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掐分算秒
一
你看到的这座高楼,足足有37层,它就是我们南京有名的金陵饭店。
这家饭店在1983年建成开业时,是当时中国的第一高楼,超过了你们上海的24层国际饭店。它是改革开放以后我们江苏省第一家由国企引进外资建起来的五星级高档宾馆,也是当时南京接待中外游客硬件设备最好的酒店。它所处的位置也非常好,在南京最热闹的新街口,坐西北而朝东南,有人用这样一句话来形容它,叫作“雄踞市中心,俯瞰石头城”。
然而,就是在这座富丽堂皇的大饭店里,从1988年底开始,不断发生住店客人钱财被窃的案件。
一开始,饭店方面怕这种事传出去影响自己的声誉,接到报失电话后,就没有声张,只是在内部暗中开展了调查,想悄悄地把那个小偷找出来,打发走了事。
可是还没等查出什么眉目,同样的电话又陆续打来,饭店安保部觉得靠自己的力量破不了这些案,这才向分局刑警队报告。
当时,我调任鼓楼分局刑警队队长不久,听说此事后,就立即带侦查员前去调查。
但是到了饭店,我才发现事情有些棘手。
“失主呢?”
安保部的老王两手一摊,苦笑道:“他们早就离开饭店,都是在半路上要用现金了,才发现自己被偷。”
这种手法我碰到过,我们管它叫“抽条”。小偷不把钱全部偷走,而是从中抽取若干张现钞,那些不够细心的失主,就不能及时发现,从而延缓了案发时间。
按照老王提供的号码,我们立马在饭店逐一打电话询问那些失主:到底丢了多少钱?在哪里丢的?什么时间丢的?
可是对于这些细节,没有一个失主能准确地回答我们,而且他们都在电话里对我们说,反正丢失的现金数目也不算大,现在人也不在南京,就不想再追究了。
想想也是,打个电话报个失很方便,为这个事专门再跑一趟南京,就很麻烦。
失主的考虑有他们的道理,可是我们获取不到有用的证据,侦破工作怎么推进?
不过,那次去也没有白去。饭店副总经理潘女士听说刑警队来了,主动跟我说了一件对破案有帮助的事。
一天晚上她值班,后半夜想去房间休息,可是饭店配给她的那把万能钥匙,却怎么也找不到了。从时间上看,正是这把能开所有客房的钥匙丢了以后,才陆续发生了这些盗窃案。
虽然那时还没有摄像头,但是饭店内外24小时都有保安值守,盗贼即使有了这把钥匙,又怎么能在他们的眼皮底下屡屡得手呢?我不免有点儿困惑。
可气的是,刑警队去了以后,这个家伙并没有就此收手。
很快,又有人向饭店反映自己在住店期间,钱包里的现金被窃。
金陵饭店是那时南京名气最大的高档涉外宾馆,在这里不断发生偷盗案件,虽然每次被盗的财物数目不大,但在社会上造成的影响却很坏。
市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听说后,也曾亲自率领五处的刑警先后几次到现场查看,但都因为没有明显的线索,无功而返。
二
1990年3月19日那天晚上,轮到我在刑警队带班。
鼓楼分局在大方巷9号,院内有三座民国时期建造的小楼,其中一座就是刑警队。刑警队门口那盏红灯,一到天黑就亮了起来,那是我到任以后亲手挂上去的。
那天,我站在这盏红灯下,对在场的全体刑警说:“派出所门口有这盏红灯,天黑以后它就是醒目的标志,老百姓遇到急事了,就可以上门求助。我们刑警队挂这盏红灯,人家遇到坏人了,就知道这个地方可以报案。”
现在,我借着透过值班室窗户进来的泛红的光,找了一件大衣,一头躺倒在其中一张单人床上,把大衣盖上,想合上眼睛睡一会儿。
床铺上飘浮着一种特殊的味道,那是值班刑警留下的。他们经常几天几夜不回家,得空便在床上睡个囫囵觉,小时候我就经常在父亲身上闻到这种味道。
父亲是个真正的老刑警。1939年,他在冀中老家河间县参加了八路军游击队。1946年张家口解放,他到那里接受了整整一年的专门培训,成为一名公安保卫干部。1949年4月随南下的部队进入南京,就一直在市公安局做刑事侦查工作,破过不少大要案,直到四年前66岁时才离休。
昨天是个星期天,我带着老婆孩子回到父母家,妹妹妹夫他们也来了。晚饭桌上,大家本来都是高高兴兴的,可是说着说着,父亲问起了金陵饭店那些不大不小的盗窃案,气氛就一下子冷了下来。
父亲见了我们兄妹,三句话就会转到工作上。这是他长期担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养成的习惯,更何况我和妹妹也都是警察,所以家庭聚会时,他总会问起我们的工作。
“你看,你当刑警队长都两年了,也没破过什么像样的案子。是没有案子啊?还是案子在那里破不了啊?听说金陵饭店的盗窃案可是发生好几起了!”父亲虽然离休在家,消息还是很灵通的。
他说得很平静,我听了却字字锥心。
我当刑警队队长之前是派出所所长,这两年前辈们还都把我当作刑侦方面的新手,大一点儿的案子,市局五处就接过去了,我是有劲使不上啊!父亲当年进南京时才29岁,就接二连三地破大案,如今我已36岁,还经常只是协助五处搞些小案子。不用他说,我自己想想也郁闷。
不过破案这件事,光有干劲还不行,还得有悟性。
前几年我在派出所工作时,接手了一个案子。一个钱姓商人到南京来做买卖银元的生意,一个姓谭的人陪他四处转悠。钱某有两万元现金装在随身带的包里,须臾不离。一次,两人到影院看电影,钱某就把那只包放在脚边。看完电影,钱某拎包感觉有异,打开一看,两万元变成了两块砖头。那时人民币面额最大是10元,两万元整整二十捆,重量与两块砖头相等。
钱某立即到派出所报案,并告诉我只有谭某知道他包里有钱。我讯问谭某,他却矢口否认。
我明明知道十有八九是谭某使用了调包计,盗走了现金,但就是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找证据。
正好这时父亲作为市公安局的顾问,到各分局巡视疑难案件的侦破工作,听我说起此案,拿起那只包看了一会儿,说:“就从这只包入手!”
