom Research to Public Policy)。他们在书中指出:“众所周知,知识是力量,但当政治决策时,不相关的知识都是无用的。”[10]该书讨论了政治决策与科学知识有怎样的关系,以及什么因素决定了影响政策的科学研究。格伦德曼和斯托尔采用了全面综合和历史性的视角,并且使用大家熟悉的理论框架,将焦点聚集在三种研究:种族主义、凯恩斯主义和气候变化。这三种研究是在部分国家和不同的时间段进行的。对于这三种研究,他们发现了“知识生产者”和政治决策者之间的密切关系,它们对政策效果的影响是不同的。该书对科学家、决策者和学者来说都是有吸引力的。史提夫·富勒(Steve Fuller,the Professor of University of Warwick)对该书的评价是彻底却理智的,精确如实地概括了科学知识是何时以及如何影响政策制定的,涉猎凯恩斯主义的气候变化知识。知识作为“行动的杠杆”仍然是一个宝贵的资源,对它的迫切需要也是有争议的。格伦德曼和斯托尔提供了不少关于现代福利国家的认识论基础,在别的书中,读者不会发现这样对于20世纪的知识政策争论——凯恩斯主义、种族科学和气候变化的统一解释。

纵观国外研究现状,不难发现,对格伦德曼生态学思想的研究并不多,系统性和全面性的研究更是没有,至多只是涉及其思想的某一方面,因此本书加强了对其思想全面、系统、综合的研究。

(二)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对于“格伦德曼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思想研究”的论述,依据目前搜索平台的资讯,共有5篇硕士学位论文,15篇期刊论文,还未有以之为专题的专著和博士学位论文。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我国后,学界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一是整体上对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与把握,专著方面有陈学明、俞吾金的《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流派新编·西方马克思主义卷》——这本书的第八章重点讲解了“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王雨辰的《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与后发国家生态文明理论研究》《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与生态文明研究》《生态批判与绿色乌托邦——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陈永森、蔡华杰的《人的解放与自然的解放——生态社会主义研究》,吴宁的《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思想简论》,曾文婷的《“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研究》,刘仁胜的《生态马克思主义概论》,许艳梅的《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研究》等,期刊论文方面有周穗明《生态社会主义述评》、徐崇温《当代西方社会的生态社会主义思潮评析》、郇庆治《西方生态社会主义研究述评》、刘仁胜《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生态学建构》等;二是具体对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某个代表人物思想的研究,尤其是以北美生态学马克思主义阵营的代表人物为主,例如对加拿大学者本·阿格尔的研究(专著《西方马克思主义概论》,硕士学位、博士学位论文共23篇,期刊论文80余篇)、对福斯特的研究(专著《马克思的生态学——唯物主义和自然》《生态危机与资本主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论文60篇,期刊论文270余篇)、对奥康纳的研究(专著《自然的理由——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研究》,硕士学位、博士学位论文70余篇,期刊论文150余篇)等。相比较这些代表人物的研究,我国学术界针对欧洲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者的研究不多,尤其是对格伦德曼的研究更是少之又少。基于研究需要,我们在这一部分将着重对目前国内学界关于格伦德曼思想的研究进行总结和评述。

国内最早介绍格伦德曼思想的是周穗明教授,1997年她在《国外社会科学》上发表的《生态社会主义述评》一文中分析生态社会主义流派第三个发展时期时,提到:“格伦德曼、佩珀等人理论的总体特征是使绿色运动‘红化’(共产主义化)。”[11]在该篇论文中,周穗明指出格伦德曼在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理论贡献主要是为“人类中心主义”正名,强调历史唯物主义对解决生态危机的指导作用,认为马克思关于人类改造自然的人类中心观点是正确的,捍卫马克思主义关于人造自然理论所代表的哲学理性传统。同时,在分析生态社会主义的主要政治主张时,周穗明认为格伦德曼强调生态危机的广度和深度,将生态危机看成是全球性问题,包括资源耗竭、人口增长、物种灭绝、污染等。作为最早对格伦德曼思想进行介绍的文章,该论文不仅概括了格伦德曼的主要思想和理论观点,还系统梳理了生态社会主义的起源与发展历程,对西方生态社会主义进行了全面回顾和历史总结。

