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在街上
我记得原主好像是已经开始收集一些能够买到的非凡材料了的……好像就储存在杂物间里面。
弗洛伦斯在月亮落下,太阳已经出现一丝蒙蒙亮的时候打开杂物间的大门。
说是杂物间,但是这里的摆设分明表明了这里是弗洛伦斯研究神秘学的地方。
进门面对着的是一面密封的墙,左右两边分别放着古色古香的书架和一张木桌子,墨水瓶和钢笔摆放的整整齐齐的,桌子下面是一个色泽黯淡不起眼的铁盒子,而桌面上还有一本关着的书,封面是红色的,正中央是一张大海中某种海鱼的照片,上面写着:众所周知的非凡材料。
要知道,弗洛伦斯来自的是显赫一时的雅各家族,就算是一个毫不起眼的成员都能学会不少非凡知识。
——尽管现在的雅各家族成员都应该已经改姓阿蒙了。
“唉。”弗洛伦斯为自己堪忧的命运叹了一口气,接着回想了一下每个雅各家族成员都会知道的事情。
“偷盗者魔药配方……”他顺着回忆,来到桌子旁边站立,随手拿起旁边的一支笔和一张白纸,书写起来:“首先是需要80克的纯水,然后是毒堇叶三片,10克黑色人脸花的粉末,郁金香花粉5克,莱茵特莱酒3滴,鬼影灵体的手指一段和10克的河赫鳗鱼的血液结晶10克……最后两种是魔药的主材料。”
“好了。”写完之后弗洛伦斯满意的看了一眼上面的内容,接下来便取出那个桌子底下的大铁盒打开,里面便琳琅满目地放着杂七杂八的材料,这些都是弗洛伦斯跑遍大多数黑市和药店,花店,以及父母遗留下来的,但里面大多数还是比较低级的灵性材料。
在里面翻了翻,弗洛伦斯仔细辨认,终于找出几样眼熟的材料。
分别是曼哈猴脑切片,这是“白塔”途径的序列九“阅读者”的主材料之一;然后就是狂化草一株,这是“黑皇帝”途径序列八“野蛮人”的主材料之一。
拿出这两样材料是为了拿到“智慧之眼”老爷子举办的聚会上卖掉,他记得聚会上一直有一个求购狂化草的女人——她还可以卖出非凡武器——接着再求购自己需要的河赫鳗鱼的血液结晶10克,这是弗洛伦斯需要的偷盗者主材料之一。
其余材料刚才已经被弗洛伦斯检查过了,没有任何问题,包括另一样主材料“鬼影灵体的手指一段”,其实就是普通灵体的手指,那根都行……
拿出两个小锡盒出来把手中的材料收好,然后揣在怀里,弗洛伦斯走出杂物间,重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呼!”
弗洛伦斯呼出一口气,看了看四周,尤其是衣柜处,里面那一片狼藉的样子令弗洛伦斯的嘴角抽了抽。
现在他身上还是睡衣呢!
看来我得去买衣服了……弗洛伦斯一边想着,于是打开了衣柜门,从里面一堆已经变得有些破损的衣服里面跳出还算完好的一身衬衫马甲,换下身上因为汗液而有些许异味的睡衣。
半晌之后,一个长相英俊的青涩大男孩顶着一顶半高丝绸礼帽出现在穿衣镜的镜面上。
这个青涩的大男孩有着一头柔和的金卷发,五官深邃,一双淡蓝色的眼睛炯炯有神,皮肤白皙,身材修长,手指关节分明而修长,浑身散发着淡淡的贵族优雅的气质。
对着穿衣镜欣赏了一下自己的美貌之后,弗洛伦斯收起满意的目光,然后从衣兜里摸出一块金链怀表,打开看了看时间,已经是九点了,这个时候大多数商场、公司都开门了,所以不算太晚,甚至都可以说是早了。
拿上自己房门的钥匙,弗洛伦斯吹了个口哨,提起放在门口的杉木手杖,带着愉快的心情出门。
来到大街上,弗洛伦斯随便找了个咖啡厅坐下,点了杯咖啡坐下,然后拿出从门口邮箱里的《贝克兰德早报》。
不管怎么样,知道目前的时间是最重要的,因为弗洛伦斯脑子里没有关于这方面的记忆,只知道今天是星期几……
“今天是1349年6月21号,真巧,距离‘愚者’先生降临还有一周的时间。”弗洛伦斯抿了口刚才侍者端上来的咖啡,苦味瞬间包裹住了他的味蕾,他面色一苦,但还是艰难地咽下去。
“这是什么啊!好苦!我没有加糖吗?”弗洛伦斯皱着眉头,暗自说道,然后把手中的杯子放到桌子上,表示自己绝对不会再喝它一口!
