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里寻他:大宋的词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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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中之帝李后主

1.粗服乱头

在中国,曹植和李煜被视作才子和唯美主义的典范——“中国的王尔德”,但他们两个温柔敦厚,不像王尔德那样乖张毒舌。他们两个生前也比王尔德幸运些,盛年处于宫室,最多伤心时“中夜起长叹”“无言独上西楼”,而可怜的王尔德只能躺在肮脏的监狱和阴沟里仰望星空。

李煜称得上是宋词开山之祖,宋词发展到他那里,才真正成熟。明代胡应麟的《诗薮》曰:“后主目重瞳子,乐府为宋人一代开山。盖温、韦虽藻丽,而气颇伤促,意不胜辞。至此君方是当行作家,清便宛转,词家王、孟。”木心干脆称李煜为“亡国之君,词中之帝”。

有一个关于李煜的说法,争议颇大。清代周济的《介存斋论词杂著》云:“毛蔷、西施,天下美妇人也,严妆佳,淡妆亦佳,粗服乱头,不掩国色。飞卿,严妆也。端己,淡妆也。后主则粗服乱头也。”王国维认为“周介存置诸温、韦之下,可为颠倒黑白矣”。但静安先生显然误解了周济,因为周济在前文已强调“粗服乱头,不掩国色”,重心在“不掩国色”,并未将李煜置于温庭筠和韦庄之下。问题在于,李煜是粗服乱头吗?

木心认为,这一说法“似乎中肯”,然而并不对:“几时乱了头、粗了服?自然界从来没有‘乱头粗服’的花,李后主是‘天生丽质’,和别人一比,别人或平民气,或贵族气,他是帝王气。”木心和李煜有点相似,生于江南富贵之家,活得优雅、精致,无法忍受粗服乱头的说法,是可以理解的。

叶嘉莹先生对粗服乱头的解释是,李煜的词“不矫揉造作忸怩作态,而自然有倾国倾城的美丽,所以他的词的特色也便在于其本质的纯真”。

李煜赤子之心(下一节有进一步分析),后主词纯粹纯真,这一点毫无疑问,但用粗服乱头形容之,我总感觉不太精当。西施起于民间,说她粗服乱头并不违和,但李煜毕竟生于帝王家,不可能“粗服”,他是公众人物,在人前也不可能“乱头”。既然用粗服乱头来形容其不够精当,那用哪个词好呢?

没有这个词。任何形容都伧俗,都等而下之。

李煜是亡国之君,隋炀帝也是亡国之君。明代沈际飞评曰:“后主、炀帝辈,除却天子不为,使之作文士荡子,前无古,后无今。”

奈何生在帝王家!但并非生在帝王家就一定做帝王。李煜是南唐元宗李璟第六子,本来继承皇位的希望并不大。由于李璟的次子到第五子均夭折,故李煜的长兄李弘冀为皇太子时,李煜是事实上的次子。李弘冀为人猜忌多疑(有点像曹丕),李煜惧之,为人低调,不与政事,自号“钟峰隐者”“莲峰居士”,意在表明自己志在山水,无意争夺大位。但李弘冀的意外暴卒,使李煜不得不继承帝位。

沈际飞为何将隋炀帝和李煜并称?难道隋炀帝也是诗词高手?

不错。和李煜一样,真实的隋炀帝是才华横溢的美男子。且看他的一首诗《饮马长城窟行》:

肃肃秋风起,悠悠行万里。

万里何所行,横漠筑长城。

岂合小子智,先圣之所营。

树兹万世策,安此亿兆生。

讵敢惮焦思,高枕于上京。

北河见武节,千里卷戎旌。

山川互出没,原野穷超忽。

撞金止行阵,鸣鼓兴士卒。

千乘万旗动,饮马长城窟。

秋昏塞外云,雾暗关山月。

缘严驿马上,乘空烽火发。

借问长城侯,单于入朝谒。

浊气静天山,晨光照高阙。

释兵仍振旅,要荒事万举。

饮至告言旋,功归清庙前。

“肃肃秋风起”,一股肃杀之气。“秋昏塞外云,雾暗关山月”,好句!预示了李白的《关山月》。

隋炀帝和李白、李煜当然不是一个重量级,但他这首硬朗的诗,绝对秒杀当下一众自我感觉良好的所谓“诗人”。

隋亡,可溯源于帝国的过度扩张(多次对高句丽用兵,高句丽即今朝鲜)。扩张有其边界,一旦太过,就可能反噬自身。

南唐并非强大的帝国,只是偏安一隅的弱国。李后主给人的印象是一个只会吟诗弄词、听乐观舞,面对政治灾难就哭哭啼啼的羸弱君主。但真实的历史是,他并非不作为,面对强宋,他“外示畏服,修藩臣之礼,而内实缮甲募兵,潜为备战”。无奈南唐国力兵力太弱,亡国乃无可逃避的宿命。恰如“二战”时,丹麦无论其统治者如何振作,都绝非德国之敌。开战仅四个小时,丹麦就投降了。而南唐,好歹抵抗了一年。