我恍然大悟,立即拿着那只包,沿着电影院周围商铺,挨家走访调查。
走进其中一家,女老板一眼认出就是她家的货。根据她对买包女人模样的描述,我马上确定那就是谭某的老婆,遂立即来到谭家。
谭妻见丈夫被派出所扣押,现在又来了警察,心里发虚,不用我多问,就交代了夫妻俩见财起意,用调包计窃取钱某两万元现金的事实。
看着被起获的赃款,谭某只得承认,是他授意老婆去买一只一模一样的包,装入重量相近的砖块,后将钱某诱入影院,趁黑暗之机,由其妻悄悄调包。
谭某本以为做得天衣无缝,自己一直陪在钱某身边,两手空空,就是怀疑到他,也没有证据。想不到父亲从那只包入手,指导我一举破获此案。
此后,我对侦破工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一有案子脑子就停不下来。
后来在秦淮分局李府巷派出所当所长,辖区内的一些案子,我掂量自己能破,就先破了再说。一来二去,领导干脆把我调到鼓楼当刑警队队长。但是没想到,当了专门破案的刑警队队长以后,破获的案子反而少了。
我躺在床上,思绪漫无边际地游荡,意识渐渐朦胧……
突然,一阵刺耳的电话铃声把我惊醒。
电话是外屋值班桌上的,刑警程翔接完电话,“噔噔噔”跑进来,见我已睁开眼睛,就说:“朱队长,华侨路派出所来电话,金陵饭店有人报案被盗……”
我掀开身上的大衣,翻身起床,看了一下手表,马上就到半夜12点了。
三
又是金陵饭店!这次失主还没有离店,盗窃现场还在,我倒要看看,那里到底有什么鬼?
一出值班室大门,一股冷空气扑面而来,我接连打了两个喷嚏。3月中旬的南京,后半夜还是挺冷的。
从分局到金陵饭店,不过三四公里,开车不到十分钟。步入饭店大堂,感觉比前几次来时亮堂多了,明亮而柔和的灯光让人感到温暖。
饭店一层的安保部办公室里,华侨路派出所副所长老魏和安保部的老王都已经等在那里。
深更半夜的,又出了案子,大家的表情都有点儿发木,我顾不上跟他们寒暄,直接就问老魏:“怎么个情况?”
老魏的表情有点儿扭捏,但还是吭吭哧哧地把案情说了一遍。
两天前,也就是17日星期六的晚上11点20分,华侨路派出所接到金陵饭店安保部打来的报案电话,说有个住店客人发现被盗。老魏那天晚上正好带班,听说后立即带了一个值班民警赶到现场。
老魏在派出所分管刑侦,工作起来一向风风火火。他这么做我完全理解,金陵饭店在华侨路派出所辖区,失主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不能不管,况且失主刚刚发现被盗,说明小偷可能还没跑远,破案条件比较好,老魏当然想趁热打铁,一举把它拿下。
失主是个香港女人,叫梁陈丽娜。她对老魏说,晚上11点多,她到楼下商务中心去发一份传真,因为看到排队的人比较多,就把文件交给传真室小姐,返身上楼,却见自己的房门开着,一位穿着保安制服、手持对讲机的人站在里面。她还没开口,对方却抢先说,你怎么没把门关好啊?以后一定要注意安全啊。说着,就从她身边走出房间。那人出了房间后,她觉得有些不对劲,马上检查了自己的钱包,发现少了三张面额1000元的港币。
在那个时候,这个数目不算小,差不多相当于基层警察一年的工资!
老魏和安保部老王一商量,立即把已经下班和正在值班的保安召集起来,让失主辨认。
失主看了以后,指着其中一个说:“就是他!”