此后,国内学术界陆续展开了对生态社会主义流派及其代表人物的研究,如孟鑫、陈桂芝的《生态主义与生态社会主义辨析》,徐崇温的《当代西方社会的生态社会主义思潮评析》,郇庆治的《西方生态社会主义研究述评》等文章都提到了格伦德曼的生态学思想,但并未展开详细的论述。现将目前学术界对其思想三个方面的研究现状总结归纳如下:

1.对格伦德曼“控制自然”思想的研究

关于格伦德曼“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是近几年来学界研究的重点。在专著方面,倪瑞华的《英国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陈学明的《谁是罪魁祸首——追寻生态危机的根源》,曾文婷、郭剑仁等的《“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比较研究》,陈永森、蔡华杰的《人的解放与自然的解放》,吴宁的《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思想简论》等都有专门的章节论述格伦德曼“人与自然”,特别是“控制自然”的思想。其中山东师范大学张凯丽的硕士学位论文是以“格伦德曼对‘支配自然’的解读”为题,作者在这篇论文中从人类“支配自然”的立足点、内涵和后世影响三个方面分析了格伦德曼对于“人与自然”的理解,总结出“有效地支配自然”是格伦德曼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思想的闪光点。

在《英国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研究》一书中,倪瑞华指出格伦德曼坚决拥护马克思关于“支配自然”的主张,并对此进行了有力的论述。在对“自然”概念论述上,格伦德曼赞同施密特对马克思的分析,即马克思运用了双重自然概念,一方面,自然是一个现实存在的整体;另一方面,自然仅仅在与人类发生关系时才有意义。人类史不同于自然史,人类史是我们自己创造的,而自然史则是现实存在的,存在于人之外的物质世界是第一自然,在国家、法律、社会与经济中形成的人的世界是第二自然,人类越来越多地改造自然,第一自然也就越来越多地变成了第二自然。在人与自然关系上,倪瑞华认为格伦德曼明晰了马克思关于“占有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形式。在马克思看来,自然本身不具备目的性,是人类强行将目的赋予自然。

陈学明在《谁是罪魁祸首——追寻生态危机的根源》中写到,格伦德曼所认为的马克思的自然观是现代的:人既与自然统一,又与自然斗争。马克思意义上的社会与自然的关系是以社会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代谢过程即劳动过程为中介来实现的。对于控制自然,格伦德曼将落脚点放在了“控制”上,“一个社会如果不顾及自然界对社会发展的反作用,那就无法认定它完全控制了自然”[12]。在此基础上,他认为正是由于人类没有真正地控制好、支配好自然才会发生生态危机。

吴宁在《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思想简论》(上册)中,表达了和陈学明一样的学术观点,即格伦德曼在面对“绿色运动”分子对马克思关于支配自然以实现生产力增长观点的指责时指出,马克思基于保障人类需要的“支配”观念不会引起生态难题,生态危机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类“控制自然”的缺乏,而这也是生态问题得以解决的起点。吴宁认为格伦德曼在为马克思的辩护中明确说明了“控制自然”并不是生态问题产生的根源,人类对自然无法有效地进行控制才是生态危机的根源所在。

《“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比较研究》一书第一章重点分析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在谈到格伦德曼对该思想的论述时,作者认为格伦德曼所说的人对自然的支配不是以自然为出发点的,人类在反思自身对待自然的态度时,不应单纯从自然或人类社会单一的角度出发,而应当把人与自然看作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人类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同人类为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所做的努力具有共向性。

