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思想史的研究
任何一个学科的确立,必须具备这样三个前提,即明确的研究对象、独特的研究方法和本研究的历史。根据这一理解,兴起于20世纪的传播学,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仍然处在初始的建立阶段。传播思想研究是否成立,显然还是一个最近才值得讨论的问题,正如施拉姆在其《美国传播研究的开端》一书中,一直强调最初给事物赋予意义才是最重要的。如他在书中所说,“很可能是在非常遥远的过去,人类就已经形成所有这些深刻思想。与这些思想相比,那种通过现代传播研究产生的所谓思想就显得微不足道了。”(36)再如,他谈起拉斯韦尔的原创性假说,引用威廉·麦奎尔在《人格与社会心理学杂志》上说的一段话:与批判性的假说验证阶段相比较,创造性的假说建构(即人们最初如何形成了这些假说)才是最重要的。(37)
近年来,国内不断有关于传播思想史的译作面世,所见的有《传播学史》(E. M.罗杰斯著,殷晓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年版)、《帝国与传播》(哈罗德·英尼斯著,何道宽译,中国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和《交流的无奈——传播思想史》(彼得斯著,何道宽译,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等。从这三本译作,大致可以看出,目前传播思想史的写作主要有两种延伸:一是“纵”的延伸,即罗杰斯的《传播学史》的思路,讲述传播学作为学科诞生的历史;二是“横”的延伸,更多地讲述形成传播思想的经济学、哲学、社会学基础以及文化观念等,英尼斯的《帝国与传播》和彼得斯的《交流的无奈》大抵属于此类。
E. M.罗杰斯(E. M. Rogers),当代美国最著名的传播学者之一,他在《传播学史》的序言中自述,“我身处一个合适的地方,来写作一部关于传播学史的著作”。该书在美国出版后好评如潮,诸大学的名流赞赏这是“一部对传播学的历史与创新进行系统、全面、客观阐述的、意义深远、文体典雅的文献。”并纷纷预测“这注定要成为传播学领域的一部基础之作。罗杰斯为我们提供了有关我们理论来源的新颖的、透彻的观点”。
罗杰斯的《传播学史》注重的是传播学作为一门学科的生成过程,他侧重于对传播学史中大的名人和大的机构传记式的描述,正如其译者殷晓蓉所概述的:“罗杰斯选择通过传记式的编史工作,在人的基础上来理解传播学史。”——这是一个独特的视角,但并非唯一的视角。罗杰斯通过数年的档案研究,以及对人类传播学先驱者的采访,论证了这样一个主题:“传播学史在本质上是社会科学的历史。”他在一些章节中对诸如拉斯韦尔、卢因、霍夫兰和香农的生活和贡献进行了深度讨论,以此证明:传播研究是如何富有意义地影响了社会学、政治学和心理学等学科。
显然,罗杰斯试图开创一种将理论、历史和个人传记结合起来的方式,并以此为基础论述一门新兴学科的产生与发展历程。他的《传播学史》相较于英尼斯(Harold Adams Innis)的《帝国与传播》和彼得斯(John Durham Peters)的《交流的无奈——传播思想史》,表述更简洁清晰,但也许正因为他更多地关注了宏观层面的人与机构,更多地注重史学传记式的直白,从而没有像其他两本书一样,给我们留下很多深刻印象的细节性阐述,而他本人对这部传播学史同样有着少许遗憾,比如对于传播学的分支领域(大众传播、人际传播、组织传播),他未能提供更多源头意义上的知识。
哈罗德·英尼斯是对麦克卢汉影响至深的加拿大著名学者,他所开创的“媒介决定论”被奉为传播学经典之一,其著作《帝国与传播》在出版50多年后被译介到中国。英尼斯所作研究的价值可能更多地来源于他经济学者和历史学者的背景,这从通篇洋洋洒洒的西方历史名词典故中可窥一斑。《帝国与传播》一书,最初是一部讲稿,当年英尼斯在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教授“帝国经济史”,这是他的本行,他在书中说:“我这些讲稿有一个总的题目叫‘帝国与传播’,说的是帝国经济史。”当然,若他果真囿于经济史研究,帝国经济史无非学海一粟,而一旦跨越到传播学领域,则打开一个新视野,进而揭起了“媒介决定论”的标杆,自成一派。
