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演绎法
第二天,我和福尔摩斯依约见面,一起去看贝克街221B(1)的房子。房子就是他上次说过的那一套,有两间舒适的卧室,外加一间通风良好的大客厅。客厅的装潢色调明快,还有两扇光线充足的大窗子。这房子从各方面来看都是那么地可心,两人分摊之后的租金又显得那么地便宜,以致我们当场拍板,把房子租了下来。当天晚上,我就把自个儿的家当从公寓搬到了这里,次日早晨,歇洛克·福尔摩斯也带着几个盒子和旅行皮箱跟了过来。接下来的一两天时间里,我俩都忙着拆箱子,尽可能把各种家什安排妥帖。收拾停当之后,我俩才渐渐安顿下来,开始适应眼前的新环境。
福尔摩斯绝不是什么难于相处的人。他为人沉静,生活也很有规律,很少会在十点钟之后就寝,晨间则总是会在我起床之前出门,出门之前还吃完了早饭。白天他有时是在化学实验室里度过,有时是在解剖室,偶尔也会走路去很远的地方,目的地则似乎是故城(2)的贫民窟。工作热情高涨的时候,没有哪样事情能让他觉得力有不逮;隔三岔五,他身上也会出现某种反应,致使他一连几天躺倒在客厅沙发上,几乎是从早到晚一言不发、一动不动。赶上这样的时候,我就会在他眼里看到一种空洞茫然的表情。亏得他的生活一向严谨整饬,如其不然,我都要疑心他是个服用迷幻药的瘾君子了。
几个星期很快过去,我心里的好奇与日俱增,摸不清他这个人,也摸不清他的生活目的。他的身材和相貌十分惊人,即便是最漠不关心的旁观者也不能不予以注意。他身高肯定超过六尺(3),再加上他十分瘦削,个子就显得比实际还要高上许多。他目光锐利,前提是他没有处在我前面说的那种蛰伏时期;细长的鹰钩鼻则让他的整个面容显得又机警又果决。突出方正的下巴,同样表明他是个意志坚定的人。他双手总是沾着墨水和化学品的印迹,手上的动作却异常灵巧。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常有机会看他摆弄他那些易于损坏的科学仪器。
这个人让我无比好奇,所以我三番五次旁敲侧击,想打破他那座矢口不谈自己的沉默堡垒。看到我坦承此节,读者们也许觉得我特别爱管闲事,可你们千万别遽下定论,先想想我的生活是多么地漫无目的,能让我转移注意力的事物又是多么地稀少。因为身体欠佳,我只有在天气特别温和的时候才敢出门,何况我没有什么朋友,平常就没有人上门探访,使我千篇一律的日常生活得到调剂。这一来,看到我室友身上的这个小小谜团,我自然表示了迫不及待的欢迎,花费了大量时间去破解其中的奥秘。
他研究的不是医学,因为他对某个问题的回答坐实了斯坦福德的这个判断。除此之外,他似乎从未攻读那些可以带来科学学位的课程,也不曾通过大家所知的任何其他门径往学术圈子里钻。尽管如此,他对某些方面的研究工作却是惊人地热情,又在一些稀奇古怪的领域拥有巨细靡遗的广博知识,以致我常常为他的言论惊愕不已。毫无疑问,没有哪个人会如此孜孜不倦地求取这一类的精确知识,除非这个人心怀某种坚定不移的目的。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读书人很少会以学问严谨见称,若没有什么不得不然的理由,谁也不会把那些琐细的事情往自个儿的脑子里装。
跟他的学识一样,他的无知也很惊人。看样子,他对当代文学、哲学和政治的了解几乎等于零。有一次我引用了托马斯·卡莱尔(4)的话,他竟然问我这个人是谁,干过些什么事情,问话的口气天真得无以复加。不过,等到我偶然发现,他既不知道哥白尼的日心说,也不知道太阳系的构成,我心里的惊异才算是达到了顶点。眼下已经是十九世纪,竟然还有某个文明人不知道地球是绕着太阳转的,这样的事情实在是太过匪夷所思,简直让我无法理解。
“你似乎吃惊不小啊。”看到我惊愕的表情,他笑着说道。“如今我既然听说了这个理论,接下来就得尽量把它忘掉。”
“把它忘掉!”