老魏本以为案子就此告破,可是一连审了两天,这个保安死活就是不承认。
眼看马上就到第三天了,老魏觉得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实在没办法了,这才给分局刑警队打电话。
四
还没听老魏说完,我心里就开始冒火。
案子你办可以,但是不能这么办!案发两天,你不报告倒也罢了,但是现场该勘验你得勘验,证据该收集你得收集,现在倒好,不但没有口供,其他证据如赃款、旁证,也一概没有,就把案子往我这里一丢,让刑警队给他擦屁股。这一次不比以往,失主还在,又抓了人,如果案子破不了,市局领导的板子肯定打在我这个刑警队长身上!
“老魏啊老魏,你以后少干这样的事,好不好?”我一边说,一边没好气地从他手里接过了那个案卷。
看了老魏他们做的讯问笔录,我心里就犯起了嘀咕:失主虽然把事情经过说得很详细,并坚决指认了这个保安,但是这个保安却也同样坚决地予以否认,我们到底听谁的?
照理说,我们应该听失主的,但经验告诉我,这也不是绝对的。案子发生了,让失主辨认作案人这个事,一定要结合其他因素综合考虑,不能过度依赖辨认一方。
在我过去办过的一些案子中,由于辨认人的心理因素,以及受到认知、记忆能力的限制,认错人的事情多次发生。况且,眼前这个案子即使有了失主的指认,如果没有其他证据,特别是那3000元港币的赃款找不到,我们也无法就此定案。
我合上案卷,问老魏:“你们是怎么让失主辨认的?”
金陵饭店一共有18个保安,分两班值勤,上半夜10个,下半夜8个。老魏他们当天夜里就通知了所有保安到饭店来,排队从安保部办公室门口经过,让失主逐个辨认,看了十几个以后,失主一下子指认了一个。
老魏不放心,把这18个人喊到会议室,让失主透过门上的玻璃再次察看,还是那个保安。
“这个保安现在人在哪里?”我又问。
“就在他的办公室。”老魏指指老王说。
“走,去看看。”我站起身子,让老王带我去。
老王进门以后,原本坐着的那人立即站了起来,老王指了指我,对他说:“这是分局刑警队的朱队长,你要跟他说老实话。”
那人五官端正,皮肤白净,名叫柳世海,就是那个被失主指认的饭店保安。我让他坐下,问道:“到底是什么情况?你跟我说说。”
柳世海双眼布满了血丝,嗓音嘶哑地说:“朱队长,我冤枉啊,那事确实不是我做的啊!”他抬头看了一下老王,继续对我说,“那天,我本该晚上11点下班,家里有点儿急事,9点多就换衣服走了,跟我一起值班的老孙可以作证。11点下班打卡,就是他帮我打的。”
“你既然没有干那事,那人家为什么指认你呢?”我问道。
柳世海一下子卡住了,不知该怎么回答,半天才说:“人家指认我,我也没得办法,但是你们千万不要到此为止,把真正的小偷给放走了!”
我心里一动,想道:“这家伙倒蛮信任我们的。”想了一想,便对他说,“你呢,要相信我们,不是你干的,我们不会冤枉你;是你干的,你也赖不掉!”
但是现在怎么处理柳世海呢?
我在心里迅速盘算:放他回家?失主肯定会认为我们在包庇坏人。继续扣押?柳世海不承认,赃款找不到,失主同样不满意,但至少可以缓和一下她的情绪。不如将计就计,先把柳世海送到刑警队,毕竟失主指认了他,如果盗贼真的另有其人,也可以麻痹那个家伙。
于是,我让程翔他们在众目睽睽之下,把柳世海带上警车,给人一个印象:小偷就是柳世海,公安局把他抓走了!
这时,已是20日的早上了。
五
回到分局,先到食堂吃了点儿东西,然后直接到局长办公室。那时局里的办公条件很差,四个局领导挤在一间屋子里。
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张新华见我在门口探头探脑,就知道有事要说,立即起身把我带到隔壁会议室。
我把金陵饭店的案子向他作了汇报,他听了以后问:“这个柳世海怎么办,是不是要办刑拘啊?”
“我看先不用。”
“哦?你说说看。”
“因为我看他不像!”干刑警这么多年,这点儿感觉我还是有的。
见老张看着我,我赶紧说:“如果单独就这么一起案子,又有失主的指认,也不是不可能,但是如果把过去发生在金陵饭店的那么多案子串并起来,再来看柳世海,他不是能做那么多案子的人。就是这次,经过我们了解,那天跟他一起值班的保安证明,他确实提前了一个多小时换衣服离开了饭店,这跟他老婆说他回家的时间是一致的。案发后饭店安保部去他家找他时,他正呼呼大睡呢。”
“那你把他带回来干什么?”老张有些不解。
我把自己的考虑对老张说了,老张点点头,说:“那好!就按你的意见办,先把柳世海留在队里,但是你要抓紧办。这次失主还在,破案条件不错,不能再让那个家伙跑掉了!”
