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泣:我就是无敌的但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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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但丁与菲尔斯

1.没有神,人就是神。

2.神不过是世界上的一般能源,人可以取为己用。

3.神就是我自己。

这就是撒旦教派的信念,一直延续到现在。

上帝的信徒们,总是认为撒旦是魔鬼,但是撒旦的真正意义却没有几个人愿意去深入的了解。

魔鬼撒旦,是一个普及的错误观念,与基督教等的刻意误导,其在《塔纳赫经》中的最初形象,更接近于一位考验人类信仰的天使。他在上帝的授意下,给人间带来灾难和**。引导地狱的恶魔们蛊惑人类犯罪,并且将那些犯罪的人带入地狱。他还拥有“**者”和“告发者”的双重形象,不仅负责**信仰不坚定的人类。还会在世界末日的时候,向天主告发人类的罪行。但在基督教崛起以后,他的形象则开始被路西法代替,原本属于他的行为也变成了路西法的行为。“SATAN”的名字,也从特指撒旦本人,变成了一个代号。

一头红发,**的上身,胸前有一个清晰可见的逆十字架的印记,纯黑色的皮裤,

脚下穿着一双不知道什么材质做的黑色皮鞋,唯一显眼的不是光是胸前的逆十字架,还有他那一双让人无法辨别颜色的双眸,远远看去就好像是灰色的双眼,当你想要认真看清楚它的时候,你的双眼就像是着了魔一样,紧紧的闭上,不想再睁开。

抽着香烟,耳朵上带着耳麦,看上去百般无聊的躺在悬崖的顶尖处,头下枕一把黯淡无光的刀,刀鞘上还隐隐约约能看见一些红点,上面还有一些像是生锈一样的锈记。

这个看上去像一个社会小青年的一样的小伙子,他就是撒旦之子,人们认为魔鬼是不会有后代的,但是却忽略了一个人,撒旦的**--莉莉斯。

其实莉莉斯曾是神创造以服侍亚当的天使,但因为神不愿给她真实的躯体而背叛神,化身为夜之巫女,是她教会了亚当的孙子之一的该隐学会了血之魔法,使该隐成为了吸血鬼始祖,并和他生下了,拥有和神力量相媲美的第三代吸血鬼。由此可以发现莉莉斯拥有可以繁衍恶魔的能力,而且撒旦是有子孙的。

撒旦与莉莉斯交融之后,自此以后撒旦手下的魔鬼大多都是由她所生

像巴尔、梅菲斯托、迪亚波罗,但是真正继承撒旦信念和传统的只有一个像人类一样的少年,他就是菲尔斯,也是唯一一个无神论中的异类,他坚信神就是自己,他是一个拥有魔鬼与天使双重血统的异类,但是他却并不惜换自己的这个血统,因为他更喜欢成为一个人类,所以从他降临到这个世界之后,就一直以人类的外貌,在这个异界里生活着。

魔鬼只有丑陋的外表,但是天使的血统则会让他变的不同,让他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在正常不过的人类而已,他只不过拥有比天使和魔鬼更强大的力量而已。

魔鬼跟恶魔,其实属于魔界,恶魔属于力量的体现,而魔鬼则更多是拥有智慧的存在,并不是说恶魔没有智慧,凡是拥有大智慧的恶魔,都是无比强大的存在,当然魔鬼拥有强大的力量,也一样会像“神”一样的存在,两个典型的魔界代表者,蒙德斯和撒旦。

“这个年代的文化真是太差了,连音乐都这样的差劲,让人听了就像睡觉,要是能找个人打打架也许不错,但是这群人的实力真是,只能用无能来形容,哎!”菲尔斯自言自语的说着。

每一天都是在这样无聊中度过的菲尔斯,很想找一个能和他打一架的人出现,但是由于他所在的地方实在是太小了,小的只能看见一群农民一样的小恶魔每天都在不停的工作,每个人都像失去了灵魂一样,让一群恶魔打了几下就嗷嗷的跑去干活了。

在魔界,能拥有自由和领地的魔鬼都是拥有强大力量跟统治力的,而能被称之为领主的魔鬼则屈指可数,像巴尔、梅菲斯托、迪亚波罗之类的只能用高等恶魔来形容,因为他们只知道利用权力和阴谋来获得力量,跟菲尔斯单打独斗的话,在就几秒中之内就会被他砍成一堆碎肉。

