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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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新宿友

到海德堡三个月后的某天早上,教授夫人跟菲利普说会来一个新宿友,是个叫海沃德的英国人。他跟这个新宿友在当天晚餐时见了面。

最近一段时间,公寓里一直洋溢着喜悦。头一件喜事是,跟特克拉小姐有了婚约的那位英国青年的双亲,不知怎么突然邀请她去家中相见。或许是教授夫人母女的恳求起了效果,也没准是他们用了其他怪招数。特克拉小姐临走时特意把未婚夫写给她的情书带去了一大捆,想让未来的公公婆婆看看他们的儿子到底有多爱她,另外,她还带了本自己的水彩画册,准备以此来显示她的才艺。特克拉小姐离开一周后,赫德威格小姐也鸿运当头了。她的那位军官情郎的父母也终于点头,答应来海德堡跟她会个面。这一来是因为中尉孜孜不倦地纠缠,二来——这点才是更重要的——也是因为赫德威格小姐的父亲提出的嫁妆实在是令人心动。此次会面取得了令所有人都满意的结果,赫德威格小姐还特意带中尉去了市立公园,让她的房东一家和公寓里的所有宿友看了个够。不知为何,当晚,那几位向来端庄沉静的老太太似乎有些心不在焉。

赫德威格小姐宣布她打算马上回乡,跟情郎举办一场盛大的订婚仪式。教授夫人立刻大方地表示,为了表示祝贺,她要请所有人喝一些由欧林教授亲手调制的草莓酒(欧林教授向来以此酒为傲)。于是,在晚饭后,一大碗白葡萄酒被隆重地摆上了餐桌,酒里混合了苏打水、香草,还有最重要的野草莓。安娜小姐逗弄菲利普,说他马上就要被抛弃了,菲利普颇觉害羞和惆怅。他们在客厅举办了一场小型音乐会,赫德威格小姐破例连唱了好几首歌,欧林教授也开了金口,唱了一首《莱茵河上的卫士》。至于安娜小姐,更是应景地演奏了一曲瓦格纳的名曲——《婚礼进行曲》。

在这么一种欢乐祥和的气氛中,菲利普哪里还有空去注意什么新房客呢?虽然他们在晚餐时坐了对面,不过他只顾着跟赫德威格小姐聊天了。况且,这位新宿友不但不懂德语,而且还戴了一条淡蓝色的领带,一瞬间就让菲利普讨厌上了他。虽然这位海沃德先生一直在闷头吃饭,不过大家还是能够看清他的样子:他今年二十有六,长得倒是眉清目秀。他留着一头大波浪式的长头发,时不时地会用手拨弄几下;他的眼睛是极浅淡的蓝色,眼神看上去似有些倦怠;他没有蓄须,下巴光洁无比,虽然嘴唇有些薄,不过整张嘴的形状却很漂亮。安娜小姐向来重视人的个性,并且很喜欢相面术。她告诉菲利普,这人的头型匀称,脸庞下半部却略显松垮,由此证明,他虽然可能成为一个思想家,但怕是不会拥有自己的个性。

在大家聊得火热时,海沃德却独自一人走到一边,冷眼观瞧着这里的一切。他的神态既悠闲,又夹杂着一丝傲慢,看上去,似乎在故意显摆自己的风雅之态。住在公寓的几个美国学生中有个叫维克斯的,发现海沃德孤身一人后,特意去跟他搭话。当他们两个站在一起时,立刻形成了一种对比:英国人的衣饰松垮花哨,身材粗壮,举止缓慢;而美国人却用黑外套和椒盐色裤子把自己干巴瘦小的身体包裹得格外严谨,一举一动都带着一股教士特有的热情。

直到第二天,菲利普才跟新宿友搭上话。午饭前,他走到位于客厅前面的晾台上,却发现海沃德已经站在了那里。由于只有他们两人在场,海沃德便跟他打了个招呼:“你好,我猜你大概是英国人,对吧?”

“是。”

“这里的伙食一直像昨天晚餐那么差吗?”

“差不多吧。”

“这也太糟糕了,是吧?”