“那当然!”我答应着,从老张那里出来,到洗手间擦了把脸,回到队里,吩咐内勤小高安排柳世海住下,随即带上程翔,再次来到金陵饭店。
这次我们没有到安保部,而是直接穿过大堂,来到左手边的电梯间,乘电梯直达11层。
供住客使用的电梯共有六部,一边三部,上下很快。
我们摁响了1101房间的门铃,里面一个女人问是谁,我们说明了身份,对方通过门上的猫眼看了好一会儿,才把门打开。
“你们把我的钱找回来了吗?”梁陈丽娜上来就问。这是一个身材瘦小的女子,一口港腔。
我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这个案子现在由我们分局刑警队负责,有些情况需要和你核实一下。”
“什么情况?我不是把人认出来了吗?”她有些不明白。
我只好耐着性子跟她解释:“你是指认了一个,但是我们还需要其他证据,希望你能配合。”
“好吧,让我怎么配合?”她有些不满。
我对她说:“你跟我们讲一讲到你房间那个人的特征,越详细越好。”
“那个人嘛,我没有认错。他当时穿的是保安制服,我也没记错。嗯,他手里拿着一部对讲机……”她说到这里,我马上让程翔下楼到安保部去借一部,然后示意她接着说。
“那个人胸前有牌子,但是号码没看清。对了,这两天我特意看了一下值班的保安,他们的腰上都扎着武装带,头上戴着大盖帽。那天晚上那个人,没扎武装带,也没戴帽子。”
“很好!这些情况我都记下来了。你再把整个事情经过说一下,时间说得越准确越好。”我提示她说。
“三天前,也就是17号,晚上10点45分左右,我回到饭店,先到隔壁房间跟同事打了个招呼,然后回房拿了一份函件出门下楼到一楼大堂商务中心发传真。没想到前面有好几个人在等,需要排队,我就把函件交给传真室小姐,自己上楼回房间。一进房间,就发现了那个人。等那个人走以后,我觉得有点儿不大对头,拿出钱包打开一看,少了三张1000元港币。我马上到隔壁房间,跟同事讲,由同事先打电话给前台,然后我再下楼到前台,让她们向派出所报案。”她边回忆边说。
我问:“你离开房间时,肯定自己把门关上了吗?”
“关了!”她的回答十分肯定,又晃了晃手中的钥匙牌,说,“我用它转了一圈,又拧了一下门把手,确认已经关上。”
我接过那个钥匙牌,捏在手里圆圆润润的,看了看,正反面都是房间号,递还给她,再问:“你在下楼之前检查过自己的钱包吗?”
“我到楼下发传真时怕要用零钱,特意从钱包里拿了一些。走之前钱包还是好好的,回来以后就发现丢钱了。”她肯定地说。
我环顾四周,问道:“你的钱包放在什么地方?”
她指了指床头柜上的坤包,说:“就是那里。”
说到这里,程翔拿着一部对讲机回来了。
失主一看,马上说:“对!那天晚上那个人就是拿着这样的对讲机,一模一样!”
该了解的都了解了,我们起身离开1101房间,临走时我对梁陈丽娜说:“你不用急,三天之内,我一定把你丢的钱找回来!”
我和程翔先到隔壁,找梁陈丽娜的同事核实情况,然后乘电梯下楼来到大堂,让值班经理找来三天前晚上的电话记录。
最后,我俩沿着几个保安值班的点走了一遍。其中一个在饭店大堂的入口处,位于电梯间和商务中心传真室之间,我还跟在那里值班的保安聊了一会儿。
回到刑警队,我立即把队里的侦查员召集起来,让他们两人一组,对金陵饭店18个保安在17日那天晚上11点前后所处的位置,逐个进行了解、定位。
六
第二天上午,这些情况都汇总到我这里,我把它们一一标注出来,四天前夜里发生的事,在我心里渐渐清晰起来。
“程翔,你通知华侨路派出所,今天下午到他们那里开案情分析会,让老魏他们都参加,我们刑警队这边能去的都去。”我一边说,一边把各种材料归拢到一起。
程翔走后,我又把内勤小高找来,问道:“那个柳世海怎么样?情绪还稳定吧?”
小高答道:“很好啊!我们吃什么他也吃什么,昨天晚上还专门从外面斩了只鸭子呢!”
