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电力应急救援基础技术
Chapter 1
第一章 应急管理基础
模块一 突发事件与应急管理
培训目标
1.了解突发事件的概念、特点及其分类,理解突发事件的本质特征及发生、发展变化规律。
2.了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概念和特点,熟悉我国应急管理的发展和现状及我国的应急管理体系架构,了解我国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和应急预案的概念。
3.理解现代应急管理理念及内涵。
4.了解我国应急管理法制体系的基本构成,熟知我国应急法律、法规的性质、特点、目的、任务、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
知识点
一、突发事件及其分类与特点
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由于社会化进程的加快、对资源开发利用的加深、网络通信的迅猛发展、多个领域互联互通快速增长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经济、社会和自然界都进入了一个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概率增多、破坏力更大、影响力更广的特殊发展阶段。越来越多的各类危机及突发事件,对人类的生命财产安全、生态安全、社会稳定,甚至国家安全造成越来越大的威胁。
(一)突发事件的概念
广义上讲,突然发生的事情,都可称之为突发事件,而突发事件影响的范围、造成的危害及发生、发展、变化的态势各不相同。本书所指的突发事件,是突然发生的具有公共影响力或严重危害性的重大或敏感事件,即突发公共事件,简称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的定义,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二)突发事件的分类
我国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将突发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
自然灾害是指由于自然界发生异常变化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失稳、资源破坏等现象或一系列事件。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它的形成必须具备两个条件:要有自然异变作为诱因;要有受到损害的人、财产、资源作为承受灾害的客体。自然灾害是人与自然矛盾的一种表现形式,已经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因素。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人类的任何生产、生活活动过程中都可能发生事故。各类事故的起因,或为天灾,或因人祸。由于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非常复杂,往往包括许多偶然因素,因而事故的发生具有随机性质。事故灾难往往造成人员伤害、死亡、职业病或设备设施等财产损失和其他损失。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引起公共卫生事件的因素多种多样,比如生物因素、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各种事故灾难等。重大的公共卫生事件不但对人的健康有影响,还影响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重特大火灾事件、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金融安全事件、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民族宗教突发群体事件、学校安全事件以及其他对社会影响严重的突发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一旦发生,可能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部分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并有重大社会影响。
以上四种突发事件的分类只是相对的,各类突发事件之间又会相互影响、相互交叉,有些突发事件很难分清是自然灾害还是人为事故,而且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例如,洪涝灾害、重大事故都会衍生防疫问题,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都会诱发社会稳定问题。
(三)突发事件的特点
突发事件的类型众多,每类突发事件都独具特点。但总体而言,突发事件具有以下共同特征。
(1)公共性和社会性。这种公共性和社会性表现在:事件本身引起公众的高度关注,不能引起公众的高度关注的事件不具备公共性,不是公共危机事件;对公共利益产生较大消极负面影响,如危及公共安全、损害公共财产和广大民众的私有财产,甚至严重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危及社会的基本价值等;事件本身与公权力之间发生直接联系尤其是形成某种公法关系。
(2)突发性和紧迫性。突发事件的发生往往是突如其来,如果不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危机就会迅速扩大和升级,会造成更大的危害。“突发”在时间上体现为来得快,常常在一瞬间发生,或者说在意想不到的时间和地点发生,即使出现预兆,也是短时的、难以捕捉和难以识别的。
(3)危害性和破坏性。危害性和破坏性是突发事件的本质特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就会对生命财产、社会秩序、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如果应对不当,就会造成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或社会秩序的严重动荡。
突发事件必须借助公权力的介入和动用社会人力、物力才能解决。公权力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发挥着领导、组织、指挥、协调等功能。公权力介入应对突发事件,既是政府的权力,也是政府的义务。如果突发事件不需要公权力介入,只需要在一定群体中自行解决,这样的事件就不具有公共危机事件的公共性。