2.童心

王国维深受叔本华思想的影响,他的《〈红楼梦〉评论》多引叔本华的论述,他还撰写过题为《叔本华之哲学及其教育学说》《叔本华与尼采》的论文。叔本华在谈论天才的童心时说道:

“每个天才都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孩子”“赫尔德和其他几个人对歌德颇有微词,说他总是像个大小孩。他们当然说得很对,但他们对此挑剔却是没有道理的。人们也说莫扎特整个一生都是一个小孩。舒利希格罗尔在悼词中这样形容莫扎特:‘在艺术上他很早就是一个成年人,但在其他所有方面却始终是一个小孩。’”

王国维将这段话意译为:

“天才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昔海尔台尔(Herder)谓格代(Coethec,今译歌德)曰:‘巨孩。’音乐大家穆差德(Mozart,今译莫扎特)亦终生不脱孩气,休利希台额路尔谓彼曰:‘彼于音乐,幼而惊其长老,然于一切他事,则壮而常有童心也。’”

在王国维看来,李煜是和歌德、莫扎特一样常有童心的艺术天才:“词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故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是后主为人君所短处,亦即为词人所长处。”但我总觉得,李煜的赤子之心是天生的,与“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关系不大,难道他生于农家或商贾之家,就没有赤子之心了?

童心即初心。“童子者,人之初也;童心者,心之初也。”(李贽语)套用一句现在的时髦话,即诗人和艺术家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西游记》中孙行者又称心猿,如第十四回回目为“心猿归正 六贼无踪”,第八十三回回目为“心猿识得丹头 姹女还归本性”。修道即修心,所谓行者,就是在漫漫长路上战胜杂念,觉悟“空”之哲理。可以说李煜是孙行者之前的孙行者。

童心即真心。天才和孩子相似首先显现为突出的天真和淳朴。刘毓盘《词史》云:“(李后主)于富贵时能作富贵语,愁苦时能作愁苦语,无一字不真,无一语不俊。”元好问诗曰:“豪华落尽见真淳。”李煜在繁华与萧条时,在繁华落尽时,是同样的既真且淳,看透了“聚散浮生”,做到了贾宝玉所言的“无贪无忌”(《红楼梦》第一百一十八回)。可以说李煜是贾宝玉之前的贾宝玉,也是、更是真宝玉。

3.渔父

李煜在成为皇太子之前,活得战战兢兢,最羡慕自由自在的渔父生活。他有两首《渔父》,写得欢快:

其一

浪花有情千里雪,桃李无言一队春。

一壶酒,一竿身,快活如侬有几人。

其二

一棹春风一叶舟,一纶茧缕一轻钩。

花满渚,酒盈瓯,万顷波中得自由。

《渔父》,本名《渔歌子》。最有名的《渔歌子》来自张志和。“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张志和是唐代著名隐士。《新唐书·张志和传》称其“居江湖,自称烟波钓徒”“每垂钓,不设饵,志不在鱼也”“善图山水,酒酣,或击鼓吹笛,舐笔辄成。尝撰《渔歌》,宪宗图真求其歌,不能致”。

“烟波钓徒”让我想起一位朋友,在西安某高校任教的名教授,十几年前,他在博客上自称“边城酒徒”。他酒量大,人豪爽,真酒徒也。但西安却非边城,现在不是,从前更不是。他如此出色,却自甘边缘化,恰是洒脱的表现。与他交往,若饮醇醪,不觉自醉,比读沈从文的《边城》、张爱玲的《重访边城》和郁达夫的《春风沉醉的晚上》,比与大周后、小周后 小周后是大周后(周娥皇)之妹。大周后病逝后,小周后成为国后。 还漂亮的女人鬼混,比喝了酿造三十年的茅台,还令人沉醉。一次,我问他,汝垂钓否?答曰:志不在鱼,在乎山水之间也。又问,汝识姜太公否?答曰:愿者上钩。再问,汝识飞将军否?答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我知,我的境界是永远赶不上他了。当然,更赶不上与屈原对话的渔父。

屈原曰:“安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乎!宁赴湘流,葬于江鱼之腹中;安能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俗之尘埃乎!”