“时间观念和空间观念,反映了媒介对文明的重要意义”。《帝国与传播》以“帝国”这一概念作为传播效果的参照系,正如英尼斯在书中所说“一种基本媒介对其所在文明的意义,是难以评估的,因为评估的手段本身受到媒介的影响”,因此,他“试图用帝国的概念来回答上述问题”。这是一个全新的视角——传播与文明如何相互介入和影响,站在什么角度来描述是妥当的。很明显,在这相互依存的两者之间,很多东西是难以界定的,更不用说以其中任何一方作为参照了。
英尼斯在《帝国与传播》中把自己放到了历史的内部,将某些具体的事物(比如羊皮纸和纸张)分离出来进行了精细的考察,这种参与性的研究摆脱了一个固定观点的束缚,在关注历史事件和随之而起的变化时有了“移步换景”之效,使得他不是个纯粹的旁观者。从这种观察中,他看到了社会发展和媒介之间的联系,以及众多媒介自身的互相关系。英尼斯就这样给我们讲着故事,从古到今,深厚的史诗般的叙述。他在每个帝国的发展过程中都用了近乎于烦琐的话语重叠了无数的细节,这些细节让我们在读他的书时难免有乏味、无从着手之感,甚至还有点责备自己的无知和他的炫耀。但正是有了大量的铺垫,掩卷思索时才发现理解开始容易了。
美国学者彼得斯的《交流的无奈——传播思想史》是一部粉碎“交流乌托邦”的著作,也是一本更广泛意义上的传播观念史,其思想上的闪光点在文中随处可见。正如译者前言对其的描述:这是本难于以学科分类的奇书,给人的印象是杂、异、怪、难、妙。彼得斯在书中开宗明义地表示:“交流”是一个理想的乌托邦。交流问题基本上是一个难以驾驭的问题。换言之,完美的交流是不可能实现的。作者对“交流”的考察与分析基本上循着两个思维理路进行:一方面,他对人类从古至今的交流观进行了“上穷碧落下黄泉”的探察,从中追寻交流失败的根源所在,对“交流是心灵的共享”这一乌托邦的梦想做了批判;另一方面,他努力为走出交流失败的梦魇寻找一种新的办法,即以追求彼此的关爱来代替追求完美的交流,化解人与人之间人为的障碍,实现一种实用主义的行为的协调。
不难看出,作者关于“交流失败”的论断在两个层面展开:对语词符号的怀疑和面对媒介机器产生的困惑。文字等符号包围着我们,我们却无法判断符号是世界的客观图景还是诠释性的自我投射;而以媒介机器为中介的交流方式,使个人无法独立、直接地与世界和他人交流,面对面的交流成为奢望。这两种焦虑一起压迫着我们,使得交流看似桥梁,实际上是沟壑。我与“他者”、远与近、内在思想与外在语词的距离不是消泯,而是不可遏止地拉大了。
“交流的失败”使彼得斯的言辞间弥漫着浓重的悲观气息,但同时又充满着悲悯和爱心。面临无法交流的窘境,作者的态度是,与其追求不可能实现的交流,不如相互爱护,公正而宽厚地彼此相待。彼得斯这本书的独特,正在于对林林总总麻醉方式的猛烈抗争,它也因此而获得2000年美国传播学会奖。
如果说《传播学史》《帝国与传播》《交流的无奈——传播思想史》还只是指向更广义的人类传播思想史的话,那么,刘昶的《西欧传播学的历史、现状与展望》则应是涉及现代欧洲传播学说思想的专文了。(38)刘文虽然以叙述20世纪欧洲传播学术史为主,但也多处论到传播观念。如论及批判学派对传播责任的强调,“公共新闻权”观点的产生与背景,指出“公共新闻权”的提出,有着深刻的背景:传统的自由主义理论受到世界大战,视听传媒发展以及自由、民主思想发展的多重挑战。一方面,经过两次世界大战,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西方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由于战争,“宣传”一词的贬义剧增,新闻也成了宣传的同义词,成为一种工具(一些政治学家和新闻从业人员认为贮存信息而不将之传播,非但不利于新闻流通,而且本身就是一种宣传)。因此,1948年3月23日,联合国专门在日内瓦召开了关于新闻自由的国际会议。另一方面,视听传媒以不同于报业的方式发展基于其技术、财政和政治方面的特性,视听传媒一开始就受到“公共监督”和政府各方面的干涉。同时还提到1969年,法国的电视节目负责人达尔西(J. D’Arcy)首次将“人的新闻权”扩展为“人的传通权”(Le droit de l’ Homme à la Communication)的观点。达尔西认为,长期以来,大众传播活动都是单向地、垂直方向进行,而传播新技术的不断涌现,使得大众传播成为互动的、水平方向的活动。“传通权”概念是“新闻权”的进步。因为它明确指出了习惯上所谓的新闻不是思想言论传通的唯一动机和目的,报业自由不完全就是新闻自由,也不代表整个言论自由,而“传通权利”则含有两层意义:一是真正意义上的新闻权利;二是强迫政府根据中立的规则干预传媒活动,以求多元和多能通达不同的公众。达尔西提出:“人的会传通权利”可在国际或国家与个人两个层次上进行实践,尽管其形式和内容未臻完善。