(四)突发事件的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识,一级为最高级别。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完整的预警信息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始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发布单位和时间等。在日常生活中,可以通过广播电台、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客户端、公交和地铁移动电视、公共场所电子大屏幕、农村广播等获取预警信息。
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应急管理是和突发事件紧密相连的一个概念。有了突发事件,也就有了应急管理。
(一)应急管理的概念
应急管理工作在内容、目的、对象、流程、方法、职责、管理制度等方面,都与传统安全生产有很大不同,是新形势下出现的一个新专业、新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指出,应急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过程中,通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有关活动。可以从学术和实践两个角度理解应急管理的概念。
(1)从学术的角度讲,应急管理是一门新兴的管理学科,是一门研究突发事件的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新兴学科;是一门综合了公共管理、运筹学、战略管理、信息技术以及各种专门知识的交叉学科,是针对突发事件的决策优化的研究;是为了降低突发灾难性事件的危害,基于对造成突发事件的原因、发生、发展过程以及所产生的负面影响的科学分析,有效集成社会各方面的资源,采用现代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对突发事件进行有效的应对、控制和处理的一整套理论、方法和技术体系。
(2)从实践的角度讲,应急管理是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在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发展的有关活动;是在应对突发事件的过程中,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基于对突发事件的原因、过程及后果进行分析,对突发事件进行有效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的过程。
(二)应急管理的实质
应急管理的主体是政府或其他公共机构(单位、企业),客体(或对象)是突发事件,其目的是降低或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影响和损失。
应急管理的实质是指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的过程,图1-1直观地表示出突发事件的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四个阶段应急处置的关系内涵,应急管理全过程是一个动态的“预防—准备—响应—恢复—再预防”的闭环管理过程。每个阶段都起源于前一阶段,同时又是下一阶段的前提。
图1-1 应急管理的全过程
(1)预防准备阶段。该阶段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应急组织规划与管理、应急体系建设、风险管理、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能力评估等内容,预防准备阶段是复杂而全面的,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阶段。
(2)监测预警阶段。该阶段主要工作任务包括灾害风险评估、灾害信息收集与监测监控、发布预警及启动应急响应等内容,监测预警工作要求及时、准确,是应急管理的关键阶段。
(3)处置救援阶段。该阶段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先期处置、资源调配、指挥协调、现场救援、信息发布等内容,处置救援需要科学的组织管理和救援技术支撑,是应急管理最为复杂艰巨的阶段。
(4)恢复重建阶段。该阶段主要工作任务包括秩序恢复、事故调查、损失评估、启动重建、总结提高等内容,恢复重建需要科学的理念指导,需要复杂细致的梳理总结工作,可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三)应急管理的特点
(1)应急处置的时效性。时效性就是要求“急”“快”“迅速反应”,这是应急管理的首要特征。
(2)应急救援的人本性。人本性就是应急救援要“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健康作为首要任务。
(3)应急主体的政府主导性。应急管理是政府的职责,政府主导才能使应急管理有力、有序、高效进行,真正实现“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应急管理机制。
(4)应急技术的专业性。以科学的知识和专门技术为武器,讲求应急技术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5)应急力量的社会参与性。面对重大的自然和社会危机,没有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想圆满地解决危机是不可能的。
(四)现代应急管理理念
当今世界,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已经成为各国和社会各界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加强合作,积极沟通,逐步成为各国共识,也逐步形成现代应急管理的基本理念。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在应急管理过程中,更加尊重生命、善待生命,把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目标。
(2)政府主导。面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但不能仅仅依靠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众、志愿者等也是应急管理的重要主体,社会力量成为核心依托。
(3)预防为主。应急管理从事件处置到事前预防与事件处置并重转变,注重风险管理,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预防,从更基础的层面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或降低事件带来的危害和损失。
(4)科学应对。应急管理是一门科学,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必须依靠科技,注重学习,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加强技术研发,形成集监测预警、指挥调度、应急救援、后勤保障等协同应急机制,确保应急管理科学有序高效开展。