崔玉娟在《格伦德曼对“支配自然”的阐释及其理论价值》中指出,格伦德曼认为“支配自然”观念本身并不是生态问题的根源,人类对待自然的特定方式即人类在工具理性和经济理性主导下所采取的支配自然的行为才会导致生态问题。倪瑞华在《“支配自然”还是“适应自然”——格伦德曼和本顿围绕马克思的“支配自然”思想之争》中指出:“格伦德曼对马克思支配自然观念的积极解读是一种巨大的理论贡献。”[13]格伦德曼把劳动过程理解为人类不断扩大对自然控制的过程,人在自然界中求得生存的同时,还要不断抵抗来自自然界的各种侵袭。人不是被动地生活在自然界中,而是要积极主动地抗争,这种抗争就是格伦德曼所理解的“支配”,是人“有意识地控制”,是有别于“征服、统治和主宰的”。熊敏在《格伦德曼对马克思自然观的阐释——兼论马克思主义和生态学》中从人类中心的自然观出发,审视格伦德曼关于“人与自然”的思想。“人类在自然中的特殊地位表现在他对自然的支配;人类‘支配自然’的态度不应对生态问题负责,相反,生态问题的存在恰恰证实了这种支配的缺失。”[14]吴宁、王璐、陈婧仪在《瑞纳·格伦德曼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思想评析》一文中详细分析了格伦德曼对马克思“控制自然”概念的表述。首先,作者不否认马克思具有“控制自然”的思想,但这种思想中的“控制”是以尊重客观存在的自然规律为前提,是与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利益相联系的;其次“支配”概念只有在与人类利益和需求相联系时才具有实际意义;最后马克思将“支配自然”概念与他对共产主义的畅想联系起来。“格伦德曼区分了‘人类控制自然’和‘人类对待自然’两种概念的不同表述。前者意味着人类能有效地控制自然,以服务于人类的利益和需求,不使自然反过来危害人类的利益。后者则意味着人类用不同的方式对待自然会有不同的结果。”[15]田华、王桂艳在《格伦德曼生态社会主义思想述评》中谈到了格伦德曼自己的自然观。“对自然的工具主义态度并没有错,生态问题并不必然由自然的工具主义态度所引起,生态问题的根源在于人类对待自然的错误方式。”[16]在对待自然的问题上,格伦德曼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一脉相承,坚持认为只有实现人与自然之间合理的新陈代谢才有意义。蔡华杰、林美萍在论文《控制自然与历史唯物主义的重构——格伦德曼的生态马克思主义思想述评》中认为,格伦德曼所正名的马克思的人类中心主义自然观关注的是人类的整体和长远的利益,“马克思的‘控制自然’并不意味着对自然的侵犯,人类在改变自然的过程中不能专横地利用或操控自然”[17],在面对生态问题时不应该放弃“人类尺度”,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是自然界中最发达的物种;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真正实现对自然的控制,从而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对“重释历史唯物主义”问题的研究

与生态中心主义不同,格伦德曼坚持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可以对生态问题的解决起指导和借鉴作用,因此不需要重建。倪瑞华在《英国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研究》中考察了格伦德曼在历史唯物主义框架下对现代生态问题的分析。从广义的哲学意义上来讲,历史唯物主义所追求的是生产力与自然发展的和谐一致。“重建一个生态学的马克思没有揭示出有益的见解,相反,马克思理论本身对于揭示现代生态问题有着基本的和赋有启发性的见解。”[18]此外,历史唯物主义承认在现实中人类要生存发展就要依靠自然,同时还要与自然进行抗争,人与自然之间进行物质交换的这种形式,马克思称之为“新陈代谢”,这是马克思主义与生态学理论的关联点。在“新陈代谢”过程中,格伦德曼提及了技术以及进化等理论,但是国内学者对这一方面目前还未有研究论述。倪瑞华指出,在格伦德曼看来,历史唯物主义的生态标准是社会历史进步的标准之一。“判断一个成功的生产方式的维度就是看它如何改造自然。”[19]若仅仅以经济标准来衡量社会进步,那么资本主义制度无疑不需要被社会主义制度所取代,正是由于马克思意识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造成了严重的生态问题,而只有共产主义社会联合起来的生产者才能把自然置于共同意识的控制之下,才能有利于自然生态的良性发展。