渔父莞尔而笑,鼓枻而去,乃歌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

据说阎真当年受这段对话启发,思如泉涌,在很短的时间内写下小说《沧浪之水》。它是我年轻时的两部启蒙小说之一,另一部是陈忠实的《白鹿原》。《沧浪之水》帮我初识官场和人性,《白鹿原》则引导我领会一个民族潜意识中的性、故土神话和海德格尔意义上的源初力量。海德格尔说,“我深信,没有任何本质性的精神作品不是扎根于源初的原生性之中的”“开端依然存在着,它并不像某个很久以前存在过的事物那样位于我们后面,而就站在我们面前……开端已经闯入了我们的未来”。另一位德裔哲学家保罗·蒂利希也说:“任何神话都是关于本源(origin)的神话。”

为了追寻神话、屈原和渔父的踪迹,我于2017年来到传说中的汨罗江,在江畔邂逅了一个正宗的湘妹子(吃辣,够辣,才叫正宗)。她带我吃了煲仔饭和当地最美味的蛋糕,并在汨罗一中(她的母校)和屈原祠留下两个手印、N个脚印。疯玩几天之后,我们一起乘车赴长沙,打算拜访在中南大学文学院任教的阎真教授。虽感觉有点冒失,但我们还是勇敢地去了。人,尤其是虚荣心强的作家,总不会拒绝崇拜者和“朝圣者”吧。中南大学的文学院和法学院在同一栋大楼。我轻轻叩门,门徐徐展开,先是一道缝儿,然后一个长发女生走出来说:“阎老师不在。”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其实之于我,也算不上败兴而归,毕竟有一美女相陪。既然到了长沙,岳麓山和岳麓书院是必须要去的,橘子洲也是必须要去的。毛主席词曰:“独立寒秋,湘江北去,橘子洲头。看万山红遍,层林尽染;漫江碧透,百舸争流。”但我们去时并非万山红遍的寒秋,而是花满渚的暖春。必须承认,长沙的暖春比开封的暖春暖和多了。那是我度过的最暖的春。

那天,阳光明媚,橘子洲游客如织,她的手机却丢了,是被偷了。

更要命的是,湘妹子也丢了。人太多,我们走散了。我后来怎么都联系不上她。我倏地明白,她是故意的,不想再和我有什么瓜葛。我们都只是对方生命中的一个过客。哎,人生就是这样,走着走着,一起走的人就失了散了不见了。我终于明白李煜所言“人生愁恨何能免,消魂独我情何限”的含义了。

但我并未因此看破红尘,也拒绝上终南山隐居。

听说,因为想去终南山隐居的人太多,那里一间土坯房的月租已从三百元涨到一万元,实在“隐”不起。

4.焚曲

《木兰花·晓妆初了明肌雪》

晓妆初了明肌雪,春殿嫔娥鱼贯列。

笙箫吹断水云间,重按霓裳歌遍彻。

临春谁更飘香屑?醉拍阑干情味切。

归时休放烛花红,待踏马蹄清夜月。

宋代洪刍的《香谱》曰:“后主自制帐中香,以丁香沉香及檀麝各一两,甲香一两,皆细研成屑,取鹅梨汁蒸干焚之,芬郁满室。故下段首句云‘风飘香屑’,殆即帐中香也。其‘清夜月’结句,极清之致。”明代沈际飞的《草堂诗余正集》曰:“此驾幸之词,不同于宫人自叙。……侈纵已极,那得不失江山?”清代吴任臣的《十国春秋》曰:“因亦耽嗜,废政事。”清代陈廷焯的《云韶集》曰:“风雅疏狂,失人君之度矣。”

李煜是否“侈纵已极”“失人君之度”非我所关心,我只想陪他观赏《霓裳羽衣曲》。

唐开元年间,河西节度使杨敬忠将霓裳舞曲的初谱进献给玄宗。玄宗立足于传统的清商乐,融合《婆罗门曲》进行加工,并制作歌词。白居易的《琵琶行》曰:“轻拢慢捻抹复挑,初为霓裳后六幺。”清代洪昇《长生殿》中有闻乐制谱的情节,此曲是联络唐玄宗与杨玉环感情的纽带。安史之乱后,其音绝。一个偶然机缘,李煜获其旧谱,但已残缺不全。他与精通音律的大周后加以增补,开元遗音由是复传于世,清越可听。所以词中是“重按霓裳歌遍彻”。