(5)综合协调。突发事件频发且成因更加复杂,影响更加深远,必须建立地区之间、行业之间、部门之间、条块之间、军民之间以及跨国之间的密切合作机制建设。
(6)公开透明。救灾的同时,必须实事求是,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信息沟通,加强应急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
(7)依法应对。应急管理必须纳入法制化轨道,虽然事态紧急,但应急管理必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国内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现状与发展
(一)国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现状与发展
1.美国
美国已基本建立起一个比较完善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形成了联邦、州、县、市、社区五个层次的应急管理与响应机构。应急管理机制实行统一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标准运行。
为了让应急预案体系能够更有效地针对不同的突发安全事故,美国将不同的电力突发安全事故进行了界定,分为人为事故和非人为事故两大类。其电力系统突发安全事故预案体系建设涉及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典型环节,这四个环节是一个整体,也是一个动态过程。预防环节包括危险源及威胁的识别和危险缓解等。准备环节主要是应急资源准备、预案编写与修订、演练以及预测预警和模拟分析,主要目的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响应环节包括使用应急资源缓解灾害对人身安全、电力设施、国家安全、社会环境的危害并启动相关救援行动。恢复环节就是采取行动终止应急状态、恢复正常秩序等。
关于电力系统突发事件管理的立法,美国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计划,如《联邦应急计划》《洪水灾害防御法》等。
2.加拿大
加拿大将电力行业突发安全事故分为三种:电力系统事故、建筑结构事故、流行病事故。电力系统事故是指可能影响发电站供应市场电网及配电系统的事故,这种事故需要启动应急计划。当电力传输设施由于火灾或其他灾害导致建筑结构部分或全部不可用时,可被认作为建筑结构事故,这种事故同样需要采取应急计划。一场流行病疫影响输电系统20%~40%的员工3~4周不能进行工作时,可被认作是流行病事故。
加拿大电力系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涉及三方面部门:能源部、发电企业、独立电力运营商。加拿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主要包含突发安全事件分析、应急管理支持团队、应急运行中心、应急演练规划、应急预案体系维护等五个方面。
在电力系统应急管理方面,《加拿大电力法案(1998)》第39章规定:由能源部及独立电力运营商作为责任组织负责组织市场参与者进行应急预案建设并保障能对电力应急事件进行有效管理。加拿大独立电力运营商建立了应急预案管理机构(Emergency Planning Team Framework, EPTF),进行统筹准备应急预案体系并提供长期维护。依据加拿大《加拿大电力法案(1998)》第5章11节规定,由独立电力运营商建立相关应急预案标准,其中主要包含电力预案内容标准、电力预案测试标准、电力应急通信标准等。电力应急通信标准规定企业必须提供全天候24h运行联系电话及企业主管领导电话以供应急管理。
3.英国
英国注重多层分工、上下联动、跨部门协作的运行机制。英国没有常设的中央级部门专职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国家层面主要由内阁国民应急事务秘书处牵头,而在地方层面,警察、消防、医疗救助等部门并不直接隶属于地方政府。在这种复杂的体制下,经过多年的摸索,英国建立了中央政府三级响应模式:第一级是超出地方处置范围和能力但不需要跨部门协调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相关中央部门作为“主责政府部门”负责协调上下级关系,主导事件处理;第二级是产生大范围影响并需要中央协调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启动内阁简报室(COBR)机制,协调军队、情报机构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置;第三级是产生大范围蔓延性、灾难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启动COBR机制。这时的COBR是在首相或副首相的领导下进行运转的,决定全国范围内的应对措施。地方层面建立“金、银、铜”三级指挥运行机制。“金”层级负责“做什么”的问题;“银”层级负责“如何做”的问题,根据“金”层级下达的指令分配任务;“铜”层级在现场负责具体实施应急处置任务。
在英国,与电力应急管理相关的法规主要有《电力法》《电力供应紧急状态实施规则》《国民紧急事故法》等。英国政府1989年的《电力法》中明确提出:设置“电监会”代表英国政府对电力市场进行统一管理。电监会负责起草、修改、核定所有有关法律法规,内容涉及电力市场的运营规则、电力市场参与者必须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和安全生产标准、应急机制等。
4.日本
日本所处的地理位置特殊,是自然灾害的多发国家,发生地震、台风、海啸等灾害的频率极高。因此,日本的应急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各级政府为了应对各种可能的突发公共事件,采取了完善立法、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危机管理体制等有效措施。日本电力中央研究所根据地震频发的特点,重点开展了危机分类及评估的研究,研究了地震等外部危机因素对城市电网的影响,并以安全性和经济性为评价目标,提出了提高城市电网抗灾能力的改造方案和详细的电网应急预案。总结来说,日本形成了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应急管理体系。其主要特点如下:
(1)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健全完善。在预防和应对灾害方面,日本坚持“立法先行”,建立了完善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
(2)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科学严密。日本建立了中央政府、都道府县(省级)政府、市町村政府分级负责,以市町村为主体,消防、国土交通等有关部门分类管理,密切配合,防灾局综合协调的应急管理组织体制。