“嗯,很糟糕。”

实际上,菲利普从来不觉得伙食不好,每次用餐他吃得也都不少。不过,他不愿意让别人觉得他对吃一窍不通,还把难吃的东西当成美味。

这段时间,因为特克拉小姐的离开,家务都落在了安娜的身上,她已经没时间跟大家一起出门散步了。赫德威格小姐也走了,他们的小散步团的另一位成员,美国人维克斯也跑到了德国南部旅行,唯一剩下的凯西莉小姐,不知道为何,最近也常常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仿佛不想跟别人来往。菲利普独自一人,常常觉得有些孤独。新来的海沃德看上去倒是想跟他结交,不过菲利普生性羞怯,很不愿意跟认识不久的人打交道。这也许是因为他继承了祖先穴居人的习性,跟别人见第一面时总会觉得人家不是好人,只有在熟悉了以后,才会慢慢产生好印象。这一特点经常让别人乍一跟他认识,就开始打退堂鼓了。

每当海沃德向他表示友好的时候,他总是一脸羞涩地虚与委蛇。一次,海沃德又来找菲利普,请他跟自己一起去散步。菲利普搜肠刮肚,实在找不出能体面拒绝人家的言辞,只好同意了。他还是那句跟以前一样的话:“我怕是走不了太快呢。”

说完,他哈哈一笑,以此来掩饰自己脸红的窘况。

海沃德做出一副大惊小怪的样子:“天哪!您不会以为我是在跟你比赛看谁能走得更快吧?我只想慢悠悠地四处逛逛,难道您忘了,佩特曾在《马里乌斯》[1]的某章里说过,若为交谈助兴,最理想莫过于闲庭漫步?”

菲利普对别人话语里的精妙之处向来很能轻易领会。他自己也总是想要语惊四座,可每次想起来一些佳句时,早已把谈话的机会错过去了。与他相比,海沃德明显很会聊天。若是其他更老练些的人,必能发现海沃德只是享受别人聆听自己高谈阔论的感觉,不过菲利普却体会不到那么多,他只是对海沃德傲慢的姿态印象深刻。那些他一向认为神圣且不容侵犯的事物,海沃德都表示出鄙视轻慢,这让他顿时肃然起敬。海沃德还认为世人对体育的崇拜是十分盲目的,那些热衷参加各项体育活动的人无非全是些“奖品迷”罢了。菲利普对此深以为然,他当时还不清楚,人类总会迷恋一些东西,以此来陶冶情操,海沃德本人其实也难免落入这个巢臼之中。

他们闲逛至古堡附近,坐到古堡前的平台上小憩。这座平台可以俯瞰到整个海德堡的景色。这座与世无争的小城安静地坐落在风景秀美的内卡河[2]畔,城内错落有致地竖立着教堂的塔尖和高高的屋顶,看上去颇有一番中世纪的风格。每到餐时,阵阵炊烟洋洋飘起,聚成一片蓝色的薄雾,笼罩在小城上空。这座古城天然让人觉得温暖。

在这里,海沃德对着菲利普侃侃而谈。他说起《包法利夫人》和《理查·弗浮莱尔》[3],谈论英国诗人马修·阿诺德、法国象征派诗人魏尔伦和但丁等十九世纪最著名的诗人,还能逐字逐句地把当时只有少数被上帝钦选之人才能知晓的莪默·伽亚谟的诗集[4](菲茨杰拉德译本)全部背诵出来。海沃德热衷于朗诵别人或自己所写的诗歌,总是用一种哼歌一般的平直的语调来吟诵。这次散步结束后,原本对他持怀疑态度的菲利普,已经热烈地崇拜起了他。

从那以后,每天下午,他们都会一同去外面散步。很快,菲利普对海沃德的身世就有了一些了解。他的父亲是一位乡村法官,前不久去世后,给他留下了一笔每年三百英镑的遗产。海沃德中学就读于查特豪斯公学,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后,进入剑桥大学深造。入学时,甚至得到了特林尼特学院院长亲自破格迎接,以表示对他能选择该学院的欣慰之情。海沃德铆足了劲儿,打算在这里施展自己的抱负。他周旋在知识界的名人之间,一边鄙视着丁尼生,一边对勃朗宁倾注了极大的热情[5]。他对海略特[6]和雪莱的八卦姻缘了如指掌,也尝试着写了很多很有特色的、悲凉的诗篇。朋友们对他好评不断,他也乐于沉浸在这些赞美中,听他们一个个做出预言,说他将来一定能够在文艺界出人头地。他对艺术史也很感兴趣,在卧室的墙上挂了很多波提切利、G.F.华茨和伯恩·琼斯[7]等画家的大作的复制品。没用多长时间,他便理所当然地变成了文学和艺术两方面的权威人士。他深受纽曼[8]《自辩书》的影响,对罗马天主教那些别致生动的教义也心生向往,若非害怕他那个只热衷于麦考利[9]作品的生性狭隘、憨直的父亲发怒,他恐怕早已“弃暗投明”,改信天主教了。