“你得明白,”他解释道,“在我看来,人的大脑最初就像一间空无一物的小阁楼,里面的摆设得靠你自个儿去选去放。傻瓜才会不加选择,捡到什么就放什么。这一来,那些没准儿能派上用场的知识就会被挤得没有地方,往好里说也只能跟一大堆杂物混在一起,想用也用不上。反过来,在往大脑阁楼里放东西的时候,技艺精湛的匠人就会格外小心。他只选那些能帮自己干活的工具,别的什么也不要;而且,他拥有的工具多不胜数,全部都摆放得整整齐齐。要是你以为这间小阁楼是用有弹性的墙壁砌的,想撑多大都可以,那可就错了。我敢跟你打包票,总有那么一天,你每增加一点新的知识,就会把以前知道的某件事情忘掉。所以说,千万不能让那些没用的知识挤掉有用的知识,这事情再要紧不过了。”
“可我说的是太阳系啊!”我表示抗议。
“太阳系与我何干?”他很不耐烦地打断了我,“你刚才说我们绕着太阳转,可是,就算我们绕着月亮转,我和我的工作也不受丝毫影响。”
我差点儿就问出了口,问他究竟在做什么工作,可他的神情却告诉我,这是个不受欢迎的问题。不过,我还是把这次简短的对话回味了一番,想要从里面找出问题的答案。他刚才说了,他不会去了解跟自己的目标无关的知识。由此可知,他拥有的所有知识都应该是对他有用的。我暗自把他在我面前展露过渊博知识的各个领域列了一遍,甚至拿铅笔把列举的结果记了下来。看着自己列出的表格,我不由得苦笑起来。表格的内容是这样的:
歇洛克·福尔摩斯的知识领域
1.文学知识——零。
2.哲学知识——零。
3.天文学知识——零。
4.政治学知识——贫乏。
5.植物学知识——参差不齐。
对颠茄、罂粟及其他有毒植物十分了解,同时又对实用园艺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足敷应用,但也算不上丰富。
能一眼看出不同土壤之间的区别。曾在散步归来后向我展示裤脚上的泥点,还跟我讲明了泥点来自伦敦的哪个区域,依据则是泥点的颜色和质地。
7.化学知识——渊博。
8.解剖学知识——准确无误,只是不成系统。
9.惊悚文学知识——极其渊博。
看样子,他对本世纪所有的骇人罪案了如指掌。
10.小提琴拉得不错。
11.精通单手棍术、拳击和剑术。
12.对英国的法律有充分而实用的了解。
列到这里,我绝望地将表格付之一炬。“要想弄清楚这家伙到底在干什么,我就得把所有这些本事揉到一起,找出一个用得上所有这些本事的行当。”我暗自嘀咕,“真要是只有这一种办法的话,我还不如立刻放弃呢。”
前面我已经提过他的琴技,他的琴技着实不凡,同时也跟他另外那些本事一样古怪。他能够演奏完整的作品,高难度的曲子也不在话下。这一点我非常清楚,因为他曾经应我的请求演奏门德尔松的几首《无言歌》(5),还有其他一些我喜欢的作品。但在他自选曲目的时候,琴声中很少会有什么像样的曲调,也很少会有我熟悉的旋律。傍晚时分,他会仰靠在他那把扶手椅上,闭上眼睛,随手抚弄搁在膝头的小提琴。有些时候,他的琴声浑厚又忧伤,偶然的情形之下,琴声也会显得空灵而欢快。显而易见,琴声反映着他脑子里的种种思绪,只不过我无从判断,琴声有没有起到帮助他思考的作用,会不会只是他一时兴致的自然流露。好在他完成这种恼人的独奏之后,通常会接二连三拉几支我爱听的曲子,算是为我遭受的精神折磨作一点小小的补偿,如其不然,我就该表示抗议了。
但是,我很快就发现他熟人很多,而且三教九流无所不有。