刘文还较全面地介绍了当代德国、法国学者的传播思想。如明斯特(K. A. Muenster)在传播学是引导大众舆论工具的认识基础上,提出的传播学研究的四个实用性的方向:传播学对日常生活的意义、传媒的影响、传播学的责任研究和德国及他国报学研究的特点。哈格曼(W. Hagemann)就传播现象、传播内容、传播方式、受众和效果等进行全面论述。普拉克的《社会传播》(Kommunikation Der Gesellschaft)对传播功能及其与社会心理的关系的研究,被学术界称为功能传播学,普拉克否定了多维法特的传播理论,认为多维法特仅顾及传播者与受众之间的单向线性关系,而忽略了传播者与受众之间的“对话”(ZWIEGE-SPRAECHS)互动。普拉克的理论强调传播对象的水平关系,主张深入研究传播和受众对传媒在社会生活中所具有的新闻、评论、娱乐等功能的需要。诺尔—纽曼(E. Nelle-Neumann)的《意见与意见领袖》,深刻剖析了意见领袖独特的地位和特性,认为意见领袖根据一个特定问题发挥作用,并且具备撰写优秀杂文和专业专家的双重能力,她还探讨了传播者受制于传媒的关系。马莱茨克(G. Maletzke)的《大众传播心理》(Psycholoie Der Massen Kommunikation)和《大众传播的基本概念》(Grundbegriffe Der Massen Kommunikation Unter Bersonder Berucksichtigung Des Fernsehens),在着重研究大众传播的效果和影响及心理关系研究的同时,建立了一个复杂的传播过程模式。马莱茨克充分考虑传播中的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因素,描述了大众传播过程的相关关系,并注意到传通中传播媒介对讯息的传者和受者的强制性(Constraint)以及传者或受者的自我形象因素,他的复杂的模式被称为“大众传播场模式”,可以说是数十年来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研究大众传播的详尽总结。但应该指出的是,马莱茨克在认真研究大众传播过程中个人因素的同时,若能兼顾社会—经济这一角度,其模式兴许更富生命力。
法国学者的传播理论,包括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人类学理论和莫兰(E. Morin)的大众传媒和大众文化论,莫兰的专著《时代的精神》(L’esprit du Temps)认为大众文化是“根据特定的工业技术、由大众传媒生产和传播的行为、表现与神话的总和”,至今仍为法国知识界、思想界认同,此书还论述到罗兰·巴特的符号学理论、埃吕勒的宣传理论和德布雷的知识分子论。埃吕勒(J. Eellul)于1962年出版《宣传》(Propagandes)一书,认为美国大众传播学的注射论模式是现实的倒象,被宣传者先于宣传者存在,因为现代人有着不可平息的受宣传的渴望,现代人是宣传的同谋,而非牺牲品。根据他的理论,现代社会提供了令大众为宣传左右的“客观”条件。“有机群体”如家庭、工作单位等的解体,将已被“解除武装”的个人暴露在大众传媒的行动前,而过量的信息培养了人们对各种意识形态的兴趣,并令人在这方面更为脆弱。埃吕勒的观点,一方面是对一些社会学家、社会心理学家解释大众传播的方式及其经验主义的结论的重创,另一方面,也启发了人们注意有利于宣传产生的社会、政治和文化条件。德布雷(R. Debray)以法国的知识分子为对象,研究了现代大众传媒引发的政治文化的新特点。他发现,法国存在一个由200名左右的知识分子组成的思想小团体,这些知识分子为所欲为,用技术和政治手段,裁剪人们的思想,制造全社会的精神快餐。
再就中国的研究情况看,对于欧洲传播理论的研究与译介,台湾学者做得更早、更深入,并且直接影响了内地相关研究的开展。其中最具规模意义的是远流出版公司的“传播馆”丛书,近50种译著有半数为欧洲学者著作或是研究欧洲批判学派的著作。就内地来看,早在1995年,陈力丹力陈建设我国的传播学学科应该开拓在欧洲传播学批判学派、符号学、语言与传播、宗教信息传播、传播学思想史等方面的研究(39)。陈力丹呼吁以来,对欧洲传播学批判理论的研究有了进展。在这些方面的研究有了不少收效,先后有了潘知常主编的《传媒批判理论》,石一彬的《单向度、超真实、内爆——批判视野中的当代西方传播思想研究》,李彬的《符号透视:传播内容的本体诠释》、陈卫星的《传播的观念》等著作。欧洲传播理论和思想涉及哲学、经济学、人类学、信息技术等诸多学科领域,他们的思想和理论对传播学研究都具有革命性影响,他们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批判性地吸收了马克思思想,直面资本主义中后期出现的新的文化现象和社会现实,反对一元的机械的经济决定论,从经济、文化、技术等不同角度展开理论探索,以期建立多元的批判理论,实现一种理论上的突围,他们在理论论述中都对意识形态、文化霸权等议题投入了相当的关注,虽然他们的努力屡屡被人们评价为乌托邦主义者,但其批判的方法和视角给传播学研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活力,为传播学研究开拓了更为广阔的天地。