毕业考试时,海沃德只刚好及格,这让他的朋友们都吓了一跳。不过他自己却无所谓,还委婉地暗示大家,优异的成绩固然不错,但总摆不脱一股市井之气,而他,才不屑于做主考人手中的提线木偶。他向大家讲述了某次口试的情形:整场口试乏味冗长,向他提问逻辑学问题的考官居然还戴了一只恶心的领圈。此外,他还发现主考人脚上套着一双宽紧靴,他一下子就溜号了,脑海中瞬间浮现出金斯学院中那座有着粗犷的美感的哥特式教堂来。

不过说实在的,他的大学生涯其实还算美好。在剑桥的校园内,他曾备齐珍馐佳肴以飨亲友,也曾跟同窗共论时事。说到这些时,他忍不住给菲利普背诵了一句十分精辟的格言:

“人们对我说,赫拉克利特[10],人们对我说,你早已驾鹤西去了。”

此时,当海沃德重新讲起那双宽紧靴的趣事时,他自己依然忍不住大笑个不停:“毫无疑问这件事很蠢,不过就算是蠢事,也自有它的妙处。”

菲利普听得激动,忍不住觉得海沃德实在是很了不起。

后来,海沃德前往伦敦修习法律。在那里,他把自己在克莱门特法律协会租的几间房间全都布置成了原来书院书室的样子。这几间房倒都很雅致,墙上还镶有嵌板,他对此还都算满意。他多少有些想进军政界,并给自己安上了个辉格党人的名头。有人把他推荐进了一个具有很浓的绅士氛围的俱乐部,这个俱乐部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带有一点自由党的色彩。

按照海沃德本人的规划,他打算先当一个协助大法官处理法庭诉讼事务的律师,在这个行当里,只有这方面的工作较为仁慈些。然后,等到各方面都兑现了对他的承诺、达到天时地利人和的标准后,他就想办法让自己成为某选区的议员。这段时间,他总会跑到歌剧院结交那些兴趣相投之人,还加入了一个以“全、佳、美”为信条的聚餐俱乐部。此外,他还跟一位比他大三岁、住在肯辛顿广场的女人谈起了一场柏拉图式的恋爱。每个下午,他都会跟她相约,有时品茶,有时对酌。一般在这种时候,他们谈论的话题大都围绕着沃特·佩特和乔治·梅瑞狄斯。

众所周知,律师考试并非人人能随意通过,因而,始终以应付的心态来对待学业的海沃德理所当然地没有及格。不过海沃德自己却觉得这是主考官在故意针对他。与此同时,“肯辛顿广场太太”那里又传来了另一个坏消息——这位夫人的丈夫即将从印度回国度假。她的丈夫虽然还算是个不错的人,但到底如常人一般见识平凡,绝不可能容忍谅解自己的夫人跟别的什么青年男子频频相会。

这几件事弄得海沃德心烦意乱,只觉得生活到处都不顺心。尤其是,当他一想到还得再被那位不靠谱的主考官面试一次,就更加觉得恶心。眼下,他为了维持住看似体面的生活,已经债台高筑,他总算察觉到,想要用三百英镑的年金在伦敦这样的地方生活,实在是太艰难了些。并且,他认为在这种缺失政治尊严的年代,自己可能并不擅长应对那些烦琐的法律事务,他的名字也根本吸引不到想要打官司的人进他的门。于是,他决定干脆快刀斩乱麻,先彻底从这种生活中解脱了再说。

受约翰·罗斯金[11]的影响,海沃德一直对佛罗伦萨和威尼斯心生向往。他认定自己是个天生的诗人,因此迅速将克莱门特法律协会的房间退了租,踏上了前往意大利的旅程。在罗马和佛罗伦萨分别消磨了一整个冬季后,他又来了海德堡,准备在这里度夏,同时学习一些德文,好为阅读歌德的原著打下些基础。

在文学鉴赏方面,海沃德天赋极高,他总能对写作者的情感感同身受,并且轻易找到一部作品中最精华的地方,进行一番鞭辟入里的评论。菲利普阅读面虽然也很广,但他对所读书籍向来不加以甄选,有什么就看什么。如今有了海沃德这样一位可以在文学方面对他加以点拨的良友,对他来说,可谓幸运至极。他开始从馆藏有限的外借图书馆大量借阅书籍,尤其对于海沃德评价为精彩的著作,更是一本不落地精读研习。他越发觉得自己浅薄,迫切地想要追求进步。

八月底,维克斯旅行归来,这时,菲利普已完全成了海沃德的拥趸了。

海沃德挺讨厌维克斯,常常感叹他那糟糕的黑上衣和椒盐色的裤子。尤其是在提到他所谓的新英格兰的良心时,更是面露轻蔑。虽然维克斯对菲利普始终十分友善,可听到海沃德这样诋毁维克斯时,菲利普依然暗自称快。相反,若是维克斯稍微说上海沃德几句坏话,菲利普就会立刻火冒三丈。

一次,维克斯嘴角带笑、语带挖苦地对菲利普说:“你那位新友人看着挺像个诗人嘛。”

“他确实是个诗人。”

“这是他告诉你的?你知道吗,在美国,我们一向把这些人喊作真正的饭桶。”

“这里可不是美国。”菲利普语气生硬。

“他今年几岁?有二十五了吧?难道他除了窝在食宿公寓里面写那些所谓的诗,就没有其他营生吗?”