徐艳梅在《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研究》中比较了格伦德曼和休斯在生产力、社会结构和生态问题上的分歧。格伦德曼认为马克思对生产力的发展赋予了两层含义:一是人类控制自然能力的增加;二是社会总财富的增加或工人所从事的必要劳动的减少,人类要解决异化问题和生态问题,还是要依靠对技术的合理应用。在生产关系方面,格伦德曼认为马克思试图将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作为生态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片面的,因为社会主义社会在避免生态问题上比资本主义好不了多少。休斯认为:“格仑德曼夸大了现代技术产生生态问题的必然性及其与异化的联系,是一种典型的技术决定论,格仑德曼对技术的认识并不能得出社会主义在处理生态问题时没有优越性的观点,因为并不是所有的技术都可能产生生态问题。”[20]

陈学明在《谁是罪魁祸首——追寻生态危机的根源》中主要介绍了格伦德曼的方法论思考以及对传统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概念如“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等的解构和重建。“格伦德曼要‘努力做到’的是以当代社会系统理论方法来重构历史唯物主义即历史唯物主义系统论化。”[21]从生态问题的视角来看,技术发展过程是关键,科学的、政治的和经济的力量共同作用形成一股社会合力,能推动产生资源、减少污染和安全性更高的技术,政治不可能直接解决生态问题,经济和技术同样如此。在处理马克思人道主义理想与系统功能分析的矛盾时,格伦德曼提出了“社会异化”这一概念,“把马克思的异化分析和拜物教分析从个体层面的分析中抽象出来,在系统理论里赋予相应的对应物”[22]。陈学明对此的理解是,格伦德曼把社会系统而不是(异化的个体)主体当作出发点来考察当代社会的难题,这种重构历史唯物主义的思路和对社会异化的强调打开了理解和解决生态问题的理论空间。格伦德曼分析了“当前的社会历史条件,推动批判的马克思主义向前发展,揭示马克思主义思想中的生态思想,激起乌托邦理念,最终实现‘人的自我实现’这个马克思式的未来社会目标”[23]

陈永森、蔡华杰的《人的解放与自然的解放》和蔡华杰、林美萍的《控制自然与历史唯物主义的重构——格伦德曼的生态马克思主义思想述评》都认为格伦德曼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重构严重地偏离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本意。在他们看来,格伦德曼在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重释中虽然力图揭露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自然界由于不受人类控制所导致的严重环境问题,由此阻碍了人类最终的自我实现,这体现了马克思对实现全人类解放的关注。但是格伦德曼的出发点是人道主义,他期望从人道主义的立场实现对自然的有效控制,以服务于人类的利益和需要。由此可见他的出发点是错误的,他只看到了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从而得出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并没有束缚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极其狭隘的,他并没有辩证地考察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没有看到资本主义社会之所以快速地发展正是通过不断地调节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以及改变各种剥削方式来实现的。通过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重释,格伦德曼并未触及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而是直接过渡到在共产主义社会实现人类对自然合理的控制。蔡华杰、林美萍认为:“格伦德曼从肯定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来否定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存在,从而偏离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找不到一条真正通往共产主义条件下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道路。”[24]

吴宁、王璐、陈婧仪在《瑞纳·格伦德曼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思想评析》中针对“历史唯物主义对生态问题是否具有话语权”表达了与蔡华杰、林美萍相同的观点。“格伦德曼通过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重释,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端是无法有效控制自然而导致生态问题,说明马克思主义面对当今生态问题时所具有的生命力及其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力。格伦德曼忽视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基本矛盾的阐述,否定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阻碍作用,从根本上消解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25]由此可见,对于格伦德曼重释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国内一些学者认为其是采用非历史和非唯物主义的观点来重新解释历史唯物主义,这样一来就脱离了历史唯物主义原有的轨道了。

广西大学的李志荣在其硕士学位论文《瑞尼尔·格伦德曼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思想研究》第三章谈到了格伦德曼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重构。他从“生产力与历史唯物主义”“生产力与社会形态共同进化”和“在生态制约下历史唯物主义的发展”三个方面分析了格伦德曼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重释,最后得出的结论是通过这种重释既丰富了马克思生产力理论的内涵,解释了生产力与社会同时进化的趋势,又指出了实现共产主义的可能性,凸显了历史唯物主义之于生态问题的有效性,对深化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3.对技术思想的研究