搬家之后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里,我俩都没有任何访客。于是我开始觉得,我这位室友跟我一样,也是一个朋友都没有。但是,我很快就发现他熟人很多,而且三教九流无所不有。其中之一是一个深色眼睛的小个子,脸色蜡黄,面相阴险,据他介绍是雷斯垂德先生,一个星期就会来上三四次。一天早上,来了个打扮时髦的年轻姑娘,在我们这儿待了至少半个小时。同一天下午又来了个头发花白的褴褛访客,样子像个犹太小贩,神情激动,身后紧跟着一个邋邋遢遢的老妇人。有一次,一位白头发的绅士来找我室友商量事情,还有一次的访客则是一名车站搬运工,身上穿着棉绒制服。这些莫名其妙的客人登门拜访的时候,歇洛克·福尔摩斯总是会向我申请客厅的专用权,而我也总是与人方便,躲进自个儿的卧室。因为给我造成了这样的不便,他每次都会给我赔不是。“我只能用这个房间来当办公室。”他是这么说的,“那些人都是我的主顾。”这么着,我再一次得到了直接询问他职业的机会,但却再一次善解人意地放弃了机会,因为我不想强迫他人对我推心置腹。我当时的想法是,他这么不愿意谈论自己的职业,一定有什么不得已的理由。不过,他很快就主动谈起这个话题,让我打消了这方面的疑虑。
这事情发生在三月四号。当天的日期对我来说特别好记,因为我起得比平常早了一点儿,看见歇洛克·福尔摩斯还在吃早餐。房东太太已经熟知我晚起的习惯,因此没有在我座位上摆放餐具,也没有给我准备咖啡。本着无理取闹的凡人秉性,我拉响铃铛,简单粗暴地告诉她,我已经起来了。接下来,我从桌上拿起一本杂志,打算借此消磨等房东送饭的时间,我室友则闷声不响,顾自啃他的面包。杂志里一篇文章的标题上有一个铅笔做的记号,自然而然地吸引了我的目光。
文章的标题多少有点儿托大,叫什么“生活指南”,主旨则是告诉大家,通过对身边事物进行准确而系统的观察,一个眼光敏锐的人可以得到多么巨大的收获。按我的感觉,这篇文章集精明与荒谬于一体,也算是非同凡响。文章的逻辑丝丝入扣,结论却显得夸诞无稽。作者声称,只需要借由表情的一瞬变化,肌肉的一丝牵动,或者是目光的一刹转移,你就可以看出一个人内心深处的想法。按他的说法,在擅长观察与分析的行家里手面前,欺骗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这类专家得出的结论,跟欧几里得的诸多命题一样不可动摇,还会使外行觉得匪夷所思,甚或把专家看成巫师、术士,必须等专家讲明自己的推理过程,才能够懂得其中奥秘。
“仅仅依靠一滴水,”作者如是写道,“推理专家就可以推导大西洋或者尼亚加拉瀑布的存在,不需要耳闻目睹。如此这般,万事万物连成了一根巨大的链条,只需要看到其中的一个环节,我们就可以了解整根链条的性质。跟其他所有学问一样,演绎分析之学也只能通过持之以恒的求索来掌握。只可惜生命太过短暂,任何凡人都无法把这门学问修炼到登峰造极的程度。道德水平和心理活动是最难演绎的东西,乐于求索的人不妨从比较初级的问题入手。遇见其他某个肉眼凡胎的时候,你不妨尝试一下,力求在一瞥之间看出对方的经历和职业。这样的练习看来幼稚,却可以锻炼你的观察本领,让你知道眼睛该朝哪里看,该留意的又是些什么东西。指甲、外套袖子、靴子、裤子的膝盖部位、食指和拇指上的老茧、表情、衬衫袖口,桩桩件件都可以清楚揭示一个人的行当。如果说所有这些东西合在一起,还是不能让一名合格的观察者顿开茅塞的话,简直是一件没法想象的事情。”
“什么胡言乱语!”我大叫一声,把杂志甩到了桌子上,“我一辈子都没读过这么荒唐的文章。”
“什么文章?”歇洛克·福尔摩斯问道。
“咳,就是这篇。”我刚刚坐下准备吃早餐,于是一边说,一边用舀蛋的勺子指了指。“我想你肯定已经读过了,因为你在上面做了记号。我承认文章写得相当漂亮,可我还是被它给惹火了。很显然,这是某个窝在扶手椅上的懒汉想出来的理论,这些似是而非的漂亮话都是他闭门造车的产物,一点儿也不切实际。我倒是想把作者关进地铁的三等车厢(6),让他讲讲周围的乘客干的都是什么行当。我可以跟他打个赌,一赔一千都行。”
“那你就输定了。”歇洛克·福尔摩斯平静地说道,“这篇文章是我写的。”
“你写的!”