恶魔的力量不是靠阴谋和权力获得的,靠的是自身的天赋,和修为而得到的,但是在得到这两样的同时,你必须拥有强大的信念和意志力,魔界曾经有一个高手,他利用他强大的力量一次次的阻止了那些想利用卑鄙手段获得力量的魔王他就是蒙德斯,而那位高手是一个在魔界得到认可的强大魔剑士-斯巴达。

虽然在真正的魔界中斯巴达算不上是顶尖高手,但是他那高傲的灵魂和执着的信念,加上不弱的实力,却让他在魔界中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菲尔斯就是其中之一,他很想和传说中的“魔界第一的魔剑士”来一场“友谊战”很可惜,斯巴达却用自己力量把魔王连同他自己一起封印了起来,使得菲尔斯无法跟他来一场“友谊战”。

不过在斯巴达生前,他和一个人类的女人相识,而且还留下了两个孩子,在得知这个消息以后,菲尔斯就一直有想去寻找这两人,在魔界中,每个有实力的人都拥有自己的地盘,但是菲尔斯的地盘却是自己选的,一个偏僻的角落,一群没有灵魂的恶魔,还有几只被迫带来这里的小恶魔,他一个人在这个地方抽着烟,听着重金属的死亡音乐,过着度日如年的生活,每当想起斯巴达的死,就让他气不打一处来,在魔界中能打的人很多,但是真正能算的上对手的却很少,菲尔斯可不愿意去路西法那种品级高事多的人打,每次都是在最后时刻会因为某些事情而被打断,剩下的那些魔王不是不能打,而是都不愿意跟他打,因为菲尔斯一旦进入战斗状态那就是活脱脱的,不要命般的死缠烂打,而且越打越来劲那种货,在百般无聊的情况下,他终于决定去寻找斯巴达的儿子,他决定去开启死灵之门进入人间。

“TMD,老子虽然不在了,但是还有两个儿子,就是不知道他那两个儿子的实力是不是像他老子一样,呵呵,就这样决定了,去看看他那两个儿子的实力,然后干上一架,如果太差的话,我可有的是时间等他们实力提高之后在打,嘿嘿,死灵之门的传说,对于那些妄想成为“神”的垃圾人类之中被称为传说,对于真正的天使和魔鬼来讲,只要愿意随时都可以开启,真可笑,一个破门都能被那些无知的人类说成了传说中的东西,呵呵!人间还真有意思。”

就这样,菲尔斯起身,离开了这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去寻找传说中的斯巴达之子

人间曾经流传着斯巴达的传说,在很久以前,有一个恶魔为了人类而战,然后使用剑的力量将魔界连同自己的过去强大地力量同时封印了。

人们都不曾相信着个传说,但是一个女人他却坚信斯巴达是真实存在的,因为他亲眼见过斯巴达的两个儿子,原本是双胞胎兄弟,却要互相残杀般的战斗着,然而活下却只有一个。

“叮!!!”

“不好意思!店还没有开始营业哦。”

“真是的,店名还没有取好,就已经有人等不急的客人了”但丁,斯巴达之子,正靠在椅子上吃着匹萨,拔腿搭在桌子上翘着二郎腿。

这时从门口进来了一个男人。

“你该不会是那种人吧?”

“什么嘛,如果想借地方淋浴或者轻便的话,厕所就在后面。”

“你应该就是但丁,斯巴达的儿子吧。”中年人开口说问到他,但是他那种毫无惧意的态度让但丁很不爽,感觉就像自己被蔑视一样。

“你从哪听来的。”

“你哥哥说的。”中年人眼睛紧盯着但丁脖子上的项链。

“他想交给你一分邀请函,请你务必收下。”

话音刚落,但丁眼前的桌子就被掀翻了,等落地之后那个中年男子已经没影了。

“邀请函哈!”但丁伸手接住了匹萨。

刚想吃匹萨的但丁,被突如其来的小恶魔集体攻击,恶魔镰刀砍进了他的身体里,可是他却并没有任何要倒下的迹象,而是假装痛苦的哀嚎了几声。

“砰”

他一枪干掉了正面朝着他的恶魔,在干掉那只恶魔之后,他很轻松的解决了剩下的几只小鬼,但丁慢悠悠的来到了音箱前面。

“疯狂的宴会要开始了吗?那就让它更热闹一些吧。”

按了几下按钮居然不好用。

“哼”

“咿呀!”

“嘭”

脾气不是很好的但丁给了它一拳,音箱居然奇迹般的响了起来。

“我靠!传送的太快了,落地都有点晕!”由于光想着耍帅而没有平稳落地菲尔斯,在落地的瞬间来了一个狗抢屎。

排掉一身灰尘的菲尔斯,站了起来。

“嗯?没想到在这个破店还能有小恶魔的出现,看来这次旅程会很有意思!”