“你根本不了解他!”菲利普愤怒地说道。

“谁说的?我对他可比你想象的了解!他这一类的人我以前至少见了一百四十七个。”维克斯说着,眼里散发着灼灼光芒。

不过菲利普显然对美国式的幽默欣赏不来,他始终绷着脸、噘着嘴唇。

菲利普一直以为维克斯是个中年人,但其实他只不过刚过三十岁。他是个看起来很像学者的瘦子,头发稀疏、肤色暗黄,脑袋看起来特别大,背也有些佝偻着。他的额骨前凸、鼻子细长,两片嘴唇很薄,让人一看就觉得他是个粗俗的人。他日常举止僵硬呆板、毫无生气,但不知为何,却隐约有一种轻浮的感觉,这种感觉总是搅得那些严肃之人行为失措,可他又偏偏本能地喜欢跟这些人交往。那些跟他同样在海德堡大学进修神学学位的同胞平时也都对他敬而远之,他们害怕他的离经叛道,又对他那莫名其妙的幽默感不以为意。

“你怎么会见过一百四十七个海沃德那样的人呢?”菲利普问。

维克斯一本正经地回答他:“当然可能。无论是在慕尼黑和柏林的寄宿公寓,还是在巴黎的拉丁居民区,甚至在阿西西和佩鲁贾[12]的小旅店里,我都见过他。他的同类们遍布罗马西斯廷教堂[13],把那里的座位全都占满了,他们还拉帮结派地跑到佛罗伦萨,一堆一堆地站在波提切利的名画前面。身处意大利时,他们就装模作样地喝些葡萄酒,而当到了德国,他们便立刻毫无节制地牛饮起啤酒来。只要一个东西被认为是正确的,他连那东西是什么都不会多问一句,马上就会跪伏膜拜。他当然打算写出一部惊世巨著。想想看,这一百四十七位大人物的心中装着一百四十七部大著作,可这一百四十七部大著作根本连一部都无法问世。然而,世界还不是在照常前行?”

说到最后,维克斯忍不住眨了眨眼睛。菲利普这才发现,这个美国人是在开自己的玩笑。他瞬间涨红了脸,气哄哄地说了句:“真是胡说八道!”

注释

[1]《马里乌斯》,全名为《伊壁鸠鲁信徒马里乌斯》,是英国文艺批评家、散文作家佩特(1839—1894)所著的一部长篇历史小说。

[2]莱茵河的支流。

[3]《理查·弗浮莱尔》,全名《理查·弗浮莱尔的苦难》,长篇小说。由十九世纪英国诗人、小说家梅瑞狄斯(1828—1909)所著。

[4]莪默·伽亚谟(1048—1131),古波斯诗人。在其诗集《鲁拜集》中,有很多诗篇都对宗教信条和来世等内容进行了否定。书中大肆宣扬享乐主义和自由主义,强烈谴责了僧侣们伪善的行为,带有一种悲观厌世之感。十九世纪,英国评论家、诗人菲茨杰拉德将全本诗集译成英文,使其在英国上流社会流行开来。

[5]丁尼生和勃朗宁都是十九世纪英国的著名诗人。

[6]海略特,雪莱的前妻。雪莱十九岁就娶了时年十六岁的她,目的是将她从她那经营酒吧的凶残的父亲手中解救出来。然而他们无论是性格、心智,还是在兴趣方面,都没有一点共同点。雪莱后来爱上了玛丽·葛德汶,而海略特最后则因为爱情失败而选择自杀。

[7]波提切利(1444—1510),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画家。G.F.华茨(1817—1904),英国雕塑家、画家;伯恩·琼斯(1833—1898),英国画家。

[8]十九世纪英国的红衣主教,他同时也是一位作家。

[9]麦考利(1800—1859),英国作家、历史学家。

[10]公元前五世纪希腊哲学家,同时也是辩证法的奠基人之一。

[11]约翰·罗斯金(1819—1900),英国批评家、作家。

[12]这两处均为意大利城市。

[13]建于罗马教皇宫殿中的教皇专属礼拜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