怎么会有这么苦的咖啡!
放好装着咖啡的杯子之后,弗洛伦斯无心再喝下去,尽管他还没有吃过一点东西,他现在还不算太饿,接着,弗洛伦斯把手中的报纸翻到了第五版上面,结果并没有看到原著中写过的聚会暗号。
“可惜了”,弗洛伦斯摇摇头,但并没有对此感到失落,因为非凡聚会的举办本来就是不定期的,而且由于参加聚会的人基本上都是野生非凡者,所以更加需要不确定的时间举行。
得知目前对他最为有用的两个消息之后,弗洛伦斯便收起这份除了帮他确认了一下时间的报纸,然后便点了份咖啡厅里强推的提拉米苏小蛋糕,据他们所说,这是罗塞尔大帝留给他们的配方。
看来罗塞尔还真是各个方面都“颇有建树”啊!
弗洛伦斯一边吐槽着这位不给后来者留活路的“穿越者前辈”,一边享受起这份提拉米苏小蛋糕。
该说不说,这份小蛋糕味道还是不错的。
吃完之后,弗洛伦斯付完账,再又到街上踱步,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四周维多利亚时期般的建筑。
作为一个文科生,大学还学的是西方历史,弗洛伦斯对这方面具有天然的兴趣。
“果然名不虚传!”
弗洛伦斯赞叹的看着周围的建筑。但凡换个研究了大半辈子的老教授来,绝对会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但好在弗洛伦斯并不是那种老学究,加上他记忆里还是有在这种风格生存的片段,所以没有像乡下小子刚来城里的震惊。
静静的欣赏了一会儿,弗洛伦斯便收起心思,按照记忆当中的路线,向着一家衣帽店走去。
这也是他今天的目的之一,就是买身衣服,谁叫他衣柜里的衣服基本上都有些磨损呢,包括他现在穿在身上的这套,这在讲究体面的贝克兰德是万万不能的。
这家服装店在东区还算得上是小有名气,衣服质量都很高,但就是讲究传统,不会创新,并且价格也不便宜,只适合小有资产的暴发户或者想要挤入上流社会的中产阶级。
但是就以弗洛伦斯目前来说的资产,已经是完全够了的。
按照道理,这笔钱弗洛伦斯应该拿来准备神秘学上面的开销,但是不好意思,弗洛伦斯一直都是花钱大手大脚的。
很快,弗洛伦斯便来到了那家服装店的门口,看见了里面正在忙碌的老板。
老板左眼戴着单片眼镜,一身在影视剧当中很经典的背带衬衫,正在和一个年轻的黑发女孩吵着说些什么,地中海在阳光下一闪一闪的。
“你能不能别来了,我们有没有做什么伤害他的事。”
弗洛伦斯走近了,听见老板无奈的说道。
“我不管,抛开事实不谈,你难道真的没有伤害他吗?”
那个黑发女孩无理取闹的说道。
“拜托……”老板叹了一口气,忽然眼神的余光看到了刚刚靠近的弗洛伦斯,瞬间换上了笑容:“客人您里面请。”
闻言,女孩也看了过来,还没等弗洛伦斯有所反应,她便抢先惊讶的开口:
“你是——弗洛伦斯!”
(目前尚在修改后面的内容当中,如有前后不搭,请谅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