“没错,在观察和推理这两个方面,我都有那么一点天赋。我写在文章里的理论,也就是你觉得完全不着边际的那个理论,实际上是非常有用的,有用到了我可以拿它换面包的地步。”
“怎么换?”我脱口问了一句。
“呃,我干的是一门独特的行当。按我看,做这行的世上只有我一个。我是个顾问侦探,具体是做什么,你应该可以顾名思义吧。伦敦城里有许多政府探员,私家侦探也不少。这些家伙遇上了麻烦,就会跑来找我,我呢,就会设法为他们指点迷津。他们会把所有的证据摆到我的面前。一般说来,我次次都能领他们走上正轨,因为我对犯罪史非常了解。各种罪行都带有很强的家族特征,如果你对一千宗罪案了如指掌,第一千零一宗破不了才是怪事。雷斯垂德是个挺出名的侦探,最近被一个伪造案搞得晕头转向,来找我就是为了这个。”
“其他那些人又是怎么回事呢?”
“大多数都是私家侦探社介绍来的。他们都遇上了这样那样的麻烦,需要我一星半点的指引。我听他们的故事,他们听我的见解,听完之后,我就可以把钱往兜里揣了。”
“你难道是说,”我说道,“那些人虽然看到了某个难题的所有细节,但还是感到无从下手,而你却可以轻松解决,连门都不用出吗?”
“差不多吧。我对这类事情有种直觉。只不过隔三岔五,也会出一个稍微复杂点儿的案子,这时我就不得不出去转转,亲眼看看相关的事情。你也知道,我脑子里装着不少专门的知识,不光可以用来解决问题,而且非常好使。你瞧不上的那篇文章里提到的种种演绎方法,对我来说都是实际工作当中的无价之宝。观察是我的第二天性。咱俩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说你去过阿富汗,你似乎觉得很吃惊哩。”
“肯定是有人跟你说的。”
“没那回事。我就是知道你去过阿富汗。因为多年养成的习惯,思维的列车飞快地驶过我的心间,快得我来不及意识到中间的步骤,结论就已经到了眼前。话又说回来,这当中确实是有步骤的。这趟演绎的列车是这么走的,‘我眼前这位绅士带有医生的气质,同时又有点儿军人的派头。如此说来,他显然是名军医。他面庞黝黑,手腕却是白的,说明他不是生来就黑,肯定是刚刚才从热带地方回来。他受过艰苦生活和疾病的折磨,这在他那张憔悴的脸上写得明明白白。他的左胳膊受过伤,因为那只胳膊保持着一种很不自然的僵硬姿势。热带范围之内,有哪个地方能让一名英国军医苦头吃尽、胳膊受伤呢?当然是阿富汗。’这趟思维列车的整个行程还不到一秒钟。然后呢,我指出你去过阿富汗,而你的反应就是大吃一惊。”
“听你这么一解释,这还真是挺简单的。”我笑着说,“你让我想起了埃德加·埃伦·坡笔下的杜平(7)。以前我可没想到,现实生活里也有这样的人物。”
歇洛克·福尔摩斯站起身来,点上了自个儿的烟斗。“你肯定是觉得,把我比作杜平是对我的一种恭维。”他说道,“可是呢,按我的看法,杜平是个非常蹩脚的家伙。他先要沉默整整一刻钟,然后才一语道破朋友的心事(8),这样的把戏实在是太过夸张,太过肤浅。他的确有一点儿分析的天分,但绝不是埃伦·坡想要塑造的那种盖世奇才。”
“那你读过加博里欧的书吗?”我问道,“勒科克(9)算不算你心目中的神探呢?”