南唐亡国后,李煜焚了曲谱。可他焚的哪里只是一纸曲谱呢?他焚的是曲,是心,是可待成追忆的历史。黛玉焚稿时,是否想到了李煜焚曲?这当然不可能,黛玉乃虚构人物。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曹雪芹没有焚《红楼梦》,马克斯·勃罗德也没有焚卡夫卡的遗稿,否则,我们就不知黛玉为谁,卡夫卡也不是现在的卡夫卡了。人生成一巨作,足矣;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5.留待舞人归

《喜迁莺·晓月坠》

晓月坠,宿云微,无语枕频欹。 

梦回芳草思依依,天远雁声稀。

啼莺散,余花乱,寂寞画堂深院。

片红休扫尽从伊,留待舞人归。

这首词写于李煜归宋被软禁之后。“无语枕频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躺在床上翻来覆去难以入眠。“梦回芳草思依依”,“梦回”二字点出李煜情感和记忆的翻腾,“依依”之情只能在梦里再现了。“坠”“微”“稀”“散”“乱”,一片悲凉之气。“寂寞画堂深院”,越发寂寞了。“片红休扫尽从伊,留待舞人归”,任落花满地也不清扫,留待舞者归来,将其当作红毯,在上面翩翩起舞。

大周后是李煜喜欢的舞者。但斯人已逝,“留待舞人归”是不可能了。李煜曾撰《昭惠周后诔》哀悼她:“双眸永隔,见镜无波。皇皇望绝,心如之何?墓树苍苍,哀催无际。……岁云暮兮,无相见期。情瞀乱兮,谁将因依!……天漫漫兮愁云噎,空暧暧兮愁烟起。……夜寤皆感兮,何响不哀?”

伊莎多拉·邓肯是我喜欢的舞者。邓肯喜欢飙车,享受速度带来的快感。一次,她佩戴的长丝巾缠到小汽车车轮的钢条上,颈骨被瞬间拉断,刚被送到医院,医生便宣告了她的死亡。这位现代舞之母,这个自称“狂野不羁的酒神祭女”“生命和艺术属于大海”的奇女子,就以这种残酷的方式告别了她深爱的人间。

有一次回老家时,我独自坐在旧宅院的石墩上读完《我的爱,我的自由:邓肯自传》一书。我在旧宅院里长大,后来搬入大道旁的新宅,旧院就不再住了,只是栽点竹、养点花、种点菜。每次从城里回老家,我都一个人在里边待好久,沉入回忆中不愿出来。伴着老屋、落叶和片红,有一种荒凉而热烈的史诗感。我很早就告诉父母,不必打扫旧院,保持自然状态就好。他们不太理解,但还是照做了。昨晚我又在梦中回到老家,我对着站在旧宅院大门外的邓肯和李煜背诵了一段古文:“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李煜道:“何不背‘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我说:“有更好的一句——片红休扫尽从伊,留待舞人归。你们就是我等了一百年的舞人哪!”

6.破阵子

《破阵子·四十年来家国》

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河山。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

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

李煜的词并非一味婉约,亦有豪放的一面。这首词,词牌名是豪放的(辛弃疾那首《破阵子·醉里挑灯看剑》更有名),亦自豪放始(“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河山”),却以婉约终(“垂泪对宫娥”)。

袁文《瓮牖闲评》曰:“苏东坡记李后主去国词云:‘最是仓皇辞庙日……’以为后主失国,当恸哭于庙门之外,谢其民而后行;乃对宫娥听乐,形于词句!余谓此决非后主词也,特后人附会为之耳。观曹彬下江南时,后主豫令宫中积薪,誓言若社稷失守,当携血肉以赴火。其厉志如此。后虽不免归朝,然当是时更有甚教坊,何暇对宫娥也!”在袁文看来,李煜挺有血性的,并非那么软弱,不会在去国时“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这首词当属后人附会。然而,尤侗不同意袁文的推断,其《西堂杂俎》曰:“不独后主然也。安禄山之乱,明皇将迁幸。当是时,渔阳鼙鼓惊破霓裳,天子下殿走矣,犹恋恋于梨园一曲,何异挥泪对宫娥乎?”既然开创了开元盛世的一代雄主李隆基都不免恋恋梨园一曲,李煜挥泪对宫娥又算什么呢?大丈夫能伸能屈,能硬能软。毛先舒《南唐拾遗记》曰:“此词或是追赋。倘煜是时犹作词,则全无心肝矣。至若挥泪听歌,特词人偶然语。且据煜词,则挥泪本为哭庙,而离歌乃伶人见煜辞庙而自奏耳。”似乎,毛先舒的看法更为客观、平实。但,只是似乎。