“这就对了!他也待不了几天。你呢,今天到金陵饭店执行一个任务,柳世海让别人管吧!”接着,我把任务仔细交代了一遍,小高领命而去。
七
下午的会议,由副局长张新华主持。会还没开始,派出所那间不大的会议室里已经烟雾袅绕,十多个人里至少有一半是老烟枪。
“大家先敞开了说,说错了也没关系。”接着老张的话头,我也说了几句开场白。
我必须先听听他们怎么说,否则我这个队长一开口,他们即使有不同看法,有时想想没把握,也就不说了。每个人都是这样,凡是参与了某件事,听见别人在议论,便也会有表达自己意见的欲望,我必须满足他们。
大家顿时七嘴八舌,各抒己见。
有的说,失主的辨认在案发后不久,这么短的时间,记忆应当比较清晰,柳世海作案的依据应当是充分的,应该对他加大审讯力度,迫使他交代出赃款赃物的下落。
另一种意见正好相反,认为柳世海不一定是作案人,这个案子虽然嫌疑人穿着保安服装,但有可能是外来流窜化装成保安混入饭店伺机作案,我们应当扩大侦查范围,排查以饭店为作案目标、有前科劣迹的人。
还有的说,作案人手持对讲机,会不会是内外勾结,使用对讲机进行联络便于和在外望风的同伙互通情况。
会议气氛热烈,就是没有比较集中的一致性意见。
我一边听,一边在笔记本上勾勾画画,进一步完善自己的想法。
最后,该说的都说了,众人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我。
我把笔记本摊在面前,扫视了大家一眼,开口说道:“这个案子好像是破了,有失主的指认。但是嫌疑人柳世海矢口否认,除了失主的指认,我们也没有其他证据,更不要说赃款了,所以还是不能算破。失主为什么一口咬定他呢?关于这个问题,我想会不会是这个梁陈丽娜认错了?”
此言一出,会场又活跃起来。
我停顿了一下,说:“是的,大家会问,失主又不是小孩,面对一个大活人,怎么会认错呢?其实这也不奇怪,我们大家都有这样的体会,在我们南京人的眼里,广东、广西甚至福建那边的人长得都一样,反过来他们看我们这边的人,也觉得差不多,还有外国人看中国人,中国人看外国人,也是这样。不要忘了,失主梁陈丽娜恰恰就是香港人。
“另外,相貌不同的人一穿上制服,好像都变成了一个样子,具体长相往往模糊了。对不对?还有,金陵饭店因为是高档酒店,招的保安个头儿都在一米七五左右,要求五官端正。那天我到金陵饭店勘查现场,碰到几个保安,粗粗一看,长得都跟柳世海差不多。失主和作案人之间的接触也就是那么短短几秒钟,匆匆一瞥之下,能看得那么清吗?而且老魏他们安排辨认的时候,失主和保安的距离又相对比较远,灯光也和案发时不一样。更何况,对人的辨认,往往还会受到个人的观察、判断能力的局限和案发后心理因素的干扰。
“所以,我敢说,在这起案件中,失主是认错人了。这没有什么奇怪的,这种辨认错误的事,我们以前都碰到过。”
说到这里,我又停顿了一下,看大家听得很入神,反问道:“刚才有人说,从侦查方向上我们是不是应该放在内外勾结、化装盗窃上,这个可能性当然现在没法儿排除,但是在没有发现这方面的线索之前,我们从哪里入手呢?”
主张这个观点的人,听我这么一说,有点儿不好意思,马上移开了目光。
我语气肯定地说:“根据现在手头掌握的情况,我认为,第一,这起案件与过去金陵饭店发生的系列盗窃案应当是同一个人所为。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从这起案件的作案手段看,它与过去发生的盗窃手段和方式是一致的,都是用一把万能钥匙投锁入室,抽条盗窃。第二,这个案子,不是流窜作案,而是饭店内部人员所为。金陵饭店的盗窃案件,都发生在副总经理的那把万能钥匙失窃以后。这个不是巧合!因为,作案人需要这么一个作案工具。如果是外来人员,他对谁有万能钥匙、如何使用钥匙等情况应当是不了解的。所以我推断,这个作案人,应该是饭店内部人员!”
八
我把这两点说完以后,见有人在低声议论,便停了下来。
喝了几口水,润润嗓子,待会场重又安静下来,我继续说道:“那么我们怎么才能找出这个人?我们先来看发案时间。在这个案子里,弄清发案时间,可以进一步确定作案人的范围。那么,案子到底发生在什么时间?
