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编程社会:Web3.0与智能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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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互联网发展的三个阶段

1989年,在欧洲粒子物理研究所(CERN)任职的英国计算机科学家伯纳斯·李领导的小组提交了一个针对互联网的新协议和一个使用该协议的文档系统,该小组将这个新系统命名为 World Wide Web,简称WWW(万维网),它的目的在于使全球的科学家能够利用互联网来交流自己的工作文档。

1990年至2005年的互联网时代就是Web 1.0,其重要特征是由开放协议主导的。网络根据HTTP协议,电子邮件根据SMTP协议,这些协议是原型,也是构建网络的基础。Web 1.0时代的互联网内容只是可读的,类似于杂志,只能看不能互动。

大约从2005年开始,Web 2.0时代来临。具体而言,模式上单纯从“读”向“写”,再向“共同建设”发展;由被动接收互联网信息向主动创造互联网信息迈进。Web 2.0时代的创新之处是互联网内容变成“可读+可写”,互联网用户不光能接收内容,还能创造内容,但这些数据被少数互联网大型公司商业化了,用户的网络身份、数据信息都属于平台,苹果、亚马逊、谷歌、腾讯、阿里巴巴等公司每天收集了大量的用户信息,而提供数据信息的用户要承担个人隐私信息被泄露的风险。

未来,Web 3.0是一个由用户和建设者共同拥有的互联网,其创新之处在于,将逐渐弱化甚至取消平台公司的功能,将价值和控制权回归给创建者和使用者,解决了数据所有权的问题。首先,平台贡献者拥有这个平台,而不是公司拥有这个平台。其次,数据公开透明,由于数据存在于区块链或分布式系统里,安全性是可靠的;数据将由用户私钥保护,在需要时可用自己的私钥选择性访问及关闭自己的数据。最后,从开发者角度而言,所有代码都是开源公开的,将拥有更多的可组合性和创新性。

简而言之,Web 1.0是只读,Web 2.0是通过Web服务读取/写入动态数据,自定义网站并管理项目。Web 3.0是读取/写入并拥有/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