与欧洲传播理论的影响相比,汉语的欧洲传播理论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研究视野还是学术总量都还是远远不够的。事实上,在后现代社会中,像媒介霸权问题、大众文化问题、话语伦理问题等不断涌现,让汉语研究者应接不暇。究其原因,批判学派是以现代西方哲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文化学为背景的,因而对学者的知识储备、学术敏感和思辨能力有着更高的要求,而这恰恰是大陆学者所易短缺的。大陆出版的几套较有影响的传播学译丛,译者大多是文学、哲学、社会学等领域的学者,直到李良荣、黄旦等学者主持的译丛陆续面世,以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几所高校出版社出版原版教材注释本,且大多力求在前沿性、经典性上下功夫。预示着中国传播学理论研究踏入一个新的阶段。美国传播理论是一种过程传播理论,即所谓线型传播论;欧洲传播理论是一种批判传播理论,是一种宏观视角,关注的是社会整体结构中的传播功能。欧美传播理论互连的纽带是符号学,所以结构主义、符号学这两个相关联,又都作为一种理论体系和方法论的学问,同已有的文化研究一起,成为其后传播学理论研究的主要途径。
根据诺夫乔伊的看法,思想史的研究是一项非常有难度的工作,在他看来,任何哲学家或哲学学派的学说,它们在总体上几乎总是一个复杂的和不同来源的聚集体,并且常常是以哲学家并未意识到的各种方式聚集在一起。它不但是一个混合物,而且是一个不牢固的混合物,尽管一代跟着一代,每一个新的哲学家通常都忘掉了这个令人伤感的真理。他认为:“对这样一个混合物中的单元——观念加以探索的结果之一,是我们将更强烈地感觉到这一事实,即大多数哲学体系是按照它们的模式而不是按照它们的组成成分来创立或区分的。当研究者审视充斥于我们的历史教科书中的大量前后相联的论证和观点时,他很可能被提供的材料的多种和表面上的驳杂搞得手足无措。即使资料的排列借助那种传统的——而且是大大误导的——依据各种学派或主义(-isms)对哲学家加以分类的做法而有那么一点简单化,但是它们仍然看起来极端繁多和混乱”。(40)诺夫乔伊的看法应该会让所有的一般性的思想史、哲学史的撰写者感到悲观,因为史料的叙述和历史叙述的基本体例常常是难以超越的。
何兆武在介绍罗素的《西方哲学史》时说:写哲学史的有两种人:一种本人是哲学家,另一种则不是。只有一套哲学见解,这种书往往有深度,能够看出很多问题,但是这样的书也有它的缺点,正是因为作者是哲学家,他有自己的观点,常常根据自己的观点来评论别人的哲学,所以往往不客观,凡是不同意他的观点的都要予以否定,其中带有他自己的偏见,这是每一个思想家都免不了的缺点。反过来,一般的教科书是很客观、很系统、很公正的,可是往往很肤浅,没有深刻的思想,只能是肤浅地评述别人。
如歌德所说:“历史所以必须不断重写,不是因为发现了许多新事实,而是因为新的面貌呈现出来,因为一时代进步的参与者被引向一些观点,根据它们可用的一种新方式来看待和判断过去。”在欧洲传播思想史研究方面,本著只能算是抛砖引玉之作,希望不断有人加入这一工作,不断重写她。
(1) 昆廷·斯金纳:《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李宏图译,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17页。
(2) 威尔·杜兰特:《历史上最伟大的思想》,王琴译,中信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
(3) 梅尔茨:《十九世纪欧洲思想史》,周昌中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页。
(4) Marks Mill,The Science of Thought,London,1887,p.1.