“据失主说,她在晚上11点左右从楼下传真室回房,看见一个身穿保安制服、手持对讲机的人正在她房间里。11点这个时间准不准?我一再问失主,她也承认当时没看手表,只是估算的,并不确定;而饭店保安每天晚上11点交接班的时间,则是固定的,所以保安这个时间出现在她的房间,是不可能的。
“另外,失主发现被窃后,立即到隔壁房间找同事,同事打电话到大堂,大堂又打给安保部,安保部值班员当时看了一下手表,是11点15分。11点20分,安保部给派出所打电话报案,这个时间派出所也有记录。所以,这两个时间,都是确定的。
“那么我们可以从11点15分打电话报案开始往前倒推,失主先是把失窃之事跟隔壁同事讲,然后同事决定打电话跟大堂讲,大堂听后再跟安保部讲,这个过程不会超过十分钟。11点15分减去十分钟,就是11点05分。我向饭店安保部了解过,保安的交接班很简单,就是大家照个面,马上各奔东西,一般只需一两分钟。那么,从11点交接班完成,到11点05分,就是那个人的作案时间。”
说到这里,老张让我讲得慢一点儿,让大家听得更明白。
于是我放慢语速,尽量说得更清楚:“这么短的时间,能不能完成作案,我一会儿再讲。现在先讲讲这个人是什么样的。根据失主对嫌疑人的描述,这个出现在她房间的人,身穿保安制服,手持对讲机,对她说‘你怎么没把门关好啊?以后一定要注意安全啊’。这个人的说话语气,符合饭店保安的身份,而且他手里还有对讲机。这个对讲机,我特意让失主辨认过,就是饭店安保部给保安使用的那种。它是比较独特的物件,失主凭空是想象不出来的,再说,一般罪犯在作案时,手里的东西越少越好,他不会无故拿着一个多余的东西。根据那个人的语气和手里的对讲机,我认为作案人应该就是饭店的保安。”
看不少人频频点头,我继续说:“结合上面说的案发时间,我们再来看看他在什么范围里。金陵饭店的保安一共18个,分成两班,每天晚上11点换班,上半夜10个,下半夜8个。对讲机一共4部,上半夜除了主管,只有负责消防的保安才有;下半夜4部对讲机使用情况是:一个领班,一个消防保安,两个警卫保安。那天晚上11点交接班时,4部对讲机都在。如果是上一班的,11点以后他已下班,手里不可能有对讲机,所以这个作案人,应该是11点以后上班的。
“还有,我找安保部的内勤小周了解情况时,她谈了一个细节:上半夜值班的保安着装都很整齐,下半夜的就比较松散,因为下半夜没有领导来查岗。失主曾告诉我,‘那个人的制服上衣没有扎武装带,也没有戴帽子’。凭对讲机和衣着穿戴这两点,我们可以确定,这个人应当在下半夜值班的保安当中。
“因为是晚上11点以后发案,这个时间往往都是住店客人的休息时间,客人离开房间的概率很小。作案人在无法断定房间是否有人的情况下,不可能冒险开门进行偷盗,所以,这个人要想作案,必须还要具备两个条件。先说第一个,他必须能看见失主离开房间,确定房中无人。我去看过1101这个房间,它有两个特点:其一,它是个单人间,客人走出房间,屋里就不会有其他人;其二,这个房间的位置在通道的尽头,除了客人自己,别人不会经过这个地方。”
为了让大家听得更明白,我从随身带的小包里拿出一块客房的钥匙牌:“这个就是客房的钥匙牌。这块牌子大概是7至8厘米长,底色是咖啡色,淡黄色房间号,行走时拿在手里很容易被人看清上面的数字。我们既然确定是下一班的、能够手持对讲机的人作案,那么,谁能看到呢?”
我把钥匙牌放在桌上,走到黑板前,在上面画了一条路线:“这是失主从客房到大堂商务中心传真室的路线,她下了电梯往传真室行走时,在大堂值班的保安,如果有心的话,是能够很容易靠近她而看清的。我要说明一下,饭店保安值班不像军队和武警哨兵,有固定哨位,不能随意走动,保安值班时可以来回走动,住店客人往往视而不见。
“这就需要第二个条件,他必须有足够的时间。就那么短短的三四分钟,楼上楼下跑一个来回,够用吗?一开始我也怀疑自己,即使是下半夜的保安,11点上岗,碰巧看见了失主的钥匙牌,记住了房号,上楼盗窃再回来,几分钟的时间也不够啊!
“后来我发现,我没有把电梯因素考虑进去:一个是金陵饭店的电梯十分先进快捷,从一楼到顶楼,只需要29秒,到11楼不到10秒;另一个是晚上11点以后使用电梯的客人很少,基本上随到随走,不用等。经过我在实地多次模拟,作案人完成交接班后,从大堂值班的地方进入失主的房间,完成偷盗后被失主撞见,边与失主说话边从客房脱身回到大堂,只需要三分钟。”
九
说到这里,我又有些口干舌燥,便端起茶杯,发现里面的水所剩无几,老魏赶快用热水瓶给我添上。
我喝了几口,接着说:“时间问题解决了,那么我们来看,两人一班的保安,究竟是哪个,在案发的这个时间段,脱离了同伴的视线三分钟?”
是哪个呢?大家屏息静气地望着我,满脸期待。
我一字一句地说出了答案:“根据我在现场反复模拟,满足上述条件的只有一个人,他就是那天后半夜在大堂值班的保安杜晓东。他在11点接班后,就对同伴说去取报纸,手持对讲机离开了大约三分钟!”
这时现场一片寂静,过了几秒钟,又都像一下子反应过来,“啪啪啪”,老魏带头给我鼓起了掌。
说老实话,在案情分析会上给人鼓掌这种事,我过去还没遇到过,所以一下子怔在那里。
坐在旁边的老张侧过身来,眉开眼笑地对我说:“没想到,你这家伙能把案件分析得这么清楚,推理又这么严谨!说实话,这么多年,我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案情分析!”
老张的话让我回过神来。我也笑了一下,尽量平静地对大家说:“刚才说的,还只是推理和分析,如果找不到证据,这个案子也不能算破!所以,接下来要办的事更重要,那就是找证据!