即令李煜辞庙时命伶人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且当场写下此词,难道他就毫无血性、全无心肝了?李煜毕竟是男人,是掌握一国最高权力的男人,不可能毫无血性。再说,有没有血性,在很大程度上靠实力支撑,美国总统性格再软弱,看上去也很有血性。“垂泪对宫娥”恰恰表征了李煜的悲悯——对宫娥,对一己,对尘世的悲悯。悲悯和软弱不能画等号,王国维也说,李煜“有释迦、基督担荷人类罪恶之意”。

李煜或许同意魏文帝曹丕的睿断:“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亦无不掘之墓也。”或许同意尼金斯基所言:“政治就是死亡,不管是它内在的还是外在的方面。”在李煜看来,政治乃必要之恶,人性中永远藏着幽暗,而哲人——大诗人一定是哲人——必须拥有超越、悲悯的眼光。宋太宗赵光义多次凌辱小周后,尽管李煜以泪洗面,却照样直面不怯。“后主的承受能力非凡到什么程度,只消假设一下贾宝玉倘若面对薛蟠一次次地强奸林黛玉便可知晓,那是何等的定力。有人想不通,后主夫妇为何不自杀?须知这恰好不是勇敢,而是示弱。什么叫作死都不怕还怕活么?这就是。” 李劼:《唐诗宋词解:诗为心声,词乃情物》,上海三联书店2018年版,第291页。 这叫精神和心灵上的以柔克刚。李煜词作的品格可概括为“柔性史诗”。

《破阵子·四十年来家国》这首词,让我想到清代的纳兰性德。由于“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等词句在网络和社会上的流行,纳兰性德被打上婉约的烙印。但和李煜一样,他并非那么婉约或只是婉约。他的《长相思·山一程》(“山一程,水一程”)、《忆秦娥·山重叠》(“山重叠,悬崖一线天疑裂”)、《浣溪沙·万里阴山万里沙》(“万里阴山万里沙,谁将绿鬓斗霜华”),可以说非常之苍凉悲壮。知名度来自误解,李煜和纳兰性德不怕被误解——误解得好。

7.永恒之约

李煜词曰:“芦花深处泊孤舟。”那芦花,那孤舟,是远离尘嚣的隐喻吧。汪曾祺的短篇小说《受戒》,轻逸而唯美,讲了一个受戒的小和尚和一个名叫小英子的少女的故事,堪谓“倾‘庙’之恋” 毕飞宇:《小说课》,人民文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151—177页。 。孤舟上,小英子趴在小和尚耳旁小声地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小和尚眼睛鼓得大大的,小声说:“要——”两支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苇荡。惊起一只水鸟,擦着芦穗,扑噜噜飞远了。受戒,破戒;有爱,有欲,却毫无俗气。李煜就是那个小和尚。

李煜词曰:“人间没个安排处。”既然人间不属于他,没他的容身之处,那他就只能属于天上了,恰如释迦牟尼,恰如基督,恰如萧峰。《天龙八部》第五十回,萧峰自杀前,对众人说自己无颜立于天地之间。到底谁无颜立于天地之间?真是莫大的讽刺。公元978年,李煜被宋太宗派人鸩杀,终于回归该去之处。天上不会“车如流水马如龙”,也没有“帘帏飒飒秋声”。

李煜词曰:“梦里不知身是客。”依弗洛伊德的释梦理论,梦并非无意义,亦不荒谬,而是欲望的满足,但梦中人并不知自己身处梦中。那么,眼下,此刻,客观存在的、清醒的你我,是否正身处别人(朋友、上帝或外星人)的梦中呢?李煜在梦里亦知身是客,只是,这梦是白日梦。诗、词、诔、赋、曲、小说……古今中外的所有文学,都是一场场白日梦而已——不断接力的大梦。

李煜词曰“晓妆初了明肌雪”,又曰“春花秋月何时了”。他喜用“了”(liǎo)字。《红楼梦》中有“好了歌”。跛足道人对甄士隐道:“好便是了,了便是好,若不了,便不好;若要好,须是了。”但这话不够彻底,因为好是了,不好亦是了;了是好,亦是不好,并非“了”了,就一定好。其实,世上本无所谓的好与不好,亦无所谓的了与不了,一切都只是语言游戏罢了。只要张口,只要书写,必落言筌。这道理既然我懂,李煜自然也懂。但,仍要言,要写,要鸣,直至肉体“了”了。否则,就真的如一片落叶,被一江春水冲走了,再也找不到一点痕迹。

写到此处,我耳畔忽然传来爱尔兰歌手恩雅的空灵歌声Amarantine(《永恒之约》)。

李煜和永恒有个约定,和谢了的林花有个约定,和被寂寞锁住的一江春水有个约定;而我,和李煜的词有个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