歇洛克·福尔摩斯对此嗤之以鼻。“勒科克是个专门添乱的倒霉蛋。”他怒冲冲地说道,“他只有一个优点,那就是精力旺盛。讲他的那本书,简直让我恶心得不行。问题不过是如何弄清一个匿名囚犯的真实身份,我可以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解决,勒科克却用了半年左右(10)。这案子简直可以用作反面教材,让侦探们知道什么事情不能干。”
眼见我心目中的两位英雄遭人如此奚落,我觉得忿忿不平,于是便走到窗边,站在那里观看熙攘的街景。“这家伙是不是非常聪明还不好说,”我暗自想道,“非常自负却是一定的。”
“这些日子以来,罪案和罪犯都不知道跑哪儿去了。”福尔摩斯发起了牢骚,“干我们这个行当,要脑子来干什么呢?我心里非常清楚,我拥有名扬四海的本事。古往今来的所有侦探当中,没有谁搞过我这么多的研究,没有谁拥有我这么高的天赋。结果又怎么样呢?眼下根本就没有可破的案子,有也不过是一些手法拙劣的小案,犯罪动机一目了然,连苏格兰场(11)的警察都看得穿。”
我还在为他这种自卖自夸的说话方式生闷气,所以就觉得,还是换个话题比较好。
“你说说,那个家伙在找什么?”我指着街对面的一个行人问道。那人身材魁梧,衣着朴素,一边慢慢腾腾地往前走,一边火急火燎地扫视门牌,手里拿着一个蓝色的大信封,显然是在帮人送信。
“你是说那个海军陆战队的退伍士官吗?”歇洛克·福尔摩斯说道。
“真敢吹!”我暗自嘀咕,“不过是欺负我没法检验他的猜测而已。”
我这个念头还没转完,我俩的观察对象就瞥见了我们这座房子的门牌,飞快地跑到了街道的这一侧。我俩听见楼下传来一记响亮的叩门声,又听见一声低沉的嘟囔,接着就听见有人上楼的沉重足音。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信。”来人一边说,一边走进房间,把信交给了我的室友。
教训这个自大狂的机会到了。他刚才只顾着信口开河,肯定没想到还有这一出。“伙计,请问一下,”我用再平常不过的语气问道,“你是做什么的呢?”
“当杂役的(12),先生。”来人粗声粗气地说道,“制服送去补了,所以没穿在身上。”
“以前呢?”我一边问,一边不无恶意地瞥了我室友一眼。
“以前是士官,先生,隶属皇家海军陆战队轻步兵分队,先生。没有回信要送吗?好的,先生。”
他并拢脚跟,举起手敬了个礼,然后就离开了。
(1) 贝克街真实存在,当时的贝克街却没有长到可以排到221号的程度,“221B”是一个虚构的门牌号码。今天的贝克街上有歇洛克·福尔摩斯博物馆,门口钉着“221B”的牌子,但这家博物馆的实际位置是在237号和241号之间。从2002年开始,收信地址为“贝克街221B”的信件都会被投递到这家博物馆。
(2) “故城”原文为“the City”,通常译为“伦敦城”,特指伦敦市中心一小片历史悠久的区域。这片区域有时也称“方里”(the Square Mile),因为它面积刚好是一平方英里左右。为免与泛指伦敦全城的“伦敦城”发生混淆,见于本书的“the City”均译作“故城”。
(3) 书中的“尺”是英尺,一英尺等于十二英寸,大约等于三十厘米;又,一英寸大约等于二点五四厘米。柯南·道尔书中使用的多为英制计量单位,为贴近原文口气起见,译文尽量使用对应的中文习惯说法,并以注释说明这些计量单位与公制单位的换算关系;下同。
(4) 托马斯·卡莱尔(Thomas Carlyle, 1795—1881)为苏格兰讽刺作家及历史学家,维多利亚时代(1837—1901)英国的文坛巨擘。
(5) 门德尔松(Jacob Ludwig Felix Mendelssohn Bartholdy, 1809—1847)为德国指挥家、钢琴家及作曲家,《无言歌》(Lieder)是他创作的组曲。
(6) 伦敦地铁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地铁,第一段于1863年开通。当时的地铁和火车一样,车厢分了等级。
(7) 埃德加·埃伦·坡(Edgar Allan Poe, 1809—1849)是美国小说家及诗人,以侦探小说和恐怖小说闻名。杜平(Dupin)是他笔下的神探。
(8) 这个情节来自埃伦·坡的短篇小说《莫尔格街凶杀案》(The Murders in the Rue Morgue,1841)。该小说历来有“史上第一部推理小说”之称。
(9) 加博里欧(Emile Gaboriau, 1832—1873)是法国侦探小说家,勒科克(Lecoq)是他笔下的神探。
(10) 这个情节来自加博里欧的小说《勒科克先生》(Monsieur Lecoq,1868)。
(11) 苏格兰场(Scotland Yard)是伦敦警察厅的代称。按照苏格兰场官网的说法,这是因为它原来的办公地点有一道开在“大苏格兰场街”(Great Scotland Yard Street)的后门。
(12) 这里的“杂役”原文是“commissionaire”,可能是特指杂役队(Corps of Commissionaires)的成员。杂役队是英国军官爱德华·沃尔特(Edward Walter, 1823—1904)于1859年创立的一个提供信使、门卫、安保等服务的机构,机构的名义首脑为英国君主,今日犹然,当时的员工都是退伍军人,有专门的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