“什么证据呢?一个是作案工具,另一个是赃款赃物。作案工具就是那把万能钥匙。为了降低被人发现的风险,我想杜晓东不大会带在身上,但是为了使用方便,他又不大会放在家里,所以我推断它很有可能被藏在酒店某个地方。至于赃款赃物,应该放在家里或外面某个地方,所以我们目前还不能惊动杜晓东,不能让他把这些证据转移了。”
老张问我:“那下一步你准备怎么办?”
“这个嘛,我已经有安排,大家等我消息。”等大家陆续散去后,我对老张说,“今天正好轮到杜晓东值班,我已经派小高到金陵饭店暗中盯住他。小高从来没有在金陵饭店露过面,不会引起杜晓东的怀疑。”
“好!你就放手去干吧!”老张赞许地点点头。
十
当天半夜,小高赶回刑警队,向我报告:杜晓东今天在值班时,曾几次到二楼雨花茶座的一幅壁画前转悠,而当时他的巡查路线,并不需要经过这个地方。
哈!狐狸尾巴露出来了!我一看手表,已经过了12点,杜晓东这时已经下班回家,于是马上带了几个人赶到饭店二楼的雨花茶座。
这时茶座已空无一人,我让他们在两边扶住这幅大型壁画,自己走上前,把它的下端小心翼翼地从墙壁挪开一条缝,用手在后面的边框上慢慢滑动。
果然,手指在角落处摸到一个硬物,拿出来一看,是把万能钥匙。拿去让正在饭店值班的潘副总经理一辨认,正是她失窃的那一把。
我们立即在上面采集了指纹,又原封不动地把它放回原处,挂好壁画。这时我才看清,原来它就是大名鼎鼎的《韩熙载夜宴图》。
出了饭店大门,我对大家说:“除了技术员回队里比对指纹,其他人都回家休息!”
这几天,大家连续工作,已经好几个晚上没有好好睡觉了,明天是收官之战,必须保持充沛的体力和清醒的头脑。
说老实话,这时我也感到浑身酸软,脑袋发木,必须回家好好睡它一觉。
十一
22日星期四早上,一到分局,技术员就向我报告,经过比对,万能钥匙上的指纹就是杜晓东的。
我马上把材料报到老张那里,获批后,立即派人把杜晓东直接从家里带到刑警队。
进了审讯室,杜晓东眼珠滴溜溜地乱转,打量着四周。这是个头脑灵活的家伙,只可惜没把聪明用到正道上。
我平静地问他:“杜晓东,你知道为什么把你带到这里?”
“不知道啊!?”杜晓东摆出一副无辜的样子。
“不要再装了!我们让失主再次辨认,她最终确认那天晚上看到的是你。”这家伙和柳世海长得还真有点像,难怪失主一开始认错了。“说说吧,那天晚上你怎么会在她的房间里?”
“我是看到房门没关,里面又没有人,就进去查看了一下。”杜晓东虽然还在狡辩,但实际上已经承认自己到过失主的房间。
我马上讥讽道:“你不是去一楼办公室取报纸了吗?怎么跑到11楼去了?”
杜晓东一时无语。
我走近他,一字一句地对他讲:“杜晓东,我们还掌握了你的其他证据,现在给你一次最后的机会,希望你不要错过了!”
杜晓东抬头看了我一眼,随即心虚地又低下了头,沉默不语。
这么僵着也不是办法。我站起身子,挥手让程翔等把他架着,从刑警队带上警车,一言不发,开车往金陵饭店疾驰而去。
来到饭店二楼雨花茶座的《韩熙载夜宴图》前,我对杜晓东说:“怎么样?在这里喝个茶?”
杜晓东看了看那幅《韩熙载夜宴图》,又看了看我的脸色,张望了一下四周,服务员和茶客都往我们这边看,终于开了口:“行!那我就说吧,不过别在这个地方。”
审讯当然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趁热打铁,我们把他带到上次讯问柳世海的那间办公室。
原来,那天晚上,杜晓东接班后刚上岗,就看见梁陈丽娜手拿1101的钥匙牌从眼前经过,进入复印室。他知道1101房间是个单人客房,眼前这个女人去了复印室,说明房内已没有人了,而且她去复印文件,肯定要在那里待上十来分钟,于是马上对同伴谎称去拿报纸,迅速来到11层,用那把万能钥匙打开房间,从床头柜上的坤包里翻找出现金。得手后正要离开,却被提前返回的梁陈丽娜撞见,幸亏他反应快,摆出保安的派头,才把对方蒙骗过去。这个意外,也就耽误了几秒钟。下楼以后,他又对同伴谎称办公室没人,报纸没拿到。因为这个过程时间很短,同伴毫无察觉。
后来柳世海被分局的警车带走,他以为自己逃过了一劫。那把万能钥匙,那天晚上用完后,他便趁无人之时把它藏在老地方,但又怕万一被人发现,所以这两天每次轮到他值班,总要有事没事到那里看一眼,看有没有人动过。
他万万没有想到,就是这个细微动作被我们抓住了尾巴。
交代完这起案子,我趁热打铁对他说:“你把以前的事也讲讲吧!”