(5) 梅尔茨:《十九世纪欧洲思想史》,周昌中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6页。
(6) 梅尔茨:《十九世纪欧洲思想史》,周昌中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0页。
(7) 同上书,第7页。
(8) 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版,第82页。
(9) 诺夫乔伊:《存在巨链——对一个观念的历史的研究》,张传有、高秉江译,江西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23页。
(10) 同上书,译序。
(11) 诺夫乔伊:《存在巨链——对一个观念的历史的研究》,张传有、高秉江译,江西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14页。
(12) 何兆武:《西方哲学精神》,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02—103页。
(13) 伊·拉卡托斯:《批判与知识的增长》,周寄中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73页。
(14) 昆廷·斯金纳:《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李宏图译,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81页。
(15) 诺夫乔伊:《存在巨链——对一个观念的历史的研究》,张传有、高秉江译,江西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译序。
(16) 参见曹卫东:“Communication(交往)”,《读书》1995年第2期,第118页。
(17) 斯蒂文—小约翰:《传播理论》,陈德民、叶晓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18) 威尔伯·施拉姆、威廉·波特:《传播学概论》,何道宽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3页。
(19) 同上书,第3—4页。
(20) 同上书,第19页。
(21) 威尔伯·施拉姆、威廉·波特:《传播学概论》,何道宽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页。
(22) Wilbur Schramm,Jack Lyle,Edwin B. Parker,Telvevision in the lives of our children,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61,p.62.
(23) 威尔伯·施拉姆、威廉·波特:《传播学概论》,何道宽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4页。
(24) D. Lawrence Kincaid,Wilbur Schramm,Fundamental Human Communication,East-West Center,East-West communication institute,Honolulu,Hawaii,1975,扉页。
(25) 罗杰斯:《传播学史—— 一种传记式的方法》,殷晓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年版,第1页。
(26) 汤普逊:《历史著作史》,孙秉莹、谢德风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7页。
(27) 施拉姆等:《报刊的四种理论》,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译,新华出版社1980年版,第47—48页。
(28) 施拉姆:《传播学概论》,陈亮等译,新华出版社1984年版,第58页。
(29) 乌蒙勃托·艾柯:《符号学理论》,卢德平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5页。
(30) 罗兰·巴特:《符号学原理》,王东亮等译,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1—2页。
(31) 罗兰·巴特:《符号学原理》,王东亮等译,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2—3页。
(32) 费斯克:《传播符号学理论》(Introduction to Communication Studies),张锦华译,台北远流出版事业公司1994年版,第153页。
(33) 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洪汉鼎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第418页。
(34) 伽达默尔:《哲学阐释学》,夏镇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版,第65页,并参见伽达默尔:“20世纪哲学的基础”。
(35) 梅尔茨:《十九世纪欧洲思想史》,周昌忠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5页。
(36) 施拉姆著,查菲、罗杰斯编:《美国传播研究的开端》,王金礼译,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5页。
(37) 同上书,第44页。
(38) 胡正荣、袁军:《面向21世纪的传播学研究:中加传播学研讨会文集》,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0年版,第210页。
(39) 陈力丹:《对我国传播学学科建设的几点意见》,《现代传播》1995年第4期。
(40) 诺夫乔伊:《存在巨链——对一个观念的历史的研究》,张传有、高秉江译,江西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