(3)应急保障有力。一是建立了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应急队伍;二是应急设施齐备;三是应急物资种类多、数量足、质量高。
(4)预测预警和应急通信系统完善发达。利用先进的监测预警技术系统,实时跟踪和监测天气、地质、海洋、交通等变化;建立起覆盖全国、功能完善、技术先进的应急通信网络。
(二)我国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现状与发展
我国现代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起步之年是2003年,2005年召开的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指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保障,是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
1.我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工作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条规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这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最核心的指导原则。《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提出了六项工作原则,即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调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2.我国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实践历程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现代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在新中国成立直到21世纪初的几十年里,从最初的单一部门应对单一灾种到区域综合灾害应对,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和实践成果,但还没有形成应急预案和相应的体制机制组成的应急管理体系,应急救灾的效率低、成本高,灾害的科学应对存在许多薄弱环节。2003年的SARS事件成为推动我国现代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里程碑事件,之后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科学化、正规化建设开始起步。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实施,“一案三制”为核心的应急管理体系正式确立,标志着我国的应急管理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时至今日,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基础已基本奠定,“一案三制”逐步完善,科学的应急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应急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表1-1列举了我国应急管理工作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件。
表1-1 我国应急管理工作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件
续表
3.我国电力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现状与发展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在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电力系统存在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易受到极端自然条件的挑战和来自社会环境的损坏或破坏。同时,电力系统灾害也会对社会环境带来严重影响。健全和完善电力企业应急管理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与我国应急管理发展同步,我国电网企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从2003年开始起步,以2008年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为分水岭,电网应急管理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阶段和应急管理体系全面建设两个发展阶段。经过近20年的建设与发展,各大电网企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初步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应急标准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培训演练体系等全面建成并发挥重要作用,应急队伍能力、综合保障能力、舆情应对能力、恢复重建能力、预测预警能力、应急信息与指挥协调能力显著增强,为确保电网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科学有效处置提供了重要支撑。
(1)国家电网公司的应急管理工作
国家电网公司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抗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部署,坚持“依法治安、科技兴安、改革强安、铁腕治安”,加强安全管理,构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在夯实安全基础的同时,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牢固树立科学应急理念和主动应急意识,不断强化应急管理,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健全应急体系,提升应急能力,科学高效处置突发事件,有力保障了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结合电力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要求,大力开展“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应急体系建设,取得显著工作成效。