这两天,我派人到安保部,把以往发生盗窃案的时间和杜晓东值班时间比对,结果发现每次案发,都有杜晓东的值班记录。
当我把这些证据拿出来后,他又低下了头,不过很快又抬起头来说:“来金陵饭店的客人,都很有钱,男的西装革履,女的穿金戴银,我天天站在大堂为他们服务,从他们那里拿走几张钞票,也没什么。如果在国外住大饭店,他们也是要给我小费的。”
他倒挺会为自己开脱的!
我忍不住教训道:“人家给你,才是小费;自己到人家钱包里拿,是盗窃!”说完,一摆手,“你就不要狡辩了,一件一件交代吧!”
杜晓东瞟了我一眼,想了想,跟我要了纸和笔,在上面勾勾画画,然后开始一五一十地供述。
他的一系列盗窃,开始于在潘副总经理办公室窃得那把万能钥匙,以后就专挑住单间的客人下手。为了不让失主马上察觉自己被盗,他从不拿走整个钱包,而是在一沓钞票里抽取几张,而且每干完一次,总要停一段时间,看看没有什么反应,再找目标下手。有几次偷盗刚得手,失主就与他擦肩而过,但因为他穿着保安制服,来回巡视也很正常,所以失主事后报案,都没有怀疑到他。
他一件一件讲,我们一件一件记,前后相加,居然将近二十起,明显大于我们接到的报案数,看来有些失主事后或是没有察觉自己被窃,或是没有报案。
我问了最后一个关键问题:“那些钱在哪里?”
“我带你们去吧。”他越来越配合。
我们押着杜晓东,由他带路,先来到饭店二楼的雨花茶座,让他自己亲手把钥匙从《韩熙载夜宴图》后面拿出来交给我们,再到同一楼层的男厕所,从天花板里取出了赃款。
这时,已是22日中午,距离我20日上午对梁陈丽娜承诺三天内帮她把钱找回来正好48小时。
十二
24日是个星期六,那时候还没有实行双休日,周六仍是个工作日。下午,程翔按我的要求,把所有关于杜晓东案的材料一起送到办公室。我把它们在办公桌上摊开,逐页审看。
这个案件在移交检察院起诉之前,我要再看一看,特别是那些失主证言,还有哪些需要补上,以免报去被退回。
“队长,这个案子你推理出来的那三分钟,可以和松本清张写的‘四分钟’相媲美!”
听到有人说话,我吃了一惊,抬头一看,原来程翔送完材料没走,还笑嘻嘻地站在那里,便疑惑地问:“你说什么?”
“我是说,日本推理小说《点与线》里面有个情节,说的是办案刑警根据手头掌握的一些线索,进行深入分析推理和实地调查核实,终于在东京火车站不同线路的列车停靠时间上,找到四分钟的间隙,推断出有人在故意制造目击者,为情死假象作铺垫,最后破了一个贪污腐败大案。你通过掐分算秒的推理,把杜晓东的作案时间固定在那三分钟里,不是也很精彩吗?”程翔说得头头是道。
“瞎讲,人家松本清张写的是经典推理小说,我们破的是小毛贼的盗窃案,怎么能相提并论?”
当刑警的,都比较喜欢看推理小说,程翔尤甚,说起松本清张、森村诚一这些日本推理小说作家,头头是道。但是小说毕竟是小说,里面有太多的巧合和戏剧性情节;而现实中的侦破工作如果你不用心去做,则往往单调枯燥,有时甚至沉闷得让人抓狂。
我们两人正说着,窗外传来声音:“朱队长,有人找!”是小高在楼下喊。
我探身往外一看,见是柳世海,边上还有一个女人。
前天早上去抓杜晓东时,我就让小高告诉住在队里的柳世海可以回家了,他怎么还没走?
我刚走下楼梯,柳世海和那女人就朝我鞠了一躬,嘴里说道:“前天从刑警队回家,没见到你。我和我老婆今天来,就是特意来谢谢你!这次如果没有你朱队长,我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啊!”
“你配合我们工作,应该感谢你!”我连忙上前一步止住他们。
这是真心话,如果不是将计就计,把他留在刑警队,说不定会惊动杜晓东,他或逃逸,或转移、销毁证据,我们就被动了。
第二天是星期天休息日,上午我睡了个懒觉起来,照例又带着老婆孩子到父亲家去。
老爷子正在忙活,给院子里那棵无花果树松土浇水,我忙上前接过他手里的铁锨和水桶,让他休息。
他乐呵呵地拍了一下我的后背,说:“小子,行!不出一个礼拜,就破了这么多案子!”说罢,扭头朝屋里喊道,“老婆子,今天中午多弄俩菜,咱爷俩喝几盅!”
老爷子也有点儿夸张,不就是破了一个吗,怎么就成了“这么多”?你说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