国内学术界对格伦德曼技术思想的研究不多,陈学明的《谁是罪魁祸首——追寻生态危机的根源》和吴宁、王璐、陈婧仪的《瑞纳·格伦德曼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思想评析》以及广西民族大学孙绍钦的硕士学位论文《格伦德曼对马克思技术思想研究评析》集中对其技术观进行了论述。陈学明认为格伦德曼秉承“技术进化观”思想,“否认把技术发展的原因仅仅归结为某些个体行为如技术人员的技术发明”[26]。他重点分析了格伦德曼用“系统理论”来说明技术观,并且讨论了马克思是不是技术决定论者以及技术异化思想,最后得出“马克思从进化角度和人道主义立场对技术的分析虽触及到技术异化和技术拜物教,注意力更多地是在技术的社会使用方式上”[27],以此展开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和对共产主义的讨论。《瑞纳·格伦德曼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思想评析》则重点解读了格伦德曼对于科学与技术之间关系的分析。科学和技术都可以看成是人与自然之间进行物质交换的中介,与科学相比,技术更具体,是对客观物质的实际转化,而科学则是在技术和自然提供的详实数据基础上建立完整严密的逻辑体系。“科学与技术的发展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28]马克思把技术作为人与自然进行新陈代谢的手段,人类要实现对自然的改造必须依靠技术来完成,同样,技术也彰显了人类对待自然的方式。对格伦德曼技术观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有助于对其“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整体性把握。

孙绍钦的《格伦德曼对马克思技术思想研究评析》从解析马克思主义技术思想、技术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以及对马克思技术异化思想的研究等方面详细阐述了格伦德曼的技术观。此外,东南大学王琼琼的硕士学位论文《格伦德曼生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在论及格伦德曼生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时也涉及了格伦德曼的技术思想。他谈到,格伦德曼对马克思的技术控制论持一种支持的态度,在他看来,技术控制是客观存在的,而人类通过技术手段达到对自然控制的目的是必要的。格伦德曼对技术应用的潜在性保持乐观态度,反对技术悲观主义将社会各种问题的产生都归结于技术的使用。

纵观国内学术界对格伦德曼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研究,虽取得一些成果,但是还存在盲点和薄弱点,需要从总体上深入研究。一方面,目前涉及格伦德曼的研究只是零碎地论及其思想的某一方面,例如“控制自然”思想,主要以介绍性为主,大多是泛泛而谈,不够深入,对于多视角探悉生态问题的成因、技术观等几乎没有提及。同时,目前学术界主要是将格伦德曼与本顿的生态学思想进行比较研究,对于其与其他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者的横向比较还存在空白,比如对莱斯“控制自然”思想的继承与革新,奥康纳“双重矛盾”理论与格伦德曼对历史唯物主义重构的异同,与同时期佩珀的“马克思主义的弱人类中心主义”思想、休斯的“马克思主义的扩展的人类中心主义”思想的比较等,而恰恰是通过这些比较才能帮助我们从整体上更好地把握格伦德曼的思想。另一方面,目前学术界的研究中还存在一些值得商榷的结论。如何正确解读马克思“控制自然”的思想?本顿的“适应自然”和格伦德曼的“支配自然”哪一个更接近于马克思的本意?如何看待格伦德曼对马克思劳动过程的理解?格伦德曼针对所有制关系变革与生态问题之间的关系的解读是否偏离了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的人道主义理想与格伦德曼所倡导的系统理论的功能分析是否能结合?等等。

综上所述,对于格伦德曼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研究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本书力争分析格伦德曼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核心论题,特别是为人类“控制自然”辩护的思想,通过探讨格伦德曼的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思想对其他学者的影响,以全面把握格伦德曼思想的整体性,不断推进研究向纵深方向发展。最后,将格伦德曼的思想置于全球治理的大环境中去考察评价,针对全球生态体系的建构,探究其对马克思主义发展的理论价值,并挖掘其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