①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成立了覆盖总部、分部、省、地市和县公司层面的应急指挥和管理机构,应急工作由安监部归口管理,分设安全应急办和稳定应急办;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具体实施;应急工作管理实现常态化、专业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②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成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构成的应急预案体系,实现了预案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对应、内外衔接”,涵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覆盖公司总部、分部、省、地市、县公司各级单位。
③应急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应急规章制度建设,建立了完备的应急规章制度体系,明确了应急工作职责、分工、流程、机制、要求等。
④培训演练体系建设。建成投运两个公司总部应急培训基地,结合所处区域气候特点和电网实际,以防范大面积停电事件为重点,开展丰富多样的应急培训和演练,建设开发了科学完备的应急技能培训课程体系和培训教材体系。
⑤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雨雪冰冻、山火、地质灾害等监测、预警、防治技术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⑥应急能力建设。组建并不断完善省、地市和县三级应急抢修队伍、应急救援基干分队和应急专家队伍;建设覆盖各大区域的公司级应急物资储备库,以及省级、地市级公司应急物资库,配备应急电源、照明类、运输车辆类、单兵装备类、餐饮、宿营、救援、生命救助、医疗、应急通信等多种应急装备;建立电网防冰、防山火、防雷、防台风等各类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整合利用相关信息,强化监测预警能力;各级单位应急指挥中心全面建成投运,实现总部、省(分部)、地市、县四级应急指挥中心互联互通,应急指挥中心整合电网调度、生产、营销等内部信息,以及气象、交通、舆情等外部信息,提供应急指挥和辅助决策功能,在历次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保供电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南方电网公司的应急管理工作
南方电网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开展电网抗灾能力建设,降低因灾损失;严格规范应急抢修管理,确保抢修安全和质量;科学规划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提升应急处置水平,提升客户服务应急工作水平。
近年来,南方电网公司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主线思维,和“不因应急处置不当导致事故事件扩大”的底线思维,大力开展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形成了以“三个体系、一个机制”为核心的应急管理体系框架。
①应急组织体系。建设以公司总部为核心,覆盖“网、省、地、县”的四级应急指挥机构,形成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应急办(安监部)与各专业管理部门协调联动、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应急指挥体系,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统一指挥、分工协作。
②应急预案体系。建成以总体预案、专项预案、专项部门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应急处置卡)构成的四层应急预案体系,覆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四类突发事件,公司级应急预案承接国家相关预案,下属分、子公司预案、地市级单位预案、县级供电企业预案上下衔接,并与相关级别政府预案实现有效衔接。
③应急保障体系。应急保障体系是快速有序开展抗灾抢修复电的重要支撑,主要包括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应急指挥平台和应急基地等5个方面。按照“内外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全面组建了承担输配电线路、变电、通信、配电、试验及其他专业应急抢修队伍;按照“分层、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建成“一级+二级+急救包”模式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统筹管理全网应急物资,按照“实物储备+协议储备”的方法,最大限度地提升应急供应能力,实现科学调配,保证供应;制定《应急装备分类及产品目录》和《应急装备配置指导原则》,明确应急物资的分类及配置原则,实现应急装备标准化管理,配置了应急指挥通信、应急发电、电力抢修等应急装备,以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建立覆盖“网、省、地、县”各级单位的应急指挥平台,以确保应急指挥政令畅通;按照1个综合应急基地+N个专项应急基地(地震、台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1+N”模式建设公司应急基地,承担应急指挥人员培训、应急队伍驻扎与实训、应急演练等任务,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人才支撑。
④应急运转机制。规范建立“预警发布—响应启动—后期处置—响应解除—灾后重建”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根据地域及灾害特点,建立“灾前防、灾中守、灾后抢”的抗击台风应急工作机制,全力提升灾前预防预警及应急反应能力、灾中指挥协调与响应能力、确保第一时间开展灾后抢修复电工作,并做好抢险救援工作中的人员保障、物资保障、安全保障及外部协调工作。
⑤开展应急处置后评估,实现“PDCA”动态管理。制定《应急处置后评估工作规范》,规范评估方法,闭环管控应急处置工作,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和处置能力。