菲尔斯看着远处,慢慢的向这家没起名字的破店走了过去,在刚落地的时候他们没有看清楚周围的环境,当走到一半的时候,他才发现原来周围的几乎像是刚刚经过一场战争似的,倒塌的房屋,连半个人影都看不见,能看见的只有眼前的一家破店。

来到店门前,刚想推门进去的菲尔斯,突然感觉到了什么,一群没有智商的小怪出现在他后面,低声哀嚎着,好像是在发出进攻的信号。

“看来把这些垃圾召唤出来的不像是人类,人类可没有这么大的能耐,应该是斯巴达儿子干的吧?”菲尔斯想到了这里,就越发的想跟斯巴达的儿子干上一架。

菲尔斯传送之前,把他的天魔刀和嗜血之刃带来了,这两把武器都是他在魔界找到魔界中最有名的魔器大师鬼斧神工,利用魔界中传说中的矿铁黑色水晶矿打造的武器,武器打造出来之时都没有灵魂,为了给武器注入灵魂,菲尔斯差点丧命他的天魔刀下,由于武器的材质上用量的差别,天魔刀的灵魂注入要消耗大量的灵魂,但是在打造武器之时菲尔斯根本就没准备这些东西,所以他只能用自己的血来给刀注入灵魂,但是意外就在于天魔刀似乎无尽的吸收着菲尔斯的血,直到菲尔斯晕倒的前一刻才停下来,当武器完成之后,鬼斧神工都被天魔刀的光芒给吸引住了,用他的话就是“这把武器不要轻易使用,它的破坏力太强了,而且,当使用者用它的时候,身体会被刀所控制,必须拥有强大力量的人才能不被它控制,而且,一但使用了这把刀,就必须克制自己的情绪,不能过于兴奋,更不能不断的嗜血,而且嗜血对象越强,它的反应就会越大,所以你必须带上那把剑”菲尔斯一开始还不太相信鬼斧神工的话,但是当他和魔界七大魔王的梅菲斯特.费雷斯单挑的时候就出现过鬼斧神工说的这种情况,而梅菲斯特.费雷斯也被这种情况给吓的不轻,所以从那以后在魔界中没有一个人愿意跟菲尔斯打,而尔菲斯从那以后也很少用他的刀。

拿出背后的嗜血之刃,菲尔斯在门口开始清场了。

而房间里面的战况看上去好像打的很激烈,其实就是一个人的表演,但丁杂耍般的解决了几个小恶魔,扛起了他的叛逆之剑。

“再来,差不多该开始了。”

清理完小怪,但丁看见地上的盒子里还有一块匹萨,他走到披萨前面弯腰刚想去拿的时候,恶魔的一只臭脚踩在了上面,

“砰!”

一声枪响,但丁干掉了那只恶魔,拿起挂在墙上红色的外套。

“看来应该会变成令人愉快的派对!”外套搭放在肩膀上的但丁朝着门口走去。

解决了外面的小怪后菲尔斯收好自己的剑,看着了一眼门口。

“嗯?怎么感觉地面有点晃动呢,真是的,才走了几步路又要停下来,不是要地震了吧?”菲尔斯无限郁闷的说道。

在离门口还有几百米的距离时,菲尔斯停下了自己的脚步,他看见那家店外面还有不少小怪,就在他准备去清场的时候,门被踹飞了。

菲尔斯远远看见门口处站着一个人,一头白发,年纪跟自己差不多,肩膀上搭着一件红色的外衣,手里拿着叛逆之剑,从门口晃晃悠悠的出来了。

走出房间的但丁回头看一眼自己的小破店。

“真过分,店都被毁了,我甚至连名字都还没取!给我赔来!”

他转过身对着对面那群小鬼说道

接着把剑往空中一抛,耍起了大风衣,接住剑以后,很酷的摆了个造型。

“阿嚏!”

打了一个喷嚏,身后的店开始了震动。

一块巨石正好挡住了店门口。

“看来赔偿费会比你们想像中还要贵哦!”但丁很生气的拿剑指着对面的小怪。

菲尔斯远远的看着眼前出现的这个白发小子,很轻松的摆平了小怪,但没想到,在小怪被杀完后,又出现了一个比较大的恶魔,本来想出手的菲尔斯,可是他很有玩味的看着眼前的但丁,跟那个恶魔对打,招式不多,但是从但丁的身手上能看出,他还算是比较强的。

看到恶魔被打败后,菲尔斯朝但丁慢慢走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